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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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xx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xx〕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xx年收购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临储粮3963.438吨、中晚稻临储粮1113.672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0.2,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xx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xx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xx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0.4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3963.438吨、中晚稻1113.672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131568.77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3544.179吨、0P22仓419.259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2175698.31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1113.672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846390.72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3022089.03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483534.24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53599.81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国债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县特殊困难群众日常生活,解决好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救急难问题,以及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存,并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更好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在2020年因新型冠状病毒导致困难群众发生短期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我单位申请了中央财政抗疫特别国债项目。主要用于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安排31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100万元。二是开展城乡临时救助,为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解决救急难问题130万元。三是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4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讨论,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及各自责任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
根据省、市、县关于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局社会救助股牵头,发动各乡镇调查摸底,积极开展困难家庭综合需求“一研判”、综合救助帮扶每月“一评估”和每季度“一探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报送审批材料。同时,由局分管社会救助领导、股室负责人通过实地入户核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审批乡镇报送救助名单,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登录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审批并通过“社银一体化”发放保障资金。
(三)分析评价
通过相关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撰写县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财政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年度预算安排31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1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应支付救助资金314万元。实际支付救助资金290.13万,全部用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救助、城乡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100%把握救助对象准确率,得15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费,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5分。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5分。
(3)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促进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国债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0〕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20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20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20年收购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临储粮3963.438吨、中晚稻临储粮1113.672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0.2,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20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20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20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21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20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0.4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3963.438吨、中晚稻1113.672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131568.77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3544.179吨、0P22仓419.259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2175698.31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1113.672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846390.72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3022089.03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483534.24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53599.81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0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国债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内容包括中央及省下达本市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室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冠病毒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执行此项目绩效目标。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疫情特别国债中央分配70.9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项目根据通知第四项降低运营成本中第二十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要求由中央财政下拨70.93万元资金补贴,用于缓解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在疫情期间由疫情所造成的`企业生产停滞和经营收益下降所带来的经济困难。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中央下拨资金70.93万元,由古塔区财政局统一拨付企业。已按时完成此项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执行时效2020年8月,下拨资金70.93万元一次性由区财政局全部下拨企业,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率高,对中小企业企业战胜疫情缺失,扶助企业稳定生产发展起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①产出指标:用于缓解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在疫情期间由疫情所造成的企业生产停滞和经营收益下降所带来的经济困难。按预算足额发放到位,预算全部用于疫情期间减免企业房租补贴。
②效益指标:纾缓企业成本压力,降低运营成本,社会及企业反响好。
③满意度指标:项目效益明显,满意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及改进措施,
(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近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项目按时效完成,资金全部下拨企业,完成情况100%社会满意度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好,按规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资金。
无。
国债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县特殊困难群众日常生活,解决好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救急难问题,以及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存,并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更好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在2020年因新型冠状病毒导致困难群众发生短期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我单位申请了中央财政抗疫特别国债项目。主要用于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安排31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100万元。二是开展城乡临时救助,为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解决救急难问题130万元。三是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4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讨论,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及各自责任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
根据省、市、县关于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局社会救助股牵头,发动各乡镇调查摸底,积极开展困难家庭综合需求“一研判”、综合救助帮扶每月“一评估”和每季度“一探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报送审批材料。同时,由局分管社会救助领导、股室负责人通过实地入户核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审批乡镇报送救助名单,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登录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审批并通过“社银一体化”发放保障资金。
(三)分析评价
通过相关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撰写县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财政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年度预算安排31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1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应支付救助资金314万元。实际支付救助资金290.13万,全部用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救助、城乡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100%把握救助对象准确率,得15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费,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5分。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5分。
(3)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促进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国债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内容包括中央及省下达本市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室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冠病毒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执行此项目绩效目标。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疫情特别国债中央分配70.9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分析,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项目根据通知第四项降低运营成本中第二十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要求由中央财政下拨70.93万元资金补贴,用于缓解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在疫情期间由疫情所造成的企业生产停滞和经营收益下降所带来的经济困难。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中央下拨资金70.93万元,由古塔区财政局统一拨付企业。已按时完成此项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执行时效2020年8月,下拨资金70.93万元一次性由区财政局全部下拨企业,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率高,对中小企业企业战胜疫情缺失,扶助企业稳定生产发展起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①产出指标:用于缓解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在疫情期间由疫情所造成的企业生产停滞和经营收益下降所带来的经济困难。按预算足额发放到位,预算全部用于疫情期间减免企业房租补贴。
②效益指标:纾缓企业成本压力,降低运营成本,社会及企业反响好。
③满意度指标:项目效益明显,满意度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及改进措施,
(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未完成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分析近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项目按时效完成,资金全部下拨企业,完成情况100%社会满意度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好,按规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资金。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