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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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医保局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46号)及(阿州财社〔20xx〕68号)文件,下达我县20xx年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90.65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该项目资金与今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各批次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使用。我局注重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对我县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于20xx年7月已就位。
2.在20xx年中央对地方特殊转移支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中,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基金出纳核算准确规范,账务处理及时,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该笔资金应有作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总收入272.8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90.6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1.95万元,州级财政补助14.4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3万元,利息收入2.85万元。
2.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总支出4938人次670.9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39.21万元,资助参保人数1643人次;住院救助2619人次597.43万元;门诊救助支出676人次34.31万元。
3.该笔资金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群众满意度。
我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社会关切,在优化经办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我局通过发放医疗政策宣传手册、现场宣讲、微信朋友圈推送、群发短信等方式使群众对医保政策有了更好地了解。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局窗口做到了让群众群众只跑一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医疗救助资金存在缺口。
因救助范围覆盖所有参保群众,加上救助比例较大,还因为发生医疗费用的'不确定性,我县医疗救助资金每年均存在缺口,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州、县做好工作报告,争取更多的医疗救助资金,以满足医疗救助需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20xx年度医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本次项目评价结果值得在以后的年度预算安排中借鉴,评价结果可自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3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准备并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医保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东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东医保【20xx】7号),该《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
2.绩效指标标明确性。
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由医保部门牵头,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局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实施办法》制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
3.资金到位率。
实施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城乡医疗救助补贴资金总额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资金到位率100%。
4.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
县级财政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测算的资金需求总量,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位的资金543.14万元。截至评价日,实际已按规定时限拨付到城乡医疗救助专账的资金543.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5.政策宣传。
开展了面上和点上的宣传工作,做到了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医保经办规程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利用启动参保动员会、电视台采访受益对象、通报参保工作进度等方式开展了多形式、多平台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树立合理预期,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展氛围和良好发展氛围,以提高社会公众和贫困人员对项目政策的知晓度,做到“应救尽救”。
6.救助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等情况每季度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7天,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格式符合要求。救助对象符合程度为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100%;救助标准符合程度100%。
7.信息平台管理。
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比例高于上年度。
8.档案管理。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项目档案;档案的建立规范、完整,档案资料齐全。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9.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选择的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均是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100%实行了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二)财务管理
10.资金使用合规性。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以及需要事后救助的,救助款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资金使用中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11.监督检查有效性。
建立了基金使用内控制度,并开展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审计部门每年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项目产出情况
12.目标任务完成率。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为100%。
13.救助覆盖率。
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按规定将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截至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覆盖率为100%,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为29%,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为72%。
14.完成及时性。
截至评价日,当年城乡医疗救助目标任务完成及时率为100%。
四、项目效果情况
15.社会效益。
通过随机抽查参加医保受益人群,参加医保后,个人或家庭得到了实惠;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明显提高,医疗费用负担明显缓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16.可持续影响。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经办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本无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未出现过影响城乡医疗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17.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超过90%。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4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健康人才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作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在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学员管理上,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2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8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48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91.22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月、20xx年8月、20xx年10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月收到结转20XX年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35.40万元(保财社﹝20xx﹞1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省级补助资金5.67万元(保财社〔20xx〕52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8.16万元(保财社〔20xx〕48号);20xx年10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经费42万元(保财社〔20xx〕158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以及对口支援县医院下乡人员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万元(人/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万元(人/年),紧缺人才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212万元(人/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补助标准1.5万元(人/年),万民医师支援县医院补助标准2.4万元(人/年)。按标准发放,至20xx年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91.22万元全部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
①数量指标,得分9分。20xx年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学员25人,紧缺人才培养(20XX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数18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数3人,符合年度指标值。
②质量指标,得分5分。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训招生率达到180%,超额完成指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率75%,未达到年度指标值80%,扣1分。
③时效指标,得分3分,按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8月完成住培招生工作。
④成本指标,得分13分。项目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执行兑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7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8分。参加培训人员临床技能明显提高,能够运用所学指导医疗卫生实践;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分。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夯实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现了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20分。医院建立健全助理全科医生学员档案;有多家联合的基层实践基地;加大管理人员、带教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购置教学模型;成立科教科,用于综合协调相关临床科室,协助全科学员培训;并为全科学员租房住宿。在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学员,所以参培学员满意度达到95.3%。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经费下拨到位后,学员补助已按标准补发,随后逐月下发补助。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结业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将进一步加强临床带教水平,在培训过程中依据执业医师考试和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大纲开展针对性地强化培训,提高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和结业考核通过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虽然项目实施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但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基本实现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xx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的通知》(冀民函【xxxx】26号)要求,现将xxxx年度民政局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预算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xxxx年度中央下达我区共计3055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下达预算情况。
xxxx年度省内下达我区共计1246.06万元,其中省级下达725万元,市级下达307.56万元,区级配套213.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xxxx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应到位5031.11万元,实际到位5031.11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xxxx年度我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累计支出4412.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22.5万元,孤儿补贴12.2万元,基本达到预期指标,城乡标准持续稳定提高,真正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益处,实现应保尽保。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区财政局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我局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度申请拨付使用资金,坚持履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接受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确保上级转款和财政配套资金运行安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我区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对社会救助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助,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一定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区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自评良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使困难家庭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xxxx年,预算下达资金共计5031.11万元,累计支出4647.5万元。
(2)质量指标。加强动态管理力度,定期对享受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到有关部门比对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及人员情况,确保保障对象准确。
(3)时效指标。根据市人民政府低保提标要求,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原则。从xxxx年1月起,我区的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7xx0元(600元/月/人)提高到79xx元(660元/月/人);年补差水平由不低于3960元(330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43xx元(360元/月/人)。
(4)成本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始终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实现社会化发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xxxx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始终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保障对象准确,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进出有序为工作格局,不断宣传惠民政策,使困难群众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可持续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时及时发放,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生存需要,广大群众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的'满意度比较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通过深入自评,我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照衡量,也发现了救助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供养机构不具备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条件。二是部分人员由于生活条件改善,不符合困难群众认定条件,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导致有个别应退未退现象,同时在追缴资金方面,阻力较大。三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对救助管理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追缴方案及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救助资金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谋划老年养护院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集中供养入住率。
2.加大监管力度,防范运行风险。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核、监督检查机制,瞄准风险点和关键环节,突出对临时救助资金、大额现金提取等易发生问题环节的重点监控。
3.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活动绩效。进一步优化救助管理活动流程,强化各类政策业务台账规范化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救助管理活动效率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我局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预算执行率92.38%。
(二)绩效自评完成后及时公开。
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性质
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20xx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988万元,我省省级财政下达我省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省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在资助参保、住院、门诊治疗等方面进行救助。
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为2,800万元,我省省级财政部门于20xx年7月13日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8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目标如下:
1.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万人;
2.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01亿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府办〔20xx〕299号)文件精神,按照因素法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定,以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各级医保部门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级医保部门每季度报送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及基金收支情况表至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后报送国家医保局,有效地监督管理各市县医疗救助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1.20xx年,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93478人,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人数规模≥100000人;
2.20xx年底医疗救助基金滚存结余4.8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占该年度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为125.90%;
3.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均高于70%;
4.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地区覆盖率100%;
(二)项目效益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做到应保尽保;
2.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3.省医保局将“村医通”便民服务工程作为全省医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出台了《海南省“村医通”管理办法》,打通了医保结算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农村参保人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便捷享受到医保待遇,实现了从“群众找医保”到“医保找群众”的转变,从“群众多跑腿”到“数据多跑路”的转变;
4.医疗救助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
5.医疗救助服务对象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各项满意度平均值≥95%。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而言,海南省20xx年省级财政下达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累积结余较多,基金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均衡、合理的使用。
(二)建议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在符合国家规定和海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缓解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