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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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1
随着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维护群众利益”为主题的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全县的“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将医疗安全活动推向了高潮,作为承担高风险麻醉工作的我,医疗安全这根弦始终不敢卸下,它是麻醉工作的核心,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的疏忽大意而让生命变得那么微不足道!借助我院“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本人就如何保障麻醉安全谈一点体会:
麻醉工作是高风险工作,术中安全的保障与麻醉技术、急救药品、急救设备和病人的自身情况密切相关。基层医院存在以下特点:
手术少,麻醉人员少,锻炼的机会也少,麻醉技术提高慢;
急救设备少,参与抢救人员有限;
急救药品使用率低;
交通不便,患者病情却瞬息万变,出现意外情况难以得到上级医院的救助等等。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去抱怨,而是应该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让患者平安地度过麻醉期:
提高麻醉技术水平:
麻醉技术和麻醉的药物在不断更新,要想提高麻醉水平必须制定专业杂志多学习他人经验、了解新技术;
每3-5年短期进修学习一次;
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学术会议,借此机会多与同行们交流和探讨,多向专家教授请教;
对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绩要及时总结。
预防在先:认真对待术前检查、术前访视和医患沟通,全面掌握病人情况,术中病人意外情况的预知及相关设备和药物的准备要充分,对于我院使用率非常低但又不得不准备的急救药品和物品利用一切机会向上一级医院求助:如小儿面罩、各种型号的气管导管;预防芬太尼导致胸腹肌肉强直的肌肉松弛剂琥珀胆碱针,维持时间短的降压药乌拉地尔针,升压作用较强而又能减慢心率的甲氧明和去氧肾上腺素针,升压作用较强维持时间较长的间羟胺针,治疗心脏传到阻滞的异丙肾上腺素针等药物。后两种药物(间羟胺针和异丙肾上腺素针)已经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我已和药剂科沟通增加这两种药物的储备。
把握适应症及操作规范:患者的安全第一,不能让患者为了节约费用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需转院者应及时转院,与手术医生及患者做好沟通与交流。
寻求帮助:巡回护士掌握抢救药物使用方法,以便快速准确的进行抢救;有预见性地请内科医生参与麻醉;出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协助抢救。
“开刀治病,麻醉保命”,一念之差、一点疏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是终身的遗憾。“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每一次的麻醉顺利不能成为我沾沾自喜的理由而疏忽大意,对于麻醉过程中每一点点的异常都要认真对待,都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从而追根求源,正确判断,正确处理;每一次的化险为夷不能成为我自以为是的砝码而不引起警醒,应该正确估价自己的能力,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及时沟通,及时引导患者转诊以确保安全。
医院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2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榕开马纪〔20xx〕48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 领导重视,认真自查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层层落实。经过认真梳理,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项目42项,其中:行政许可34项,非行政许可1项,公共服务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项目516项,行政强制30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47项。20xx年7月以来,共行使行政收费项目8项共437次,行使行政处罚项目12项共77次,目前尚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行为及违法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二.及时公开,强化督查
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积极推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10月27日,我局将本次自查情况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我局行政职权已在马尾区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开,并于近期将最新版的行政职权在网上公开。我局将根据榕马开纪〔20xx〕48号文件精神继续组织人员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脱、力度不减,取得实效。
医院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3
我院按照《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唐人社办【20xx】21号文件“两定点”单位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对于我院就诊的参保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挂牌住院、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我院成立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对参保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期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县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提昌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发生。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发生。
4、对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5、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操作技能熟练,医保政策学习积极。
3、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未发现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住院或故意拖延出院、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发生。
3、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
经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进一步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使我院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加强了责任心,严防了医保资金不良流失,在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医院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4
按照函【XXX】号文件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入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海南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执行降费政策、变换钟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自行设立收费项目等违规现象。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一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LED滚动屏幕,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三、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四、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院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5
民营医院自查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代表最广大农民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梁山楚桥医院作为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在市、县新农合办公室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努力为广大参保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五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限价病种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三、药品、特殊诊疗、服务设施的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
四、医疗费用与结算
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并及时将出院病人的费用结算清单进行公示。
五、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管理
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
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相关医疗文书管理规范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梁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医院不合理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篇6
根据 XXX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XXX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公立一老机构开展价格自查工作的通知》及 XXX 卫生健康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价格自查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自查
我院在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对文件在全院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安排部署,按照文件要求的价格自查重点内容开展院内价格自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一)价格管理体系的设立情况:我院按照《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已设立马关县金厂卫生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及内部价格管理部门,因我院人员有限,故配备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无专职人员。
(二)价格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我院已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并建立及落实包括《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中的 10 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价格调价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三)价格执行情况:我院始终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
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收费,也无提高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行为情况,我院所有收费均按照医保系统规定的收费项目及价格严格执行。
(四)药械规范管理情况:我院严格按照药品耗材进销存相关制度,所有耗材均是根据临床报送需求后按正规程序采购,我院已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及使用制度,无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的情况发生,更无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性服务情况。
(五)价格公示情况:我院已在院内醒目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的价格进行公示,价格发生变动时,我院均已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并在显著位置公布价格咨询、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