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2026-09-19报告

请欣赏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篇1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 。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 。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 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19〕5号,红财政法指〔2020〕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 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 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发改委职责: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区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其他各类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等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等。20xx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预算50万元,内容包含: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截止20xx年底,支付29.9万元,支付率59.8%,余款因未达到支付节点,结转下年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实施将深化铜陵市空间规划,促进义安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种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一管控和高效利用空间资源,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促进义安区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就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情况,从项目编制、评审、申报等环节,分析管理利弊,开展自评,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等。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评价主要步骤为:①召开座谈会。听取负责项目实施的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②核查资料。在财务管理部门查阅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财务收付凭据和内部管理制度。③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情况。

截止20xx年底,本项目包含的3个设计子项目:外部环境分析:全面分析铜陵市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环境、主要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内部环境分析:分析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部资源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结合义安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内外部资源能力,制定义安区多村振兴战略规划方案。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度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前期经费自评总分为100分,经自评,总得分为97.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具体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10分,自评分为7.5分,存在原因是项目前期经费已经完成任务,但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2、产出指标实现情况50分,自评分为50分;

3、效益指标实现情况30分,自评分分为30分;

4、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10分,自评分为10分。

我委项目前期经费得到社会各界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反馈意见良好,项目管理规范有序,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进一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注重项目谋划、抓好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项目过程情况。

我委认真组织实施,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经费计划落实,为我区项目编制有序、高效打下坚实基础。

(三)项目产出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主要任务是完成本级政府投资

60个项目谋划、27个方案编制、评审和论证、项目推进等经费。

(四)项目效益情况。

1、该项目实际签订编制合同价款29.9万元,截至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89700元,因项目前期经费未达到支付节点时间,本年度支付率60%,剩余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五、存在的问题

研究创新的意识不够强,面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规划编制的思路和视野不够广阔,先进理念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落实体现,编制成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体系建设,拓展编报领域,提高编制水平。

(二)加强我区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乡村、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提高规划编制效率。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南昌军供站于 年成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无内设机构。职能系为执行战备训练、抢险救灾以及应对其他突发性事件等任务的成批过往部队,支前民兵,集结入伍的新兵、退伍的老兵等提供饮食饮水、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临时住宿等保障。

2.立项目的: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文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的通知》赣财社指[2016]35号文件精神,用于全国重点军供站维修改造、设备设施更新,强化军供保障软件硬件,为部队官兵提供优质服务。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重点军供站维修改造、设备设施更新,严格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4.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当年专项资金已使用114.07万元,剩余8.73万元。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1)为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机关绩效小组牵头,军供站成立了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程茳担任组长;副站长甘顺生、彭小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各科室责任人组成:刘小霞、龚良秋、何揭庆、张美云;联络员:张美云。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科,负责项目绩效评价日常工作。(2)制定了南昌军供站内控手册,制定和完善了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等六项内部控制制度,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专项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用于支付向塘工程电增容、水增容,进门道路大门、钢架雨棚,项目监理费,强化军供保障软件硬件,为部队官兵提供优质服务。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向塘工程电增容、水增容,进门道路大门、钢架雨棚,项目监理费,夯实南昌军供站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基础。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全部到位,截至20xx年底使用114.07万元,20xx年12月31前通过政府采购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相关采购,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工程支出25.36万元,电力系统安装支出59.05万元,进门道路、大门及钢架雨棚工程支出25.56万元,支付造价咨询费0.9万元,监理费3.2万元,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了项目资金批准程序及采购程序,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南昌军供站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状况和效能,总结南昌军供站专项资金使用的成绩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完善管理服务。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对过往部队官兵采用不记名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发放问卷,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军供站服务保障工作,继续优质保障部队官兵,努力打造“军人温馨港湾”特色品牌,把军供保障做出宾至如归的味道。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2)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4)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财政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6)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彻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绩效评价建立了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

2.评价依据:根据20xx年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情况和项目计划安排,对军供站项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3、评价方法

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度项目绩效进行自我评价。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制度,采用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对各项指标进行逐项逐条审核,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4、评价标准

项目按照项目决策指标、项目过程指标、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益指标、项目满意度指标五项一级指标分别下设相应的二级和三级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评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和差四个等次。满分100分,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评优秀;分数在80(含80分) -90之间评良好;分数在60(含60分) -80分为中,60分以下评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南昌慈善总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及工作步骤;二是客观评价,按照要求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对照绩效指标,开展实际与计划的对比分析,实事求是地评价完成情况;三是明确责任,建立绩效评价工作责任制,将绩效评价工作责任明确到部门和相关责任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南昌军供站较好地完成了这项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相关采购,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工程支出25.36万元,电力系统安装支出59.05万元,进门道路、大门及钢架雨棚工程支出25.56万元,支付造价咨询费0.9万元,监理费3.2万元,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经认真逐条自评,20xx年南昌军供站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3分,档次“优秀”。

评分详情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规范性程序情况分析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的通知》赣财社指【2016】35号文件精神,全国重点军供站维修改造、设备设施更新。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要求,得2.5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明确性情况分析

项目有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5分。

3、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情况分析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得2.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情况分析

20xx年项目资金资金预算安排122.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支出114.07万元,预算执行率92.89%,得4分。

2、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情况分析

项目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监控机制,并采取监控措施,得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分析

20xx年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114.07。完成向塘搬迁重建大楼建筑面积6797平米电增容、水增容及进门道路、大门及钢架雨棚工程,产出数量指标15分。

2、产出质量指标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正常使用,但搬迁重建项目未完工,还未投入使用,扣4分,产出质量指标得11分。

3、产出时效指标情况分析

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向塘搬迁重建项目建设,进门道路、大门及钢架雨棚工程,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工程,产出时效指标得15分。

4、产出成本指标情况分析

进门道路、大门及钢架雨棚工程计划成本29.8万,成本节约率14.23%,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工程计划成本30万,成本节约率15.47%,电力系统安装计划成本71万,成本节约率16.83%,产出成本指标得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制度,采用问卷调查、座谈、电话回访等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对部队官兵的调查,对军供服务认可度很好,得1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情况分析

军供保障保障环境设施设备得到大大改善,军供服务持续发展,得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南昌军供站坚持把党建摆在首位,项目和业务统筹推进;坚持“为部队服务 为国 防建设服务”的宗旨不动摇,优质、快速、持续、准确、安全、保密地完成每一趟军供任务,紧推工程项目,打造现代化、正规化军供站。但西军供分站和向塘工程项目推进不够理想,西军供分站项目建设进度还需加快,与领导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向塘工程因历史原因,建设时期过长,已组织竣工验收,正就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篇4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受西湖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xx年度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满足西湖管理区义务教育发展需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湘政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本专项。项目主管部门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安排财政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西湖管理区内8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维修改造。并按照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3万元以上,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2万元以上,西湖管理区裕民小学、西洲小学、下窖小学、新港小学、鼎港小学、东洲小学1万元以上的改造起点标准分配项目资金。保障8所学校的维修改造需求。

20xx年共对8所学校进行了维修改造或设施设备更新,其中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停车坪实施白改黑项目支出6.52万元;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购买设施设备支出25.22万元;西湖管理区裕民小学采购护眼灯支出17.42万元;西湖管理区鼎港小学食堂吊顶及学校电路改造支出12.93万元;其他4所学校均采购了一体机等设施设备。

(2)项目实施情况

制定计划:区教育局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并根据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结合整体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维修改造计划。

组织实施:区教育局遵循因地制宜、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并实施公示。再通过政府采购选取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方,按照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的步骤实施,并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监督,确保质量达标。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教育局、学校、施工单位等共同验收,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公示项目决算信息。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上年结转32.28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99.89万元(详见附件1),年末结转32.3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优化西湖管理区教育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年度具体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保障西湖区中小学校数量共8所,校舍维修面积2366平方米,修缮改造任务完成率100%。

②质量指标:工程审核程序到位率100%;维修改造项目及时验收,质量验收合格率100%;房屋损坏修复率100%;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保障率100%。

③时效指标:维修改造工程开工完工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控制额≤100万元。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改造起点标准≥3万元;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改造起点标准≥2万元;其余六所学校改造起点标准≥1万元。

(2)效益指标

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保障校舍安全,保证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改善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设施条件,改善学校的教学、科研条件,房屋修缮类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10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得受益师生人数≥2000人。

(3)满意度

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西湖管理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通过现场询问、微信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式,对65位学校师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83.7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得分12分,扣3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缺少核心指标,如未对维修面积等设置相应的指标;指标内容描述不准确,“提高市民交通出行满意度”,与该项目内容不匹配;指标值设置较低,“项目建成后受益师生达2000人以上”,实际8所学校学生5713人,扣3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20分,扣5分。扣分明细: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99.89/132.28=75.51%,扣1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未将项目资金分类记账,扣1分。

3.管理制度健全性: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扣1分。

4.制度执行有效性:制度不健全,支出内容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用途不符;附件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支出附件在各学校账本中,扣2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3.7分,扣6.3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据凭证资料显示,鼎港小学电路改造面积120平方米,鼎港小学食堂吊顶维修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面积789平方米,合计仅1017平方米,未达绩效目标2366平方米,扣2.3分。

2.产出质量:多结算税金2.07万元,工程审核程序到位率未达100%,扣2分。

3.产出成本: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20xx年仅购买设备,未进行维修改造,扣2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8分,扣2分。扣分明细:

实施效益:部分学校仅购买设备,未进行维修改造,未有效保障校舍安全,扣2分。

详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湘政发〔2006〕9号)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区教育局自行申报的绩效目标设置笼统、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如年初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仅设置“保障学校数量8所”一项数量指标。本次评价的绩效目标由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补充完善。

3.资金投入

该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基本一致,资金投入合理。

(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20xx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xx年资金到位100万元,上年结转32.28万元,实际可执行资金132.28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99.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51%。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及审批依照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定执行,支出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但存在多结算税款等现象,资金使用不合规。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教育局建立了《西湖管理区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但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按照《西湖管理区教育局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但存在部分资金超范围支出的现象,制度执行欠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完成对西湖区8所中小学的改造维护,修缮改造任务完成率100%,目标完成。

但20xx年鼎港小学电路改造面积120平方米、鼎港小学食堂吊顶维修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面积789平方米,合计1017平方米。未达2366平方米,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

维修改造项目及时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率100%;房屋损坏修复率100%;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保障率100%,目标完成。

项目采购程序规范,但多结算部分税金,工程审核程序到位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维修改造工程开工完工及时率100%,目标完成。

4.产出成本

20xx年项目共支出99.89万元。西湖管理区中心小学改造支出为6.52万元,其余六所学校改造支出均≥1万元。目标完成。

但西湖管理区第一中学20xx年仅购买设备,未进行维修改造,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保障了校舍的整体安全,全年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改善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生活设施条件及学校的教学、科研条件,房屋修缮类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可达10年以上;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西湖8所中小学在校学生5713人均有受益,目标完成。

2.满意度:经统计收回的65份调查问卷,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2.92%,目标完成。

详见附件3。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坚持精准排查。区教育局加强整改力度,全面消除学校内校舍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早查处,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督促项目学校依规办理。区教育局在项目报建、项目招投标等程序上依规办理,对各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等项目进行督查,保证建设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

(1)缺少核心指标。如20xx年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仅设置一个数量指标“保障学校数量8个”,未对维修面积等设置相应的指标。

(2)指标内容描述不准确。如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指标内容为“提高市民交通出行满意度”,与该项目内容不匹配,且未填写满意度的具体指标值。

(3)指标值设置较低。如年度绩效目标中设置“项目建成后受益师生达2000人以上”。但根据单位提供的绩效评价报告显示,西湖8所中小学在校学生已达5713人,远高于受益人数2000人。

原因分析:未能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单位实际情况、下年度具体工作内容等,准确设置绩效指标。

2.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1)制度不健全。区教育局仅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无法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

(2)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中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但根据支出明细显示,20xx年购置一体机、护眼灯等设施设备支出63.0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3.09%,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用途不符。

原因分析: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基于西湖中小学校的校舍经过校舍安全工程、教育三年攻坚、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的大力重建与改造,中小学校舍已整体安全达标。区教育局遂将20xx年度的校舍维修资金用于解决设备购置问题等。

3.财务管理不规范

(1)多结算税金2.07万元。如9月支付鼎港小学电路改造款,根据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显示,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合计11.13万元,其中税前造价10.21万元、销项税额0.92万元。但经统计,发票注明税额合计为0.11万元,多结算税额0.81万元。20xx年度共多结算税金2.07万元。详见附件4。

(2)未将项目资金分类记账。如12月支付智慧用电设备采购金额22.86万元,区教育局将其分为三个借方科目记账,分别为“其他费用-项目费用-其他-智慧用电”科目20万元、“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大型修缮-智慧用电”科目1.8万元、“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智慧用电”科目1.06万元。未设立专账,且未明确区分不同的项目资金。

(3)附件资料不齐全。如11月购置消防器材0.39万元,除资金转入西湖财政局的转账凭证外,无其他附件;12月解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项目6.52万元,仅附中心小学的报告及预算审定表,无发票等支出明细附件。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报销审核不严谨;同一笔智慧用电计入到多个专项中;未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所有项目资料在对应学校的账簿中。

4.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如据凭证资料显示,20xx年鼎港小学电路改造面积120平方米,鼎港小学食堂吊顶维修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小学停车坪白改黑面积789平方米,合计仅1017平方米,未完成年初绩效目标设定的2366平方米。

原因分析:项目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未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六、有关建议

(一)合理规范设置绩效目标

一是及时根据年初预算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多项具体的目标,全面反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质量标准等,避免缺少对重要工作任务的规范与监督;二是财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员应加强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意识;三是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等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1.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要求与流程,及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

2.查明资金超范围支出是否有经过申请批复。因西湖区中小学校的校舍已整体安全达标,后续应减少该项目的预算金额,提高其他项目资金比例,支持校内设施设备的添置与更新,促进学校软实力的发展。或定期申请该项目,定期检查与维修,保持较高的安全系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范财务管理

1.退回多结算税款2.07万元。后续加强财务审核流程的监督管理,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与审批人应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各自岗位责任。对错报多报的单据及时退回,把关严谨,将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2.后续明确区分各项目资金,准确区分,分类记账,便于管理与统计。

3.补齐相关附件资料。后续应复印重要部分附件在区教育局的账务资料中,便于查阅。

(四)提高产出效益

详细设置年初绩效目标,后续根据年初绩效目标设立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任务。及时确认维修改造等各项工程进度,了解工程实施情况,督促工程质量,并在学校做好问卷调查,了解师生们的真实需求,做到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篇5

2019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19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19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20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19年尚未形成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 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18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19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19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报告 篇6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名称:九华山中心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推进风景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硬件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发展需求,保障校园安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完整的硬件配套设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风景区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对校园道路、学生课后服务广场、排水管道、校内停车场、多功能厅设施设备、学校篮球场、食堂天燃气管道等方面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更新。

2、产出质量指标:以上项目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学校现代化、信息化新时代新优质均衡教育教学的需求,并保证师生安全。

3、产出进度指标:计划2月进行项目预算评审,5月进行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7-8月进行项目实施,9月进行项目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4、产出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解除少数硬件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更新校园部分设施设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环境效益指标: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校园美观度,提升校园文化品质,满足师生正常教育教学和课后服务环境的安全需求,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3、可持续形象指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风景区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师生及风景区内群众对校园环境及教学质量等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三)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计划总投入500万元,由本级财政提供,主要用于:

扩建校内停车场、改扩建校内道路、学生活动广场;新建食堂天然气管道、购置多功能厅电子屏幕、音响设备、桌椅和地砖更新。

(四)项目概况:

根据九华山风景区“十四五”发展(旅游)规划中主要发展任务,要求推动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扩建校内停车场、改扩建校内道路、学生活动广场;新建食堂天然气管道、购置多功能厅电子屏幕、音响设备、桌椅和地砖更新。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1、准备阶段

①确定评估对象:根据《九华山风景区“十四五”发展(旅游)规划》中主要发展任务和《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九管秘【2021】29号,依据《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表》要求,确定将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工程作为事前评估对象。

②成立评估组织:成立评估组,确定评估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

③制定评估方案。

2、实施阶段

①资料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与学校新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②开展现场与非现场评估:评估组到现场勘察、询查、复核,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③综合评估:通过召开家校代表座谈会、邀请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技术管理和财务等相关人员参与事前评估工作,结合现场调研,查看政策和项目实施现场的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交流,征询意见,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

3、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情况出具事前评估报告。

(二)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主要依据《九华山管委会本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九华山风景区“十四五”发展(旅游)规划》,执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工程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和规定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三)评估方式、方法。

1、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评估小组开展实地勘察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项目事前评估。

2、评估方法

本次事前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项目符合《九华山风景区“十四五”发展(旅游)规划》,《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表》,为推进风景区学校办学硬件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发展需求,保证校园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完整的硬件配套设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风景区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较明确,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现实需求基本匹配。

(三)投入经济性:

项目投入成本与预期产出及效果基本匹配,测算较充分,本着节约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细化预算,补充完善成本控制措施。(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项目技术路线基本可行,工作内容、方法、进度安排较合理,保障措施相对完备。

(五)筹资合规性:

资金来源属于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方式合理,风险可控。

(六)总体结论:

项目基本可行,建议调整完善后立项实施。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1、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相关指标。

2、明确技术路线,细化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手段,调

整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

3、细化完善项目预算。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