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2026-08-11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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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类型和易受骗群体,开展不间断、多频次、多渠道的“精准宣传防范”活动,力争达到反诈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人尽皆知”的效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犯罪的能力,达到“一次教育,终生受益”的良好效果,实现年内全县电信犯罪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减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

三、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要将宣传工作部署到各村(社区)、充分利用社区村镇、党群中心的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实现电子屏幕全覆盖;要制作宣传页、宣传板,在人员聚集的场所、区域定期举办宣传活动;要组织辖区网格员积极开展“六进”(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县公安局:要抓住重大典型案件防骗成功事例和打掉的犯罪团伙,精心策划宣传报道活动,用身边事情、鲜活案例来宣传教育群众,以案释法,深度揭露诈骗手段和作案过程,使群众得到更直白、更有效的警示,增强防范宣传的感染力和冲击力。要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互动宣传作用,持续发布告知信息和防范知识,加强与粉丝的互动交流,形成持续宣传热度,使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内容在群众中自发广泛传播,形成防范宣传的几何扩散效应。

(三)县融媒体中心:要主动与公安局对接,与公安机关联合制作专题视频和专题报道,及时开展连续报道、跟踪报道,用真实的案例教育群众防骗识骗。

(四)县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督促各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沿街门店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实现电子屏幕全覆盖。

(五)县财政局:要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栏等平台向相关单位财务人员推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升财务人员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有效降低冒充领导诈骗财务人员案件发生。

(六)县金融服务中心:要组织各银行营业网点充分利用各网点的液晶显示屏、LED条屏、ATM机旁等醒目位置,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放置宣传页、宣传版,将宣传防线由柜面向自助服务区域延伸,在自助服务设备页面设置提示语或提醒界面,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筑牢金融单位防范城墙,提升银行等金融网点的拦截劝阻效果。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优势,在固定公益广告栏位置张贴一定数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示语或宣传海报。

(八)县教科局:要明确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宣传防范负责人,通过以学生为传播手段,以各校校园告示栏、宣传窗微信群、校讯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为载体,向学生家长群体宣传通报被骗案例,普及识骗防骗知识,做到校园宣传全覆盖。

(九)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作为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共同部共同推进: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乡镇候车点等场所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资料。

(十)县司法局:要组织宣传小分队,结合法律“六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教育引导群众确立正确是非观、荣辱观,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在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项目处设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标语;负责督导做好建筑企业职工或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十二)县民政局:要利用发放物资、送法下乡、开展惠民政策活动等时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要在全县福利彩票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在婚姻登记中心,向前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的`群众发放防骗宣传资料;向各养老院及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家庭集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十三)县卫健体局:要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在显眼位置张贴或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在医疗机构服务点、收费窗口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方便群众取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联动。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根据方案任务再分解,进一步形成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因时制宜,通过传统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宣传方法,提升宣传实效,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推向纵深,推向全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宣传到位,按时报送。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宣传情况及印证图片报至邮箱xxxxxxxx@qq.com;联系人:县公安局宣传室主任马xx;电话:xxxxxxxxxx。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从即日起到年底为集中攻坚阶段,通过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在全县营造浓厚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氛围,力争短时间内降低发案数和损失金额,起到明显效果。从明年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开展日常宣传,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学习观摩,实现宣传防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确保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逐年下降。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2

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业的发达,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渠道的广阔,信息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暴露,由其带来的交通、饮食、消防、网络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也浮出了水面,为了加强学生在生活中各方面的预防能力,为了提高学生在各种灾难来临时的应对能力,为了灌输学生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同学宣传诈骗的含义类型和手段,更多的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自我应对、自我逃生的能力。召开本次主题班会。

二、目的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白如何预防手机诈骗的重要性,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三、主要方法

讨论法互动法

四、开展单位:

17电本国际1班

五、时间:

20XX.9.25

六、地点:

S1103

七、班会过程

(1)校园中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2)社会上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3)“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无根据的同情陌生人,或者是昔日的好友,不可泛滥其同情心。详细的阐述如何合理利用和保管银行卡等。

(4)学生讨论分组讨论身边发生的案例以及如何预防此例事件的发生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3

自古以来,中秋节都是家庭团圆的日子,从古代至今,就一直有中秋吃月饼的习俗,月饼是久负盛名的汉族传统小吃,深受中国人民的喜爱的传统节日的特色食品,圆圆的月饼象征着团圆和睦,是团队精神的象征。

一、活动背景

“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诗道出了中秋节浓浓的“家和”的概念,在这个一年一次的中秋节里,举办活动可以增进公司同事之间的情感,可以让大家体会到“心曲”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二、活动主题

“浓情中秋,情系心曲”

三、活动目的

1、让心曲的员工一起度过愉快的中秋,增进员工的归属感;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促进关系的融洽;

3、让心曲的员工了解到公司对大家的关心,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给大家一个交流的平台。

四、活动时间

9月5日下午(13:30—18:00)

五、活动地点

会议室

六、参与人员

心曲全体员工

七、活动安排

(一)前期准备

1、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购买制作月饼的模具、原材料、活动所需的奖品等;

2、场地的准备,活动当天需使用到的投影、麦克风、准备一部摄影的设备;

3、选定两位主持人,一男一女,控制现场的时间和气氛,9月1日上午发布征集主持人招募的通知,报名截止到当天下午为止;如果有多人报名,则由人事部选择;

4、选定五位评委,一位计分员、详细的评分规则见附表1;

5、准备好一副扑克牌,用于抽签分组使用;

6、选出一位专门负责照相的同事。

(二)活动议程

(三)活动后期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挥xxxx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围绕“宣传有效果、整治有成果、打击有战果”的目标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xx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20xx年4月22日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环节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省、市、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4月22日至5月中旬)。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市、县专项办交办线索办理工作。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xx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公安部门牵头,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xxxx“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及时与县公安局做好对接。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xxxx和“保护伞”。

(三)深化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10月中旬至11月)。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大监管力度。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动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上报镇专项办公室,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xx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xxxx的底线。

3.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在x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xx等8个单位组成,成员由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负责担任。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x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xx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居)要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部门之间、村(居)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加强研判分析,联动化解处置。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村(居)与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坚持“一案一整治”,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上报专项办并与县对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辖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防”,以大幅有效压降本区电信网络诈骗既遂案件发案数为目标,通过扩大、叠加宣传受众人群,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防范宣传声势,强化“入耳、入脑、入心”的防范宣传效果,全力实现防范宣传覆盖面、实效性的“双提升”和发案数、损失金额的“双下降”,持续广泛宣传报道,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行动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物业科、法规科、市场科、监管科、城市更新科、保障科、住宅中心、修缮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维修资金、保障中心、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协调督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有力有序推进。

三、工作重点

全面强化防范宣传,遏制案件上升态勢。针对目前我区“网购”“办理贷款”“刷单”“冒充客服”“冒充熟人”等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法高发的特点(见附件1),加强对高发、多发类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防范宣传。针对本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比较高的住宅小区以及易被侵害的重点人群,加强防范宣传,提升重点人群的防骗能力,遏制电信网络网络诈骗的宣传覆盖面。区扫黑办、公安分局提供部分宣传易拉宝、海报、台卡、宣传短片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十个凡是”宣传用语(见附件2)等宣传制品,由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拆房工地、修缮工地等按要求张贴、放置或播放。

四、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全覆盖推进“入户走访宣传”: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各街镇综治部门、人口办、辖区公安派出所按照100%全覆盖入户宣传的要求,将最新的防范宣传要点告知居民群众,把最新的防范提醒材料送到群众手上。(责任单位:物业科)。

(二)利用机关、企事业、住宅小区、开发楼盘等的所有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短片、“新十个凡是”以及防范提醒标语等。(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利用对外办事窗口开展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在所有对外服务办事窗口醒目位置放置“易拉宝”、张贴海报。(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利用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将防范提醒、宣传短片通过各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推送,实现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初)。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制定工作方案报局办公室,并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推进部署会,为全面推进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初至11月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逐条逐点对照实行、抓推进、抓落实,建立常态推进、督导机制,形成全社会人人知晓掌握防范要点的宣传效应,切实压降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

(三)总结评估(20xx年12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固化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重点整治从事电信网络领导,层层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治理方案和措施,真正出实招、见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以领导干部逐级负责制为抓手,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落实到专人负责,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广泛开展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标入座,在各自区域、条线开展全覆盖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在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的同时,要注重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达到居民群众不仅“入耳”,更要“入脑”“入心”的宣传目的,切实压降案件高发态势。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情况报送。各单位每月就开展的防范宣传、台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便局办公室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整改。各单位于2月10日前通过RTx将工作方案报送局办公室,每月25日前通过RTx将当月防范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防养老诈骗宣传方案 篇6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x民〔2022〕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建设xx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XXXXXX门的部署要求,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加快推动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的建立,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5月开始,到2022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打击整治(6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上报区民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

(三)总结提升(10月)。各乡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排查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对象包括:

(1)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未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

(3)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开展排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

各乡镇(街道)要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虚假或扩大宣传、收取大额预付费(一次性收取老年人月应缴费用的6倍以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进行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3月份的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看”:(1)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2)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地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3)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4)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

(三)建立管控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一院一策”,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绿色名单。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或超过6个月的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

3.橙色名单。发现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

4.红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各乡镇(街道)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见附件3)。

(四)强化分类整治

各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

1.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对其进行分类处置。(1)纳入绿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2)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3)纳入橙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4)纳入红色名单的,及时向区民政局和政法委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安置老年人,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按照以上措施进行分类处置的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1)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督查;(2)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做好分类处置:未经登记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3.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1)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预防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2)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应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在区专项办的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抓好具体工作推进。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未经登记以企业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及时将有关线索书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