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l领导春节慰问方案

2026-08-07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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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l领导春节慰问方案 篇1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贯彻落实金委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现制定20xx年春节前走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关注民生、为民解困,构建和谐高板为目的,通过动员和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城乡困难家庭,访民情、问民苦、排民忧、解民难,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就业、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掌握困难群众所需、所想、所虑,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家中,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群众疾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联系。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高板镇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xx

三、活动内容

(一)走访慰问对象

1、农村低收入困难户和因病、因灾或其他变故造成的(含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生活困难户。

2、拆迁过渡困难群众。

3、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二)走访慰问标准

慰问标准每户不低于500元(现金200元,肉、油、御寒物资等物资300元),慰问104户困难群众,总计慰问费用约54080元。

(三)走访慰问活动安排

1、20xx年1月9日-1月13日(十一月二十八至十二月初二):各村(社区)议事会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评议慰问走访初步困难群众名单,公示时间(1月13日前完成3天公示),确定名单于1月14日上午报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负责筹集准备困难群众慰问物资及慰问金。

2、1月14日(十二月初三):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困难群众,了解其困难情况,并确定重点慰问对象。

3、1月15日-1月16日(十二月初四至十二月初五):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到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困难群众慰问物资到镇社会事务办领取,慰问金在镇财政所领取)。

4、1月17日-1月18日:各村(社区)整理走访慰问活动期间的评议、公示、慰问等资料及照片,并报镇社会事务办汇总,镇社会事务办总结走访慰问活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1月21日-1月23日:按照金委办发〔20xx〕2号文件关于形成常态化机制的要求,结合走访群众收集的信息情况,镇党政办制定“八个一”和“挂、包、帮”活动方案,使领导到一线、干部到家庭,加强党群干群联系,维护社会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慰问活动是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服务于改革、稳定社会大局的迫切需要,具有十分重要和特殊的意义。要通过开展走访活动,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认识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工作上严格要求。这次走访慰问对象有限,慰问金额较大。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及党员先锋带头作用,认真组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成员抓好评议、公示等工作,让真正需要慰问的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慰问。

(三)方式上细致周密。各驻村领导干部等入户人员要登门入户,把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要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置腹地进行交谈,积极宣传党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及十八大精神,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现象的.发生。要注重形象,处处体现机关干部艰苦朴素的工作生活作风,主动拉近与困难群众的距离。

(四)镇党政办要做好走访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慰问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五)入户慰问人员要详细了解群众的困难情况,耐心倾听困难群众的`希望和要求,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理清脱贫致富的思路,并认真填写《20xx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户入户调查表》,待慰问结束后,和《领取慰问金人员花名册》《物资领取表》等相关资料一同报镇社会事务办。

(六)镇领导要亲自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做慰问活动的带头人,确保慰问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驻村干部、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把走访慰问任务分解细化,确保圆满完成自己所承担的慰问任务,严禁由他人替代慰问。慰问人员要做到应慰问的困难户不漏户,参加慰问的机关工作人员不漏人,使走访慰问活动实现全覆盖。慰问期间严禁增加村(社区)负担,严禁接受村(社区)的宴请。

公司l领导春节慰问方案 篇2

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全镇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慰问活动从20xx年元月10日(腊月初十)开始至元月18日(腊月十八)结束。

二、慰问对象

1、受灾特困户、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贫困户、困难党员、高龄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

2、驻永部队。

3、离退休老干部。

4、各界代表人士。

5、县级领导“交友帮扶”对象。

三、慰问形式

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上门走访慰问的形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1、按省市要求,困难群众应尽量选择在偏远贫困、干部去的.较少的村组、单位。各组慰问具体时间由带队县级领导确定,慰问活动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人员。

2、凡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同志要统筹安排,确保慰问按期进行。

3、各镇区、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联系人员要做好慰问活动的联络联系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慰问期间一律在慰问点等候。

公司l领导春节慰问方案 篇3

一、慰问对象

1、困难师生、困难党员;

2、建院元老、离休干部、退休省管干部、老模范;

3、寒假留校学生;

4、十堰军分区部队官兵;

5、精准扶贫帮扶户;

6、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线的教职工。

二、慰问时间

20xx年1月底至20xx年春节前

三、具体安排

(一)学生走访慰问活动

1、做好第三临床学院20xx级班贫困学生李发权的慰问。负责单位:学工处、第三临床学院。

2、赴xx等方向,实施“雨露行动”,家访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8名。负责单位:药护学院

3、做好留学生春节集体慰问活动。负责单位:学工处、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处

(二)困难职工慰问活动

1、做好部分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负责单位:校工会

2、开展所属困难党员走访慰问活动。负责单位:各分党委

3、做好建院元老、离休干部、退休省管干部、老模范的慰问工作(详见附)。负责单位:离退休工作处、组织部

4、于2月1日左右做好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线的后勤人员、安保人员的走访慰问工作。负责单位:后勤处、保卫处

(三)十堰军分区官兵慰问活动

做好军分区部队官兵的走访慰问工作。负责单位:武装部

(四)精准扶贫帮扶户慰问活动

1、春节前夕组织好全体校领导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慰问活动。负责单位:党政办、校工会和后勤处

2、于2月x日前后自行组织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慰问活动,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负责单位:机关各部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春节及寒假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把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困难师生、老领导、坚守岗位一线的`职工和留校学生的心上,着力解决好师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

2、真心帮扶,勤俭节约。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头走访,深入一线,倾听师生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好联系服务师生的工作,真心实意帮助困难师生办实事、解难事。在走访慰问过程中,要认真贯彻中央及教育部关于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增强走访慰问工作的实效性。

3、各单位要对开展走访慰问、辅导员家访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x月x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委宣传部和党政办公室。

公司l领导春节慰问方案 篇4

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走访慰问范围

局机关、直属单位、榆次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离退休人员。

二、走访慰问时间

20xx年2月9日至春节前完成。

三、走访慰问方式

1、局领导分组走访慰问局机关离退休人员。

2、榆次区、开发区、直属单位领导负责走访慰问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

3、提前联系,确保被慰问人员一人不漏。

四、慰问标准

离退休人员慰问标准按每人按照300元左右。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党内帮扶关怀和慰问工作的'力度,统筹用好慰问资金,在春节前完成走访慰问工作,确保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走访慰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走访慰问作为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山西省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生动实践。

(二)准备工作要到位,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做好本地本部门老党员、老干部、离退休人员情况摸底工作和慰问对象的公示上报工作。

(三)要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每一个家庭,访到每一个老干部,与老干部、老党员以及离退休人员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摆家常”,广泛宣讲党的最新政策,听取意见建议,从思想上、心理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在生产生活上给予帮助。

公司l领导春节慰问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xx县20春节慰问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春节慰问活动圆满、顺利完成,镇成立春节慰问活动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副组长:各联村党政领导

成员:各联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和派出所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慰问对象的审核把关以及入户慰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社会事务办),陈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中党政办主要负责县领导慰问活动的沟通联络和会务保障等工作;综治办和派出所共同负责上级领导慰问活动的交通警戒、安全保障等工作;财政所主要负责慰问活动的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整个慰问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资料收集、归纳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活动实施

慰问活动从年1月4日开始至2月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一)研究部署阶段(1月4日至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办公会,研究确定《xx镇20春节慰问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村支两委会或村民议事会,学习和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任务,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审核阶段(1月5日至17日)。5日至17日各村(社区)根据慰问对象标准和工作流程(见附件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评议公示等工作;17日前,各村(社区)将拟慰问对象名单(电子档)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经初审和汇总后,呈报镇党委、政府审核。

(三)公示上报阶段(1月17日至1月19日)。经社会事务办入户调查和核实,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于17日将全镇拟慰问对象名单在政务大厅、政府官方网站与“阳光三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9日将全镇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册上报县民政局社救科;1月21日,《星沙时报》将公示全县中、重度困难户慰问名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户慰问阶段(1月25日至2月1日)。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县直部门以及各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具体时间待定)。

三、慰问对象和标准

慰问对象分五类。

(一)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4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4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非常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二)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4万元的低保家庭;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有残疾人的比较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恶性肿瘤、肝移植术后、肾移植术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肝硬化、重性心脑血管疾病、小儿脑瘫)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祸因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三)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6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困难退伍军人(每户慰问600元)

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家庭。

(五)政策性慰问

1、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慰问800xx20xx元)。

2、劳动模范(慰问资金县总工会准备,慰问对象标准由县总工会确定)。

3、城乡“三无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集中供养的每人慰问600元,散居的每人慰问1000元)。

4、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

5、市定脱贫标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5000元;以上对象又同时符合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标准的就高不就低并再增加1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和标准由县农业和林业局确定。

四、资金安排

(一)县下拨资金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8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困难户慰问金15万元,不足部分从临时救助金中列支。

2、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金40.4万元。

3、困难退伍军人慰问金3.9万元。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2.6万元。

5、敬老院慰问金3万元。

6、优抚对象春节座谈会资金2万元。

(二)县直接打卡资金

1、全镇重点优抚对象54人,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和列表发放相结合(1-4级在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三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慰问20xx元;5-10级伤残军人每人慰问1200元;参战、带病回乡、烈士子女、企业军转干部等每人慰问800元;无军籍职工每人慰问1000元)。以20xx年1月在册人员为准。

2、全镇城乡“三无人员”128人,共计110800元,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个人直补存折(城乡散居“三无人员”85人、每人1000元;集中供养“三无人员”43人,每人600元,由敬老院统筹,按200元/人的标准发放慰问金,400元/人的标准添置新冬衣、被)。

3、全镇低保户(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300元,计718人,共215400元,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已于11月拨付到位。

4、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次性生活补助66户,计22.6万元(其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以下且家庭人口较多的重度贫困户14户,每户5000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元-4000元的中度贫困户52户,每户3000元)。

五、申报程序与统筹方法

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度,按照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村(社区)评议小组集中评议和复核、镇社会事务办初审、镇党委政府复审的程序进行;对于无行为能力的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后上报。一般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镇统一安排,慰问对象经村(社区)评议、镇社会事务办初审、党委政府复审后张榜公示;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由县统筹,慰问对象在村(社区)、镇、县三级进行公示。

六、慰问活动安排

1、县级领导慰问: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联系本镇的县领导和县直部门将慰问镇敬老院和特困群众,慰问金和物资由镇社会事务办在县拨慰问资金、物资、一次性生活补助中安排(具体时间由县级领导确定)。

2、各战线慰问:县直单位对口组织对分管线上的困难家庭进行慰问,慰问资金由各相关县直单位自行安排,慰问对象由各相关单位和镇党委、政府共同确定,不重复慰问。除市级以上安排的慰问项目和资金有明确慰问标准要求的,其余均按县一般困难户慰问标准执行,对象统一纳入村(社区)和镇两级公示。

3、镇村入户慰问:由联村(社区)党政领导带队,全体群工队员、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参加,由各联村组长到财政所领取现金,按照审定的慰问对象分组上户进行慰问。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评议、公示程序。

1、20xx年春节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实行申报制。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市定脱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农业和林业局提供的`对象、标准为准。

2、集中评议和复核。由村支两委、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组长和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代表、村(居)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申请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村支两委、村民议事会成员和联点党政领导、联村干部对民主评议初步认定对象进行复核、复查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审核、公示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政府复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将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标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于1月21日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全县中度、重度困难家庭汇总名册。

(二)严格慰问资金、物资管理。

1、统筹确定慰问对象。各村(社区)要统筹安排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春节慰问活动,确保该慰问的困难群众不遗漏,同时也不重复慰问。

2、严格慰问金发放要求。各类慰问金、物质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照片一张(照片交给所在村居,由村居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不得由村(社区)干部和其他人员代领慰问金。

3、规范慰问金发放台账。慰问金发放表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打印,各村(社区)要及时提供和补充完善慰问对象准确信息,以确保慰问金发放表的要素齐全、地址清楚、分类明确、联系电话准确。慰问对象签名的原始发放表交镇财政所记账,并将原始发放表复印1份交镇社会事务办存档。

4、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严禁将慰问资金进行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三)严格落实走访慰问活动。

各联村干部要深入联系的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给人民群众送温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全镇的慰问活动原则上在2月1日前完成。

(四)严格督查和追责。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镇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和主任、联村(社区)干部是直接负责人。镇社会事务办将分组对各村(社区)上报中、重度困难家庭慰问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同时将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认真核实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县委将成立督查组,对20xx年春节慰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l领导春节慰问方案 篇6

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确保全镇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xx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慰问活动从20xx年元月10日(腊月初十)开始至元月18日(腊月十八)结束。

二、慰问对象

1、受灾特困户、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贫困户、困难党员、高龄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众。

2、驻永部队。

3、离退休老干部。

4、各界代表人士。

5、县级领导“交友帮扶”对象。

三、慰问形式

采取县级领导带队,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上门走访慰问的形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1、按省市要求,困难群众应尽量选择在偏远贫困、干部去的'较少的村组、单位。各组慰问具体时间由带队县级领导确定,慰问活动要轻车简从,尽量减少人员。

2、凡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同志要统筹安排,确保慰问按期进行。

3、各镇区、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联系人员要做好慰问活动的联络联系工作;各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慰问期间一律在慰问点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