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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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并教教财[20xx]4号《关于对各县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对20xx、20xx年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查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程序规范组织得力
我校在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工作,收到通知认真学习并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资金管理规范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关心和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我校每年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认真传达、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将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印发到各班,各班进行认真学习并在班内张贴,学生知晓率达100%。在受助学生的评选工作方面,我们也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档案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加强资助项目的统计管理,合理配置资助资金,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评审工作规范每年我们受助学生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的20%的比例,计算出评选人数,再按照各班的人数统一进行名额分配。
我校十分重视评选的公开、透明,整个评选程序都在同学们的参与下完成,为此,我们要求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助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阳曲一中助学金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名单后在班级里进行一周的公示,所有学生签字同意后,报政教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整个评选程序完全向学生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分配的问题。
五、资金到位按时发放
对审批通过的学生,学校为学生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发放手续。为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办理了银行卡,按时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卡内,全部资助经费的领取都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各项资助资金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科学合理使用、足额发放,从未出现拖延。
六、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由于我校受助学生人数多、信息量大,学生办理银行卡由于无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后再办理银行卡,使得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通过严格自查,我校在国家助学金评比和发放等方面,无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利益,确保我校持续健康发展。
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2
城区职业中学是城区唯一的一所公办职业高中,成立于1986年,现有在校生注册数620人,其中一年级95人,二年级247人,三年级278人。自20xx年秋季国家实行助学金政策以来,我校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认真落实此项工作。20xx年春季至20xx年秋季共发放国家助学金2457人次,发放资金184.2750万元。发放中,我校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将国家的`助学政策落到实处。现就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放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规定,我校成立了城区职中国家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出台了《城区职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明确责任,科学分工,确保了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具体发放管理办法是:学校政教处按照我市助学金全发放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首先按规定步骤,规定要求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中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并认真上报受助学生人数。然后在每学期国家助学金文件下达后,对受助学生人数进行认真复查,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形成《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至校财务室及上级管理机构审批。同时到指定银行为学生办理资助银行卡。待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班主任为学生发入银行卡并签字确认。
发放结束后,财务室向银行部门索取发放凭证建档备查。对于中途流失的学生学校及时在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网上进行了学籍注销上报,同时取消其受助资格。因此,我校无冒领、套取、挪用国家助学金等行为。
二、发放人数及金额
20xx年春季发放625人,发放资金46875元;
20xx年秋季发放761人,发放资金570750元;
20xx年春季发放710人,发放资金532500元;
20xx年秋季发放361人,发放资金270750元。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20xx秋季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在为学生办理银行卡时,有2名学生因无身份证,银行无法为其办理银行卡,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助学金。为此,我校多次与学生家长沟通,催促其尽快办理,待银行卡办理后,及时为其发放,如学生家长实在办不出来,我们将考虑同财政部门商议,能否启动现金发放办法为其补发。
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金额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执行595.0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利用学校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能得到该项资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跟秋季学期资金一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抓实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工作,认真研读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 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财政局下达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后,我县两所高中学校为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应助尽助,两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业务人员利用学籍系统数据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学生,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根据下达指标,依据困难程度确定享受资助学生,给予享受一、二等助学金。两所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现给受助学生,该项资助资金我县按照学期进行发放,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预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全年实际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预算执行率达100%,无偏离。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质量指标方面,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时效指标方面,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该项目资金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62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48人,资助高中阶段192人,资助中职阶段185人,资助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02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略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XX年9月,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当前学年资助申请,填写相应资助项目申请表。
针对省内户籍学生,9月底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各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高等教育阶段新生录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立军功升本等新生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出的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和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的新生信息)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对于申请学生不在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学生。学生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核实确认身份,经确认为建档立卡学生(国标、省标)的,于9月3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逐级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反馈省扶贫开发办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学年资助范围。
20XX年11月,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学费(学杂费成保教费)免除工程,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XX年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20XX年11月底前,将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0XX年11月底前,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学校应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未受到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将未受助原因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留存有关资料备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莒南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如下表所示的年度绩效目标表:
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经济合理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保密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XX〕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3.绩效评价方法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时拟运用以下几种具体方法:案卷研究、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信息检索、电话和问卷调查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准备阶段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按照下达评估任务,拟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预算单位提交基础资料和数据。具体绩效评价实施阶段包括资料审核与现场访谈调查,实施绩效评价,撰写报告,征求反馈意见,提交报告,结果汇报等流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莒南县20XX年贫困学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分。依据优(100-90)、良(89-80)、中(79-60)、差(59-0)四个评分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略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7分。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完整,实事求是。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政策相符,填报合理。项目资金240万元,实际到位240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金规模合理。莒南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明确,细化程度不高。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为28分,评价得分24。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相关手续健全,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资金使用比较合规,评价中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但是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所欠缺。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莒南县当年各阶段学生人数符合资助标准。按照资助标准,各个阶段学生分为三档,根据提交材料,逐一进行家访并形成书面材料,再按照标准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资助发放及时,发放及时率100%。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22分,评价得分22分。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结果,项目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很大的帮助,家庭受益颇多,在社会反映良好,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让孩子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
在评价项目时,通过现场随机访问的方式,向服务主体相关人员及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对于学生及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满意率为98.4%。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
项目部门年初没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绩效评价时临时补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未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报绩效指标内容,未按照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设置要求填报,有些指标设置前后缺乏逻辑关系。项目没有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或可研分析,工作目标不清晰,没有详细填写具体的年度计划安排。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均未能细化量化。总体而言,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够规范。
(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调研中发现,部门学生家长和老师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了解,反映出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导致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学校的部分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不能充分认识新政策的重大意义,讲不清政策、程序,对所需要材料模糊不清,缺乏公平、公正、相对合理的过程,以至于许多学生、家长及社会对资助政策不理解,甚至误解。
(三)学生资助原则不尽合理
现行的学生资助程序,是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按国家资助比例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发放金额下达给学校。按照这种“平均主义”的学生资助原则,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有违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的初衷。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待加强
各学校的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补助申请流程不尽相同。调研中发现,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具体资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造成部分学校工作程序欠规范,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欠缺。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和流程管理
从该绩效目标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可以看出,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存在不规范现象。
第一,有必要对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培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绩效目标填报的工作人员存在对绩效目标理解不清,对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实施计划、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不了解,特别是对指标的量化和细化,存在较大问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做好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是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二,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一般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方面,财政部门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目标审核是指财政部门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和适当性四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的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前置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全面的宣传讲解,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和各班级资助人员等多种渠道正确宣传国家对贫困生的政策,让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引导学生及家长正确使用助学金,组织以各项正能量为主线的学生活动来树立榜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最终目的。
(三)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改进项目实施方法,资助经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农村、和贫困乡镇的学校倾斜,改变一刀切的做法。
(四)加强对资助的各个环节监督检查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落实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显有违公平、公正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根据并教教财[2015]4号《关于对各县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对2013、2014年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查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程序规范组织得力
我校在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工作,收到通知认真学习并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资金管理规范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关心和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我校每年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认真传达、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将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印发到各班,各班进行认真学习并在班内张贴,学生知晓率达100%。在受助学生的评选工作方面,我们也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档案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加强资助项目的统计管理,合理配置资助资金,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评审工作规范每年我们受助学生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的20%的比例,计算出评选人数,再按照各班的人数统一进行名额分配。
我校十分重视评选的公开、透明,整个评选程序都在同学们的参与下完成,为此,我们要求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助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阳曲一中助学金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名单后在班级里进行一周的公示,所有学生签字同意后,报政教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整个评选程序完全向学生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分配的问题。
五、资金到位按时发放
对审批通过的学生,学校为学生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发放手续。为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办理了银行卡,按时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卡内,全部资助经费的领取都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各项资助资金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科学合理使用、足额发放,从未出现拖延。
六、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由于我校受助学生人数多、信息量大,学生办理银行卡由于无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后再办理银行卡,使得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通过严格自查,我校在国家助学金评比和发放等方面,无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利益,确保我校持续健康发展。
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篇6
根据《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x教民办发[20××]84号),按实际情况,现特将我校中职助学金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自20××年底国家开展中职学生助学金工作以来,在x市教育主管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84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9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有效作用。我校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不断完善以国家助学金工作,并成立了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评选,严格按照发放程序组织发放,将助学金名额全部向全校师生公示。且已于20××年开始按照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将每次国家助学金全部及时发到学生银行卡中。学校已将历年各班级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材料和工作情况建立专门档案,专人管理。
二、学生助学金的评审
我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凡农村户籍中职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对x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通过以下途径认定:属于低保户的;属于残疾人家庭的;下岗失业家庭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父母单位出具家庭贫困证明的。我校不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套取国家助学金的情况。
三、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与发放工作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报告
20××—20××年度成立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x(监督、管理)
副组长:李x(指导、审核、监督、组织、管理)
组员:
张x(具体负责全国中职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及信息、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
田x、黄x(学校财务人员负责资金领取及发放)
一、二年级中职各班主任:
06级(1)班罗x、田x、06级(2)班朱x
07级(1)班刘x、07级(2)班孔x、07级(3)班卢x
20××—20××学年的助学金发放情况
1)、20××-20××学年初,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共x人,其中20××级x人、20××级x人、20××级x人。20××—20××学年第一学期,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06级、07级(共x3人),具体情况如下:
2)、我校20××年元月第一次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x人,(每人两月计x元)收教委拨款x,x元,实际支付人数2x人,付款金额x,x元,本次结清。
3)、第二次上报应得国家助学金人数x人(每人共三个月x0元),收教委拨款1x,x元,实际支付人数x人,付款金额105,x元,本次结余x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