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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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石家庄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评审,是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项目的实施单位,该经费属于财政专项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度按照《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审中心积极推进委托中介审核工作,全年完成评审项目835个,审核金额155亿元,审减金额26亿元,全年支付中介机构评审费用1599万元。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为加强委托中介管理,提高评审质量,严格要求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如《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石家庄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为加强审核数据把关,确保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合理性,不断提高评审质量,我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产生中介机构库,2018年中介机构库中有40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10家房产土地评估机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预算审核,评审中心对中介机构的初审结果组织会审。
3、2018年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599万元,用于委托评审费和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其中中介机构评审费1245万元,聘用人员劳务费354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中介评审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财政评审这一根本目标,积极有效节约财政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市财政下达的有关通知,评审中心成立自评领导小组,评审中心主任为自评小组组长,副主任为自评小组副组长,其他人员为自评小组工作人员。对我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收支进行审核和分类,对项目产生的绩效情况收集资料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自评。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评审中心通过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共性指标,结合我中心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作出以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产出指标40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50分(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方面满分5分,得5分。评审中心对项目的审减指标设计有明确性、合理性,指标的设置经评审中心人员集体决策,共同讨论确定,审减指标设置成熟,一直秉承评审理念“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
2、资金落实方面满分5分,得5分。资金的到位率、到位及时率均达100%,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实施过程
1、业务管理满分10分,得9分。评审人员全面素质需要加强;评审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还需不断完善,自身创新和探索的能力还有较大欠缺;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政评审工作的推进,制约了评审质量和效率。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9分。评审中心市石家庄市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独立,对评审经费设立财政专户,专人管理,资金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审批规范,手续完整,资金使用率达100%。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
(三)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满分10分,得10分。
2018年受理送审金额155亿元,绩效目标150亿元,完成率达103%;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2018年度送审项目842个,绩效目标值850个,完成率及率达99%;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审减项目不合理资金26亿元,绩效目标值25亿元,完成率104%。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2、产出质量满分10分,得10分。2018年支付评审费用1599万元,完成评审项目的送审金额139亿元,占比0.12%,比绩效目标值0.13%低7.6%。评分依据:评审费占用率比目标值低或高于在5%以内的得满分,高于5%至10%间扣1分,高于10%至20%之间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四)项目效果
经济效益指标方面满分25分,得23分。以评审费1599万元投入,评审费占送审金额的0.11%,节约财政资金26亿元,以少量的评审费付出,有效的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加强项目在预算造价阶段的监管和控制,促进财政投资效益最大化。
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满分25分,得分24分。2018年投入经审核后财政资金129亿元,节省资金26亿元,让更多的合理财政资金投入经济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使市民更多享受到政府的公共资源。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开展评审工作过程中,组织实施规范,责任明确,严格各项实施流程,严格费用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对2018年委托评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为优秀。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评审人员全面素质需要加强。对不少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以及科技含量比较高的.项目,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评审手段做支撑。二是评审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还需不断完善,自身创新和探索的能力还有较大欠缺。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评审服务的力度,积极配合好重点难点项目评审。四是当前市级财政评审所涉及重点难点项目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深感任务艰巨和责任重大,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政评审工作的推进,制约了评审质量和效率。
(三)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一是认真组织好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工作,不断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完成项目审核任务。二是突出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难点项目评审,不断增强财政评审服务意识,加大协调调度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评审质量和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不出问题。尤其是对全市财政投资重点民生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要加快评审进度,加强服务协调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优先评、难点项目认真评,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财政评审应有贡献。三是结合评审实际,加强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指导好中心内部人员和中介机构工作。四是总结分析项目逾期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行流程再造,精减评审中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积极压缩评审工作时间,努力确保按时限出具评审报告,大幅减少逾期项目比例,不断提高评审的质量和效率。五是持续紧抓廉洁评审教育,强化中介机构和内部评审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力度,全面提升评审人员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技术水平,为财政评审事业长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考核主体
按照“谁建库,谁考核”的原则,市财政局对市级中介机构库中接受委托从事绩效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工作质量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接受市财政局委托,按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等中介机构。
三、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为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基础工作等四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岳阳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附件)。
四、考核方式
(一)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检查绩效评价报告、查阅佐证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同一考核对象当年度内从事多个绩效评价项目的,市财政局将按照《岳阳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对每个项目进行考核评分,所有项目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最终结果。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的为“合格”;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结果应用
(一)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工作结束后,市财政局将有关考核情况抄送市审计、法制、工商等相关部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当年绩效评价业务委托付费及委托周期内后续业务委托挂钩。
(二)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市财政局将根据其与考核对象签订相关合同中约定的费用优惠率再下调5%支付委托费用,单个项目最高上调委托费用金额不超过1万元,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其参与其他绩效管理相关业务工作;在一个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周期内,考核全部为“优秀”等次者,可按法定程序优先考虑为下一个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周期入围中介机构。
(三)当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市财政局将按其与考核对象签订相关合同中约定的费用优惠率支付委托费用。
(四)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市财政局将督促其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和与考核对象签订相关合同的约定拒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费用,直至终止相关委托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开展绩效评价委托业务采取“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不得以其他方式向被评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委托费用根据市财政局与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的约定,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结果、评价项目资金分散程度和地理位置远近的情况,由市财政局与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三)对于难度大、 情况复杂或需要外出考察取证的绩效评价项目,可根据实际发生成本,给予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相关补偿费用并在绩效评价结算单上明确,单个绩效评价项目的相关补偿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四)单个绩效评价项目涉及的财政支出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绩效评价业务委托费用不低于1.2万元。
七、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岳阳市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25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性质:经常性项目;项目用途: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办公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良好的办公场所;项目主要内容: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等办公区域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办公楼维护次数≥100次;维修合格率≥100%;维护工作及时率≥90%,2、效益指标:受益人数≥500人;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行运转,定性:优良中低差,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100%。预期总目标:日常维修维护办公大楼,保障办公大楼况良好,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安排经费4810000元,全部来自县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3773566.71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等办公区域日常管理等。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陵水县财政局国库支付局第二核算站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陵水县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中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精神,我中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该项目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办公楼卫生维护、疏通卫生管道等3773566.71元。因节约经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等原因,资金剩余1036433.29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项目实施过程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办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办公楼卫生维护、疏通卫生管道等。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核算站严格审核使用。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3773566.71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并已经投入使用。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20年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达到使用功能目的。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运维费项目,保障了工作环境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工作的开展,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的正常运行等于保障行政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给工作人员提供便利、便捷的工作条件,更好的帮助群众解决他们的问题,更好的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方便、便捷办理业务、处理问题的服务平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运维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费、水电费、水电耗材、花木管理,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设备、会议设备、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办公楼卫生维护、疏通卫生管道等。项目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仍存在支出进度缓慢,材料报送不及时等问题,针对项目执行时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快材料报送与审核流程,确保项目经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并按时支出。为更好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人民群众服务,建议相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办公楼正常运行维护工作给予支持。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审计局位于怀化市沅陵县鸳鸯街16号。审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加挂县委审计办秘书室)、法制与审计执行股、财政金融与社会保险审计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室、经贸与投资审计股等6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在职23名;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投资审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18名,在职16人。
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属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负责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承担省市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项目管理主要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沅政办函〔2018〕61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22号)等文件规定: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或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专业机构协助、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根据单位提供的沅陵县预算单位九月份用款计划审批表2020年9月10日收到(沅财指〔2020〕00743号)审计专项资金5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经检查,沅陵县审计局2020年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共计支出74.83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单位未单独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级公布的《沅陵县审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规定,项目资金管理需分类管理、零基预算;集中支付、专户专账等。
(二)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沅陵县国家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沅陵县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沅陵县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沅陵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暂行办法》、《沅陵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20年对沅陵县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定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聘请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宏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精算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共7家,2020年实际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
三、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施等情况,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及后期验收管理等程序,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沅陵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工作底稿,联系了被评价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具体实施。一是收集、检查项目资料。收集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的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二是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通过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相关情况,检查相关项目资料及实际工作情况等;三是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
2020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12个,送审金额95,903.62万元,审计核减16,944.25万元,核减率达到17.67%。
(二)项目效益
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招聘7家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规范和完善投资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在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上的积极作用,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更加规范和高效。
(三)项目满意度
通过审计局向各项目实施单位采用线上问卷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截止至2021年7月29日,共收集有效问卷31份。经统计,项目实施单位对第三方机构的项目金额核减结果的满意度为95.68%。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评价小组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实际得分85分,被评为“良”等级(详见附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不具体。经现场检查,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指标值设置不明确不清晰。如数量指标内容设为审计项目83个,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量化;时效指标内容设为年度内,指标值设为100%,指标值未明确具体完成时间;经济效益指标内容设为核减投资金额,指标值设为100%,没有一个明确的`核减金额数量;社会效益指标内容设为节约资金减少浪费,指标值设为100%等情况。
(二)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单位预算编制未经过科学论证,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现场检查,该项目预算资金为50万元,计划工作任务为完成审计项目83个,实际支出74.83万元,实际完成审计项目112个。
(三)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单位未结合单位业务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专项资金混用,账务处理不规范。经现场查看凭证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于2020年4月5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1.05万元,2020年4月24日号凭证支出政府投资项目基建审计中介服务费30.00万元,2020年12月61号凭证支出中介造价咨询费30.09万元。其中2020年4月支出的31.05万元因财政资金还未下拨,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2020年9月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再支付30.09万元中介造价咨询费;其余财政专项资金存在支付办公费、劳务费、食堂抽烟机安装维修费、网络租赁费、广告制作费等费用的现象,上述费用不属于该项目支出,但账务上均计入该项目支出。
七、相关建议
(一)提高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在进行预算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管理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在项目预算时,明确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需细化、量化,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目标值。
(二)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结合项目任务数及具体的项目内容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因项目任务变化导致的预算调整,如存在预算调整的情况,严格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额度。
(三)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二是财政对于专项资金应及时下拨给各单位,尽量避免因财政拨款慢而导致单位专项资金混用;三是单位应规范账务处理,对于资金支出不属于该项目的费用,不得计入该项目支出。
八、报告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了解沅陵县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政府项目服务项目绩效情况使用,亦可供沅陵县审计局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参考使用,非经委托方和本所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中介机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