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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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稻编委发(2021) 13号文件,稻城县交通运输局级别正科级,批准内设机构5个(1、综合办,2、规划建设管理股,3、运输管理股,4、安全应急管理股,5、质监股)。经费形式财政核拨。
我单位下设事业单位为稻城县公路段、稻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均独立开展预决算,未纳入我单位年末决算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县交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等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道路、水路等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和出租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承担水路运输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领域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高速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 州、县重点物质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公路及水路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县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10.承担全县公路(含高速公路)养护、收费、运营服务、路政监督管理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职贵。承担港口、航道建设.养护等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1、编制情况。根据“三定”规定,我单位共有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0名,工勒编制(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2、在职人员情况。我单位在职实有人员合计8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1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31.8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4.19万元,占82.0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61万元,占17.9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2)2021年年末预算调整收入数7723.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646.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3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7 万元,占13.97%,项目支出887.63 万元,占86.03%。
(2)2021年部门整体决算支出7402.24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补助资金320.9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96万元、机构运行经费7.74万元。
2.2021年全年项目资金预算7528.45万元,全年支出7207.54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补助资金320.91万元。其中: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31.37万元、②生产发展支出348.78万元;③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377.93万元;④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26.09万元;⑤对出租车的补贴支出83.54万元,⑥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4.51万元、⑦其他交通运输支出825.32万元;专项经费主要是保障交通专项工作及临时性专项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专项业务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编制年度收入支出预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专项工作有序开展。按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项目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稻城县交通运输局围绕部门核心目标任务,成立建设项目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1、建设资金支出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现我单位建设资金直接通过财政平台划拨到施工单位,我单位在加强资金监督的同时,请财政部门也加强对项目业主单位资金的监督。
2、由于我局建设项目任务重,在市、州、乡出差人员多,车辆老化严重,所以差旅费和车辆维修费较高,年初公用经费不能满足日常工作开展需要。
3、由于高原气候等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迟缓。
(三)改进建议。
1、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建设项目产生的差旅费等工作费用建议单独进行预算编制。
2、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好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编制及管理水平。
稻城县交通运输局附件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稻城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交通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X元,到位率为X%。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X元,执行率为X%。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交通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被评价项目名称为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白新高速”);项目单位即该项目评价对象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省高速集团设立了白新高速项目公司-湖南省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新项目部”);该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白新高速起于邵阳县塘渡口镇蛇湾村,与二广高速公路(邵永段)相接,途经白仓镇、塘田市镇,止于新宁县回龙寺镇峦山村;项目位于邵阳市辖区内,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加密线,邵阳“三横三纵两连”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概算总投资53.06亿元,主线长约45.42km,建设工期36个月;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24.5m,路面宽度21.5m,共设置蛇湾枢纽互通1处,塘田市、回龙寺落地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停车区、桥隧监控站、养护工区、路政中队各1处。另建设塘田市连接线2.6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
2、项目单位概况
该项目的项目单位(项目法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省高速集团设立了湖南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或“白新项目部”),具体负责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省高速集团尚未对湖南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司法人注册,白新项目部目前属于省高速集团的项目管理单元。
3、项目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共设两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分别由两家设计和施工联合体中标。其中,第一标段中标单位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建达道桥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11.87亿元;第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11.96亿元。
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两家监理单位,分别为:第一标段监理单位-湖南金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第二标段监理单位-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测算的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54.01亿元,项目资金来源计划由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0.8亿元,拟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等方式获得项目融资43.21亿元。在省发改委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中,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1.9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4亿元,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等渠道统筹解决,其余资金41.5亿元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市场化配套融资安排解决。该项目最终审定并获批的施工图概算为53.06亿元。
2019年9月,邵阳市人民政府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发行2019年湖南省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一期)21.75亿元,债券期限2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邵阳市财政局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与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于2019年12月20日、12月23日分三次向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拨付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共21.75亿元,邵阳市财政局及时向项目单位拨付了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21.75亿元(项目暂无其他资金来源,目前到位资金均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累计支出资金18.3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8.21亿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支出8.30亿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60亿元,其他支出0.2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比例约为85%。项目单位账面结余专项债券资金3.61亿元(含资金存款利息收入0.25亿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政策依据
1、与该项目有关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
2、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21〕18号)等。
(二)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完成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情况;项目符合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一案两书”编制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匹配情况等。
2、过程管理方面。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收支、还本付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等。
3、项目产出方面。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情况、项目形成资产情况等。
4、项目效益方面。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可持续影响情况,社公公众满意程度等。
(三)评价方法
该项目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座谈:在评价组进场第一天,与项目单位负责人、财务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对于被评价项目的情况介绍,评价组向被评价单位说明评价的背景、意义和评价要求。
2、查阅项目资料:评价组向被评价单位提交现场评价资料清单,对于项目资金收支、建设管理、财务与业务制度、项目资产与收益等方面进行查阅。
3、审核债券资金收支:评价组对于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收支进行全覆盖检查,审核资金收支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情形。
4、社会调查:对项目相关的社会公众开展满意度调查。
(四)评价过程
该项目评价过程为:评价组在了解项目背景资料、行业特性的基础上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单位(建设期收费公路项目)的特性对三级评价指标适当修定,设定绩效评分体系;评价组进驻项目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了解项目单位财务及业务管理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编制评价底稿并由被评价单位签章确认;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根据现场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结果对项目进行绩效评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征求相关方意见;评价报告定稿报送;评价资料归档。
(五)评价指标设置
该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期,针对项目建设期及收费高速公路专项债券项目的行业特性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决策情况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9月30日以湘发改基础〔2019〕636号文批复该项目建设;2019年12月3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白新高速初步设计;2020年3月17日,该项目完成了土建路面交安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并向两家中标单位(设计施工联合体)下发了《中标通知书》;2020年3月26日,举行了项目开工仪式;2020年4月1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并下发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20年7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白新高速施工图设计;2020年8月1日,自然资源部批复项目用地(2021年4月19日获得省人民政府用地批单);2020年8月28日,省交通质安局受理项目质量安全监督;2020年9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施工许可;2020年9月15日,白新高速总监办下达项目开工令,白新高速开工建设。
2、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020年10月,白新项目部制定并下发了《白新高速公路2020年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劳动竞赛活动评比结果与2021年上半年的考核评比结果在2021年8月份同时公布,奖罚兑现。通过持续开展劳动竞赛和进度考核评比,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截至2021年10月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8亿元,完成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0.5%,一年建设时间完成了建设总投资过半的工作量(项目规划的建设工期为36个月)。其中:2021年项目已完成投资13.5亿元,占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该项目2021年度投资计划10.2亿元的132.4%,占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下达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15亿元的90%,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白新高速有望实现提前完工通车。
3、项目建设质量情况
白新项目部制定的项目质量管理目标为:路基工程密实稳定、桥涵工程内实外美、路面工程舒适耐久、景观绿化自然和谐、交通工程安全协调、交工验收分项工程合格率达100%、主体分项工程评分在95分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为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白新项目部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白新高速公路质量管理办法》、《白新高速施工监理实施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定期开展检查,将检查结果公开通报,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处罚。此外,白新项目部对于工程监理行为不规范、监理不作为人员予以清退处理,2021年已清退监理人员2人,全线通报2人。该项目质量监管力度大,管控措施强硬,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
4、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白新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总体目标为:人员零伤亡、施工零事故,平安工地考核在省高速公路集团排名靠前。为确保目标实现,白新项目部出台了《白新高速公路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关于实行安全标准化建设与环水保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和标准,对重点和高风险区域责任到人、到点;确保关键工序安全受控。通过一系列管控措施,白新项目部自开工以来实现了“人员零伤亡、施工零事故”的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到位。
5、环境保护情况
2020年8月,在项目开工前,白新项目部和白新高速公路总监办联合制定了《白新高速公路环水保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八章40页篇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做好环水保工作。对具体违规情形都予以明确并标明单项次处罚标准,处罚标准从500元到5万元不等,管理处罚有章可循。绩效评价组查阅了白新项目部关于项目环水保管理处罚通报,项目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环保管理措施实施基本到位。
6、管理与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12月,白新项目部修订了《白新高速公路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岗位职责、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管理制度等方面。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完善,通过检查测试,项目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基本有效。
(二)项目产出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末,白新高速建设项目已征用项目建设用地290.71公顷,累计完成投资26.8亿元,已完成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0.5%,项目建设进度超过了计划进度目标。
在项目形象进度方面,项目路基部分已累计挖方完成886万m,累计完成96.4%;填方完成672.7万m,累计完成94.7%;通涵部分,盖板通道(涵)基础完成100%,墙身完成953节,累计完成100%,盖板完成950块,累计完成100%;桥梁部分,桩基完成1277根,累计完成97.3%,下构累计完成81.6%,梁板预制完成1437片,累计完成55.4%,梁板安装完成916片,累计完成35.3%;隧道部分,全线2座均已开工,洞身开挖995m,累计完成45%,衬砌完成29.7%。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有序推进,并有望实现提前完工通车。
(三)项目主要绩效
1、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白新高速公路的建设,使新宁、广西资源等区域与邵阳市区、长株潭城市群之间的交通联系更加便捷,有效改善区域外部交通条件,实现区域内外的商品与人员便捷流通,促进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根据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认定,本项目存续期内,项目预计产生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为116.2亿元,高速公路广告净收入为2.43亿元,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净收入为5.36亿元。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专项债券本息覆盖倍数1.45倍。
2、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充分发挥区域路网功能,有效缓解湘西南经济落后地区交通供需矛盾。
新宁县属于大湘西地区,系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邵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个县虽然均已实现脱贫,但仍属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该项目建设将显著改变两县的区位劣势和交通弱项,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与潜力。
此外,该项目的建设可以直接带动沿路区域人员就业与增收。项目建设期间,将为项目建设周边地区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在项目后期运营期间,仍将长期提供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公路养护维保等就业岗位,促进本区域居民就业与增收。本项目建设所形成的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有利于区域生态效益提升
白新高速坚持绿色环保理念,注重落实节约集约理念,围绕“无环保、水保处罚,无投诉,创建绿色公路”工作目标。在推进绿色公路建设过程中,白新高速从立项开始就统筹设计与施工的整体推进,将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公路建设深度融合,充分调查沿线地质、气候条件、植被种类(习性),要求边坡灌木成活率100%、覆盖率90%以上。该项目建设中对全路段均开展了配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沿路区域绿化面积增大。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本区域生态效益提升。
四、评价结论
白新高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宏观政策导向,项目兼具公益性与收益性,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资金投入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度良好,未出现项目资金闲置现象;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开工一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已达到项目概算总投资的50%以上;项目单位对建设质量、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设立了较严格的标准,对项目的管控力强;项目建成运行后,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良好,并获得周边地区社会公众良好评价。
通过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维度的评分,该项目评价得分85.22分,综合评级为“良”。具体评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用地审批程序有所滞后。2020年8月1日,自然资源部批复该项目用地,项目于2020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4月19日获得省政府用地审批单。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不动产登记证尚在办理中。
2、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利息测算不严谨。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测算的项目建设期(三年)利息支出为3.144亿元,项目第一期专项债券(21.75亿元)前三年的利息支出即达到2.4亿元,尚未计算第二、三期专项债券和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利息。此外,该项目概算总投资测算的建设期利息为4.15亿元,融资平衡方案对项目融资的.利息测算不够严谨,与项目实际存在偏离。
3、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根据《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对政府债务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活动,对重大项目实行绩效管理终身问责制。该项目绩效总体目标不够明确,未对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也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工作,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项目资金未能按原计划及时筹措到位。经审批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53.06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4.77亿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9.4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6亿元,预备费2.33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15亿元。截至2021年10月末,项目到位资金21.75亿元,均为专项债券资金;该项目累计支出18.3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8.21亿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支出8.30亿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1.60亿元,其他支出0.28亿元;项目单位账面资金结余3.61亿元。项目建设已进入抢抓进度的关键阶段,项目可用资金已严重不足。根据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对该项目资金的安排计划,2021年底前计划到位的项目资金为41.20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为21.75亿元,资金到位率仅为52.8%。目前项目资金已经面临短缺,亟需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否则将会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项目单位与省高速公路集团的资金往来有待规范。省高速公路集团于2020年6月、7月分两次从白新项目部银行账户调拨归集专项债券资金6.6亿元,截至2021年10月末,尚有3.5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暂存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账户,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实现专户储存与管理。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与白新项目部的资金往来未签订资金拆借协议,也未计算资金占用利息,关联方资金往来程序有待规范。
3、专项债券付息不合规。截至2021年10月末,白新项目部累计支付四期专项债券利息(每半年付息一次)共计1.6亿元,由于项目暂无自筹资金到位,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于专项债券资金本身。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规定,专项债券利息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归还,该项目专项债券付息不合规。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明确的偿债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本、息由该项目车辆通行费收入、服务区经营净收入、广告经营净收入并扣除必要的运营支出后偿还。
(三)项目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中标单位履约人员频繁调整。2020年4月22日,白新高速第一标段中标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省高速公路集团提交《关于调整白新高速公路第一标段项目履约人员的报告》,原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履约项目经理在国外项目现场未能回国,施工负责人因疫情管控未能到白新高速项目履职,申请变更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2020年4月28日,白新高速第二标段中标单位-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白新项目部提交《关于申请调整白新高速公路项目第二标段项目履约人员的报告》,因新冠疫情原因,申请对原中标通知书中的履约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予以调整。两个中标单位的主要履约人在合同签订后均发生变更。
此外,2021年1月,项目第一标段承包人申请对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该项目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和测量工程师等履职人员进行变更;2021年3月,项目第一标段承包人申请对该项目两名专职安全员、一名试验员等履职人员进行变更。
白新项目部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单位的以上违约行为累计处以510万元罚款,并进行了通报。由于项目主要履约人频繁变更,对于项目施工建设势必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安全文明施工存在一定管理风险。评价组现场查阅了白新项目部、总监办下发的《关于白新高速公路2021年7月份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白新高速公路2021年8月份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及白新高速第一、二监理处监理日志,发现有部分安全隐患多次出现且屡禁不止。如:高处和临边危险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特种设备管控不到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出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白新项目部、总监办对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处罚,监理处采取口头或书面指令,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3、工程环水保方面有待加强。评价组现场查阅了第一、二监理处监理日志和项目单位下发的《关于白新高速公路半年度环水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环水保问题。如:施工便道、碎石加工厂洒水频次不足,出现扬尘污染空气;施工泥浆泄漏污染水体和农田;边坡防护排水及绿化防护施工较为缓慢;部分弃渣场挡墙、截排水沟施工慢,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下边坡排水沟与当地交界处的沉砂池清理不及时等。
对于上述日常和专项检查发现的环水保问题,项目单位和监理部门已责成施工单位立行立改。
4、工程监理工作有待提高。评价组查阅了第一、第二监理处送交的监理日志,发现第二监理处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监理日志中记录人与审核人均为同一人签名;存在部分日期中监理日志缺少记录人或审核人签字的情况,如2021年9月3日、4日监理日志中记录人未签字,2021年5月3日、5月5日监理日志中审核人未签字等现象。第二监理处提交的监理日志中,问题及处理情况栏中未对问题进行详实描述,未对整改方案提出具体建议,与第一监理处监理日志相比较,第二监理处对于整改建议的描述内容过于简单。
(四)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
1、原始凭证不规范。2020年3月记账凭证第6号,报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409元,付新宁县君发打字店打印复印费11,409元(发票两张金额分别为5,524元、5,885元),未附业务明细表。
2020年5月记账凭证第5号,应付日常管理费173,777元,附件6“办公经费报批明细表”中序号5、序号7“医用口罩”和“一次性口罩”单价填写有误(数量乘以单价与金额栏数据不符)。
2020年12月记账凭证第57号,应付2标第2期工程计量款,附2标承包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白新项目部开具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金额6,510.99万元,该发票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另发票备注栏仅注明“湖南省白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期计量款”,未注明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之规定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2020年6月记账凭证第21号,白新项目部内部调拨资金,2020年6月30日白新项目部项目部从国开行的银行账户划转至工商银行长沙月湖支行账户金额96,167.12万元,大额资金内部划转无审批程序,不符合“三重一大”管理规定及内部控制流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
3、固定资产核算与会计准则不符。2020年11月记账凭证第32号,采购会议系统(合同含税总价54,200元),其中,列“固定资产”科目22,350元,列“待摊投资/低值易耗品”科目31,850元。项目单位将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的资产共31,850元列入“待摊投资/低值易耗品”科目,同类型情况在2020年11月第26号记账凭证、2011年11月29号记账凭证中亦存在。
白新项目部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资产划入低值易耗品管理。项目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符,且上述会议系统属于同一整体资产的组成部分,分割成不同类别不便于资产管理与核算。
4、部分公务车运行不经济。2020年12月记账凭证38号,应付车辆维修费75,562.50元,其中,湘ANM296猎豹越野车在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9月25日期间5次修理(含保养)费用共计11,306.60元;湘ACY227三菱越野车在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7月19日期间8次维修(含保养)费用共计12,527元(平均每6,000公里需常规保养一次),白新项目部上述公务用车已严重老化,维修频次和维修费用较高,使用不经济、不安全,建议白新项目部向上级单位申请更换新车。
六、有关建议及措施
针对该项目存在的上述问题与薄弱环节,建议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与提高:
(一)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该项目目前仅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筹集了第一期资金,尚未落实其他资金来源渠道,目前项目建设已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根据省发改委对该项目批复意见,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市场化配套融资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精神,“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对于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项目,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以项目贷款等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经测算,该项目运营期预期收益可以收回项目投资,在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同时,可以开展市场化配套融资,建议项目单位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此外,建议项目单位向省、市人民政府争取基础设施预算拨款,实现多渠道筹措资金。
由于项目建设资金面临短缺,建议项目单位抓紧与省市财政主管部门协调,在2022年我省发行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时争取该项目第二期债券资金额度,避免出现因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发生。
(二)补足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该项目建设期融资利息测算值与项目概算投资存在一定出入,建设项目单位在续发专项债券时,对原融资平衡方案进行适当补充与修正,确保项目利息测算符合项目实际,并确认项目收益是否能完全覆盖项目融资本息,以便开展项目配套市场化融资。此外,建议项目单位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系列绩效管理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
(三)加强政府债券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债券资金与债券发行项目应严格一一对应管理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混同管理,更不得挤占挪用,上级部门不得强行归集与划转,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
项目单位现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已非常健全,对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工作卓有成效,项目管理成效显著,并得到上级单位和监管部门的高度评价。但部分环节的风险与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环水保等方面需要常抓不懈,特别是对于多次出现、屡禁不止的问题应采取更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过程控制,杜绝老问题重复发生,防范管理风险。
(五)持续完善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近几年以来,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在财务制度、业务流程、支出标准、管理手段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已基本健全,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在集团框架下运营也趋于健全,但财务基础工作仍有改进和提高的余地,建议进一步严格对原始单据的审核,规范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修改完善公司内部资金划转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管理安全高效。
交通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禾木自然村农村公路项目,农村公路网建设项目,保发改基础〔20XX〕1号下达建设计划,经施甸县交通运输局施交发〔20XX〕45号文批准设计,路线总长3.68468km;其中主线起点位于躲安村木林,止于乔木二组公房,全长1.54451km;支线一位于躲安村,全长0.67065km;支线二起于躲安小学,止于回龙村,全长1.46952km。全线无较大河流及铁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本单位及时进行布置、组织所属项目预算用款情况自评工作,成立评价小组,进行现场核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到位资金311.808万元(其中政府到位160万元,农发行融贷款151.80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完成建筑工程总投资389.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340.47万元),目前已支付272.37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工程造价控制,精打细算,精心组织管理,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完备计量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建筑工程总投资389.76万元,建筑工程投资340.47万元,目前已支付272.376万元。工程款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支付实行月进度拨款,每月拨付完成金额的80%,工程(竣)交工验收审计过后拨付完成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拨付施工单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工程于20XX年4月开工建设,至20XX年4月完工。基本二级混凝土路面全长3.68468公里。工程正在准备进行交竣工验收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主线起点位于躲安村木林,止于乔木二组公房,全长1.54451km;支线一位于躲安村,全0.67065km;支线二起点躲安小学,止于回龙村,全长1.46952km。全线无较大河流及铁路,路线全长3.68468公里。促进了施甸县由旺镇禾木自然村发展,带动两个乡镇经济发展。群众出行方便,生活水平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普遍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如期完成工程量,正在进行交竣工验收准备,如期拨付施甸县由旺镇禾木自然村农村公路项目的本年度上级下达预算资金。自评为得分89分,自评等级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绩效指标、指标性质希望上级部门给予统一的说明。二是项目绩效已完成,但资金拨付没有跟上,至今欠工程款约20%还没着落。建议县财政局加快资金筹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交通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由旺镇禾木自然村农村公路项目,农村公路网建设项目,保发改基础〔20xx〕1号下达建设计划,经施甸县交通运输局施交发〔20xx〕45号文批准设计,路线总长3.68468km;其中主线起点位于躲安村木林,止于乔木二组公房,全长1.54451km;支线一位于躲安村,全长0.67065km;支线二起于躲安小学,止于回龙村,全长1.46952km。全线无较大河流及铁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本单位及时进行布置、组织所属项目预算用款情况自评工作,成立评价小组,进行现场核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到位资金311.808万元(其中政府到位160万元,农发行融贷款151.80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完成建筑工程总投资389.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340.47万元),目前已支付272.37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工程造价控制,精打细算,精心组织管理,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完备计量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建筑工程总投资389.76万元,建筑工程投资340.47万元,目前已支付272.376万元。工程款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支付实行月进度拨款,每月拨付完成金额的80%,工程(竣)交工验收审计过后拨付完成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拨付施工单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工程于20xx年4月开工建设,至20xx年4月完工。基本二级混凝土路面全长3.68468公里。工程正在准备进行交竣工验收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主线起点位于躲安村木林,止于乔木二组公房,全长1.54451km;支线一位于躲安村,全0.67065km;支线二起点躲安小学,止于回龙村,全长1.46952km。全线无较大河流及铁路,路线全长3.68468公里。促进了施甸县由旺镇禾木自然村发展,带动两个乡镇经济发展。群众出行方便,生活水平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普遍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如期完成工程量,正在进行交竣工验收准备,如期拨付施甸县由旺镇禾木自然村农村公路项目的本年度上级下达预算资金。自评为得分89分,自评等级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绩效指标、指标性质希望上级部门给予统一的说明。二是项目绩效已完成,但资金拨付没有跟上,至今欠工程款约20%还没着落。建议县财政局加快资金筹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交通重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和《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建设村级供销社,通过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和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项目决策情况。
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社积极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围绕村社共建村级供销合作社、镇级供销合作社、县镇村助农服务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五个联农工程,通过组织联合、经济联结、服务引领、经营对接,更广泛、更深入、更紧密地组织带动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绩效目标。
组织带动农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联合合作的能力明显增强,20xx年重点建设村级供销社11家,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供销合作社1个,升级赋能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1个,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7个,开展对农民全方位的培训和信息化推广服务,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xx年4月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修改后制定印发了《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各镇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三、绩效自评结论
(一)开展五大联农扩面工程方面。至20xx年12月底:
①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②创建省级以上镇供销社标杆社1个;
③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社4家;
④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⑤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
⑥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二)构建服务网络工程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天柘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二是建立完善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网络,加快广东供销农场品直供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成立了平远县远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服务与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四是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网络,已与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效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五是开展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与县人社局、广东省电子商务学校等联合举办了三期“粤菜师傅”培训班。
(三)通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我社大力实施“联农扩面、服务提质、运行增效”综合改革行动,加快构建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xx年度超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论证决策。(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办发〔20xx〕37号)有关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奋力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目标设置。(满分6分,自评分6分。)
1.新建村级供销社20xx年12家,20xx年10家;
2.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社(镇级供销社)1家;
3.打造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镇级供销合作社1家庭;
4.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8家;
5.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12家,20xx年12家;
6.新增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xx年7家,20xx年7家;
7.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1家。
(3)保障措施。(满分2分,自评分2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统筹推进我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保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使用省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对县供销总公司注资运营、参股建设省冷链仓储项目和放心农产品产销对接管理平台项目等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传承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广泛吸纳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产品购销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系统,推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对各镇各相关单位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定一督一通报”,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由镇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情况说明。
2.资金落实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资金到位。(满分5分,自评分5分。)
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专项资金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安排落实。
(2)资金分配。(满分3分,自评分3分。)
500万专项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其中105.08万元用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工作,380.43万元用于镇级供销社建设工作,11.86万元用于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0.48万元用于新培育和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建设。
(二)管理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资金支付。(满分6分,自评分6分。)
500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金额345.75万元,支出率69.15%
(2)支出规范性。(满分6分,自评分6分。)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管理细则
1.《平远县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平府办发〔20xx〕3号)
2.广东省供销社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改革专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供合函〔20xx〕144号)
2.事项管理。(满分8分,自评分8分。)
(1)实施程序。(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发改立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验收等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2)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根据合作共建协议制订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管理制度。
(三)产出分析
1.经济性。(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和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建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已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2.效率性。(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1)通过建设镇村供销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等建设实现富余动力可在家门口就业。
(2)通过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产业化联合体等的建设有效地整合了集体资源和土地资源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效益得到了提升。
(四)效益实现度分析
1.效果性。(满分25分,自评分25分。)
通过改革试点建设镇村供销社。一是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实现富余动力在供销社的服务网络内就业。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集约流转,加快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公平性(满分5分,自评分5分。)
我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充分征求各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村社共建的形式,党建带社建的方法,根据年终对服务对象镇村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代表及部分群众等满意度测评发出测评表34张表示满意的34张,满意率100%。
五、主要绩效。
(一)新建村级供销社。坚持“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统一以“供销专业合作社”名称注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主任,依托村级公共场所合作共建供销社。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采取县供销社、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共同持股,建立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各村供销社章程,逐渐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组织+供销社”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到12月底,新建村级供销社16个。
(二)重建镇级供销社。由县供销社和镇政府合作共建,采用注册镇级供销有限公司的方式,推动省级标杆社大柘镇供销社和具备3项以上服务功能的长田镇、八尺镇、仁居镇热柘镇长供销社建设,目前5家镇级供销社已工商登记注册并开展有关业务。
(三)推动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提质增效。围绕我县脐橙特色优势产业,与飞龙脐橙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共同打造脐橙全产业链服务示范基地。
(四)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治理。一方面着力推进我社现有9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紧扣我县特色产业,培育农民深度联结、辐射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为止,新增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创建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至目前为止,全系统累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家,获得省级以上示范社有61家,其中国家示范社5家、总社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6家、省社示范社41家(其中)本年度在建省社示范社16家。
(五)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联农工程。结合我县脐橙、南药、茶叶等特色产业,构建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形成企业引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到12月底,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0个。
六、存在问题。
我县原有镇级基层供销社13个,1992年根据上级供销社改革要求,13家基层社全部下放给乡镇管理,人、财、物同时归属乡镇所有,目前就乡镇一级供销社实际也早已全部转制完毕,原有乡镇供销社资产己不复存在。县社原有直属日杂、土产、生产资料、果菜、贸易等5家分司已于20xx年前转制关闭,大部分资产处置用于下岗人员安置和偿还银行债务,仅存部分资产已被县政府平调为国有资产。目前供销社一是服务基础薄弱,需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才能构建起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的服务体系;二是改革试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三是目前供销社人员结构和编制与新时期供销事业的发展不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积极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好镇、村供销社运营作用,利用好农资农技服务网络、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直供配送中心等方面的资源,联农带农,大力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供销社的沟通对接,建立良好的互联互通关系和争取资金、业务等各方面的支持。三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我们供销社的改革试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