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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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1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的通知》(内防指发(2021)38号)、《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呼防指通(2021)103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现场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通(2021)107号)及《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2)10号)的要求,经委领导研究,制定我委《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后勤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应急救灾物资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强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预案编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20〕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21〕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20〕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响应程序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四、组织保障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2、提出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调动、严重紧缺物资的计划采购、物资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处置措施;
3、协调发改委、财政、交通、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计划采购、运力保障和物资供应工作;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执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保障工作落实;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3、检查督导相关物资储备部门和物资使用管理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 长:
许武松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
张仁义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范静杰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朱 茗 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处长
俞 炯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处长
王伦吉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处长
兰拥军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处长
王 挺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联络员:
戴亭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庄水彬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靖超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干部
陈达洁 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三级调研员
郦 炎 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副处长
李志海 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干部
邵 辉 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五、应急物资准备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六、响应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后勤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3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
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医院后勤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4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重大传染病事件,切实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建立防疫物资储备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应急防控物资使用效能,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障应急需要。针对疫情突发性、紧急性特点,结合本地防疫物资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确定防疫物资的储备量,进一步增加物资储备总量,为高效地响应和处理突发疫情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轮换更新。为防止储备物资储存时间较长、陈旧破损等原因影响到防护功效,将政府的防疫物资储备与单位的日常使用结合起来,使存储物资由“静态”转为“动态”,保持储存物资的不断补充轮换。在确保政府对储备物资支配权的情况下,使储备物资不断更新。
(三)储备应急产能。在全县筛选几家防疫物资的生产企业,政府的储备物资采购、各医院日常物资采购,优先选择其产品。目的是维持选定企业生存,储备一定的富余产能,确保突发疫情时应急物资的生产。我县龙安公司日产84消毒液10吨,德洺服装公司日产防护服5000套,卓夏等四家口罩生产企业日产医用一次性口罩50万只,一次性民用防护口罩100万只,永盛公司日产95+熔喷布1.5吨,轩邦公司日产无纺布14吨,能够满足生产口罩原料需求。
二、储备物资的范围
(一)储备物资的种类。按照本次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的需求进行物资储备,主要储备防护服、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物资储备库的设立。在县卫健委疾控中心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防护服、隔离衣、N95口罩等防疫物资,其它消毒液和一般防护用口罩防护物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储备。
三、储备物资的调控
(一)储备物资总量的核定。按此次疫情防控实际使用量及本地企业生产能力,分项核定物资储备量。分别为:防护服3000套、N95口罩5000只、医用外科口罩10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50万只、酒精(75%)3000箱。
(二)储备物资的来源。按核定的储备物资总量,首先由此次防疫库存的现有物资中划转,以减少财政资金占用(划转后的剩余部分可按市场价格予以出售)。其次疾控中心所需储备物资由政府按市场价格集中统一采购。
(三)储备物资的轮换。县疾控中心对政府储备的物资负有轮换的责任。按照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政府储存物资予以更新,确保储存物资的使用效能。各医院所需的防护服、N95 口罩等防疫物资,通过同级疾控中心按照集中采购价格采购;各医院上述物资的采购量均不少于日常需要量的 50%。
(四)储备物资的应急调用。遇有突发事件等重大疫情发生,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的应急物资,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统筹安排使用。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使用管理。政府存储于疾控中心的防疫物资,其所有权属于政府;各单位应将其视同本单位物资予以管理,根据日常出货情况有序轮换存储的物资,保证日常物资库存量高于政府储备于此的物资数量。
(二)日常维护。疾控中心对政府的储备物资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同时,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对疾控中心和医药公司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末,疾控中心对储备物资的数量、生产厂家、功效等情况,向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报告,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之时统筹使用。
五、支持选定企业储备产能
(一)筛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按照疫情防护特点,结合全县防疫物资实际需求,在全县筛选实力雄厚、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重点选择1 至 2 家防护服生产厂家,1家消毒液生产厂家4家医用或一般防护用口罩生产厂家。
(二)优先采购选定企业产品。政府采购的储备物资、疾控中心采购的防疫物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选定企业的产品。
(三)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及时足额落实政府出台的对疫情期间新上企业的有关奖补政策;建立与定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医院后勤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5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使用范围
1、库存不足的物资。
2、临床使用特殊物资。
3、应急状态下急用物资。
三、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位置。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管人员要勤检查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供货商、生产厂家等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医院后勤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篇6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组员: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各屯队长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xxx
成员:各屯队长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