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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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各种交通运输非法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35号)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我局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为重点的文明交通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整治力度,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繁荣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非法经营行为明显下降,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活动内容
1、从严查处非法营运的客、货车和出租车。
2、坚决查处卖客、甩客、宰客、抢客、兜客、骗客、抬压票价、欺诈旅客和垄断客、货源等侵害旅客、货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客运班车不进站停靠,城内乱停乱靠、上下旅客行为。
4、严厉查处出租车异地营运、专线经营及私自设点拼客经营行为。
5、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6、加强县级以下公路、桥梁的排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乡镇沟通,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加强道路施工管理,设置醒目、标准的警示和绕行标志,做交通疏导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宣传发动。联合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展板等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运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2、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在“五一”、“十一”、“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3、加强总结。随时总结整治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照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必胜信念,全警动员参与,全力以赴投入,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坚决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建任务。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明显优化,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市驻地城区、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主干道,以及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背街小巷等区域,市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1、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道、斜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攀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打非治违大整治
1、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机关民警高峰岗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压实创建责任,加大路面管控,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2、重点聚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常态推进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同步开展假牌套牌、酒驾醉驾毒驾等治理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切实管出习惯、管出自觉、管出文明、管出秩序。
(二)交通组织大优化
3、充分挖掘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深化实施城市“优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城区10条主干道40个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改造,采取合理渠化设计、优化交通流线、合理分配通行权等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4、针对区域交通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易拥堵问题,按照指挥中心整体统筹、路面民警协作配合等原则,采取流量均衡的区域交通组织措施,确保路网交通总体运行顺畅。
(三)交通设施大改善
5、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排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指路标志设置不明确、路面交通标线不清晰、指路标志和路面标线设置不匹配、交通隔离护栏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配时及相位设置不协调等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整改,引导车辆依法文明出行。
6、持续提升交通信号机智能化程度,安装使用精准的流量评估系统,广泛采集交通流量、排队长度等参数,实时调试自适应绿波协调控制平台,优化交通信号联网控制,实现主干道绿波配时更精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交通志愿大劝导
7、在市区各主要路口,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充分利用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刘占军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城区执勤大队、开发区大队、东昌府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支队长胡全仓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重点路段开展路面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创城测评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执勤,共同做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领导带头、分工包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战目标的'高标准实现。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及时汇总攻坚战工作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报送,认真总结阶段性经验做法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3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根据《宜城市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和《20xx年宜城市志愿服务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坚持“就地就近”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企业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任务及时间
(一)活动任务
志愿者在执勤民警的指导下,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信号和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营造安全出行氛围,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谐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具体任务如下:
1、对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2、对三轮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载客、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3、对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二)活动时间(根据作息时间变化,另作通知)
1、上午7:30——9:00;
2、下午17:30——18:30。
五月为主题活动月全面铺开,周一至周五由市直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周六、周日由义工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其余月份另行组织重点路口志愿引导活动。个别路口上岗服务时段可结合实际高峰拥堵时间调整。
三、活动区域安排
第一片区:振兴大道政府转盘——振兴大道望江路口
牵头单位:市委办
参与单位:国税局、建投公司(政府转盘路口)
规划局、环保局(九龙路口)
住建局、安监局、联通公司(建行转盘)
第二片区:振兴大道望江路口——振兴大道燕京渠化岛
牵头单位:人大办
参与单位:物价局、司法局、中行(望江路口)
地税局、移民局、移动公司(龙头转盘)
人社局、商务局(万象大酒店路口)
国土资源局、工行(燕京渠化岛路口)
第三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山庄路口——楚都巷路口
牵头单位:政府办
参与单位:畜牧兽医局、水务局(楚都山庄路口)
卫计局、经信局(鲤鱼湖路口)
教体局、文旅新局(城关中学门口)
供销联社、招商局(西街口)
行政审批局、粮食局(楚都巷路口)
第四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巷路口——宜城大道路口
牵头单位:政协办
参与单位:农业局、总工会、妇联(自忠路口)
科技局、统计局(武商门前)
交通运输局、团市委(中华路口)
第五片区:自忠路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审计局、质监局(实验小学门前)
民政局、林业局、工商局(中医院门前)
组织部、财政局、农行(京忠路口)
宣传部、发改局、老干局(紫阳观路口)
统战部、电信公司、烟草局(好邻居路口)
第六片区:育才大道、宜城大道、情侣路
牵头单位:政法委
参与单位:法院、信访局(二中路口)
行管局、气象局(气象局路口)
检察院、广电台、盐务局(紫阳观路口)
食药监局、党校(医院门口)
城管执法局、建行(一中路口)
公安局、邮政局(环翠小学路口)
注:周六、周日义工组织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切实把此项工作当作提升驾驶人和行人素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强化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周制定上岗执勤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并将执勤名单每月向市文明办上报一次,力求活动扎实有效,长期顺利开展。
(二)参加岗前培训,确保文明安全。教育志愿者在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强行在车辆前方拦车、随意追车、强行拉拽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坚决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交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各临街单位要悬挂宣传标语,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交通志愿者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摆放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街道;交警部门要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交由志愿者广泛发放;新闻单位要及时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现象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文明劝导,严治交通违法。各路口都要安排至少一名民警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除指导志愿服务者在路口正确文明劝导、宣传、纠章外,还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格整治,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志愿者要统一标识,佩戴口哨(各单位自备),主要路口使用警戒绳(市交警大队统一配发)。
(五)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检查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联合市文明办组织工作专班,对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如一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有未安排劝导人员和开展活动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各单位对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排班、时长要进行记录,可结合实际调整志愿者工作日程。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4
积极响应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吴家山街各社区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的社会风尚,营造“知荣明耻、摒弃陋习、践行公德、共建共享”的文明和谐氛围,展现良好的社区形象和精神风貌。现拟组建以志愿者为主体的交通文明导队,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普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区居民公德意识,规范社区居民文明交通行为,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增强居民们自我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文明城市的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二、参加对象、组队方式
交通文明劝导队的参加对象以中老年人为主,实行自愿报名,推行义务服务。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按报名人数多少进行合理分组,确定劝导地点进行轮流值勤。
三、交通文明劝导队职责
交通文劝明导队的主要职责是上街值勤,纠正、制止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宣传、劝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是:对各种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负责对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有意损坏公物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和制止;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四、工作方式
1、交通文明劝导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文明行为劝导员”袖章,针对社区公共场所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监督劝导。
工作时间:(初定)早上8:00—11:00;下午14:30—17:00 。
2、对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文明行为劝导队成员要及时行劝导,对于同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发现第一次的予以口头劝导,第二次书面记载。
五、劝导内容:
1、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说脏话、粗话
2、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
3、随意张贴广告、乱发传单
4、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
5、公共场所行为举止不规范
6、随意在公共场所放养猫、狗等各种宠物
7、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
20xx年12月13日,我校团总支组织十余名学生团员志愿者赴丹阳社区,积极参加“倡导文明,我做文明劝导员”义务交通协管活动,在社区主干道十字路口、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借以倡导文明新风,争创文明城市!
本次活动得到了丹阳学校党支部、横溪街道共青团工委、丹阳派出所的高度重视,在活动过程中,执勤民警对参加服务的志愿者同学给予了很好评价。通过交通文明劝导员的实践活动,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百姓,体验社会不同岗位,同学们不仅增强了自我交通安全意识,也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5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潜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网络中心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文明形象,使城市交通更文明、更安全、更畅通,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和“疏堵保畅”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3月12日起至年底,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开展交通文明整治提升行动,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整治行动,引导林草系统党员干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力以赴,增强首府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道路交通秩序更加优化、“疏堵保畅”成效更加明显,部门联动更加紧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添彩。
二、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交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采取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呼和浩特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列为单位理论学习内容,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带头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带头遵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带头讲文明、树新风,谦恭礼让;带头遵章守纪,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道、乱停车、乱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斑马线;带头践行低碳出行等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各二级单位)
(二)开展“文明出行我光荣,党员干部做表率”为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座谈讨论、组织单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交通文明”承诺书、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以身作则做表率,带动形成文明交通风气。(责任单位:局机关、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党支部)
(三)开展公务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监管。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本单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奖挂钩。(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四)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沿街单位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交通协勤等职责任务,提醒本单位和外来车辆规范停放,自觉抵制并劝阻违规停放、侵占道路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四区林草分局、二级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疏堵保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二)排查隐患,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以日常巡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本单位车辆、人员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患和不文明行为,要登记台账,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期限。
(三)创新举措,形成长效。发挥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普及交通文明常识,形成文明交通的常态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