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发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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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发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靖组发〔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滥发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2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核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组织。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商务局“小金库”和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X奇任组长,副局长罗X增、孙X光任副组长;杨X彬、梁X、董X春、刘X、李X启等同志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会增同志兼任,杨玉彬、梁新、董万春、邓妍、关伟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办理落实县委县政府专项治理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2、全面自查。
我局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局长马广奇签订了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承诺书,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了《XX县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并在局公示栏进行了张榜公示。对照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内容,我局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滥发津贴补贴现象。
3、健全机制。
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每年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杜绝滥发津贴补贴问题的发生。
滥发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3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xx〕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xx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xx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滥发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4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现就我区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省委召开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后,我区立即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我区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津贴补贴工作的同志重点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按照省、市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x月xx日前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xx(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传下达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联系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联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整改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单位承担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三)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成效
我区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实施方案》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认真清理,按时报送20xx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及自查报告,截止x月xx日,自查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自查和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各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意识提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单位自查情况看,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和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落实整改举措
下一步,组织开展好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抓好落实。
(一)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根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挂图作战,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定期上报联系单位的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到时未整改落实的进行督查,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源头把关,规范到位。
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和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严把支出关,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履行承诺。
各单位每年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严格执行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津贴补贴领导组每年组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明确津贴补贴范围、标准和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制度,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滥发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5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清理核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组织。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商务局“小金库”和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X奇任组长,副局长罗X增、孙X光任副组长;杨X彬、梁X、董X春、刘X、李X启等同志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会增同志兼任,杨玉彬、梁新、董万春、邓妍、关伟民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办理落实县委县政府专项治理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2、全面自查。
我局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好思想发动,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局长马广奇签订了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承诺书,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了《XX县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情况表》,并在局公示栏进行了张榜公示。对照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内容,我局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滥发津贴补贴现象。
3、健全机制。
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每年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杜绝滥发津贴补贴问题的发生。
滥发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篇6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靖组发〔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