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2026-09-27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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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20xx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 85%以上,地处偏远山区、半山区、缺水地区卫生户厕普及率逐步提高,达到入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改造提升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非水冲式旱厕,达到行政村村委会不低于1 座以上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通过整合各种资源资金和项目,有效解决农村厕所中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低及部分地区无厕所等问题,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入厕”的目标。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负责工程内容、工程实施效果。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昆财农〔20xx〕233号20xx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791.61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8613座,建设补助资金400元/座,建立管护机制资金191.34/座),其中:永定1372座,补助159.68万元;大营2627座,补助228.58万元;罗免1172座,补助87.48万元;赤鹫825座,补助60.8万元;款庄1195座,补助87.7万元;东村1140座,补助111.8万元;散旦282座,补助55.57万元。

(2)昆财农〔20xx〕32号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202.96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74座,建设补助资金400元/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0座,建设补助资金10万/座),其中永定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530座,补助21.2万元;大营公厕2座,补助20万元,户厕546座,补助21.84万元;罗免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345座,补助13.8万元;赤鹫公厕2座,补助20万元,户厕235座,补助9.4万元;款庄公厕2座,补助20万元,户厕413座,补助16.52万元;东村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285座,补助11.4万元;散旦公厕1座,补助10万元,户厕220座,补助8.8万元。

(3)昆财农〔20xx〕176号20xx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48.52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574座),其中:永定530座,补助99905元;大营546座,补助102921元;罗免345座,补助65033元;赤鹫235座,补助44297元;款庄413座,补助77852元;东村285座,补助53722元;散旦220座,补助41470元。

(4)昆财农〔20xx〕175号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291.072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1187座,补助资金200元/座,建立管护机制资金共67.332万元),其中:永定1902座,补助49.4877万元;大营3173座,补助82.5576万元;罗免1517座,补助39.4705万元;赤鹫1060座,补助27.58万元;款庄1608座,补助41.838万元;东村1425座,补助37.0768万元;散旦502座,补助13.0614万元。

(5)昆财农〔20xx〕208号20xx年省级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公厕改建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40万元,(涉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4座,建设补助资金10万/座),其中大营2座,补助20万元;罗免1座,补助10万元;赤鹫1座,补助10万元。

(6)富财预笺〔20xx〕80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县级配套资金,下达配套资金181.37万元,(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8173座,其中:20xx年6986座,20xx年11187座,配套资金100元/座),永定3082座,补助30.82万元;大营5179座,补助51.79万元;罗免2465座,补助24.65万元;赤鹫1722座,补助17.22万元;款庄2608座,补助26.08万元;东村2317座,补助23.17万元;散旦800座,补助8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项目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由各镇(街道)负责工程内容、工程实施效果;项目竣工验收由各各村委会先期组织初难,初验合格后提交各镇(街道)进行验收整理后,再由镇(街)提交验收申请,两由县级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划拨补助资金。县、镇两级工程技术人员在建设过程中要深入一线,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同时加强项目实施中日常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20xx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 85%以上,地处偏远山区、半山区、缺水地区卫生户厕普及率逐步提高,达到入厕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20xx年,完成全县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1187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4座年度工作任务。

(2)效果目标。完成20xx年,完成全县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1187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4座年度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xx〕72号)和《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xx〕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xx〕2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xx〕61号)及《昆明市财政局 中共昆明市委目督办 昆明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昆财绩〔20xx〕83号),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镇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能够有效完善环境整治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农业改革和发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唐建辉同志担任,副局长石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财务科、环资科及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方法。以财务部门为主,其它部门和镇(街道)负责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提供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工程总体评价为合格。生态环境良好是人民群众共同的企盼,实施农业生态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深受人民群众欢迎,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为95%。

(二)主要绩效。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各镇(街道)在时限内完成了工程的实施,共完成11187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革及14座行政村公厕改建。工程的全面完成,确保了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的功能完好和安全运行,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及厕所管护的重视,调动了群众对环境工作的新认识,提升了群众自觉爱护、管理基础设施的意识,农村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现象将逐步得到扭转,社会效益显著。通过项目建设,将使项目区群众生活指数得到较大提高,极大地促进当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四、成本效益分析

(一)项目的经济性。富民县20xx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改善了项目区环境问题;可有效的解决项目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使受益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生态环境良好是人民群众共同的企盼,实施农业生态治理,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深受人民群众欢迎,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为95%。

(二)项目的效率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县、镇两级工程技术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够深入一线施工现场,各负其责、各履其职,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和跟踪督查服务,为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项目的有效性。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使村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项目建成后,镇、村组设定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工程设施运行进行管理,工程实施运行维修养护由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监测及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确保正常良性运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受益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可解决项目区脏乱差等问题,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有效保证,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生活条件,增加了项目区环境资源化利用系数,有效推动和促进了项目区施肥用料问题,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之补助费用低及镇(街)无专门机构来推动此项工作,造成工作被动,开展难,前期推动慢等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各镇(街)明确专人及部门专一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各级能够进一步加大资金补助标准,同时也希望县级能够配套一定改厕补助资金。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了考核和评价东安县20xx年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支出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xx〕8号)文件要求,我们接受委托,会同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xx年10月,对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和要求,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满足常态化疫控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xx年5月21日第48次会议决定,加强东安县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

东安县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面积约152平方米,包括仪器设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装修装饰工程、办公室改造,项目总投资3,193,472.23元,其中:办公室改造1,193,334.29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548,137.94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1,452,000.00元。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次)进行专项资金立项。

该项目资金由东安县财政作为疫情期间特别国债资金拨入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照《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督查方案》和《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由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为目标,县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以后,承担了私立医疗机构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其他人群、物品和环境样品等范围检测任务;自建成以后共完成三万多人次的核酸检测;并利用该平台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检验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以后,实现了立项时的预期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东安县20xx年度财政下拨的“东安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及中央、省及县有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决定对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3,193,472.23元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于20xx年10月与本事务所签订的《东安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要求,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0月,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东安县进行现场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支出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东安县20xx年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预算支出主要绩效

1、东安县20xx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支出3,193,472.23元,20xx年实际收到预算拨款3,193,472.00元,系县级疫情期间国债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20xx年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已支出3,068,628.09元。其中:支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资金1,379,400.00元、支付办公用房改造工程资金1,157,534.29元、支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资金531,693.80元,未支付余款124,844.14元为质量保证金,实际支出率为96.09%。

(二)评价结论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支出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严格,会计核算规范有效,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东安县20xx年度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得分96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8次)进行专项资金立项,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为目标,该项目资金由东安县财政作为疫情期间特别国债资金拨入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分三个小项目进行。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xx年6月8日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确定由湖南大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工期30天,中标金额为583,111.51元(质保金3%)。工程项目于20xx年8月5日验收,结算金额为548,137.94元,已支付工程款531,693.80元,余款16,444.14元为质保金。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xx年6月8日对办公用房改造项目招标,确定由湖南天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工期45天,中标金额为1,085,213.26元(质保金3%),已验收,结算造价总金额1,193,334.29元,已支付1,157,534.29元,余款35,800.00元为质保金。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xx年7月14日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确定由南昌市芷楠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452,000.00元(质保金5%),于20xx年8月21日验收,结算金额为1,452,000.00元,已支付1,379,400.00元,余款72,600.00元为质保金。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度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的建设,20xx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完成改造后,承担了私立医疗机构就诊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人群、其他人群、物品和环境样品等范围检测任务,自建成以后共完成三万多人次的核酸检测,并利用该平台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检验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东安县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后,大大提高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完成省市工作目标任务,满足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而且在传染病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处置中也可以广泛应用,可以开展诸如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等其他传染性疾病病毒检测,无需再送省市检测,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提升了传染性疾病防治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极大的促进了县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

①绩效指标明确性扣1分,预算支出不能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②管理制度健全性扣2分,无业务管理制度;

③制度执行有效性扣1分,办公室改造项目验收报告无验收日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有具体实施科室和责任人,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含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工并交付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新冠病毒检测的样本产生的.气溶胶具有一定传染性,如果仍按照传统的环境检测可能会增加检测人员传染疾病的机率。

六、有关建议

1、为了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新冠核酸检测,应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检测人员应做好应有效的防护,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自身的安全。

2、每批试剂、耗材,到实验应作必要的质检并做好记录。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xx〕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xx]68号)要求,对我县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快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xx年继续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的方式,辅以新建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措施,实施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8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16处,解决和改善受益人口5万多人,其中贫困人口11530人饮水安全问题,涉及19个乡镇、44个村(街)。工程投资5992.79万元。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按照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由“村审报、乡审核、县审定”申报程序和管理求,在申报项目时就提供了项目绩效目标相关信息,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后随同项目一并报资金主管部门审批,确保了财政衔接及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科学、准确、合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我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金寨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金财农〔20xx〕2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办农[20xx]68号)要求,我局成立金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了评价小组,对我县20xx年农村居民供水保障工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包括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3个方面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价。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结合各乡镇申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所需资金5992.79万元全部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和资金计划情况,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完善建设程序。各乡镇严格按照建管要求,履行招投标等各项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资金管理。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用在工程建设上。为了加强农饮工程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了规范的报账程序。首次报账须提供专项资金报账申请表、工程进度表、税务发票、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招投标局备案表(由乡镇自行招标)。报账申请表中必须有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资料齐全后,根据进度表中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款。待工程结束后,需提供报账申请表、税务发票、监理报告(大中型工程)、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方可拨付结余工程款,并扣除质保金,一年后该项目无质量问题,退回质保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0月,项目已全部完成,工程已投入使用,接水入户率92%,12月项目验收已全部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县全年下达计划实施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实际完成农饮工程39处,水毁修复工程1处,其中新建中、小供水工程9处,管网延伸工程9处,改造扩建工程21处;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现行国有关水利设施规模和行业标准要求;项目验收全部合格,水质全部达标。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具体成效如期实现。

一是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共解决了1153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高了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障率,极大的改善了当地农民群众的饮水条件,促进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控制疾病传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②解决饮水困难问题,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结构。③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这也拉动内需,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经济效益显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济效益主要是指工程完成后,为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普遍的直接受益。主要有:①减少医药费的支出。饮水问题的解决,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降低了由于水质问题引发的传染病的可能性。②节省劳动力的效益。本项目实施后,解决了劳动力投入农业生产、可以外出务工等创收。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2、此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对生态环境没有影响,无生态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宣传,特别是经历了20xx年特大干旱影响之后,农村居民对农村饮水安全认知度、重要性和节水意识等大大提高,居民对政府、服务对象满意度也大幅提高。据问卷调查和电话抽查受益户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绩效目标全部按时完成,无偏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与收集,及时上交相应材料;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最终实现带动村庄、村民增收的目的,为全镇的乡村振兴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四、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和报告按要求在政府网公示。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xx〕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xx〕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xx年底,西财农发(20xx)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xx年,西财农发(20xx)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xx)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xx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xx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xx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xx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xx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xx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社会效益指标:耕地地力保护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20xx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xx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xx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1878.99万元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见附件)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6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区紧紧围绕资金保障、资金及项目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等几个方面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保障情况

1.本级预算安排衔接资金情况

20xx年田家庵区安排本级预算衔接资金1016万元,与20xx年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006万元相比,净增加10万元。

20xx年区级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稳中有升。(自评得分5分)

2.资金匹配项目进度

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资金1016万元。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公告,安排下达项目9个,其中产业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

项目实施情况: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完工项目9个。按照要求,在衔接资金下达到区后,30天内全部下达到具体项目,做到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项目匹配的及时性。(自评得分5分)

二、资金及项目监管情况

3.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xx]7号)、《田家庵区20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xx]1号)、《田家庵区20xx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田扶组字[20xx]4号)、《田家庵区关于20xx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田农工组字[20xx]3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及时规范分配和使用衔接资金。(自评得分3分)

4.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xx〕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的编报程序,于20xx年8月调整优化入库项目。调整后的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16个,资金规模3075.0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7个20xx.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970.91万元,教育项目1个12万元,其他项目2个16.45万元。

20xx年10月谋划了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15个,资金规模2421.94元,其中产业项目9个,资金规模1334.94万元,产业项目占比55.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资金规模1074万元,教育项目1个,资金规模12万元.(自评得分5分)

5.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田家庵区批复的项目均明确了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等情况。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局于7月份对资金和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日常通过暗访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导调度,保证了项目进度。乡村振兴局联合财政局、史院乡、曹庵镇等单位对历年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进行了进一步摸排核实,将20xx-20xx年底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纳入扶贫资产系统管理,实现扶贫资产资金项目底数清,账目明,绩效可踪迹。(自评得分4分)

6.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年度计划项目从20xx年项目库选取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及文件要求,实行区、镇、村三级公示,衔接资金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站予以公告;乡镇、村级在接到区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区、镇、村三级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做到了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了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自评得分3分)

7.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衔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我区制定了《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田财字[20xx]7号),健全完善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田家庵区财政局关于《建立田家庵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的专项检查,跟踪督促及各类问题的`整改进度,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确保我区不仅有监督检查制度,而且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评得分5分)

三、资金使用成效

8.预算执行率

20xx-20xx年,田家庵区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

20xx年,全区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274万元,其中:其中:中央资金106万元,省级资金45万元,市级资金107万元,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1016万元。共批复实施项目9个,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年度资金支出1274万元,年度资金支出率100%。(自评得分10分)

9.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

20xx年,全区中央衔接资金10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5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7万元,全部用于安排产业项目(科技产业综合体项目),市级以上衔接资金产业占比100%。

20xx年,全区安排下达项目9个,资金总规模2581.5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资金规模1682.2万元,产业占比65.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教育项目1个,其他项目2个(自评得分12分)

10.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我区严格履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抓一级,聚焦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逐项建立任务、责任、进度清单,严抓项目实施落实。采取暗访调研、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方式督促指导,对于进展较慢的项目深刻剖析落后原因,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倒排工期,迎头赶上,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自评得分8分)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充分发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压实教育、医保、卫健、住建等行业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对相应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保持总体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安排衔接资金774.64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占衔接资金总量60.8%。(自评得分5分)

12.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全区共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1274万元,无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20xx年全区批复实施的9个项目均已完工,达到绩效目标申报的任务量。产业类项目充分发挥本地特色产业典型示范、整体联动作用,采取农户自主发展、“主导产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乡村产业不断优化。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双基”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教育帮扶项目通过对贫困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补助,减轻贫困家庭教育负担,促进就业,实现了预期目标。(自评得分20分)

13.统筹整合工作成效

20xx年田家庵区无统筹整合资金。(自评得分15分)

四、加减分

14.创新机制

一是建立防返贫信息筛查比对机制。采取“自下而上、主动发现、及时反馈,自上而下、数据比对、筛查预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民政、教育、医保、农水、城建等部门定期向乡镇反馈信息数据,各乡镇结合反馈信息,在地毯式摸排的基础上,采取上下联动方式进行筛查核实,确保防返贫监测排查不留死角,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乡、村、组四级管理,设置网格512个、落实网格长网格员719人,构建情况“排查、反映、处理、督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监测对象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是建立常态化分类帮扶机制。落实分类帮扶管理制度,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农户,通过项目支持、稳岗就业、金融扶持,实现稳收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及时落实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全区985户脱贫户落实帮扶措施7047条,户均7.2条。(自评得分+3分)

15.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

20xx年,全区无进行资金预算调减情况。(自评得分-0分)

16.数据作假

田家庵区调度数据和年末上报绩效自评材料中,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各类督查检查和抽查弄虚作假的情况。(自评得分-0分)

17.违规违纪

田家庵区无中央和省级审计、财政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纪检监察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衔接资金的情况(包括内部资料或媒介披露的、经核实的问题)。无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做出过批示的,经查实为衔接资金方面问题的情况。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篇7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与农药管理处《关于做好20xx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调度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管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xx〕116号)精神,西双版纳州及时下发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20xx〕111号),迅速将资金及绩效目标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景洪市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186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实际到位项目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勐海县。20xx年底,西财农发(20xx)252号文件、下达勐海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93万元;20xx年,西财农发(20xx)111号文件、在4593万元之中调减126万元;根据西财农发(20xx)211号文件、实际下达到县财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4466万元。勐腊县20xx年5月8日、6月17日、7月2日分三次共收到20xx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景洪市截止20xx年6月2日,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7万亩。补贴标准75.31元/亩,合计兑现资金1860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兑现完成775万元,兑现标准31.38元/亩,第二批资金兑付1085万元,兑现标准43.93元/亩。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860万元,资金执行数18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勐海县20xx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66万元,历年结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9万元,20xx年可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为4471.09万元,补贴涉及11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补贴面积为665467.8亩,补贴资金支出4471.09万元。勐腊县涉及10个乡(镇)、4个农村管理委员会实际拨付到户补贴金额1878.9935万元(不含历年结余75.17万元),补贴面积25.9万亩,享受补贴的农户数有31775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实施好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切实保护种粮户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和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能及时、准确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三是层层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及时补贴工作有效落到实处;并安排相对应科室负责,加强补贴实施、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景洪市。

数量指标:20xx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0.17万亩,产量10.46万吨。其中水稻面积:3.86万亩,产量1.53万吨;玉米面积25.7万亩,产量8.7万吨。完成上级下达30万亩播种面积绩效目标,农业转移支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4929户246952.71亩。

质量指标:补贴对象审核准确性,符合条件的农户100%发放;补贴面积审核准确性,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均不予补贴;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严格按照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批于6月30日(第一批)和9月30日(第二批)兑付农户。资金拨付率100%。

时效指标:按照中央、省、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按时发放。

社会效益指标:耕地地力保护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约束性任务,20xx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景洪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一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三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四是探索集成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满意度指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开>95%,补贴农户满意度95%。

2、勐海县。

数量指标:20xx年勐海县种粮面积为70.01万亩,预计产量达29.3万吨;实际纳入补贴的面积66.55万亩,小春玉米、再生稻、晚秋大豆、晚秋玉米等共计3.46万亩没有纳入补贴面积范围。

质量指标: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着重引导农民主要用于: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渥、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作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时效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成本指标: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勐海县粮食主产县地位不动摇,阻止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行为,为全州及周边地区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粮农投入有机肥料、改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惠农补贴政策对农民是有利无害的政策,减轻了投入负担、增加了种植收入,涉及农户满意度达100%。

3、勐腊县。

数量指标:20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万亩)任务为29.52万亩,通过上年实际统计的各乡镇和农场管委会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年报为基数,经核定20xx年补贴实际面积为25.91万亩。

质量指标: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受益农户31775户。

时效指标:兑现农民的补贴发放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1878.99万元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5615户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个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收入1878.99万元

满意度指标: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各乡镇、农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开率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农作物争地、争劳现象一年比一年凸显,农资成本逐年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逐年减弱,种粮面积趋于萎缩趋势。二是由于农户在提供银行账号时,出现提供的账号与实际申报姓名不相符,导致补贴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到农户卡中;三是确权户主与补贴系统中原存在的户主不一致,农户换卡、补卡手续复杂而办理新卡较容易,农民手中一户多卡现象突出,补贴资金难于一次发放到位。四是部分村委会重视程度不够,掌握政策不细致,在汇总统计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漏报错报现象,造成多次返回更正核实农户信息,增大了工作量。五是由于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导致部分乡镇、农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困难,出现无法解决工作产生的开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对项目提前谋划,提前录入审核面积,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加强对乡镇补贴资金监督督促,及时将补贴兑付农户手中;同时加大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实施,弥补了粮价偏底的不足,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基础,保障了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