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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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学校基本情况和校舍基本情况
我校建造于1948年,位于湖岭镇大岭垟村,是一所六年制非寄宿制学校,校园占地面积4700㎡,在校学生712人,共14个教学班,在职教师27人,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学校历史悠久,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理想的办学之地。学校覆盖面积大,学生来源广,服务范围大。近年来,学校致力于打造有山区特色的学校教育,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取得了一定的办学成果,赢得社会和家长的好评。
学校现有校舍4幢(另加砖混一层简易教室80㎡、砖混一层厕所33㎡),建筑面积2569㎡。20xx年10月,经专业部门排查鉴定,排查鉴定结果为:
第一幢综合楼(即c幢楼)主要用于行政办公、教学,该幢建于XX年年,总投资106万。建筑面积xx09㎡。建筑物主体4层,框架结构。达到抗震要求,无安全隐患。您现在阅览的.是-工作计划gxxjh/谢谢您的支持和鼓励!
第二幢综合楼(即a幢楼)主要用于教师办公、教学、电脑室,该幢建于1990年,总投资约26万。建筑面积450㎡。建筑物主体2层,砖木结构。此次校安工程经专业部门鉴定为d,需加固。
第三幢综合楼(即b幢楼)主要用于教师办公、教学,该幢建于1995年,总投资约27万。建筑面积640㎡。建筑物主体3层,砖混结构。此次校安工程经专业部门鉴定为c,需加固。
第四幢实验楼,主要用于教学实验,该幢建于1998年,总投资约12万。建筑面积255㎡。建筑物主体2层,砖混结构。此次校安工程经专业部门鉴定为c,需加固。
整个校舍防雷设施不齐全,c幢楼有防雷设施,其它均没有,消防设施不齐全,无消防栓,抗震能力不强等。
二、校舍工程总体目标及工程建设具体规划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资源的不断优化,现有的校舍、办公条件、教学设备,远远不符合现代教育教学的要求。我们根据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情况,结合学校发展前景,按照《瑞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xx-20xx年校舍改造实施规划》的要求,特制定学校校舍工程总体目标及改建规划:a、b幢教学楼、实验楼需改造加固;a、b楼配齐消防设施。
为了提高校舍抗震防灾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瑞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我们将对上述教学楼进行抗震加固改造,计划于20xx年5月动工维修,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抗震改造加固方案,20xx年8月底竣工,并于同期配齐a、b楼消防设施。
经过加固改造和重建以后,我校校舍将达到7度抗震设防标准,具备综合防灾能力,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国家要求。那时,我校将成为一所校舍安全美观,家长满意的学校。
三、工程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紧密配合赤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搞好我校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确保我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特成立校舍安全工程领导专班:
组 长: 郑少华
副组长: 郑寅生 马邦虎
成 员: 项林国 叶品千 薛 庚 张康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邦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坚持“四制”和“七统一”。即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组织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申请项目资金拨付,统一组织项目统计,统一组织项目工程验收。所有资料要整理归档。
(三)加强质量监督,坚持依法办事,规范建设程序。在工程立项、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学校校安工程具体由马邦虎和项林国负责监工,并由项林国负责填写施工日记。
(四)加强资料管理。所有资料要整理归档,并上交一份到市校安办。并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校舍安全工程要向社会公布,工程项目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设计单位、监理监督人员等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要公开招投标,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要列入校务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学校校舍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市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学校校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此次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有效避免一般安全事故,预防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相关制度。
(二)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要进一步细化。
三、组织领导
(略)
四、排查和治理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所有校舍等基础设施(包括教学和生活后勤用房)。
(一)校舍房屋安全。学校是否有使用危房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对B级危房要观察使用;对C级危房要维修后使用;对D级危房要停止使用并拆除,不得保留任何D级危房;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必须逐栋逐项排查到位,确保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个隐患;在排查和整改过程中,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建设项目必须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教学楼要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已有教学楼要按照此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要进行加固或重建。
(三)校舍房屋等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完善,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防震防灾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组,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气象、地质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发布给学校,一旦发生灾害,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要按照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校舍检查。对因管理不善,检查不细,排除隐患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电视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后,要将校舍安全相关情况,报市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领导组办公室。
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开展一次学校外聘人员信息大排查
目前,学校外聘人员较多,涉及保安、餐厅、保洁等人员。该群体来自不同的公司,人员素养不一,流动性大,不容易了解家庭及背景情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摸清各学校外聘人员底数,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决定对学校的外聘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摸底上报,请各责任部门根据附件要求,及时上报。
二、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排查
各部门要强化警校联动,积极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对师生及学校与校外人员存在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对其中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要有针对性地逐一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严防激化升级引发重大事件。要动态掌握学校周边的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现实状况,对因家庭变故、下岗失业、生活无着落、债务缠身等导致心态失衡、有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要纳入工作视线,协调公安、街道及社区做好稳控等工作,严防闯入校园滋事。
三、开展一次全面心理筛查及心理健康教育
各部门要通过心理建档、家校沟通、日常观察、交流谈心、学生发现、专业筛查等多种方式认真排查。对原来就有一定心理问题的学生,要重点筛查并进行持续跟踪,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组织专业力量对心理筛查和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科学制定心理辅导对策。对于筛查出的重点学生,安排专职心理咨询教师进行一对一访谈评估,建立完善一人一册记录,持续关注跟进,并给予相应心理咨询服务。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讲座、观看心理健康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
四、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做好日常安全警示、提示教育。通过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宣传栏、交通安全警示图片展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上好安全教育课程,落实警校联络员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自觉做到“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不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依法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岁以下骑电动车上下学;对于符合驾驶电动车、骑自行车要求的,要提示学生家长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严禁非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教育适龄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载人、闯红灯、逆行、打闹等行为。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严禁闯红灯、跨越护栏、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提高学生交通法规意识和自我防范交通事故能力。
五、开展一次校车运行规范管理活动
目前,校车及定制公交车已进入全面运行状态,车辆运营规范管理工作是头等大事。各部门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完善上放学交通出行情况台帐。严格落实学校车辆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管理,校园内设置机动车限速标识,实行行人与车辆错峰管理,防止人车交汇造成拥堵及交通事故。要加强上下学接送管理,学生排队、有序上下车,车辆行驶途中随车照管人员提醒学生系好安全带、不在车厢内走动、不要将身体弹出车外。要加强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和整治,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举报;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学生乘车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要立即予以劝阻,并摸清车辆信息,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六、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教育活动
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得到沟塘河坝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同时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延伸到政府有关部门、相关领域,深入到社区、街道、农村、家庭等,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社区、村庄等基层组织,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辖区内的河段、池(坑)塘、湖泊、低洼积水地带等排查隐患,在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保证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组织学校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及回收反馈回执单等形式,提醒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七、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针对易发多发的各类事件,各部门要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对内部保卫力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挂账整改、盯办落实,特别要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坚决实现校园安全工作目标,严防存在死角盲区,有效保护广大师生安全。
八、开展一次学校安保工作自查
加强校园安保建设工作,落实“四个100%”要求。按标准聘用专业保安公司,配齐持证上岗的专职安保人员,配齐防暴器材和防撞设施,学校视频监控要全覆盖,设置一键报警装置,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要与公安联网,建立警校防暴联动机制。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上、放学期间,学校领导要带班值守,警校联合开展“护学岗”活动,维护上、放学时段学校大门口及校园周边的秩序,严防发生暴恐事件、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九、开展一次食堂管理工作自查
各部门完善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管理力度。要狠抓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验收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加强食堂操作间卫生管理,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进行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按规定做好教室、宿舍等校舍的通风消毒工作。要做好学生饮用水管理,自备水源的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监测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严防肠道传染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学校食品、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开展一次特异体质学生排查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学生在校意外死亡事故,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杜绝管理的漏洞和盲点,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特异体质学生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在校学生深入开展一次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工作。
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工业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保证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xx工业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通过自查、整改,使学校所有建筑物达到重点设防类的抗震标准和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确保校舍安全,让全体家长放心;形成完整、准确的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
在xx工业园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10月底,完成排查、鉴定工作,形成每栋楼的鉴定报告;12月底,根据鉴定情况确定整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按要求组织、落实整改。
二、工作机制
1、建立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确定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贯彻方案和工作目标,协调、督查各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2﹚协调、检查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落实情况;
﹙3﹚研究处理工程实施和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三、设立日常管理部门
﹙1﹚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负责处理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
﹙2﹚建立例会制度。学校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研究、协调相关工作。
四、主要工作及要求
根据园区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10月15日制定学校贯彻方案;
2、10月16日完成校舍安全工程自查表的上报;
3、10月25日前,准备好每栋楼的基建档案,为相关部门的鉴定工作作好资料上的准备;
4、按上级统一部署时间,配合相关部门的鉴定工作;
5、11月—12月份,根据鉴定情况和整改意见,制定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整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按上级部门审批意见及资金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工作;配合全国消防宣传月组织消防疏散演练,进行消防专题讲座,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总结、公示、移交校舍安全工程档案。
五、相关部门职责
总务处
制定贯彻方案,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日常工作;
1、组织学校校舍安全排查,上报校舍安全自查表;
2、按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舍的鉴定工作;
3、根据鉴定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4、按照审批情况和资金情况,按要求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5、协调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工程中的相关问题;
6、组织消防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7、进行资产使用、保管的专项检查,联合办公室强化综合治理责任区域的责任落实
8、及时向学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并组织落实;
9、形成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并向办公室移交;
10、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办公室
1、提供校舍基建档案资料,保证鉴定资料齐全;
2、研究相关政策,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3、组织、强化综合治理责任区域责任的落实;
4、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财务室
1、整改资金申报、协调,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2、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工程审计
德育处
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检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杜绝人为的安全隐患;
1、加强班级管理,提高班级资产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协助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活动;
3、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和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巩固和提高相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落实职责,属地管理;
加强考核,实行奖惩”工作措施。执行“一票否决”“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二、基本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省综治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确保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机制更为科学,安全文化更加深入,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为学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保障。
三、职责与分工
(一)政治稳定
1、单位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各单位负责)
2、建立政保舆情研判例会分析制度,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加强不稳定因素摸排。(各单位负责)
3、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掌握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各单位负责)
4、严防各种邪教组织渗透校园,严格执行校园内不得传教规定。建立信仰宗教人员、少数民族学生档案,做好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心关爱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建立外教档案。邀请外籍学者来校参观访问、学术交流,须提前向外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进行。(各单位、外事处负责)
6、对潜在隐患和苗头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本单位无闹事、罢课(罢讲)、罢灶、罢工、上访、游行、集会等事件。(各单位负责)
7、涉密部门和涉密科研项目的研究单位,要遵守保密法规,严防各类窃密、失密事件发生。(各单位负责)
8、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清理网络中的有害敏感信息及不良内容(留存备份),并立即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上述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二)意识形态安全
1、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宣传部负责)
2、各单位要定期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负责,宣传部监管)
3、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管控,严密防范各类利用培训、活动等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舆情,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宣传部负责)
(三)治安安全
1、单位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治保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暴力侵害和刑事犯罪案件,避免教职工、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事件,防范财物、设备、物资、印章票据等贵重物品失窃。(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3、掌握师生中有心理和精神疾病人员情况。(各单位负责)
4、建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申报、保卫处备案、守法教育记录)。(各单位、保卫处负责)
5、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排查、分析、研判内部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确保及时化解。(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
1、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单位消防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系部处室与班级(科、室)、班主任与宿舍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责任明确具体。(各单位负责)
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应急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报告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单位负责)
3、各岗位人员做到“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组织疏散、逃生办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各单位负责)
4、核定本单位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办公室、值班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各单位负责)
5、学校在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装修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在保卫处消防科备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封闭、损坏消火栓等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各楼宇、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基建处、后勤处、各单位负责)
6、各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部位每日一次,有排查整改台账,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单位负责)
7、学生公寓内消防安全,日常安全设施、疏散通道、电器使用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维护;
禁止学生违章使用电器、使用有安全隐患的伪劣电器、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等。(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
8、校内引进的各类经营性商业项目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合法、安全经营,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保卫处、后勤处负责)
9、若发生火险,应及时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事后应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院长办公室)
(上述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五)饮食安全
1、饮食服务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严把采购关、加工关、销售关、储存关、留样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后勤处负责)
2、保持操作间、储存间和餐厅各部位卫生合格,对变质食品妥善处理,防止滋生致病因素。(后勤处负责)
3、厨具、餐具及各操作间等用品和场所消毒率达100%。(后勤处负责)
4、严格操作间、储存间门禁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中毒事件。(后勤处负责)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后勤处负责)
6、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健康检查。
(六)校园公共卫生防疫
1、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校园公共卫生防疫专题宣传活动。(学生处负责)
2、检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洁净通风。(各系部、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3、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学生处负责)
4、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处、后勤处负责)
5、加强对餐饮、水房、厕所等公共部位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水源和食品,滋生疫情。(后勤处负责)
(七)实验(实训)室安全
1、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教务处、各系部负责)
2、重点加强对燃爆、强碱强酸、辐射、有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垃圾等危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实行领用、交接、存管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无害化制度。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各相关系部负责)
3、重点加强对各实验室、特种机械、特种设备、大功率电器等实验设施规范管理,全过程管控,及时检查、维护、维修高危仪器,禁止擅自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负责)
4、严禁在实验室使用各类电热壶、电暖器等违章电器;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严禁堆放燃爆杂物;
定期对线路、开关、插座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损毁、老化、裸露及时处理。(各相关单位负责)
(属于“教学实验室”范围的,由教务处监督;
属于“科研实验室”范围的,由科研处监督)
(八)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安全
1、校舍使用单位要对校舍门窗、水、暖、电、气、墙体、屋顶等进行动态检查,发现影响校舍结构安全和学生活动场所安全的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应妥善处理。(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增强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等场所物业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楼内夜间巡查、锁门等措施。(后勤处负责)
3、细化学校围墙、树木、广告栏、井盖、雨箅子日常检查和管理,加强校内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后勤处、基建处负责)
4、加强校园各类架空线路的管理,防止脱落,确保安全。(后勤处负责)
5、加强各类银行在校园内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6、加强各类通讯商在校园内的设点及日常管理。(保卫处及各联系单位负责)
7、加强对室内外、运动场地各类器械的检查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运动器械,避免造成各类事故。(体育系负责)
8、强化对出租公有房屋的管理,对校园内引进的商业项目严格审查,督促其安全合法经营。(后勤处负责)
9、强化对学校和教职员工私有房屋出租的管理,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由保卫处监督。(后勤处、保卫处负责)
(九)用电安全
1、各单位坚持日常检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各种电路、开关、电器等设备,严禁电线裸露、使用破损开关和私拉乱扯电线,发现问题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后勤处报告。后勤处应及时修缮、更换或者采取临时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各单位、后勤处负责)
2、强化校园公共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变电站、配电室等大型用电设施的安全,对各种用电线路、设备等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予以取缔。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校用电安全。(后勤处负责)
(十)防震减灾
1、针对地震、洪涝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各单位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即刻启动各种应急突发性工作预案,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负责)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升本单位师生应急意识和技能。(各单位负责)
(十一)学生安全
1、加强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学生管理主责在系部,要求做到学生在哪里,安全责任和管理工作就跟到哪里。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系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宿舍长各级人员职责,严格落实《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晚点名、零报告等规定。特别杜绝在校学生打架斗殴、涉毒、酗酒等事件、恶性案件及涉法涉诉事件。(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2、公寓内部管理。强化全天24小时对学生公寓的门岗值守、安全设施、电器使用、疏散通道、秩序卫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应对。(后勤处、学生处负责)
系部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要定期深入学生宿舍,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制度,了解和掌握学生住宿和生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履行安全职责。(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管)
3、校外住宿管理。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须建立承诺和报告制度,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报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处备案。(各系部、学生处负责)
4、饮食安全管理。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内饮酒、不随意到学校食堂以外的小摊位用餐,避免醉酒、酗酒。
(各系部负责,学生处监督)
5、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严格社团审批、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和指导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负责社团活动中的安全稳定工作。(团委负责)
6、实习就业安全
开展实习安全教育。系部要对推荐安排的实习单位认真把关,对所有学生实习地点、工作内容、安全状况跟踪掌握,保持系部、学生、实习单位、学生家庭“四方联系畅通”。(各系部、教务处负责)
开展就业安全教育,以提高适应社会能力,防止诈骗、传销等案件的发生。(各系部、就业创业指导处、学生处各负其责)
对有违反上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担任学生干部资格。
(十二)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安全
1、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校、系、班、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防护网络体系”。系部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掌握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名单及情况,对他们关心和管理到位,严防发生意外。(学生处、各系部负责)
2、教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职工思想和心理动态,加强疏通引导,及时化解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的工作心态。(工会、人事处、各单位负责)
(十三)大型活动安全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公众活动,牵头单位须提前一周申请。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举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向活动参与人员宣讲到位,指定专人负责,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保卫处、举办单位负责)
2、各单位集中统一组织的外出写生、采风、田野调查等活动,须提前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并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方可出行。活动方案和责任书交保卫处备案。(组织单位负责)
3、组织单位须制定外出安全工作预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专人对学生外出期间的乘车、饮食、住宿、活动安全负责。(组织单位负责)
4、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大规模郊游等校外活动。(各单位负责)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设施为社会机构提供活动场所、设立培训及联系站(点)。(各单位负责)
(上述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保卫处监督)
(十四)网络安全
1、严格校园网络信息审批制度
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根据内容性质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党委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2、加强师生网络活动管理
加强师生网络道德、法律法规教育,积极引导、规范师生网络行为,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违纪违法言论,各种不良和有害信息。(各单位、宣传部负责)
3、健全网络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监测等系统,构建有关的网络技术防控体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2)建立信息巡查制度。每天抽查校园网上的各种信息,发现违法信息,及时清理;
对交互式系统(博客、论坛)加强监管,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
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保卫处通报,及时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故。(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十五)交通安全
1、各单位每学期至少对单位职工、学生进行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记录,受教育率达到100%。(各单位负责)
2、学校自有车辆、外租车辆须符合各项安全标准,驾驶人员应严格遵章守纪,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院长办公室负责)
3、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内限速行驶,进入校园车辆须按规定区域有序停放,禁止违规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和重要公共部位。(保卫处负责)
4、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交通设施齐备、完好。(保卫处负责)
5、各单位集体包车外出学习、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后,在保卫处备案。(各单位负责)
(十六)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情况,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两办、保卫处负责)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具体推进措施,年终有总结,全年进行督查、检查。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按年度做好工作的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和冬季学期的安全工作特点,按学期组织落实。
(一)动员部署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在开学初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本学期的综治暨安全工作特点,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职责任务到位,确保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阶段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确定排查重点,整合力量,对本单位及分管业务进行常态化自查,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指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联合整治;
对一些需要上级部门牵头整治的,逐级上报,采取综合性措施加以整治。同时,做好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台账记录。
(三)检查验收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不四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年底,学校组织抽调人员组成专项验收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高等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指导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与考核奖惩
1、明确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
(1)“党政同责”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对确保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负总责,承担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形成制度,有效落实。
①例会制度。学校及各二级单位每学期第一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本学期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②专题会议制度。每学期根据形势任务和学校实际适时召开全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专题会议。
③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深入系(部)、教室、公寓、餐厅、大型活动场所等,了解安全稳定工作状况2次。
④年中年末检查制度。每年年中和年末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进行安全稳定大检查。
以上均要求有会议或工作记录。
(2)“一把手负第一责任”
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和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的第一责任。
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
制定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规划;
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
②提供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经费、人员、物质保障,协调处理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
③与学校各二级单位签订《长治学院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学校分管领导是抓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严格落实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评、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②各二级单位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4)“一岗双责”
①学校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内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②学校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工作。
(5)“各工作人员是本岗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稳定各项规定,依规依纪、尽职履责、常抓不懈做好本岗位安全稳定工作。
(6)“失职追责”
学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未依照规定履行自身范围内的安全稳定职责,导致安全稳定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2、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系两级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如相关人员工作调动,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1)学校维护稳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稳定工作总协调。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对全院的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协调。
(3)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对全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总协调。
(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监督。
(5)各二级单位成立综治安全稳定领导组,做好具体工作。
3、完善工作制度。对照上级和学校关于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部署要求,及时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详细制定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稳定专题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演练制度。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力争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学分和考核“七到位”,受教育率达100%。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演练,积极争取地方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努力做到实战化、制度化、系列化。
(3)排查整改制度。完善校级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各二级单位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要害部位每日1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4)台帐制度。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记录和《长治学院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记录。要求安全教育、工作研判、排查过程、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应急处理等等都要体现在工作台账上。
(5)监督检查制度。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各单位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经常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
(6)分工协作制度。校园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中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任务的落实,又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7)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期学校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
(8)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发生。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稳定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并在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4、考核与奖惩。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将安全稳定纳入学校每年年终的工作考核体系当中,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指标体系》(正在制定,随后下发)进行考核,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对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疏于防范而发生案件、治安事故的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违者必究”、“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1)给予表彰的情形。
对学校及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经考核评选,报领导组研究决定,根据情况可予以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经济奖励、晋升晋级等。
(2)以下情形,经调查核实,报领导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罚。
①单位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本单位安全隐患突出,秩序混乱的。
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完成,而没有改进措施和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因管理漏洞,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④岗位人员、部门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切实预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实现平安校园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二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做到校园内安全设施零隐患。
3、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隐患报告督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零隐患。
5、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保卫人员和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能时时关注学校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人员零隐患。
6、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做到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零隐患。
三、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四、工作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确定每月第一、三周周一为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日与安全隐患排查日,并及时登记检查情况。
3、安全为先,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情学校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并充分保证资金落实。
4、加强学习,提高安全处置能力。
5、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6、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制度,人人做个安全工作的有心人。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4、强调教育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任何一位最方便的老师,不要自己参与或排除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