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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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
20xx年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42人,年末实有人数为34人,其中司法局机关15人,司法所17人,事业单位2人。退休人数10人。
2、机构设置
芙蓉区司法局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是长沙市芙蓉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3、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对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相互冲突和矛盾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交办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以及合同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指导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和管理本区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指导各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指导、实施、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10)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统筹辖区内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xx年度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179.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1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77.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1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7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16万元,占71.89%,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项目支出330.92万元,占28.1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20xx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6.40万元,占89.39%;商品和服务支出49.44万元,占5.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6万元,占4.68%;资本性支出0.76万元,占0.09%。基本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厉行节约,20xx年全年无超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本年度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发生数为0.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发生数为2.46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经费,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以及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费用的发放。刑释解教经费,主要用于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普法宣传经费,主要用于指导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等方面。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劳务费。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费用。社区矫正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社区矫正中心的运行以及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法制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进行复议和诉讼以及政府重大项目进行法律把关。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330.92万元,具体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47万元,占30.36%;用于基层司法业务22.60万元,占6.83%;用于普法宣传12.95万元,占3.91%;用于律师公证管理4.75万元,占1.44%;用于法律援助42.76万元,占12.92%;用于社区矫正76.50万元,占23.12%;用于法制建设33.43万元,占10.10%;用于其他司法支出14万元,占4.2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万元,占5.44%;其他支出5.46万元,占1.65%。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照相关支付制度、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移交使用。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开展国有资产工作,完善了资产管理流程。同时,每月做好资产月报及资产折旧工作,及时将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效率。
截至20xx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139900.65元,其中流动资产55003.53元,固定资产净值1084897.12元,无形资产0.00元,在建工程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分别占比4.83%、95.17%、0%、0%。我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250个(台、辆等)、1611846.7元,专用设备8个(台等)、2069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7个(套等)、281790.99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比重为84.20%、1.08%、14.72%。
20xx年度,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789348元,其中新购789348元,调拨0.00元,接受捐赠0.00元,置换0.00元,其他增加0.00元;处置固定资产38100元,其中处置通用设备38100元,无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优;对7个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30.9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优。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指标落地见效
一是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通过了20xx年工作要点及三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完成“七五”普法区级考评验收;组织、参与各类宣传7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3000份。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26个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边执法边普法”、交流会等形式将执法与普法高度融合,区行政执法局2个案例成功入选20xx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执法典型性案例。三是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目标,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最美公益普法集体”等创建活动,向省厅推荐了区检察院、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等一批较为突出的单位。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积极参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领域的改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通过案卷评查、现场抽查、结果点评,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把关,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各类合同、文件440份;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提升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办结49件,撤销原行政行为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9件,应对区政府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120件、行政复议案件24件,通过复议、应诉及时发现执法重点与难点,推动相关执法单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优化了区域营商环境。五是积极服务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蔡锷路两厢棚改征收项目和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对接各级法院对项目前期手续进行把关,同时加快对蔡锷路两厢棚改项目(一期)司法强征进度,促进项目征收扫尾清零。
(三)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调处,部署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2750起,涉及金额3172.57万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加强刑罚执行,特殊人员管控有力。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全区现有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72人、刑满释放人员579人,无一例脱管、漏管;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接回率、全国刑释系统核实率、回执率、衔接率、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下。
(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推动“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0件,接待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服务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创新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马王堆街道滩头坪社区“5180”法务工作站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现场推进会上得到推广。三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社区(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居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基层法律服务的便利。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内控和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以形成对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和对绩效目标的实时监控;二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内控监督制度。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2
国税部门绩效考核的启示与思考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于进一步巩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绩效考核不仅是深化税收改革和激发税务干部队伍活力的需要,也是促进税收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需要。现笔者就国税绩效考核工作带给我们的启示与相关思考谈谈自己的初浅认识。
一、绩效考核带给我们的启示
(一)领导重视使绩效考核事半功倍。领导重视,以身作则,敢抓敢管是抓好绩效考核工作的前提。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龙头与龙头抓”的有效协调运转,做到一级抓一级,促进层层抓落实,为国税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
(二)全员参与使绩效考核有效推进。首先要统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明白绩效考核对国税工作的推动作用和重大意义;其次要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人人知晓考核办法,人人参与考核过程,人人评判考核结果;再次要引导干部职工合理竞争,形成人人争先,人人创优的良好氛围,以促进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载体使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只有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才能真正起到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聚合队伍合力方向性,推动国税发展科学性的有益作用,所以在考核载体上要选择多元性。既要有人工考核,也要有电子考核;既要有内部考核,也要有外部评价;既要有资料考核,也要有现场考核;既要有年终考核,也要有过程考核。
(四)三个结合使绩效考核重点突出。从制定考核办法到明确工作目标,从开展工作到绩效考核,都要紧紧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科学组织国税收入相结合,与国税发展的远景目标相结合,这样才能使考核突出重点,才能使工作围绕中心。
(五)三个有利于使绩效考核方向明确。绩效考核工作要以是否有利于提升国税干部素质和激发国税队伍活力,是否有利于提升纳税服务、优化国税形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是否有利于加强征管,提高质量,确保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出发点,使工作有思路,行动有指针,考核有方向。
(六)岗责明晰使绩效考核有理有据。健全部门岗责体系,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是实施绩效考核的基础。要合理确定出每个科室或单位所需设置的'岗位数,岗位确定后再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及工作必须要达到的要求,通过定岗、定责、定权、定利等措施,将责任体现在岗位上,考核体现在岗责上,个人利益体现在考核结果上,真正实现全员平等、公平竞争的目标。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促使税务干部保质保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
二、对绩效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把握“四性”,理好四种关系定目标
有什么样的工作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绩效。因此,工作目标的制定显得尤其重要,必须依据“四性”,同时处理好四种关系确定工作目标。目标制定的挑战性。目标的激励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过低的目标就会缺乏激励作用,只有高目标才能发挥最大潜能。在国税工作中,正是我们不断的为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用挑战创造激情,用激情带动锐意进取,不断实现既定目标,创造佳绩,从而不断推进国税工作向前发展。制定工作目标要采用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相结合的办法,从纵向上分析上年度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从横向上对比各单位工作的努力情况,在基准比较的基础上制定出需要付出较大努力才能实现的税收业务挑战性目标,比如国税收入任务的增长目标,以此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进国税的跨越式发展。
目标制定的明确性。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国税工作目标对整个国税工作有导向、激励、评价的功能,国税工作的绩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工作目标是否准确、具体、全面。目标的制定不能是笼统、模糊、抽象的普遍性目标,如果目标太笼统、模糊、抽象,就会使工作无从着手,很难做到有的放矢的完成国税工作。所以我们在制定国税工作目标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尽量采用可量化指标,以明确的工作目标指引国税前进的方向。
标制定的现实性。目标的现实性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是否可行、可操作、可实现。这就要求在制定目标时一方面不能乐观地估计了当前形势,低估了达成目标所需要的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硬件条件、技术条件等因素,以至于下达了一个高于实际能力的指标。
另一方面,可能花了大量的时间、资源,甚至人力成本,最后确定的目标根本没有多大实际意义。这就需要在制定目标时加强前期调研,综合分析国税工作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依据国税工作要点,制定出既要进取努力又要符合实际的可实现的目标。目标制定的差异性。因为存在着行业性质的差异、区域经济的差异、职责的差异,所以国税部门在制定工作目标时,依据各种差异性因素、依据各单位承担的不同职责,建立下达既有公共目标又有差异目标的国税目标体系。使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目标,采取符合自身实际的办法措施,有的放矢地、创造性地、高效率地开展各项国税工作,使各自任务目标落在实处。
在制定目标的过程中,不仅要把握以上“四性”,还需要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一是处理好高点定位和现实可行的关系。高标准、严要求是我们不断推进国税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所以在制定目标时要高点定位,但这个高点需要有实现的现实基础作保障,需要是现实可行的目标,也就是说,我们的目标既不能是好高骛远的空中楼阁,也不能是因循守旧的固步自封,而是高点定位和现实可行的有机结合。在实际操作中既要体现了高点定位要求,又要体现因地制宜、现实可行的原则。
二是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要求决定了国税部门在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工作目标既要避免为实现短期目标而急功近利,也要克服因长远发展而忽视务实。要在不断实现短期目标的基础上,最终国税工作的长远目标。
三是处理好硬性指标和软性任务的关系。对可以量化的工作目标必须明确,权重系数的确定、数据的选取、计算与合成等要以公认的科学理论为依托,规定一定的指标,但有些指标不能用准确的数据来描述和表达,只能定性地加以阐述,这就需要我们在制定国税工作目标时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处理好硬性指标和软性任务的关系。对完成国税收入任务、税收执法过错追究率、入库率、退(免)税审核率等采用硬指标,对执行力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税收宣传月活动等采用软性指标。
四是处理好相对稳定与适时调整的关系。根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考核指标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短期行为,减少大起大落,保持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但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比较快,比如宏观税收政策的调整、金融危机的爆发、行业发展的变化、各种疫情的蔓延都会带来工作实际情况的变化,这就要求国税部门要与时俱进,适时调整工作目标。
(二)统筹比重,坚持四项原则建办法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正确把握德才兼备的辩证关系,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突出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思想作风、党性修养勤政廉政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突出注重实绩的要义。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用干部,要既重增长速度,又重发展质量;既重当前成果,又重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既重纵向比较,又适当进行横向比较,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促进干部的工作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三是坚持群众公认、社会满意。坚持群众是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第一主体,贯彻民主公开的要求,充分体现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群众评价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将内部督查、社会监查、单位自查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网上网下、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实绩评价体系。
四是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实事求是,科学分析,讲求实效,力戒繁琐,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三)正确导向,凸显三个要求实内容
要立足于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为出发点,在内容设置上要凸显三个基本要求,使考核要使考核内容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以利于考核作用的发挥。
一是坚持崇尚实干导向。把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和真出力、真流汗、真爬坡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考察使用领导干部的工作导向。
二是坚持科学谋划导向。重视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考核评价干部,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在重视结果性指标考核的同时,更加关注对工作思路、工作基础、精力投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制度完善等过程性情况和发展趋势的考核分析,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科学发展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增强能力。
三是坚持结合实际导向。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突出不同行业的考核重点,坚持共性内容与个性内容相结合,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领导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充分体现分类别、有针对性考核的要求,使考核与管理工作更加符合部门工作的实际。
(四)规范考核,抓好三项工作求长效
绩效考核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要以加大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在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科学界定职责、合理配备人员的基础上,建立起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思路,建立一支考核队伍。要从干部考核人员素质、干部考核人员的工作职责、干部考核工作纪律等要求出发,选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作风扎实的同志参加考核工作,组建一支熟练掌握考核方法和谈话技巧,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考核队伍,从而有力地推动国税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人机结合,打造两个考核平台。要以统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为基础,积极推行人机结合考核方式,打造人工考核和电子考核两个平台。依托“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系统”、“税收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三大监控系统对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征管“六率”、税收执法过错、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工作内容实行电子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文明创建、执行力建设、税收宣传等实行人。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3
国税部门绩效考核的启示与思考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于进一步巩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绩效考核不仅是深化税收改革和激发税务干部队伍活力的需要,也是促进税收管理业务流程优化和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需要。现笔者就国税绩效考核工作带给我们的启示与相关思考谈谈自己的初浅认识。
一、绩效考核带给我们的启示
(一)领导重视使绩效考核事半功倍。领导重视,以身作则,敢抓敢管是抓好绩效考核工作的前提。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龙头与龙头抓”的有效协调运转,做到一级抓一级,促进层层抓落实,为国税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领导保证。
(二)全员参与使绩效考核有效推进。首先要统一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明白绩效考核对国税工作的推动作用和重大意义;其次要充分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人人知晓考核办法,人人参与考核过程,人人评判考核结果;再次要引导干部职工合理竞争,形成人人争先,人人创优的良好氛围,以促进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载体使绩效考核公平公正。只有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才能真正起到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聚合队伍合力方向性,推动国税发展科学性的有益作用,所以在考核载体上要选择多元性。既要有人工考核,也要有电子考核;既要有内部考核,也要有外部评价;既要有资料考核,也要有现场考核;既要有年终考核,也要有过程考核。
(四)三个结合使绩效考核重点突出。从制定考核办法到明确工作目标,从开展工作到绩效考核,都要紧紧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科学组织国税收入相结合,与国税发展的远景目标相结合,这样才能使考核突出重点,才能使工作围绕中心。
(五)三个有利于使绩效考核方向明确。绩效考核工作要以是否有利于提升国税干部素质和激发国税队伍活力,是否有利于提升纳税服务、优化国税形象、建立和谐征纳关系,是否有利于加强征管,提高质量,确保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出发点,使工作有思路,行动有指针,考核有方向。
(六)岗责明晰使绩效考核有理有据。健全部门岗责体系,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是实施绩效考核的基础。要合理确定出每个科室或单位所需设置的岗位数,岗位确定后再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及工作必须要达到的要求,通过定岗、定责、定权、定利等措施,将责任体现在岗位上,考核体现在岗责上,个人利益体现在考核结果上,真正实现全员平等、公平竞争的目标。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促使税务干部保质保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
二、对绩效考核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把握“四性”,理好四种关系定目标
有什么样的工作目标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绩效。因此,工作目标的制定显得尤其重要,必须依据“四性”,同时处理好四种关系确定工作目标。目标制定的挑战性。目标的激励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过低的目标就会缺乏激励作用,只有高目标才能发挥最大潜能。在国税工作中,正是我们不断的为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用挑战创造激情,用激情带动锐意进取,不断实现既定目标,创造佳绩,从而不断推进国税工作向前发展。制定工作目标要采用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相结合的办法,从纵向上分析上年度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从横向上对比各单位工作的努力情况,在基准比较的基础上制定出需要付出较大努力才能实现的税收业务挑战性目标,比如国税收入任务的增长目标,以此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进国税的跨越式发展。
目标制定的明确性。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国税工作目标对整个国税工作有导向、激励、评价的功能,国税工作的绩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工作目标是否准确、具体、全面。目标的制定不能是笼统、模糊、抽象的普遍性目标,如果目标太笼统、模糊、抽象,就会使工作无从着手,很难做到有的放矢的完成国税工作。所以我们在制定国税工作目标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尽量采用可量化指标,以明确的工作目标指引国税前进的方向。
标制定的现实性。目标的现实性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是否可行、可操作、可实现。这就要求在制定目标时一方面不能乐观地估计了当前形势,低估了达成目标所需要的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硬件条件、技术条件等因素,以至于下达了一个高于实际能力的指标。
另一方面,可能花了大量的时间、资源,甚至人力成本,最后确定的目标根本没有多大实际意义。这就需要在制定目标时加强前期调研,综合分析国税工作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依据国税工作要点,制定出既要进取努力又要符合实际的可实现的目标。目标制定的差异性。因为存在着行业性质的差异、区域经济的差异、职责的差异,所以国税部门在制定工作目标时,依据各种差异性因素、依据各单位承担的不同职责,建立下达既有公共目标又有差异目标的国税目标体系。使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目标,采取符合自身实际的办法措施,有的放矢地、创造性地、高效率地开展各项国税工作,使各自任务目标落在实处。
在制定目标的过程中,不仅要把握以上“四性”,还需要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一是处理好高点定位和现实可行的关系。高标准、严要求是我们不断推进国税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所以在制定目标时要高点定位,但这个高点需要有实现的现实基础作保障,需要是现实可行的目标,也就是说,我们的目标既不能是好高骛远的空中楼阁,也不能是因循守旧的固步自封,而是高点定位和现实可行的有机结合。在实际操作中既要体现了高点定位要求,又要体现因地制宜、现实可行的原则。
二是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一要求决定了国税部门在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工作目标既要避免为实现短期目标而急功近利,也要克服因长远发展而忽视务实。要在不断实现短期目标的基础上,最终国税工作的长远目标。
三是处理好硬性指标和软性任务的关系。对可以量化的工作目标必须明确,权重系数的确定、数据的选取、计算与合成等要以公认的科学理论为依托,规定一定的指标,但有些指标不能用准确的数据来描述和表达,只能定性地加以阐述,这就需要我们在制定国税工作目标时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处理好硬性指标和软性任务的关系。对完成国税收入任务、税收执法过错追究率、入库率、退(免)税审核率等采用硬指标,对执行力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税收宣传月活动等采用软性指标。
四是处理好相对稳定与适时调整的关系。根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考核指标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短期行为,减少大起大落,保持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但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比较快,比如宏观税收政策的调整、金融危机的爆发、行业发展的变化、各种疫情的蔓延都会带来工作实际情况的变化,这就要求国税部门要与时俱进,适时调整工作目标。
(二)统筹比重,坚持四项原则建办法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正确把握德才兼备的辩证关系,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突出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质、思想作风、党性修养勤政廉政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突出注重实绩的要义。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用干部,要既重增长速度,又重发展质量;既重当前成果,又重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既重纵向比较,又适当进行横向比较,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促进干部的工作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三是坚持群众公认、社会满意。坚持群众是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第一主体,贯彻民主公开的要求,充分体现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群众评价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将内部督查、社会监查、单位自查有机结合起来,构建网上网下、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实绩评价体系。
四是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实事求是,科学分析,讲求实效,力戒繁琐,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三)正确导向,凸显三个要求实内容
要立足于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为出发点,在内容设置上要凸显三个基本要求,使考核要使考核内容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以利于考核作用的发挥。
一是坚持崇尚实干导向。把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和真出力、真流汗、真爬坡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考察使用领导干部的工作导向。
二是坚持科学谋划导向。重视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考核评价干部,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在重视结果性指标考核的同时,更加关注对工作思路、工作基础、精力投入、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制度完善等过程性情况和发展趋势的考核分析,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科学发展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增强能力。
三是坚持结合实际导向。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突出不同行业的考核重点,坚持共性内容与个性内容相结合,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领导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充分体现分类别、有针对性考核的要求,使考核与管理工作更加符合部门工作的实际。
(四)规范考核,抓好三项工作求长效
绩效考核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要以加大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在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科学界定职责、合理配备人员的基础上,建立起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的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思路,建立一支考核队伍。要从干部考核人员素质、干部考核人员的工作职责、干部考核工作纪律等要求出发,选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作风扎实的同志参加考核工作,组建一支熟练掌握考核方法和谈话技巧,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考核队伍,从而有力地推动国税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人机结合,打造两个考核平台。要以统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为基础,积极推行人机结合考核方式,打造人工考核和电子考核两个平台。依托“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系统”、“税收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三大监控系统对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征管“六率”、税收执法过错、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工作内容实行电子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文明创建、执行力建设、税收宣传等实行人。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xx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 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人民法院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人民法院1个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派驻法庭9个,分别是下两法庭、沙河法庭、大河法庭、正直法庭、长赤法庭、南江镇法庭、赶场法庭、光雾山法庭、关坝法庭。
(二)机构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全院共核编115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99人,机关工勤编制16人。20xx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37人(其中聘任制书记员29人),供给车辆15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293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3.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293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57万元,占81%;项目支出559.29万元,占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我院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我单位认真制定和完善了工作制度、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也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执行,有效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单位编制预算都是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预算编制科学且合理。绩效目标填报完整、有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规范长效,绩效评价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三公经费秉持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进行开支,不存在无公函接待和超标准接待的情况。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对产生的经济业务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于20xx年依法接受省高院邀请第三方审计2次。按时间按要求进行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四)综合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全部执行完毕,项目目标全部完成,达到了绩效考核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目标完成很好,项目预算经费执行率达100%。
本部门在20xx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调研工作经费”“陪审员经费”“办案经费补助”“聘用制书记员及安保人员经费”“驻村工作队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南江法院学术调研水平进一步提升,论文、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
(2)“陪审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4万元,执行数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同时也促进了案件的公正性,完成了至少陪审700件案件的总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陪审员数量及专业性还需再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培训。
(3)“办案经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共审执结案件6200件,结案率99.66%,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切实解决百姓的问题,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
(4)“安保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审判业务的顺利推进,也保障了来院人员及法院干警的人生安全,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5)“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驻村工作队的服务与扶贫效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了贫困户收入持续增长。
20xx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在使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资金申报进度进行资金申报,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支出,实时进行资金使用监督,加强预算动态调整,年终全面完成预算使用,无违规记录发生。各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
20xx年度南江县人民法院全面完成了预算执行工作,切实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评价结论
我单位能够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预算,严格支出控制,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细化项目申报内容,严格精细化管理。整体绩效目标清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细化程度高,项目管理措施齐全,长效管理措施规划完善。我单位主要得分点在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扣分点主要存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方面。部门自评质量良好。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在绩效管理制度创新方面有待加强。
(二)改进建议
提高学习范围,多看多学多做,加强自己在制度创新和工作推进中创新的能力。
法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一)教育扶贫资金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度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收到教育扶贫资金,截止20xx年12月1日,财政共下拨208.57万教育扶贫资金,此笔预算数包括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已全部按时精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保障资金208.57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范围为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庭,对象为全区幼儿园至中职生936名建档立卡学生;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通过我局自查及各镇村帮扶责任人上报是否有漏发情况等方式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共计下拨教育扶贫资金208.57万元,已经使用208.57万元,发放率100%,资金支出进度100%。其中家庭贫困学生发放109.82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44.115万元及农村低保户子女发放54.64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此笔预算中的109.82万惠及936人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44.115万惠及366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4万惠及农村低保户子女409人其余为农村低保发放金额,无结余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建档立卡 936人。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率为0%和受益366人.使得农村低保辍学率为0%和受益409人,无结余资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的有效执行,使得建档立卡家庭小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上学资金负担相应减轻,受资助家庭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