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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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篇1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潭财绩[2021]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分工承担编制并监督实施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的相关工作。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园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及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或审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按规定承担其他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11、协调及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筹、协调与督促问题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提请问责。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市内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废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差旅、维修(护)等费用的管理,所有专项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项专用,有效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度我局系统总收入13167.8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2646.88万元、其他收入520.92万元。2020年度我局系统总支出1691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72万元、项目支出13655.35万元。
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收入12646.88万元,总支出1688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6.60万元、项目支出13645.35万元。
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0年财政预算下达我局系统公务接待经费指标控制数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20年我局实际“三公”经费开支33.08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11.40万元,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2020年我局严格按要求控制相关支出,在用餐标准、用餐场所、陪餐人数等加强管理,另外在因公外出用车方面进行合理安排。
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支出:813.64万元,主要是业务性专项和日常公用开支。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涉及我局的绩考目标基本完成。
做好环境科研工作:截止12月22日,湘潭城市空气优良天数已达31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7.9%(考核目标:80%);重污染天数为0(考核目标:低于5天);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73(考核目标:不高于4.63);PM2.5浓度37ug/m3(考核目标:低于44ug/m3)。
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截至日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3,改善幅度全省第5;臭氧浓度138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优良天数达312天,优良率87.9%,改善幅度全省并列第2;PM2.5浓度37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3。水环境质量: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评价为优,10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一江两水一库”水质连续两年达Ⅱ类。土壤环境质量:17个土壤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均已完成,完成率全省前列,有望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完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市环境信息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修改了《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市局官网共发布信息636条,并按照要求做好了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其中市内动态330条,图片新闻45条,通知公告60条,行政执法4条,行政处罚10条,财政信息7条,环保督察专栏140条。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扩大公众参与,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2020年,我局与湘潭生态环保协会和碧桂园(湘潭)地产集团、电力公司联合主办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前一个月,湘潭生态环保协会与湘潭微生活联合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在网上征集生态环境类抖音短视频,共收到抖音短视频近百件,最后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6月5日当天,在碧桂园前坪举行湘潭市首届“生态环境杯”抖音比赛颁奖典礼,并启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志愿者服务行动。
6月3日,湘潭市雨湖区“6·5”世界环境日暨雨湖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活动在白石社区拉开帷幕。采取学生领学绿色公民十条、环保三句半、大合唱、进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
6月5日,为了让孩子们度过充实而有意义的一天,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昭山分局与昭山和平小学共同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活动。
6月6日,湘潭县“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同丰步步高前坪举行。湘潭县副县长胡明伟参加活动,成立了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
6月5日,由韶山市环委办、韶山市河长办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生态韶山,我们同努力”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韶山市副市长何浪、韶山市环保协会理事长庞争科出席。活动中,韶山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赵祖坤为首批上任的13位市级“民间河长”和7位“生态环保监督员”颁发工作证,并为韶山市环保协会民间河长办公室授牌。
湘潭天易示范区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制定了《2020年湘潭天易经开区“六.五”环境日摄影大赛活动方案》,通过微信、天易微服务平台等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园区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反映园区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环境面貌、居民文明素养发生的变化,反映园区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独特魅力的优秀摄影作品。经过初选、专家评审等程序,选出获奖作品29张,其中特等奖作品1张,一等奖作品3张,二等奖作品5张,三等奖作品10张,优秀奖作品10张。
完成2020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认真清理监测工作任务,制定了《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责任清单》,对监测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监测任务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2)起草并印发了《2020年湘潭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20年湘潭市污染源监测方案》,同时,针对今年监测任务量大增,县级站监测能力和队伍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完成好改革过渡期间的各项监测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细化工作执行分工,我局于前期会同湘潭监测中心到各县级站进行了工作调研,组织局内部水、气、土科、固废站、支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出台了《湘潭市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计划中对地方事权的21项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和分工,切实保障下一步各项监测任务的顺利开展。
(3)认真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我市范围内的共有34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9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2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执法“双随机”和“测管协同”的原则,结合我市监测能力实际情况,我局委托监测中心将无监测能力的两区一市(岳塘区、雨湖区、韶山市)范围内的22家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委托监测中心完成,湘潭县和湘乡市两个县级监测站分别对各自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执法监测。同步在污染源监测平台上报了监测数据。
完成2020年总量减排任务:近几年,我市大气PM2.5和NOx年日均浓度明显下降,但大气污染现象仍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PM2.5为主要污染物,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今年我市完成了《湘潭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年-2027年)》、《湘潭市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平台项目》、颗粒物源解析、臭氧源解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为制定全面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按省环保厅要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1)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整治稳步推进。为进一步规范石材加工行业生产经营,严厉打击沿路违规加工石材行为,有效减少石材加工扰民行为,我支队已通过环委办于3月底向各单位下发了《湘潭市城区石材加工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各单位已上报排查情况,共计排查摸底企业100余家,现正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2)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全面铺开。按照《湘潭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方案要求,我支队主要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排污单位的证后监管,开展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监督执法工作。我支队于2020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和检查比例开展抽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我支队于今年6月下发了《关于近阶段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各执法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报送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总结等材料。
(3)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湘潭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密切配合生态环境部组织直属机构相关专家13人,对我市开展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工作;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监测、溯源、整治的技术服务合同;目前第三方公司正在积极完善数据收集、开展溯源试点研究,并于5月份正式启动溯源,现已完成排查已登记排污口212个,累计新增排污口68个,溯源流域106.91km2。形成人工现场勘查点2015个,无人机飞机轨迹线1423线,无人机高清更新正射影像17.28km2,获取各类现场照片3100余张。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扎实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按照我局《监测计划》安排,该项工作由支队和各分局按照“谁监管、谁检查”的原则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开展,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定期更新“两库一清单”,通过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认真落实各项保障,确保监测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水质自动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站的点位长制,分别制作了警示牌,明确了点位长,10个空气自动站(7个国控,3个省控)和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警示牌及5个国控水质断面桩全部安装到位。筹措70余万对7个空气自动站点的不间断电源和韶山国控背景点位的PM10和CO分析仪进行了更新,这两套设备正在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就可以申请验收。争取资金200余万为两个县级站配套监测设备20余台(套),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采购。同时,我们积极争取资金,按国家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完成好2020年第一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设备进场调试安装。与规财、大气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快推进组分站的建设,按要求完成招标,确定了建设单位,正在设备进场安装调试,争取早日完成建设任务。
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投诉信访处理到位。2020年,我局各类信访受理平台共收到环保投诉2604起,根据投诉主要来源分,12369网络平台460起,12345市长热线1619起,省信访系统18起,来信来访87起,110来电336起,其他84起。根据投诉举报环境问题的类型,今年环境投诉反映水污染222起,大气854起,噪音1718起,固废67起,辐射4起,其他44起。从类型看今年的环境投诉仍以噪声污染和大气污染为主。所有信访件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办结或者转办,要求各县市区、园区环保局对群众举报及信访件及时的交办、转办并予以答复,确保群众满意。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办理高效及时。支队牵头积极做好配合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组相关工作,及时完成16批共计373件信访件分解、交办、督促整改、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克服车辆、人员等短板,及时办理58件信访交办件,立案处罚13起,罚款76.09万元,后续整改情况将持续更新。
构建严密的环境安全防控体制,做好突发环境事故处置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结合企业复产复工,我支队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安全风险。
做好有奖举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 12369 环保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9]74 号)要求,着力提升提高举报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环境舆情监管责任,提高举报件办结效率和质量。要定期把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确保顺利通过生态环境厅对 12369 环保举报投诉工作的抽查、考核。
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全市水环境质量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参与国省考核的1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8个省级考核断面)1-11月份水质累计均值均达到考核目标,其中Ⅱ类水质占比90%、Ⅲ类水质占比10%。组织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按省生态环境厅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根据国、省关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的相关要求,推动将雨湖区跃进水库设立为我市应急水源地,并组织编制了《湘潭市跃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目前已报请市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垂改工作过渡期,与县、市、区财政上划基数未最终确定。
改进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生态分局经费及资产进行审计,确定上划基数,保障生态分局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篇2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单位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展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是南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镇一级政权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精准扶贫、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现有在职人员162人,退休人员175人,离岗退养人员18人,分流人员91人。
镇本级内设职能办公室7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镇属事业单位5个:南洲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南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南洲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南洲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南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xx年部门决算部门总支出2160.34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80万元、教育支出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5.4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3.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13万元、农林水支出48.7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其他支出8元。整个20xx年收支基本平衡,可持续发展,财政无结余。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20xx年度预决算我单位已在南县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公示。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准确性逐步提高,统一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平台上录入信息,编制了固定资产台账。20xx年三公经费9.34公务接待费用,无境外公务费用),与上年度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内部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建立并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及机关财务制度、村账乡代理制度,基础信息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明显。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镇、村级财务制度,规范报账流程。坚持保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保民生支出,保镇村干部基本待遇稳步增长的工作原则,按月按季及时落实,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财政支出继续向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和基层村级部门倾斜,较大幅度提高了财政支出用于水利建设、公路建设养护、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事业。村账镇代理工作有条不紊,及时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和互联网公开工作,增强村级财务的透明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整体指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南洲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龙治国任组长,镇长覃湘桂、纪检书记章兰清任副组长、各站办所长担任组员。领导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方面相关资料,形成评价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果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单位20xx年所有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对资金实行全程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如下绩效:
1、保障机关有效运转。干部待遇严格按政策发放,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量入为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
2、保障民生项目落实到位。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53万元,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农林水利建设支出48.7万元,推动农业现代化;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建设美丽乡村等。
四、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二、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及时,无法及时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三、政府和财务部门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实际工作中有资金延迟到位的情况。
五、有关建议
一、建议政府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避免疏忽。
二、加强各部门衔接,使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进度得到及时反馈,便于及时汇总监控。
三、设置合理有效的绩效目标监控机制,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乡镇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上级争取资金保证各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使绩效评价更客观全面,更能为发展政府经济,保障民生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篇3
按照《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估指标》,根据部门职责,县卫生局负责健康档案建档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政务协同、行政审批、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应急处突等共性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工作
(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继20xx年筹资1250多万元对全县七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后,20xx年我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5万元的东张孟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297万元的南韩村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主体一层已完工,投资95万元的镇卫生院和投资60万元的十里铺乡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和环评工作,将进入招投标。
(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建设年18个重点村投资217万元的卫生室建设项目高标准完成并投入使用,县、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变化天翻地覆。截至目前,我县169个行政村累计建成标准化卫生室55所,按一村一个标准化卫生室计算,标准化率为32.5%。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受到市、县领导肯定和赞扬,在全市卫生系统名列前茅,经验在全市推广,被县委授予第三季度“十件实事”落实先锋旗,镇单庄村卫生室被市局评为村卫生室建设十大样板工程之一。投资100多万元,联系点东张孟村“十件实事”全部高标准完成,驻村工作组作为全县六个代表之一在全县基层建设年活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被评为市先进工作组。
二、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我县总人口数为282289人,20xx年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立纸质档案数为196990人,建档率69.78%;规范化电子建档数为196678人,电子建档率69.67%。其中:农村居民人口数为266596人,建档人数186635人,建档率70%,电子建档率69.89%;城镇居民人口数为15693人,建档人数10355人,建档率65.99%,电子建档率65.99%。
三、行政审批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性高效。紧紧围绕“人员素质大提高、服务水平大提高”目标,坚持“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党员示范岗,8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简化审批环节,实行合并审批,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等效能制度,缩短审批时限,增加人性化服务,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创新了大量惠弱便民措施,全面提升了卫生行政服务审批整体效能,受到县有关领导、县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界群众的一致肯定,达到了违规收费、效能投诉0事件。被市卫生局评为全市卫生系统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截至20xx年底,共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和变更517个,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和变更111人,护士首次执业注册与变更注册初审92人,受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216人,特殊病门诊审批272人次,新农合转诊转院手续3286人次,接待参合农民报销2030人次。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作风,大力开展党风党纪方面的警示教育,做到了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正确决策。三是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性机关、学习型医院,打造学习型干部、学习型员工,同时,加强《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各项法规、规定的学习,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政策研讨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四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行政开支,严格执行两条禁令,党政纪处、行政问责均为零统计。
五、信访稳定工作情况
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稳妥解决了系统内部存在的信访苗头问题,快速、高效地化解了7起医患纠纷,全年没有出现重大信访事件,群众满意度100%,尤其在xx大期间,研究制定了维稳方案,通过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高标准、高站位处理好了稳定工作,被县评为xx大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六、卫生应急工作
确定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和人员,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卫生应急办公室的领导机构,每年召开2次卫生应急工作的办公会议。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卫生应急单项预案,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演练,以机动队处置包装备、物质准备、流行病学调查及综合防治措施等内容作为演练考核范畴,及时发现了机动队存在的不足及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培训,提高卫生应急人员的预防、处置能力,无发生一件突发事件处置不力情况。
七、政务协同工作
县委、县政府总结、报告材料、督查会签文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政务工作做到了严格把关,逐级审批,按时递交,及时办理,短限报送,无发现一例迟办、未办事件,受到领导好评。高标准完成了12个政协提案,4个人大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受到了县法制办肯定。
存在问题:
一是医改任务还很重,少数村存在电子档案填写不规范、不完善、不真实现象,仍需继续努力;二是医疗技术人才断层、缺乏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三是医疗机构管理还有很大潜力可挖;四是在改善民生方面还需作更大努力;五是民营及部分全民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六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没有达到全覆盖,部分村存在村卫生室不规范。
下一步打算:
县卫生局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突出创建“民本卫生、文明卫生、和谐卫生”这条主线,逐步实现人员素质大提高、服务水平大提升两大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卫生保障水平,抓实抓好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健康”建设、卫生项目建设五项重点工作,逐步完善卫生管理体制与机制,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及时对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外出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信息参考是市委办公厅的工作职责之一。20xx年,市财政继续在部门预算中安排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保障对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2、立项目的
秉承“严谨高效、运转有序、和谐共事、有战斗力”的工作理念,坚持以文辅政、以智咨政,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围绕领导关注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领导科学决策及时、准确、全面提供信息。
3.项目内容、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
(1)项目主要内容:
20xx年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为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主要用于市委办公厅针对领导关注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的差旅费、会议费、工作经费等支出。
(2)项目执行标准:
开展20xx年度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评分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切实加强市委办公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并积极推动办公厅调研工作的更有效开展。
(3)项目实施期限:
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
4.资金使用情况(须包含预算安排、截止20xx年12月31日市财政下拨及项目单位实际支出等情况)
20xx年度该项目预算经费为60万元,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经费已全部拨款到位,实际支出60万元,无结余。
5.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厅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开展20xx年度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评分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切实加强市委办公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并积极推动办公厅调研工作的更有效开展。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20xx年,秉承“严谨高效、运转有序、和谐共事、有战斗力”的工作理念,坚持以文辅政、以智咨政,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围绕领导关注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领导科学决策及时、准确、全面提供信息。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包括目标完成、项目完成、资金进度的对比情况)
(1)一年来,先后赴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调研30余次,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城市管理机制体制的调研报告》、《南昌市棚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扬尘污染治理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工业“四年倍增行动计划”专项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五车六乱”专项整治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治理督查调研报告》等多个专题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2)及时、全面、准确采编信息,有效发挥了“耳目”作用。全年共编发《今日南昌信息》、《南昌信息专报》、《江西南昌信息》,完成省委办公厅信息约稿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以及其他市领导批示,被中办、省委办信息刊物采用信息。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
评价目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1.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20xx年度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采用目标管理评价法,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2.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xx]285号)
(2)财政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xx]53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8号)
(5)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xx]8号)
(6)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xx]7号)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20xx年市委办公厅调研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参考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我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产出质量和产出效果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xx]7号)要求,我厅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组成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责任处室认真组织相关数据统计和佐证材料收集等工作,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严格评分,认真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报告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我厅20xx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
1.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项项目根据市委办公厅工作需要而设立,并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此项得5分。
2.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20xx年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预算金额60万元,实际到位60万元,实际支出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此项得5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
1、业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可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质量的可控性分析)
我厅已制定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考核机制执行到位,此项得5分。
2、财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可从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分析)
我厅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规范,按照财政的要求,20xx年两次对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财务监控有效性执行到位,此项得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项目产出数量的三级指标和分值设定为:
(1)调研次数(10分),评价标准为全年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20次以上得满分,每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值及评分情况:20xx年办公厅先后赴县区(开发区、新区)开展调研30余次,调研次数达标,此项得10分。
(2)完成调研报告数量(10分),评价标准为完成调研报告5个以上得满分,每减少一个扣3分,扣完为止。
实际值及评分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先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城市管理机制体制的调研报告》、《南昌市棚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扬尘污染治理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工业“四年倍增行动计划”专项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五车六乱”专项整治督查调研报告》、《南昌市城区黑臭水体专项治理督查调研报告》等多个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数量,此项得10分。
(3)信息服务(10分)。全年编发《今日南昌信息》、《南昌信息专报》、《江西南昌信息》等,完成省委办公厅信息约稿工作任务,信息服务数量指标达标,此项得10分。
经评价,项目产出数量指标得分30分。
2、产出质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项目产出质量三级指标和具体分值文稿与信息质量(15分),评价标准为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50条以上得满分,每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值及评分情况:20xx年我厅信息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以及其他市领导批示70余条,被中办、省委办信息刊物采用信息,调研工作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质量指标达标,此项得15分。
2.产出时效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我厅20xx年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各项外出调研工作均按时完成,完成及时率100%,此项得5分。
3.产出成本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成本控制率=(预算数-实际支出)/预算数×100%,评价标准为成本控制率在±10%内得5分,10-20%以内得3分,20-30%以内得1分,30%以外不得分。
实际值及评分情况:20xx年度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财政预算为60万元,实际支出60万元,成本控制率达标,此项得5分。
(四)项目效果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
2、社会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市委办公厅以服务“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基本成型、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工作主题,围绕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为市委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社会效益显著,此项得10分。
3、生态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
4.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市委办公厅坚持以文辅政、以智咨政,紧扣市委中心工作,超前谋划、主动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参谋部作用,政策影响力可持续效益较为显著此项得8分。
(五)项目效果指标
项目满意度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可从发放问卷数量及问卷满意度情况综合分析、建议通过饼状图或柱状图直观反映)
20xx年各级领导对市委办公厅调研工作的满意率达标,此项得5分。
四、综合评价结论(客观阐述评分结果及主要结论)
20xx年,在省委办公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办公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严谨高效、运转有序、和谐共事、有战斗力”的工作理念,以服务“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基本成型、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工作主题,圆满完成了本年度领导关注重大问题的各项外出调研工作,本次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8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20xx年度领导关注重大问题外出调研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8分,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鉴于当前社会形势下应急办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市财政继续确保应急办工作的经费保障。
我厅将在市财政局绩效办审核后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对于取得良好效益的项目,可提供相关实施经验及做法,以便类似项目借鉴参考。
1、贯彻落实项目资金的预算到收支的每一步
2、建立健全的项目制度以及成立相应归口小组
3、对项目的各个实施阶段性进行检查并分析
4、项目档案必须相应归口整理以便管理
5、年终对项目评价并分析全年项目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务必全面准确反映,分条详细客观描述清楚,类似问题在同一条目下逐个阐述。
无。
(三)改进措施
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抓履职服务。认真做好市委文件的制发工作,推进公文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化“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站位意识和“透过表象、抓住本质”的问题意识,以市委的视角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市委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坚持紧跟发展大局反映情况、紧贴重大决策加强反馈、紧盯社会稳定收集信息,努力成为市委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充分履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职责,配置好各方资源,凝聚好各方力量,加强对市委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管理和服务。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安排协调好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上传下达畅通无阻,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围绕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实际需要加强和改进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市委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篇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19〕5号,红财政法指〔2020〕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上报绩效评价的报告 篇6
2019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19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19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20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19年尚未形成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18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19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19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