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2026-09-17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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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

项目组织管理落实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日常检查监督情况等。

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协调服务全市各级部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具体工作及党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是由我局每年向市政府和财政局请示后,得到市政府和财政局批示后,财政下拨的工作经费,并不是专项

项目的经费,但根据决算要求,将该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包含我局业务工作所有支出及驻外招商办工作经费。本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追加资金,未纳入到年初的预算批复中,均按照工作开展进行。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本年度我单位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从全局业务及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一是强化本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财政拨付的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更好地反映局工作开展情况对资金绩效运行情况,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从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情况、项目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20xx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115.37万元,属于财政拨款。

20xx年累计完成招商引资重点产业签约项目85个,签约资金174.51亿元。累计实现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新增到位资金79.97亿元。

一是严把统计关,强化指标调度。采取“月调度、月汇总、月上报”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本级、遵义和省级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资料归档、统计及报告工作。

二是完善项目储备,强化项目库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以及我市资源禀赋,围绕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动态储备项目186个,拟投资总额600.24亿元。其中,一产项目14个,

投资金额13.65亿元;二产项目68个,投资金额241.48亿元;三产项目104个,投资金额345.11亿元。上报遵重点招商项目112个,预计总投资363.23亿元。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高位推动招商。制定出台《赤水市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计划方案(20xx-20xx年)》,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赤水市产业大招商领导小组,高位推动赤水市招商引资工作;成立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相关产业部门为成员的竹浆纸制品产业链专班、白酒产业链专班、晒醋产业链专班等9个产业链专班。

四是狠抓重点产业,提升招商精准性。以白酒产业为主,成功引进金谷酒业赤水5000吨酱香白酒酿造项目、祥康泰(海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赤水年产10000吨酱香型白酒酿造项目、远明中厚酒业有限公司赤水年产1.2万吨酱香白酒酿造项目、赤水市赤贵焰酱香型白酒生产建设项目等白酒生产项目6个,约定投资总额67.8亿元,引进白酒配套企业14个,约定投资总额14亿元。

五是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文巩卫、“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高效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创文巩卫卫生清理和宣传200余次,落实“我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1件。

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学习活动,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做到每月组织学习1次以上,切实提党员干部理论素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制度,把参加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已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每年度围绕省、遵义市及我市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完成。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

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1.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强化受传统思维影响。财政资金管理理念还停留在“过程管理”阶段,对绩效的认识比较模糊。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特点,但是从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情况分析,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综合能力,还未达到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基本需求。

2.改进措施与建议。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年初预算,力求预算全面、真实、有效。二是加快项目资金的筹集到位,按到位资金实施进度推进,开展进度跟踪,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三是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四是做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工作常态化。五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六、附件(佐证依据)

项目实施单位认为需要作为评价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以进一步解释和证明报告所反映的相关内容。

我局围绕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开展,招商引资经费属于财政拨款资金,无自主建设项目。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xx年市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30万。主要用于开展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办公经费支出。通过采购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抽样、送样、检测、出具报告等。采购购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主要用于开展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办公经费支出。通过采购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抽样、送样、检测、出具报告等。采购购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四)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3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年初预算。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安排的县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批次300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批次5000批次。

2.质量指标:高质量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300批次;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批次5000批次。

3.时效指标:20xx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数据录入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批次监测。

4.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食品技术支撑能力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5.可持续目标:不合格食品问题查处,提升监管水平。

6.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目标: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

20xx年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按年初设定的执行,未对申报目标和绩效进行变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印发《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赤水市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市管〔20xx〕23号)文件,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并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落实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拨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项目组织实施的内容与年初制订目标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30日,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0批次,其中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05批次,食品抽检125批次;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000批次。对监督抽检发现的8起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案件,依法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结合创文巩卫,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21次,制作餐饮、副食、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公示栏3000余块。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1.提高食品技术支撑能力水平,保障全市食品安全。

2.查处一批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案件,依法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提升监管水平。

3.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按时完成20xx年度食品安全抽样和监测工作任务,通过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了更深的了解,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较高。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为长期

(四)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五)项目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由于市财政局财力紧张,各项抽检经费及工作开展经费未及时支付,导致资金执行率与年初制订的目标偏差较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食品安全经费存在预算不足,导致各项工作的开展捉襟见肘。

2.由于市财政财力紧张,食安专项经费支出不能及时拨付,导致资金执行率与年初制订的目标偏差较大。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1.建议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食品安全检验及监测经费的投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安全。

2.积极与市财政对接,力争已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资金及时拨付。

(三)绩效跟踪结论

加强项目资金调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21年市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30万。主要用于开展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办公经费支出。通过采购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抽样、送样、检测、出具报告等。采购购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主要用于开展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快速检测、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办公经费支出。通过采购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抽样、送样、检测、出具报告等。采购购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四)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落实3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年初预算。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安排的县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批次300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批次5000批次。

2.质量指标:高质量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300批次;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批次5000批次。

3.时效指标:2021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数据录入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批次监测。

4.社会效益指标:提高食品技术支撑能力水平,保障食品安全。

5.可持续目标:不合格食品问题查处,提升监管水平。

6.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目标: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如有调整,应说明原因)

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按年初设定的执行,未对申报目标和绩效进行变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印发《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赤水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市管〔2021〕23号)文件,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并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落实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拨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项目组织实施的内容与年初制订目标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0批次,其中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05批次,食品抽检125批次;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000批次。对监督抽检发现的8起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案件,依法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结合创文巩卫,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21次,制作餐饮、副食、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公示栏3000余块。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1.提高食品技术支撑能力水平,保障全市食品安全。

2.查处一批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案件,依法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提升监管水平。

3.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按时完成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样和监测工作任务,通过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了更深的了解,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较高。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为长期

(四)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五)项目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由于市财政局财力紧张,各项抽检经费及工作开展经费未及时支付,导致资金执行率与年初制订的目标偏差较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食品安全经费存在预算不足,导致各项工作的开展捉襟见肘。

2.由于市财政财力紧张,食安专项经费支出不能及时拨付,导致资金执行率与年初制订的目标偏差较大。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1.建议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食品安全检验及监测经费的投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安全。

2.积极与市财政对接,力争已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资金及时拨付。

(三)绩效跟踪结论

加强项目资金调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4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20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21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21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20)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21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21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建设0.339公里,路基宽4.5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建设1.23公里,5%水泥混凝土稳定层(20cm)、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硬化。

项目单位职能: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通行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项目立项依据:赤水市财政局赤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赤财农〔2019〕39号);赤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赤扶领〔2019〕17号)。

项目实施主体: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实施主体是赤水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实施计划及主要内容:

1.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0.339公里,路基宽4.5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排水、安保及防护工程、1个停车场等。

2.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建设1.23公里,5%水泥混凝土稳定层(20cm)、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硬化、4cm粗粒式沥青底层、3cm细粒式沥青面层、改建中对全线已有的桥涵、构造物等全部进行加固维修。

二、目标设置

(一)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绩效目标申报项目个数有为2个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

(二)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建成后,改善旅游、货运基础设施,增加群众收入。

2.阶段性绩效目标。

我单位没有跨年度或连续多年实施工作(项目)所设置的当年完成绩效目标。总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一致。

三、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项目支出完成率。

2019年收到财政拨款80万元,实际支出80万元,支出完成率100%。

(二)财务合规性。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各项支出,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核算准确、合格,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四、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一是细化责任。对每项专项经费的使用、关键工作、主要环节,逐一分解,落实责任。财务管理上,实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项目工作内容看行见、摸得着、说得准。

2.项目监管。

我单位先后制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

五、项目绩效

(一)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实际完成30万元,占比100%。

(二)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计划投资50万元,实际支付50万元,占比100%。

2019年交通运输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实际执行情况良好,自评分为91分(详见附件:赤水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结论为优。

六、存在问题

绩效编报质量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编报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存在绩效指标的量化还不够,时效指标、质量指标不完整等问题。

七、今后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编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表编报水平。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财政预算前期管理,理清本部门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目标。在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同时,关注绩效指标的可考核性,从数量、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来设置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编报质量。

赤水市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照明是城市道路的附属配套设施,主要指在道路两侧设置的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在道路照度、亮度不足、能见度低时,为道路上的行车及行人补充适度的光照,正确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正常运行。道路照明在改善道路交通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夜间犯罪、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以及促进城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城镇实力和成熟程度的标志。

2.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夜间交通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路灯是基本的保障。2021年我镇共有路灯6548多盏,总负荷1055千瓦千瓦,路灯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个街道及巷道。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道路路灯及交通灯电费开支,路灯耗材及维护费。确保我镇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美化城市夜景,同时也为维护城区治安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该项目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244.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路灯电费:163.22万元;②路灯维护费:81.35万元,主要是路灯耗材及日常维护费。

2.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设立黎塘镇路灯电费及维护费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路灯的管理,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整治灯容灯貌。

该项目总预算投资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使用113.16万元,资金使用率46.27%。分别用于:①电费:99.10万元,②维护维修费:14.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登记项目经费会计明细账,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和明细核算,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路灯电费是根据电力部门核实的实际耗用量,并经我单位进行核实后,报经领导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按月按时向电力部门缴纳路灯电费。路灯维护维修费根据路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关闭电源止损,根据损毁程度上报相应领导审批,进行维修或者更新。

2.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城区道路路灯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道路路灯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并做好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黎塘镇道路路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组内,办公室主任由陈梦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蒙承军同志担任,成员马富万、吴彩新、葛悦贤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道路路灯监测、日常维护、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1、项目总目标

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逐步实现城区公共照明低能耗、智能化管理。

2、项目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镇城区街道654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5%,每天亮灯时间平均约为10小时,城区街道整体照明度达到90%,群众投诉次数月均投诉少于2次。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全年总预算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开支113.16万元,完成项目目标46.27%,具体开支:

1、电费1-6月开支99.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58%。

2、电路电缆维修费用及日常耗材开支14.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42%。

(二)绩效运行监控结论。

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范围内路灯电费的支付工作,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安装路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灯使用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了路灯亮灯率,总体实施效果较好。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黎塘安装监控系统对路灯进行监控,能发现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

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最后是部分路灯老旧、不节能、维护成本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三是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形成支出的费用,及时取得发票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