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026-09-16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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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工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xx〕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xx〕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xx年底,西财农发(20xx)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xx年,西财农发(20xx)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xx)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xx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xx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xx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xx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xx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xx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社会效益指标:耕地地力保护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20xx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xx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xx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1878.99万元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工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单位: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智慧服务便捷化、智慧管理立体化、智慧交易高效化、党建宣传形式多样化场地调度管理智能化、安全运维标准保障规范化。全面实现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化,实现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基本形成跨区域、多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集中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移动端应用,使用中心服务向移动端渠道延伸,为用户提供便携的服务,同时以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助力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成领先全国资源信息化水平、与国家级示范平台建设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项目资金总额:1634.006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采取政银合作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文件精神,按照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设"一张网、一盘棋"统筹考虑,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按"省建下发、统分结合、分级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交易数据,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软件运行支撑环境搭建、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与基础配建内容。

(三)项目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规模涉及张家界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自然资源、社会类无范本五大业务,同时包含业务开展所需的场地智能调度及管理。可支持两区(永定区、武陵源区)、两县(慈利县、桑植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完成以下建设内容:

1、"一张网":实现国家-省-市数据互联互通,同时链接张家界市各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的"一张网",交易数据全贯通。

2、"全智慧":通过建设智慧服务、智慧交易、智慧管理、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推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智慧化,着力推进交易系统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高监督平台的行政监督效能。

3、"优保障":全面贯彻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出台的5项信息化建设标准,以贯标落地为抓手全面提升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和标准应用水平,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等级保护规定,需要参照三级等保标准建设。形成完备统一的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运行保障体系。

(四)项目进展

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20xx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了总体要求。

20xx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湘资[20xx]37号)、20xx年11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湖南省"区块链+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资[20xx]63号)等文件,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解决方案。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xx-430802-64-01-044489,估算总投资139000万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

20xx年3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xx年6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问题请示的答复》(湘资函[20xx]8号),明确支持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

20xx年1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张府阅[20xx]13号),研究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关问题,原则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项目在争取到资金来源和保障的情况下,于20xx年启动建设。

20xx年2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核资金控制在1656.55万元以内。

20xx年4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进行了审查,并出具《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评估准备阶段:抽取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确定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依据和评估内容,拟定评估计划,下发《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张财绩[20xx]7号),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评估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与审核,现场采取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听取有关汇报或介绍后,对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3、评估报告阶段: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三种,报告内容包括介绍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

(二)评估目的及作用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部门单位结合预算编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可以促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开展,促进项目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投资管理的加强和投资效益的提高,是项目投资效果最好,用最少的投资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建设方案,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

2、实事求是的校核投资,落实资金筹措办法和渠道;

3、促进项目决策科学化,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

4、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落实科学发展规划;

5、有助于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总分15分,计15分)

1、立项依据(12分)

信息化建设是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是交易行业的生命线,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利器。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等文件精神,需要达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与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有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整改和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需不断完善平台体系,实现平台优化升级;推进顶层设计,健全统一的制度规则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推进监管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建设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与部门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xx开始自建信息系统,由于缺乏顶层规划,也没有统一数据标准,按照"边运行、边完善"原则,虽然通过租赁和省级交易平台下发方式,实现了部分交易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在线评标等系统上线,现有平台出现硬件设施设备部分出现老化、软件开发建设相对滞后、场地管理手段落后、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交易数据的利用和分析能力不足等问题,现有平台无法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需要。开展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具有现实的迫切需要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服务对象明确。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财政投入(3分)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作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实施,具有公共性,属于财政支持范围。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二)投入经济性(总分20分,计16分)

1、投入合理性(11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编制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预算总投资16,565,471.10元,项目预算较为完整,预算投入资源及成本与项目预期产出效益相匹配,投资测算合理,充分考虑银行等其他渠道筹资。为控制投入成本,项目预算经张家界市财政局评审并出局《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审减225,402.80元。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预算成本控制有效性(9分)

通过平台的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提升交易过程透明度,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通过系统实现网上互动、网上递交备案事项、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投标等操作以及无纸化运行,可减少交易各方的通讯、交通、印刷、人力、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大大降低各类资源的消耗,节约社会资源,以实现绿色交易。将行政效能监督、被动式监督转变为进行式、主动式全过程监督,可以提高交易中心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制定完善明确的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成本控制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4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20分,计20分)

1、目标明确性(8分)

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以节约投标人成本、规范专家评审费支出、增加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降低财政支出成本、提高财政收益等为目标",制定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受益服务对象定位准确,与建设单位工作职责与长期规划密切相关。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目标合理性(8分)

项目建设目标设定为解决部门工作的实际问题,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相关,与年度目标一致,与项目设计解决的问题相匹配,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制定有"财政资金节约率"、"各交易主体资金节约率"、"全流程电子化率"、"交易周期"等具体明确的绩效指标,可考核性较强,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四)实施方案有效性(总分30分,计27分)

1、实施方案可行性(15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述、现状分析、总体目标、方案内容、实施路径、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项目实施内容明确具体。提出"升级改造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运维保障建设"等23项重点任务,与"一张网(数据全贯通)、全智慧(交易活动全智慧)、链湖南(交易链上全信任)",实现交易活动智慧化、公共服务精准化、行政监督立体化、交易活动智慧化、保障措施规范化,打造全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湘交模式",助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相匹配;提出分阶段建设的实施路径,组织进度安排清晰,相关基础设施等条件能有效保障。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并出具了《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指出《方案》按照"交易电子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建设一体化平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符合智慧张家界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方案》提出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四大应用模块、三大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合理;《方案》提出的立体、多元、便捷的智慧管理和交易模式,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技术路线基本可行。

评估发现,专家审查意见指出项目实施方案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够全面。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2、过程控制有效性(9分)

为保障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的实施,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项目管理。有相应的监督、奖惩等管控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健全,与项目切实相关,可操作性强。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项目可持续性(6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成后,组织机构能够持续运转,在正常维护管理的前提下,能持续发挥效益。

但是,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未明确项目建设运行的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此项扣1分。

(五)筹资可行性(总分15分,计12分)

1、筹资合规性(5分)

20xx年12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报经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同意,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计划资金来源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相关论证,资金筹措程序科学规范。但是,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1分。

2、财政投入(5分)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及政银合作方案的报告》(张公交易[20xx]8号),汇报政银合作方案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存放合作银行公开招标方案》。项目投资考虑财政预算及配套能力,合乎实际,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统筹规划,目前没有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筹资风险可控性(5分)

项目筹资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筹资方式和程序经过相关单位论证,所有方案经过专业技术单位审查,由市智慧办和智慧城市中心严格把关,防止重复建设,整体筹资风险可控。

但是评估发现,项目未进行筹资风险评估,对筹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未制定相应可行、有效的应对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六)总体结论

根据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体系,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得分为90分。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评估的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立项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建议在完善相关成本控制措施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下予以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设计方案考虑不周

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中指出,设计方案中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全面,与现有党政OA系统、智慧党建等对接、业务系统统筹以及机房设计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未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明确制定成本控制方案,未采取措施有效成本控制。

(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完善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模式实施,但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未明确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建设运行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够完善。

(四)未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入资金较多,财政投资压力较大,未开展相应的项目筹资风险评估。

五、相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要求:做好与现有党政OA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中心等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房设计,做好柴油发电机房位置布置,设置安全区域并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施;考虑国产化替代问题;完善网络安全建设等。

(二)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根据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需制定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补充切实可行的市场化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明确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社会化运作(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需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及筹资方案,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维模式及运维费用来源等。

(四)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筹资风险评估工作,对项目筹资环节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全面分析偿债能力等筹资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防范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资金短缺或偿债危机等。

工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评价对象

(一)项目名称:鸡泽县滏阳河拦河坝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的有关资料。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

二、事前绩效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思路

参照《河北省省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规范》(冀财绩〔20xx〕2号),根据鸡泽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分析资金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

1.评估程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1)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

①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对象、评估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

②由预算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及资料,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及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

③专业评估人员组成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职责:负责评估计划制定、方案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实施现场评估,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申请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经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④发放相关资料给评估组成员,组织评估工作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事前绩效评估政策、评估标准、评估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和有关要求;

⑤评估工作组对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确定事前绩效评估标准;

⑥确定现场评估工作日,拟定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2)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①现场评估

听取预算单位关于项目整体进展情况和资金申报、使用情况汇报;

评估工作组到该单位采取询问、调查、复核等方式,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审查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根据审查结果分析组织管理水平:

了解项目的预算计划和实际可完成率、经济和社会效果;

实际核查项目申报资金额度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②非现场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听取该单位项目情况介绍后,对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③综合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采取项目预期效果与项目预算相比较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的内容,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问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工作组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估结论,提出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阶段

①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②评估工作组内部审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③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报送委托单位。

2.评估方式与方法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采取实地考察、论证评审、咨询座谈等方式进行。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2、比较法。是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批复等资料,此项分值10分,实际得分0分。

(二)投入经济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算相关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三)筹资合规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相关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四)绩效目标合理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五)实施可行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七)总体结论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相关资料,评估总分0分,不建议纳入预算资金支持范围。

工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xx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xx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xx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xx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xx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xx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xx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xx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xx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xx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xx年建成。该项目于20xx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xx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xx年,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xx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xx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xx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xx〕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xx〕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xx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xx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xx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工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部门为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20xx年6月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邀请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为我县录制一期《乡村大舞台》,并拨付资金140万元用于节目录制有关工作,首期拨付100万元。

(二)《乡村大舞台》栏目是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打造的一台旨在宣传各地乡土文艺文化,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舞台的大型综艺节目。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央视导演组出行与落地接待、舞台搭建、演员外聘、海选、群众演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

二、评估过程

项目由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经前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深入对接,了解已播出节目反响情况,并经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和职能股室评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认为该项目可行。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立项情况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xx年6月18日,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乡村大舞台》节目录制。

(二)项目可行性

1.连城县是文化旅游大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美食文化、非遗文化等独具特色,通过录制《乡村大舞台》节目并在央视播出,有利于促进连城文化的对外宣传,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连城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连城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

(三)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参与节目演职人员共1000余人,举办海选活动3场次,搭建大型舞台1300平方米,编演节目11个,录制节目时长120分钟。

质量目标:按方案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时效目标: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录制,节目于8月24日、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日共5次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

成本目标:编排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8万元。搭建大型舞台,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6.8万元。录制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40.2万元。所有人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25万元。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节目播出,提升连城知名度,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目标:通过节目录制,提升县内各文艺团体节目质量提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促进连城红色、客家、生态、美食、非遗等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

满意度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的录制和播出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满意度大于90%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连城文化的影响力、为促进连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连城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