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蔬菜保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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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蔬菜保供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我县饮用水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流行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从月下旬至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我县饮用水企业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生产加工和销售全过程监督链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把我县饮用水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重点单位: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无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和饮用水经营单位。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治。对无证饮用水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饮用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行饮用水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彻底解决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企业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二流通领域饮用水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饮用水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产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进货渠道和市场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内无照经营饮用水的问题建立饮用水进货台帐制度,彻底杜绝不合格饮用水流入市场。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质监、工商、公安、卫生、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迅速在全县掀起饮用水专项整治高潮。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行动从月日开始,到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2日。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我县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加工作坊的底数。对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要登记造册,做好分类,对不合格的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无证饮用水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有一定生产规模,经过整顿后能够达到申证条件,并积极准备申证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对其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规模小,生产场地和卫生条件差,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小作坊式的生产点,坚决依法取缔。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左克昌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汤杰、质监局局长何万英任副组长,公安、工商、卫生、供电、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何万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居委会,落实到机关、企业和经营门店。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饮用水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引发恶劣性事件的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依法办事,协同作战。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惩。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传递。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进一步宣传我县在狠抓饮用水质量安全方面做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饮用水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加强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随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于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期间蔬菜保供方案 篇2
疫情发生以来,西安市商务局按照“防疫保供并重、线上线下结合、政府市场协同”的总要求和“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工作要求,推动建立市、区县、街办、社区四级联动保障体系,加强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探索保供应新模式,不断涌现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雁塔区积极作为,系统推进,采取分类保供、创新配送模式等方式,确保所属区域供应畅通有序。具体做法如下:
一、夯实责任,成立“区—街—社区”三级联动保障体系
调整区指挥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9个城中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落实区级领导保供分片包干制度;辖区8个街道、165个社区分别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保供工作专班,制定专人落实物资保障工作;820个小区居委会,联合物业公司、业主志愿者、下沉干部共同组建以小区为单位的保供工作组,成立并夯实“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的物资保障工作体系,努力实现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全覆盖。
二、摸清底册,精准服务城中村低收入及特殊需求群体
一是建立台账,提供精准服务。对辖区城中村流动人口、孕妇、残疾人、需要透析人员等特殊群体,建立“服务台账”,列出“服务清单”,依靠“网格长”力量,精准了解每一位特殊需求人员的具体情况,通过上菜上门、送药上门等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决特殊群众具体需求。对于需要外出透析、定期孕检的特殊人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出入口登记后一律放行,无自行前往条件的,村委会派专车予以接送。二是设置保供热线,24小时专人接听。
三、创新方式,“线上+线下”构建闭环供应链
一是全面完成“爱心蔬菜送上门”活动。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雁塔区“爱心蔬菜送上门”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联系欣桥市场,为雁塔辖区56万余户群众(以户为单位计)免费配送蔬菜。二是积极拓展“线上服务”,让“指尖上菜篮子”动起来。居家隔离群众通过商家APP自行下单,线上预约,获得配送服务。制定落实严格的防护、消毒、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三是切实解决群众买药难问题。全面评估、严格甄选开业零售药店。对营业门店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有72小时两次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就近居住,严禁封控区内从业人员上岗。目前已开业药店59家,基本覆盖辖区各街道。同时,通过网络,电话与社区联系,通过社区团购,工作人员代购药店配送等方式建立安全有效的购买渠道,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下一步,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动员和招募更多的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志愿者、工人参与到保供应工作之中。并进一步拓展生活必需品“线上+线下”供应保障渠道,打通保障供应的“最后一百米”。
疫情期间蔬菜保供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当前我县饮用水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流行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从月下旬至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我县饮用水企业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生产加工和销售全过程监督链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把我县饮用水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
重点单位:全县饮用水生产企业、无证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和饮用水经营单位。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饮用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治。对无证饮用水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饮用水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行饮用水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彻底解决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饮用水企业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二流通领域饮用水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饮用水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产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进货渠道和市场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内无照经营饮用水的问题建立饮用水进货台帐制度,彻底杜绝不合格饮用水流入市场。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质监、工商、公安、卫生、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迅速在全县掀起饮用水专项整治高潮。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行动从月日开始,到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2日。通过全面排查,摸清我县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加工作坊的底数。对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要登记造册,做好分类,对不合格的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对无证饮用水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有一定生产规模,经过整顿后能够达到申证条件,并积极准备申证的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对其进行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规模小,生产场地和卫生条件差,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小作坊式的生产点,坚决依法取缔。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左克昌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汤杰、质监局局长何万英任副组长,公安、工商、卫生、供电、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何万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居委会,落实到机关、企业和经营门店。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饮用水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饮用水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引发恶劣性事件的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依法办事,协同作战。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惩。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传递。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劣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进一步宣传我县在狠抓饮用水质量安全方面做出的努力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都来关注饮用水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加强对整治行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随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报送一次动态信息,每月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各有关单位要于月2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期间蔬菜保供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顽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肯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肯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分,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觉体温异样的顾客或超市员工,马上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掌握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开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准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枯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特地的废弃口罩等特别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全部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掌握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准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主动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急、货源缺乏、物流渠道不畅或选购价格异样波动现象,应准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疫情期间蔬菜保供方案 篇5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疫情期间蔬菜保供方案 篇6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汝南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