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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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xx〕74号)要求,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云财金〔20xx〕125号)下达红河州20xx年度PPP以奖代补资金1578.8万元,其中,项目以奖代补资金1167万元,综合以奖代补411.8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18〕74号)要求,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首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其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及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
(二)组织过程
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州情况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并提出了相关要求。通过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认真填报《项目支出概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分析评价
我州对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用于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股权投入等相关支出,规范推进PPP示范项目。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省级奖补资金下达后,州级财政全额、及时拨付到相关部门及县市财政局。《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xx〕9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xx〕105号)下达项目奖补资金1167万元,其中,下达红河州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红河州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奖补资金442万元、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72万元、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340万元、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70万元、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70万元;下达红河州轨道交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群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150万元;下达红河州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蒙开个地区河库连通工程10.2万元;下达个旧市:个旧市特色农业生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8万元。《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红财金发〔20xx〕106号)下达综合奖补411.8万元,其中,下达弥勒市:弥勒“一水两污”治理示范项目50万元、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65万元;下达绿春县:绿春县中医院PPP项目40万元,绿春县新区幼儿园、思源实验学校PPP项目40万元,绿春县特色产业园区一号桥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40万元;下达建水县: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65万元;下达蒙自市:蒙自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65万元;下达开远市:开远市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46.8万元。
根据《云南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xx年度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统筹用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项财政支出,包括项目咨询、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同文本拟定、法律财务顾问、资产效益评估、运营补贴、建设融资费用补助、绩效评价、检查验收等。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云南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做到资金专项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获得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PPP项目合同签订情况分析。我州获得奖补资金的PPP项目全部已完成PPP合同签订工作。
2.资金下达后对当地PPP工作开展促进作用情况分析。省级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的.及时到位,充分发挥了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和促进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PPP项目单位规范实施,保障项目得以顺利落地,按期开展,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使红河州PPP项目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州将继续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加强资金的内部控制管理,同时加大对PPP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计划
红河州获得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的PPP项目全部已签订PPP项目合同,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PPP奖补资金实际支出完成率达81%,完成质量为“中”。以奖代补资金用于PPP项目执行过程咨询服务、运营补助等方面加快推进我州PPP项目实施进度,促进作用明显,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我州将在规定的时限前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将绩效自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充分认识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坚持贯彻资金管理的严格性。严格遵循强化导向、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注重绩效的管理原则。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按照拨付流程对资金及时拨付。今后我州将总结经验,严格把控、有效落实绩效指标的完成,确保PPP以奖代补资金效益最大化。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城市建设管理相关事宜。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额与我区在全市的经实话管理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原则上取得第一名满额发放,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减少100万元和200万元,第四名则取消发放。以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取得第一名为例,奖励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其中,镇街组425万元,区直部门组75万元。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二、第三,则各组奖励资金相应减少20%、40%,剩余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根据奖励办法规定,20xx年奖励资金总额为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充分调动各镇街积极性,为打造精致威海提供相应扶持;
2.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能够在区市组考核中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3.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及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
绩效评价对象:8个镇街(鲸园街道、竹岛街道、环翠楼街道、孙家疃街道、嵩山街道、羊亭镇、温泉镇、张村镇)和4个区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绩效评价范围:一是承担市级考核项目。包括数字城管案件平台处置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城市清雪防滑工作。二是违法建设治理考核。主要包括新增违法建设防控、存量违法建设治理。三是城市容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街长制、重点督办事项、早夜市、户外广告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关于20xx年环翠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的意见》核算分配。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根据确定的评价内容,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以指标体系框架为模型,维持共性指标体系中的一、二级指标名称,一、二级指标权重、三、四级指标名称和权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充分体现项目特点,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借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制定而成。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选用坚持简便有效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从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中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价,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在对评价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分和评级,评价等级按百分制得分划段确定,分为四个级别:优秀(≥90分)、良好(≥75分,<90分)、合格(≥60分,<75分)、不合格(<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往年绩效评价的经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
4、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初稿完成,征询项目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5、归集档案。建立和落实档案管理,所有项目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金项目通过了区政府办公会议,项目实施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比较明确。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发放均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汇总分析各类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94分,确定绩效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决定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项目奖励分配办法,根据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的名次确认本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同时结合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排名情况核算分配金额;区财政局负责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
(三)项目产出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未达到争一保二的年度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各镇街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压力,且根据奖励办法,有效激励了各镇街的工作积极性,我区城乡容貌环境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数字城管平台工作。一是全年我区数字平台共接收上级部门案件35380件,按期结案率99.82%,其中重点案件13689件,所占比例38.70%,返工案件994件,所占比例2.81%,现场办公90余件次,有效提升了案件处置效率。二是利用现有监控系统,对全区的清雪工作进行调度和指导,完善清雪工作方案,完成了230条道路的分类工作,明确区直48个部门的分片包干任务,通过招投标采购3000吨融雪剂,改造清雪消纳场1处,为清雪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环山路S201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山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通知》,牵头组织相关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累计自查裸露土地、乱堆物料等各类问题43处,完成整治43处,整治率100%,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并整改新问题93处。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各镇街对辖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上级派遣的'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现场落实,已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问题31处。三是开展沿海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工作,结合精致城市建设,建立《环翠区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清单共分为21类、44小项,市级反馈问题图片64张,完成率100%。
3.精致城市攻坚突破行动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
(1)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环翠区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开展了攻坚突破整治行动,对市派问题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纳入了全区绩效目标考核当中。目前第一、第二阶段攻坚突破任务已经完成,累计组织镇街完成问题整改301处,协调配合市区两级完成现场核查验收,整改完成率100%,同时组织各镇街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改整治行动,累计发现并处置各类自查问题470处,已整治完成470处,完成率100%。第三阶段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接收市派整治问题44处,已完成整治35处;各镇街、部门继续开展自查自改整治行动,已累计提报各类自查问题998处,整治完成913处。
(2)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情况。通过对12345系统进行排查,今年1-6月份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共1289件,其中油烟扰民类233件,噪音扰民类473件,违章建设类470件,破坏绿化带类31件,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类35件,户外广告设施类24件,占用城市道路类6件,道路不文明施工类11件。通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其中仍未答复满意的问题牵头相关镇街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
4.开展市容市貌提升工作,全力拆除违法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制度。印发《环翠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与监管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关于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积极引导户外广告所有者或管理者认真履行定期安全检测工作,累计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检测142处,已出具安全检测报告131份,拆除各类整改不到位户外广告33处。二是全力抓好违建治理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双向督查等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强力拆违的工作合力,已完成存量违建治理163处、58946平方米,拆除新建违建10处、608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3万平方米违建拆除计划。三是对非建筑类围挡开展排查摸底。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实地调度全区围挡情况,对65处问题围挡中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措施,已经完成拆除29处,完成整治28处。
5.“街长制”工作。1-12月份,各级街长巡查发现并处置问题14018件次。对比市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数据分析,我区1-12月份被市级考评员采集立案问题数量36449件,其中实行街长制管理的街巷被采集问题数量1321件,仅占被采集数量的3.62%,运行成效明显。
6.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每月调度汇总整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镇街落实。截至目前,我区20xx年整治计划的7条背街小巷已完成6条。
7.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一是实行对各相关镇街、采集公司“双考核”的管理机制。修改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卫数字村居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对镇街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形式反馈,对采集公司要求核实确认整改通知的每个案件,对漏采问题按照采集管理制度实施扣罚;二是对全区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的93个村居实行全覆盖式采集,目前已派遣案件26060件,按期结案率99.75%。实地督导巡查整改问题696个。采集公司补采39次,涉及问题326个,扣罚2760元,完成市级季度暗访反馈问题82处。三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环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区级各部门职责,完成《数字村居项目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等签订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级年度考核成绩我区在全市八个市区中排名第二。
8.全力抓好综合执法领域疫情防控。一是严格督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市区13处早夜市实行了临时闭市措施,配合外来务工防控组做好人员排查工作汇总隔离排除信息,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进行劝阻,增设了露天临时蔬菜、水果售卖点42个,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二是制定下发了《早夜市管理企业复工指南》,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75次,督导对早夜市、临时摊点周边进行消毒防控139次,对已经完成复市的早夜市开展检查113次,下发问题督办11次,督导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159件次,有效保障了临时售卖摊点、早夜市的安全运行。三是本着“政府引导、严控疫情、审慎包容、规范有序、适度开放、保障有力”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放临时摆摊区域29处,在26条道路两侧开放临时越门经营限时。截至目前已联合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早夜市联合监督检查9次,督导并完成整改问题460余处。四是针对冷链食品问题,第一时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夜市冷链食品安全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镇街加大对食品来源的登记备案,以及对售卖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和体温登记工作,配合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做好常态化防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数字城管案件属于精致城市考核中的一部分,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但市级考核办法、考核模式等,均对环翠区有极大不利因素,具有很大的不公平性,导致我区该项考核由连续7年第一,变成了今年的小组第三。我局曾多次对此提出质疑,但市级部门并未采纳。
六、有关建议
继续加大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我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年度考核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城市建设管理相关事宜。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额与我区在全市的经实话管理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原则上取得第一名满额发放,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减少100万元和200万元,第四名则取消发放。以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取得第一名为例,奖励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其中,镇街组425万元,区直部门组75万元。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二、第三,则各组奖励资金相应减少20%、40%,剩余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根据奖励办法规定,20xx年奖励资金总额为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充分调动各镇街积极性,为打造精致威海提供相应扶持;
2.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能够在区市组考核中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3.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及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
绩效评价对象:8个镇街(鲸园街道、竹岛街道、环翠楼街道、孙家疃街道、嵩山街道、羊亭镇、温泉镇、张村镇)和4个区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绩效评价范围:一是承担市级考核项目。包括数字城管案件平台处置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城市清雪防滑工作。二是违法建设治理考核。主要包括新增违法建设防控、存量违法建设治理。三是城市容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街长制、重点督办事项、早夜市、户外广告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关于20xx年环翠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的意见》核算分配。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根据确定的评价内容,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以指标体系框架为模型,维持共性指标体系中的一、二级指标名称,一、二级指标权重、三、四级指标名称和权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充分体现项目特点,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借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制定而成。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选用坚持简便有效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从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中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价,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在对评价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分和评级,评价等级按百分制得分划段确定,分为四个级别:优秀(≥90分)、良好(≥75分,<90分)、合格(≥60分,<75分)、不合格(<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往年绩效评价的经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
4、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初稿完成,征询项目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5、归集档案。建立和落实档案管理,所有项目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金项目通过了区政府办公会议,项目实施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比较明确。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发放均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汇总分析各类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94分,确定绩效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决定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项目奖励分配办法,根据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的名次确认本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同时结合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排名情况核算分配金额;区财政局负责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
(三)项目产出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未达到争一保二的年度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各镇街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压力,且根据奖励办法,有效激励了各镇街的工作积极性,我区城乡容貌环境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数字城管平台工作。一是全年我区数字平台共接收上级部门案件35380件,按期结案率99.82%,其中重点案件13689件,所占比例38.70%,返工案件994件,所占比例2.81%,现场办公90余件次,有效提升了案件处置效率。二是利用现有监控系统,对全区的清雪工作进行调度和指导,完善清雪工作方案,完成了230条道路的分类工作,明确区直48个部门的分片包干任务,通过招投标采购3000吨融雪剂,改造清雪消纳场1处,为清雪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环山路S201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山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通知》,牵头组织相关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累计自查裸露土地、乱堆物料等各类问题43处,完成整治43处,整治率100%,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并整改新问题93处。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各镇街对辖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上级派遣的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现场落实,已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问题31处。三是开展沿海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工作,结合精致城市建设,建立《环翠区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清单共分为21类、44小项,市级反馈问题图片64张,完成率100%。
3.精致城市攻坚突破行动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
(1)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环翠区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开展了攻坚突破整治行动,对市派问题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纳入了全区绩效目标考核当中。目前第一、第二阶段攻坚突破任务已经完成,累计组织镇街完成问题整改301处,协调配合市区两级完成现场核查验收,整改完成率100%,同时组织各镇街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改整治行动,累计发现并处置各类自查问题470处,已整治完成470处,完成率100%。第三阶段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接收市派整治问题44处,已完成整治35处;各镇街、部门继续开展自查自改整治行动,已累计提报各类自查问题998处,整治完成913处。
(2)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情况。通过对12345系统进行排查,今年1-6月份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共1289件,其中油烟扰民类233件,噪音扰民类473件,违章建设类470件,破坏绿化带类31件,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类35件,户外广告设施类24件,占用城市道路类6件,道路不文明施工类11件。通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其中仍未答复满意的问题牵头相关镇街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
4.开展市容市貌提升工作,全力拆除违法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制度。印发《环翠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与监管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关于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积极引导户外广告所有者或管理者认真履行定期安全检测工作,累计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检测142处,已出具安全检测报告131份,拆除各类整改不到位户外广告33处。二是全力抓好违建治理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双向督查等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强力拆违的工作合力,已完成存量违建治理163处、58946平方米,拆除新建违建10处、608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3万平方米违建拆除计划。三是对非建筑类围挡开展排查摸底。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实地调度全区围挡情况,对65处问题围挡中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措施,已经完成拆除29处,完成整治28处。
5.“街长制”工作。1-12月份,各级街长巡查发现并处置问题14018件次。对比市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数据分析,我区1-12月份被市级考评员采集立案问题数量36449件,其中实行街长制管理的街巷被采集问题数量1321件,仅占被采集数量的3.62%,运行成效明显。
6.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每月调度汇总整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镇街落实。截至目前,我区20xx年整治计划的7条背街小巷已完成6条。
7.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一是实行对各相关镇街、采集公司“双考核”的管理机制。修改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卫数字村居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对镇街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形式反馈,对采集公司要求核实确认整改通知的每个案件,对漏采问题按照采集管理制度实施扣罚;二是对全区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的93个村居实行全覆盖式采集,目前已派遣案件26060件,按期结案率99.75%。实地督导巡查整改问题696个。采集公司补采39次,涉及问题326个,扣罚2760元,完成市级季度暗访反馈问题82处。三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环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区级各部门职责,完成《数字村居项目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等签订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级年度考核成绩我区在全市八个市区中排名第二。
8.全力抓好综合执法领域疫情防控。一是严格督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市区13处早夜市实行了临时闭市措施,配合外来务工防控组做好人员排查工作汇总隔离排除信息,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进行劝阻,增设了露天临时蔬菜、水果售卖点42个,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二是制定下发了《早夜市管理企业复工指南》,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75次,督导对早夜市、临时摊点周边进行消毒防控139次,对已经完成复市的早夜市开展检查113次,下发问题督办11次,督导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159件次,有效保障了临时售卖摊点、早夜市的安全运行。三是本着“政府引导、严控疫情、审慎包容、规范有序、适度开放、保障有力”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放临时摆摊区域29处,在26条道路两侧开放临时越门经营限时。截至目前已联合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早夜市联合监督检查9次,督导并完成整改问题460余处。四是针对冷链食品问题,第一时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夜市冷链食品安全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镇街加大对食品来源的登记备案,以及对售卖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和体温登记工作,配合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做好常态化防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数字城管案件属于精致城市考核中的一部分,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但市级考核办法、考核模式等,均对环翠区有极大不利因素,具有很大的不公平性,导致我区该项考核由连续7年第一,变成了今年的小组第三。我局曾多次对此提出质疑,但市级部门并未采纳。
六、有关建议
继续加大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我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年度考核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了城市建设管理相关事宜。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总额与我区在全市的经实话管理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原则上取得第一名满额发放,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减少100万元和200万元,第四名则取消发放。以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取得第一名为例,奖励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其中,镇街组425万元,区直部门组75万元。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二、第三,则各组奖励资金相应减少20%、40%,剩余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收回。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根据奖励办法规定,20xx年奖励资金总额为3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充分调动各镇街积极性,为打造精致威海提供相应扶持;
2.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能够在区市组考核中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3.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及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要求。
绩效评价对象:8个镇街(鲸园街道、竹岛街道、环翠楼街道、孙家疃街道、嵩山街道、羊亭镇、温泉镇、张村镇)和4个区直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绩效评价范围:一是承担市级考核项目。包括数字城管案件平台处置情况、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城市清雪防滑工作。二是违法建设治理考核。主要包括新增违法建设防控、存量违法建设治理。三是城市容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街长制、重点督办事项、早夜市、户外广告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按照《关于20xx年环翠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资金分配的意见》核算分配。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根据确定的评价内容,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以指标体系框架为模型,维持共性指标体系中的一、二级指标名称,一、二级指标权重、三、四级指标名称和权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充分体现项目特点,考虑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借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制定而成。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选用坚持简便有效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从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中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价,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环翠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在对评价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分和评级,评价等级按百分制得分划段确定,分为四个级别:优秀(≥90分)、良好(≥75分,<90分)、合格(≥60分,<75分)、不合格(<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往年绩效评价的经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
4、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初稿完成,征询项目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5、归集档案。建立和落实档案管理,所有项目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金项目通过了区政府办公会议,项目实施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比较明确。制定了项目实施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发放均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汇总分析各类评价结果,综合评价得分94分,确定绩效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20xx年2月27日下午,林红玉区长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会议,决定设立500万元城管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项目奖励分配办法,根据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的'名次确认本年度奖励资金总额,同时结合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排名情况核算分配金额;区财政局负责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
(三)项目产出情况。20xx年我区在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考核中名列区市组第三名,未达到争一保二的年度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各镇街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压力,且根据奖励办法,有效激励了各镇街的工作积极性,我区城乡容貌环境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数字城管平台工作。一是全年我区数字平台共接收上级部门案件35380件,按期结案率99.82%,其中重点案件13689件,所占比例38.70%,返工案件994件,所占比例2.81%,现场办公90余件次,有效提升了案件处置效率。二是利用现有监控系统,对全区的清雪工作进行调度和指导,完善清雪工作方案,完成了230条道路的分类工作,明确区直48个部门的分片包干任务,通过招投标采购3000吨融雪剂,改造清雪消纳场1处,为清雪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环山路S201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山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通知》,牵头组织相关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累计自查裸露土地、乱堆物料等各类问题43处,完成整治43处,整治率100%,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并整改新问题93处。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各镇街对辖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上级派遣的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现场落实,已完成铁路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问题31处。三是开展沿海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工作,结合精致城市建设,建立《环翠区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清单共分为21类、44小项,市级反馈问题图片64张,完成率100%。
3.精致城市攻坚突破行动及矛盾纠纷排查整治。
(1)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环翠区精致城市建设攻坚突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开展了攻坚突破整治行动,对市派问题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并纳入了全区绩效目标考核当中。目前第一、第二阶段攻坚突破任务已经完成,累计组织镇街完成问题整改301处,协调配合市区两级完成现场核查验收,整改完成率100%,同时组织各镇街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改整治行动,累计发现并处置各类自查问题470处,已整治完成470处,完成率100%。第三阶段攻坚突破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接收市派整治问题44处,已完成整治35处;各镇街、部门继续开展自查自改整治行动,已累计提报各类自查问题998处,整治完成913处。
(2)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情况。通过对12345系统进行排查,今年1-6月份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件共1289件,其中油烟扰民类233件,噪音扰民类473件,违章建设类470件,破坏绿化带类31件,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类35件,户外广告设施类24件,占用城市道路类6件,道路不文明施工类11件。通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其中仍未答复满意的问题牵头相关镇街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
4.开展市容市貌提升工作,全力拆除违法建设。一是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制度。印发《环翠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与监管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关于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有关事项的通告》等,积极引导户外广告所有者或管理者认真履行定期安全检测工作,累计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检测142处,已出具安全检测报告131份,拆除各类整改不到位户外广告33处。二是全力抓好违建治理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双向督查等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强力拆违的工作合力,已完成存量违建治理163处、58946平方米,拆除新建违建10处、608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3万平方米违建拆除计划。三是对非建筑类围挡开展排查摸底。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实地调度全区围挡情况,对65处问题围挡中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措施,已经完成拆除29处,完成整治28处。
5.“街长制”工作。1-12月份,各级街长巡查发现并处置问题14018件次。对比市住建局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数据分析,我区1-12月份被市级考评员采集立案问题数量36449件,其中实行街长制管理的街巷被采集问题数量1321件,仅占被采集数量的3.62%,运行成效明显。
6.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每月调度汇总整治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镇街落实。截至目前,我区20xx年整治计划的7条背街小巷已完成6条。
7.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一是实行对各相关镇街、采集公司“双考核”的管理机制。修改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卫数字村居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对镇街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形式反馈,对采集公司要求核实确认整改通知的每个案件,对漏采问题按照采集管理制度实施扣罚;二是对全区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的93个村居实行全覆盖式采集,目前已派遣案件26060件,按期结案率99.75%。实地督导巡查整改问题696个。采集公司补采39次,涉及问题326个,扣罚2760元,完成市级季度暗访反馈问题82处。三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环翠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区级各部门职责,完成《数字村居项目软件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等签订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市级年度考核成绩我区在全市八个市区中排名第二。
8.全力抓好综合执法领域疫情防控。一是严格督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市区13处早夜市实行了临时闭市措施,配合外来务工防控组做好人员排查工作汇总隔离排除信息,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进行劝阻,增设了露天临时蔬菜、水果售卖点42个,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二是制定下发了《早夜市管理企业复工指南》,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75次,督导对早夜市、临时摊点周边进行消毒防控139次,对已经完成复市的早夜市开展检查113次,下发问题督办11次,督导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159件次,有效保障了临时售卖摊点、早夜市的安全运行。三是本着“政府引导、严控疫情、审慎包容、规范有序、适度开放、保障有力”的原则,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放临时摆摊区域29处,在26条道路两侧开放临时越门经营限时。截至目前已联合区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早夜市联合监督检查9次,督导并完成整改问题460余处。四是针对冷链食品问题,第一时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早夜市冷链食品安全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镇街加大对食品来源的登记备案,以及对售卖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和体温登记工作,配合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做好常态化防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数字城管案件属于精致城市考核中的一部分,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但市级考核办法、考核模式等,均对环翠区有极大不利因素,具有很大的不公平性,导致我区该项考核由连续7年第一,变成了今年的小组第三。我局曾多次对此提出质疑,但市级部门并未采纳。
六、有关建议
继续加大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我区20xx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年度考核达到争一保二的目标。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三类三提升”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编制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讨论审签后于20xx年5月14日以《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洛县20xx年度农业产业扶贫“短平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府办发【20xx】29号)文件印发了实施方案。甘洛县脱坚办《关于印发甘洛县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甘脱领办发【20xx】4号)及《甘洛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甘财农【20xx】20号)下达“短平快”项目计划及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积极引导发展贫困户“短平快”种养殖业项目,按照项目计划要求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以脱贫攻坚农业产业扶贫种养殖业“短平快”项目以奖代补形式予以产业扶持和奖励,实现以短促长增收效益,促进贫困群众种养殖业产业增收脱贫和满意度、获得感。
计划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5371户,发展种植业1600亩,发展养殖业猪牛羊及小家禽187370头(只、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县里编制统一的总体实施方案,由各乡镇依各乡镇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编制乡镇为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甘洛县20xx年度农业产业扶贫“短平快”项目申报计划内容与甘洛县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相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介于山区农村农户分散、道路交通及市场交易条件差异大,地形多变、气候海拔梯度差大、区域民族群众生产习惯及风俗差异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小农户型的户营型种养殖业生产模式常常导致农户在实际种养殖业的生产、安排、经营实施中会有较大的波动变化性,进而导致项目实施结果与原计划内容会有一定的实际差异性和变动性。本项目的`执行结果以实际实施后结果为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根据《甘洛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甘财农【20xx】20号),下达项目计划资金307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截至目前为止,完成全县28个乡镇227村12687户建卡户兑付打卡入户奖补资金2445.246万元。按照甘府办发【20xx】29号的工作要求在1000—3000元/户的奖补标准范围内实施分户合理差异化奖补。
农户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借鉴参考种植业、养殖业、种养结合等因地制宜的户营型农业生产形式,防止死搬硬套的僵化生产方式,以种养殖实际增收为目标,更多的结合实际的种养殖业生产特点和市场经营价格价值、收益等因素灵活多变的以市场为主导开展实际生产。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由乡镇统一将资金报账申请和验收综合材料及补助花名册等项目相关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以“银行代发、打卡入户”方式报账兑付奖补资金到项目贫困建卡户的银行账户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实施,分级管理,农户自愿,分户实施,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各乡镇充分考虑和体现“三类三提升”的合理差异化工作要求,立足当地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及贫困户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结合乡、村、组或自然村等区域布局具体条件,充分尊重农户自主种养生产意愿,由贫困户自主选择适合自身家庭种养殖业生产发展实际条件相适应的户营型种养殖“短平快”项目,激发贫困户自主增收内生动力开展“短平快”奖补项目。
二)政策宣传。
乡镇和村相关责任主体吃透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和标准,确保把政策标准和文件精神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墙、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及工作要求,动员农户、发动农户、组织农户,充分发挥贫困农户的主观能动性,推进以奖代补“短平快”项目实施,发展壮大农牧业,助推脱贫攻坚。
三)责任落实。
各项目点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实施、推进、协调、检查、效益核查、验收、奖补资金报账申请、奖补资金补助兑付、项目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项目村两委及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点贫困户的实施、推进、协调、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驻村工作队、帮扶单位、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联系帮扶责任,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到乡、到村、到组、到户、到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风险防范及管理。
各乡镇加强动植物疫病疫情、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市场产销等风险波动因素的动态预警和风险防范,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强化网格化风险防控科学处理原则,尽量减小风险因素不利影响。项目推进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假报、套取奖补资金。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故意拖延,推进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动植物疫情传播损失的将严格追责。
五)考核
县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农业产业扶贫以奖代补“短平快”项目实施工作纳入目标督办考核事项,列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完成建设、验收及资金报账28个乡镇227个村12687户,兑付打卡入户奖补资金2445.246万元。部分乡镇打卡失败的建设户已经按照补打程序完成补助资金补打。项目实施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贫困建卡户种养殖业生产发展和家庭收益的提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贫困建卡户发展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农作物7150.25亩,发展畜禽养殖业371762万(头、只、羽),12687户建卡户“短平快”奖补性增收2445.246万元,户均奖补性增收0.1923万元。
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贫困建卡户发展种养殖生产,增加经济收入,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和自食生活改善,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种养循环,减少化肥使用量和使用面积,改善土壤环境。
4、可持续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项目实施,贫困建卡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持续发展和改善提高,农业产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群众反映满意。
四、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农户以散状生产方式为主,缺乏规模化生产效益,持续性生产效果相对有限,实际生产的波动性、变动性、随意性大,生产市场风险波动变化性大;
2、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现象较多,常年在家劳动力相对缺乏,导致部分项目农户推进实施相对困难;
3、山区受地形、地势的制约,生产、生活区域相对分散,交通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壮大和效益的持续发挥。
4、山区农村农户分散、道路交通及市场交易条件差异大,地形多变、气候海拔梯度差大、区域民族群众生产习惯及风俗差异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小农户型的户营型种养殖业生产模式常常导致农户在实际种养殖业的生产、安排、经营实施中会有较大的波动变化性,进而导致项目实施结果与原计划内容会有一定的实际差异性和变动性。
(二)相关建议。
1、建议加大乡村社会化服务管理体制和队伍的建立,增强社会化服务支撑能力。
2、加大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保障能力。
3、加大农户自主生产创业引导,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
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凭借扎根基层、遍布城乡、方便快捷、不伤和气、不收费用、联动各方的特点和优势,在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必须坚持的“金字招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也是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和职责所系。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是用来鼓励人民调解员的一种方式,有利于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项目绩效目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村(社)、乡(街)、区级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投入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给人民调解员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资金管理情况:一是定期全面自查。每年底,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几年来的自查情况看,基本确保了专款专用。二是接受审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进加以整改。三是随时接受专项清查。根据工作安排,加强了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2、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能作用。
3、本项目需要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共同配合、通力合作。各司法所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4、项目资金由办公室具体管理,按计划,制定管理制度,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由办公室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了解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司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局机关各业务相关处室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3、收集基础数据。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项目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上级有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为营造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20xx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7万元,使用1.3万元,结转1.4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依法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依法及时化解辖区、行业内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截至目前,全区各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455次,预防56起纠纷。共主动及依申请调处127起矛盾纠纷,调处率为百分之百,其中达成书面协议62起,口头协议65起,涉案金额151余万元,纠纷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19起、邻里纠纷55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起、合同纠纷6起、生产经营纠纷2起、损害赔偿纠纷19起、山林土地纠纷1起、环境污染纠纷(邻里)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起、物业纠纷2起、医疗纠纷5起、其他纠纷15起。
(2)深化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的能力。一是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监督员信息库;二是协助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管理制度。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人们调解工作的稳定开展,为居民和谐生活提供了良好保障,为建设创新创业、宜居宜游,精致精美、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存在的问题
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素质有所欠缺,大部分调解员年龄较大,不会使用电脑,造成许多案件未能形成卷宗;二是人民调解员积极性有其所欠缺,司法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带领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热情,使得专项工作资金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六、有关建议
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多举办相关培训活动,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建立完善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