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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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立项依据
根据萧政发〔2022〕1号《萧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4章开业技术要求条件——第4.4 条建筑和装修——第4.4.1——4.4.3——4.4.6——4.4.7——4.4.8款要求并结合城区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对新龙城农贸市场实施改造提升。
萧县新龙城综合农贸市场成立于2009年6月,是目前城区交易量最大、占地面积最大、成立时间最早的综合农贸市场。由于建设初期设计缺陷,存在各项配套设施多年未更新、摊位老旧、划行规市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导致市场内部脏乱差现象凸显,较大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幸福感。农贸市场是民生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米袋子、菜篮子,并且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对该市场老旧设施及时进行改造和提升,以达到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美化亮化城市环境,人民群众满意舒心的目的,拟从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及设备配置着手,通过科学划行规市、摊位美化亮化、下水道清理、线路整理优化、墙面地面处理等手段,使老市场焕发新活力,有力提升城市形象,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项目通过对现场堪察并对实际功能性参照农贸市场规范要求进行合理科学部局。
二、项目内容
内容:建设和改造摊位130个,块料台面栏板 、装饰板、灯箱 、地面改造、25线管、4mm铜芯、线荧光灯、配电箱等。
三、经费预算与任务清单
2022年预算安排:95.464万元。(附工程预算书)
四、绩效情况
1、实施方案可行性。根据国家标准文件及及《萧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十大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市场环境、惠泽民生、全力保障城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便利,为萧县文明城市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项目实行。
2、财政可承受能力。该项目资金申请规模对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项目支出规划控制数无影响。
3、执行保障性。本次项目实施,均按照县文件精神,遵照程序,依法进行。
五、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情况
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文明环境
质量指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标准。
时效指标:2022年
成本指标:投入金额95.46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市场经营环境,干净整洁,文明有序。
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强所有市场经营环境文明建设,建立良好舒适的购销市场空间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共满意度90%以上
六、总体结论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的县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评估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
按照《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xx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晋宁区(昆阳、晋城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按照“改造升级一批、取缔关闭一批、新建扩建一批、收购回购一批”的总体思路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改造提升、综合整治、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全面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根据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20xx年继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及建设管理,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直接补给主城区各县市区。
(二)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结余率为29.08%。
(三)项目进展情况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75分,评价等级为“中”。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主城区集贸市场硬件提档、管理升级,逐步达到《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规范(20xx年修订)》标准,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但存在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年度计划未完成
各区县20xx年计划升级改造集贸市场91个,新建集贸市场28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14个,回购集贸市场2个,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升级改造集贸市场62个,新建集贸市场10个,取缔关闭集贸市场6个,回购集贸市场0个。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市场已纳入片区改造或城市更新改造计划,或因土地性质有问题,无法改造,或是正在实施,暂未达到提升改造验收要求。
(二)项目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奖补办法》和《昆明市主城区集贸市场20xx-2020年提升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没有对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作出更明确的要求,致使区县不能及时、有效的'发挥项目资金效益及指导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集贸市场规范化对下补助项目20xx年预算安排资金10,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各区县实际使用资金7,092.18万元,结余资金2,907.8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92%,资金结余率为29.08%。
(四)预算申报工作有待加强
根据项目预算申报表显示,所设绩效目标未对项目在20xx年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进行描述,未明确20xx年计划数和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四、建议
(一)严控项目进度,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调整
辖区人民政府应严控项目进度,应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末对项目存量与增量进行统计梳理,并提前对纳入下一年度提升整治计划的市场进行核实,若计划有变应按照程序提前变更,以确保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相匹配。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昆明市集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对集贸市场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成果资料提报、资金审批流程、资金报销单据资料、事后财政资金效益评估等做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后方便项目单位按照制度执行,积极使用补助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辖区人民政府应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例如:年终时各个县区项目单位上报下一年年度新建、改建、取缔、关闭、回购计划,以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过程中要求按季度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项目及资金进行合理调整;年度终了时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特别针对进度滞后缓慢项目核实具体原因,方便及时一对一处理。
(四)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结合部门职能、年度绩效目标和项目特点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保证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此外,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及时进行管理和督促检查,预防问题产生,及时纠偏并整改,引导绩效目标的实现。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厦府办〔20xx〕148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综〔20xx〕18号)、《关于印发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场改造〔20xx〕3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列入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计划的集美市场、杏西市场、宁宝市场、霞梧市场予以财政扶持。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仅杏西市场符合补助拨付条件;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霞梧市场调整为下蔡市场,由侨英街道自行改造,不用市、区财政扶持;宁宝市场未申请补助。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纳入区商务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单位申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资金由商贸科负责受理,在收件审核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后,按照政策依据提出办理意见,提交商务局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经局务会通过后,由商贸科负责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综合科负责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集美区商务局发展经费拨付审核表(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会议纪要、企业申报资料、政策文件归并整理提交财务核对拨付。
(二)财政支出情况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年初预算1100万,预算调减890万,调整后预算金额110万,20xx年度支出杏西地下广场(市场)改造提升补助106.16684万元。
杏西地下广场(市场)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包括建安部分和溯源系统部分。建安部分经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算数164.4914万元(建安费用154.4万元,代理费2.0914万元,设计费4万元,监理费4万元)。溯源系统部分由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安装费用47.14215万元。按照厦府办〔20xx〕148号、厦市监综〔20xx〕18号等文件要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施、设备改造;按照2.0版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实际投资额80%。杏西地下广场(市场)补助总金额按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的80%进行拨付,为169.3068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12号),已给予杏西地下广场(市场)项目预拨资金63.1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22号),拨付补助尾款106.16684万元。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支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中:区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40%承担,市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60%承担。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农贸市场与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息息相关,改造提升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工程。通过农贸市场改造,改善了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根据项目目标情况,杏西市场已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受补助市场满意度高于90%,辖区内群众满意度高于90%,市场改造进度高于90%。
(二)支出效益分析。20xx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预算调减89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万元,实际支出106.16684万元,预算执行率97%,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根据上述分析,确定绩效评价分92.2分,等级为优。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关于霞梧市场,市农改办复函同意(厦市场改造办〔20xx〕6号)不列入改造计划,替换为下蔡市场,其改造资金由侨英街道承担,市、区财政不用补助;宁宝市场改造后不符合补助申请条件,未申请补助。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特别在验收环节面临很多困难,造成扶持经费难以按计划拨付。
四、相关建议
加强建设、消防、市场监管、相关镇街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时限完成。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厦府办〔20xx〕148号)、《关于印发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综〔20xx〕18号)、《关于印发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场改造〔20xx〕3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列入厦门市重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计划的'集美市场、杏西市场、宁宝市场、霞梧市场予以财政扶持。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仅杏西市场符合补助拨付条件;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霞梧市场调整为下蔡市场,由侨英街道自行改造,不用市、区财政扶持;宁宝市场未申请补助。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纳入区商务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单位申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资金由商贸科负责受理,在收件审核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后,按照政策依据提出办理意见,提交商务局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经局务会通过后,由商贸科负责将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综合科负责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集美区商务局发展经费拨付审核表(项目经办人、项目审核人、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会议纪要、企业申报资料、政策文件归并整理提交财务核对拨付。
(二)财政支出情况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年初预算1100万,预算调减890万,调整后预算金额110万,20xx年度支出杏西地下广场(市场)改造提升补助106.16684万元。
杏西地下广场(市场)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包括建安部分和溯源系统部分。建安部分经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算数164.4914万元(建安费用154.4万元,代理费2.0914万元,设计费4万元,监理费4万元)。溯源系统部分由厦门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安装费用47.14215万元。按照厦府办〔20xx〕148号、厦市监综〔20xx〕18号等文件要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设施、设备改造;按照2.0版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实际投资额80%。杏西地下广场(市场)补助总金额按工程总投资211.63355万元的80%进行拨付,为169.3068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12号),已给予杏西地下广场(市场)项目预拨资金63.14万元。20xx年,根据区商务局会议纪要(〔20xx〕22号),拨付补助尾款106.16684万元。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支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其中:区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40%承担,市财政按实际兑现资金的60%承担。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农贸市场与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息息相关,改造提升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工程。通过农贸市场改造,改善了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根据项目目标情况,杏西市场已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受补助市场满意度高于90%,辖区内群众满意度高于90%,市场改造进度高于90%。
(二)支出效益分析。20xx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扶持经费项目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预算调减89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0万元,实际支出106.16684万元,预算执行率97%,补贴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三)评价分值和等级。根据上述分析,确定绩效评价分92.2分,等级为优。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集美市场市场20xx年未通过验收;关于霞梧市场,市农改办复函同意(厦市场改造办〔20xx〕6号)不列入改造计划,替换为下蔡市场,其改造资金由侨英街道承担,市、区财政不用补助;宁宝市场改造后不符合补助申请条件,未申请补助。
(二)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特别在验收环节面临很多困难,造成扶持经费难以按计划拨付。
四、相关建议
加强建设、消防、市场监管、相关镇街等部门的协调,推动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时限完成。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了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卫生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各地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为推动健康红河建设,红河州政府贯彻落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狠抓6项重点工作,着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着力清理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开远市人民政府根据《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开远市推进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针对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问题成立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严格标准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倡导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并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城市建成区取消活禽交易,宰杀应定点达标,做到建筑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范,统一展台、广告装饰、标牌,配备电子屏、监控、检验检测设施等各种安全系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和卫生责任、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商品抽检、顾客投诉处理、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最终将10个农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舒适便捷、清洁卫生、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8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已使用800.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
(一)项目管理方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且内容完善。项目由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何监督实施,项目主体责任明确、项目管理规范、监督到位。项目采购程序合规,项目实施程序合规,项目资金支付完整、及时,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监督到位,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完整及时,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二)财务管理方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且内容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实行了专项核算且项目支出审批严格按制度执行。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
(二)项目实施效果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实施后,交易量增加效果明显,投诉处理效率能够得到提升,废弃物处理排放合理效果明显,能够促进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经营者满意度为93.33%,居民满意度为91.67%,项目受益者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较高。
五、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项目绩效目标中个别指标设置不清晰,效益指标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存在偏差
根据绩效目标表、开远市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第一批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拨付表及《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给予集贸市场第二批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的请示》,项目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10个,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9个,包括鲜又多市场、东城农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集贸市场、河滨市场、东山庄集贸市场、景山市场、南郊市场、北郊市场;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超过108000平方米,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99176平方米,均未完成全部绩效目标,原因为开远市政府原定红交集团公司筹资对总站市场进行改造,后红交集团公司因经营困难致一直未投入资金改造,经开远市政府多方协调,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总站市场,并负责规划建设,因项目前期延迟,总站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未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个别农贸市场改造未按计划完成验收
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等材料,城区农贸市场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改造完工,并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验收评估,通过验收评估方能获得奖补资金。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针对开远市10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行奖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完成8个农贸市场的验收工作,包括东城智慧菜市、河滨集贸市场、云龙集贸市场、景山集贸市场、南郊集贸市场、北郊集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农贸市场。存在1个集贸市场未实施改造,1个未按计划验收。
六、整改情况
(一)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总站集贸市场已开始提升改造。总站集贸市场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并负责规划建设,已于2022年10月开始动工,预计2024年2月完工,提升改造面积9986平方米。
(三)东山庄集贸市场暂未验收。东山庄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于2022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2022年5月18日由开远市工业和商务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东山庄集贸市场进行实地验收评估;目前还未出具标准化菜市场验收认定结果。
菜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了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卫生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各地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为推动健康红河建设,红河州政府贯彻落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狠抓6项重点工作,着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着力清理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开远市人民政府根据《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开远市推进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针对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问题成立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严格标准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倡导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并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城市建成区取消活禽交易,宰杀应定点达标,做到建筑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范,统一展台、广告装饰、标牌,配备电子屏、监控、检验检测设施等各种安全系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和卫生责任、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商品抽检、顾客投诉处理、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最终将10个农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舒适便捷、清洁卫生、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8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已使用800.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
(一)项目管理方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且内容完善。项目由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何监督实施,项目主体责任明确、项目管理规范、监督到位。项目采购程序合规,项目实施程序合规,项目资金支付完整、及时,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监督到位,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完整及时,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二)财务管理方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且内容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实行了专项核算且项目支出审批严格按制度执行。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
(二)项目实施效果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实施后,交易量增加效果明显,投诉处理效率能够得到提升,废弃物处理排放合理效果明显,能够促进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经营者满意度为93.33%,居民满意度为91.67%,项目受益者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较高。
五、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项目绩效目标中个别指标设置不清晰,效益指标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存在偏差
根据绩效目标表、开远市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第一批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拨付表及《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给予集贸市场第二批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的请示》,项目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10个,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9个,包括鲜又多市场、东城农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集贸市场、河滨市场、东山庄集贸市场、景山市场、南郊市场、北郊市场;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超过108000平方米,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99176平方米,均未完成全部绩效目标,原因为开远市政府原定红交集团公司筹资对总站市场进行改造,后红交集团公司因经营困难致一直未投入资金改造,经开远市政府多方协调,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总站市场,并负责规划建设,因项目前期延迟,总站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未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个别农贸市场改造未按计划完成验收
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等材料,城区农贸市场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改造完工,并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验收评估,通过验收评估方能获得奖补资金。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针对开远市10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行奖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完成8个农贸市场的验收工作,包括东城智慧菜市、河滨集贸市场、云龙集贸市场、景山集贸市场、南郊集贸市场、北郊集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农贸市场。存在1个集贸市场未实施改造,1个未按计划验收。
六、整改情况
(一)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总站集贸市场已开始提升改造。总站集贸市场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并负责规划建设,已于2022年10月开始动工,预计2024年2月完工,提升改造面积9986平方米。
(三)东山庄集贸市场暂未验收。东山庄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于2022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2022年5月18日由开远市工业和商务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东山庄集贸市场进行实地验收评估;目前还未出具标准化菜市场验收认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