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2026-08-12方案

请欣赏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党委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七大精神,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目标,以加强和改进企业中层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中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第二条科学分析和把握当前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能够担当重任、执行力强、促进企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努力把中层干部培养成优秀的管理人才,保证企业领导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三条认真抓好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工作的要求,抓好中层干部廉洁自律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第四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建立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第五条加强学习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公司党委要认真抓好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完善中层干部学习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中层干部学习档案,注重提高学习效果。

第六条继续推进解放思想,努力提高中层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建立健全解放思想长效机制。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举措,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中层干部。加大中层干部交流力度,多岗位培养锻炼中层干部。扎实抓好中层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到系统培养、择优选用。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中层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协调沟通机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同心同德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内部谈话制度,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提醒谈话制度。

第八条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调动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中层干部管理。要加强中层干部经常性考察,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及任职期满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监察等成果,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测评。

第九条以加强中层干部思想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任务、责任,明确抓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职责,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相互联动、齐抓共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制定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考核综合评价办法,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第三章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党委书记和行政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从中层干部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的监督保证作用。坚持从严治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层层抓落实,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联系实际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针对工作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与防范措施,落实监督条例,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第十三条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员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做到真抓实干。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制度。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严格党内生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行中层干部问责制和廉洁自律承诺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党性修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顺利进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和权力运行全程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责任制中的作用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第十四条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查办违纪案件及有关协调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监督,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司廉洁自律责任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责任书》的`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中层干部要按照《xxxx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主要风险点的监督,把关键环节和重要制度逐步固化到工作流程中,用科技手段强化制度管控,全方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而杜绝主要领导说了算和个人决策的现象,体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十七条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存在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将情况上报公司党委。

第十八条各党支部要以《xxxx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管理标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九条坚持提醒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诫勉谈话,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对违规违纪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中层干部奖惩的一项标准。

第四章中层干部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考核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反映中层干部的工作状况和业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一条按照《xxx公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系统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十二条考核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业绩、综合评价的原则;出资人认可、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现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

第二十四条考核对象及时间

考核对象为:公司中层干部(含独立运营公司);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的第四季度进行,原则上于当年年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公司党委或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考核内容

1、德: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办事公道;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团结同志,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2、能:具有专业基础知识,好学上进,求知欲强,善于接受新知识,在“三重一大”决策中能够主动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敢管理、会管理、善管理;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工作钻研和有强烈的进取心。

3、勤: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有充沛的工作激情和活力;工作认真务实、严谨细致,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工作作风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

4、绩: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自己的分管的工作尽职尽责,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党委和行政下达的任务;工作效率高,成效显著,绩效员工公认。

5、廉:能够清白做人、廉洁从业;谦虚谨慎、不羡虚荣,严于律己、慎思笃行;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大会述职

考核组和各党支部共同组织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大会由考核组负责人主持。

1、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分别为:分管或联系工作的公司领导、部门的职工代表(一般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层干部;支部书记;支委;主任科员;分工会负责人;员工代表)。

2、领导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由考核对象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突出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等。

3、各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进行大会述职,并作个人述职;中层干部副职进行个人大会述职;更换工作单位在现职中层干部岗位任职不足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所在部门年度考核述职,但要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和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并提交电子文档,由公司党委根据日常管理考核和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5、当年新组建的部门和调整变化较大并不满半年的,简化考核程序,以书面述职方式向公司党委或考核小组提交中层干部的书面述职述廉材料及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测评

1、大会述职后,由考核组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可根据考核对象述职情况,填写《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回收汇总。《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汇总结果占测评总分的50%记入总分。

2、《中层干部综合评价表》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给被考核中层干部进行综合打分,每张评价表所打分数占测评总分的5%,合计10%记入总分。

3、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中层干部日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占测评总分的40%记入总分。

(三)个别谈话

1、民主测评后,考核组要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部门自身建设、工作状况和中层干部德才素质、履职情况。

2、个别谈话人员范围: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职工代表等。其他根据需要确定的谈话人员以及主动要求谈话的人员。

3、接受谈话的具体人员,由考核组在各党支部支部提供的谈话对象一倍以上的人员名单中随机确定,由被考核党支部组织,考核组人员进行谈话。

第二十七条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主要对经营业绩评价、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考核组评价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并与平时了解情况相互印证。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定量、定性考核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中层干部作出评价意见。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评定

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中层干部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可以评定为优秀,得分为75一89分的为良好和称职,60一74分的为一般和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为较差和不称职。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一、中层干部经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的免除其中层干部职务;经考核排在末位的(评定为优秀的除外),进行诫勉谈话,调整薪酬系数,限期整改。次年考核还是处于末位的进行警告,第三年考核仍排在末位的,要按照《xxxxx公司组织人事管理标准》,免去现职或降职使用。

二、年度考核结果要和中层干部薪酬系数动态管理直接挂钩。

三、公司党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中层干部反馈考核情况,提出部门工作及个人工作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被考核党支部的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周密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搞好考核的组织和配合工作。

二、中层干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总结归纳一年的工作、学习、履职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部门工作和个人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提前分别撰写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好规定填报的各种相关表格。

三、对中层干部考核需要报送的相关材料和各种表格,由党委工作部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收集,及时报给考核组。

四、考核期间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得外出,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须向公司考核组请假。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开始实施。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

为充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平、公正地对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奖优罚劣,从而不断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以提高酒店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周期

季度考核:经理及主管进行季度考核,次季度1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至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本岗位工资等级。

2、考核方式及岗位工资标准

每季度参照考核评分表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相关项目的.考核,以作为考核结果的实际工资级别。

3、考核关系

(1)酒店高管将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不参与此绩效考核。

(2)经理以上由分管领导及执行总经理考核。

(3)各部门主管和领班由各部门经理考核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检查。

(4)普通中层管理人员由领班考核并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检查。

4、考核分值(见附表)

考核内容分为100分,额外加分20分,总分120分

(1)公共部分(30分):考核中层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考勤纪律,主要参照中层管理人员手册管理规定。

(2)部门考核(70分):考核本部门月度经营任务完成情况、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主要参照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制定。

(3)额外加分(20分):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表现优异受到宾客书面表扬,每次可加2分。

5、考核评定

季度考核:

(1)总分在90—100分以上,可得获得本岗位最高级别工资;

(2)总分在80—90分(含)之间,可得获得本岗位第二档别工资

(3)总分在60—80分(含)之间,可得本岗位第三档别工资

(4)总分在60—70分(含)之间,可得本岗位基本工资;

(5)总分在60分以下者公司保留调岗降薪的权利。

中层管理人员晋升领班

(1)工作资历:符合领班岗位要求。

(2)工作年限:中层管理人员晋升为领班,工作年限二年。

(3)考评结果:在二年工作年限内,其月度考评总分均需达到70分以上,且连续半年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

领班晋升主管

(1)工作资历:符合主管岗位要求。

(2)工作年限:领班晋升为主管,工作年限三年。

(3)考评结果:在三年工作年限内,其月度考评总分均需达到80分以上,且连续半年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

主管晋升经理

(1)工作资历:符合经理岗位要求。

(2)工作年限:主管晋升经理,工作年限五年。

(3)考评结果:在五年工作年限内,每年度月度考评总分均需达到90分以上,且连续半年考评总分达到95分以上。

在中层管理人员达到晋升条件后将作为储备人员,在出现岗位需求时,将从储备人员中选聘。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情况;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情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的,按下列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情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情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情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集体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目的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考核原则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考核指标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中的奖惩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六、员工绩效考核说明

(一)填写程序

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

2、工作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发放到部门,由本人填写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计划编写分日常工作类5项、阶段工作类5项及其它类等,其它类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完成、进行中、未进行(阶段性工作)三档,月末由本人根据实际选项打分,并在个人评价栏内给自己评分;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情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二)计分说明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建议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和一份,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4、评分标准:优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绩效工资内容

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绩效季度奖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情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四)增减分类别:

1、考勤计分:当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事假累计3天扣绩效工资1%,累计5天扣绩效工资3%;

2、培训计分:参加培训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缺勤培训累计2次扣绩效工资1%,累计4次扣绩效工资3%;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5、奖惩计分:

(1)季度内嘉奖一次加绩效工资2%、记功一次加绩效工资4%、记大功一次加绩效工资6%;

(2)季度内警告一次减绩效工资2%、记过一次减绩效工资4%、记大过一次减绩效工资6%。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健全科学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自觉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点、优质高效的出行服务,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09〕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国资〔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则

本方案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根据市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公交公司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计发的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服务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公交企业属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同时兼顾企业经济效益。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指符合相关程序任命的公交企业负责人。

三、考核的组织

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布置,由市国资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分项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和企业签定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下达考核指标,明确权责,确立考核与奖惩办法,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分季度、半年度进行督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四、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家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业,客观因素根据国务院国资委9号令规定审核确定。

2、年度控亏:公交企业通过政府补贴在一定期间不能弥补亏损,采取该指标。

3、其他经济指标:由市交通运输局按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标

1、公众满意度。根据服务投诉情况和随机调查结果确定。

2、员工满意度。反映企业工资收入、工作环境、民主管理、奖惩机制等各方面的情况。

(三)服务质量指标

1、特许经营管理规范

2、驾驶员服务规范

3、营运车辆整洁规范

4、营运秩序规范

5、线路、站点站牌设置规范

6、服务投诉规范

7、其他规范

(四)综合评价指标

指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计划生育、企业维稳及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五、考核方法

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的特点,确定其相关指标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项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一) 经济指标的考核计分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根据公交行业公益性服务为主、经济利益为辅的特点,确定分值为25分。

超过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超过5%,加0.5分;相对值指标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5分;

低于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低于5%,扣0.5分;相对值指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每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

(二)满意度考核计分

满意度考核分值为30分。采取100分制测评和随机问卷调查,分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平均90分以上为非常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 80-90以上为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70-80分为基本满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为不满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得分

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分值为25分。具体考核计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四)综合评价指标考核

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分值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负责人无绩效薪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0分。

六、考核的奖惩

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计分结果,直接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1、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工资是企业负责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发放,享受年薪后计减。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酬构成,基薪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的基薪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大小确定,应合理拉开差距,其薪酬系数控制在0.7-0.9之间。

年度薪酬计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数-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企业负责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时,计算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兑现

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实行“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市国资委会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门审核确认的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数作为兑现薪酬的重要依据。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按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每年年度终了,市国资委将审核后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拟定其薪酬发放标准,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后,兑现结算全年薪酬。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的80%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当期兑现,20%作为风险基金。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企业负责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足额缴纳。

企业负责人在任期结束、退休、岗位调整、辞职、辞退时,当年绩效薪酬应在任期或离任审计结束后半年内兑现。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酬。

对在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进行专项奖励。

3、风险基金管理

企业负责人的风险基金由企业制定相应办法并设立专账管理。

风险基金的扣罚:

(1)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企业负责人缴纳的风险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审计中发现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存在潜亏、虚盈的,应相应扣减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结束后结算发放。

七、薪酬管理与监督

1、企业根据本方案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国资委在对其审核后予以批复。

2、按照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逐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内岗位发生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薪酬。

同时担任多家公司负责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领取薪酬。

4、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市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业负责人的基薪、绩效薪酬和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业对其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实行台账管理。

6、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对于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成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借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机,超提、超发工资的,除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酌情扣发;

(3) 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扣发其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按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在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确定、薪酬结算方案。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况、年度总结报告。

(3)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的收入情况。

(4)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立情况及职务消费纳入个人收入发放的情况。

(5)企业负责人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6)企业负责人任职情况。

(7)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理由。

(8)企业负责人其他货币性收入情况。

8、企业在市国资委公布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后15日内,将本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

9、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应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参照本方案执行,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10、本方案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 篇6

一、考核、奖励原则:

1、以销售指标为参考,毛利额指标为基础,同时同各项管理指标挂钩为原则。

2、以考核指标同每月工资和年终奖挂钩的方式进行考核。

3、公司各项与报酬有关的人事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工资”,指的是上述“固定工资”部分,即原工资标准的60%部分。

二、考核、奖励指标:

1、考核指标分为10项:

①销售额、

②毛利额、

③零销售、

④高库存、

⑤负库存、

⑥损耗、

⑦可控费用、

⑧人工占比、

⑨其他收入、

⑩服务。

2、奖励指标分为4项:

三、工资结构:

1、总绩效工资=Ax3、毛利绩效工资=毛利额绩效基数x毛利额完成率其中毛利绩效基数占总绩效基数的40%。

2、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a)、其中管理绩效基数占销售绩效基数的60%b)、其它各项绩效管理工资在计算时,都以管理绩效基数为参考值,分别算8次,并最后累加。该项指标只作扣减,下限为全部扣完。

四、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标准:

1、销售额:以完成预算销售额的比例为依据考核。

b)销售完成率折算为:

该毛利额=销售—成本—买赠—弃货—损耗—折扣。

2、零销售:

当月连续四周的零销售商品SKU数不能超过本店商品总SKU数的12%,每超过1%,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零销售商品的SKU数以当月地区运作部的相关报告数据为准。

3、负库存:

负库存SKU数应控制在SKU总数的1、5%以内,每超过总SKU数的0、3%,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负库存SKU数的提交标准以数据分析室的标准为准。

4、高库存:

高库存商品指食品库存天数在56天以上(含)、非食品库存天数在105天以上(含)、除进货在两周内的新品外的商品,其库存总额和占总库存额的比例应控制在8%之内。每超过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6%,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高库存商品库存额以地区运作部的数据为标准。

5、损耗:

门店损耗为全年销售的0、27%,每年考核两次。每超过损耗额的1%,则扣减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6、服务:

以公司总部对服务质量的`相关标准进行考核。扣罚措施参见公司总部具体规定。

7、可控费用:

门店的可控费用占销售总额的4、9%,即全年562万,每超过1%,则同比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0%,扣罚最高限为管理绩效基数总额的100%。

8、其他收入:

其它收入指:小偷罚款收入、条码销售收入、促销员管理收入、其它不固定名目收入等的净收入(不包括由采购与供应商谈判签定合同后所增加的返利收入、厂商赞助收入、场租收入等)。该项收入全年预算40万,各月分别为:

以上指标每低于10%,扣管理绩效基数的5%,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9、人工占比:

用正式工和小时工的工资总额占净销售的比例进行考核。该比例应控制在1、35%以内。每超过0、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3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五、奖励指标的完成标准:

1、毛利奖:

分阶段计算综合毛利额的完成情况,超出毛利额预算部分的12%,作为奖励,统一上报公司审批,由地区总经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后兑现。其中店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店长分6月和12月两次考核和兑现;店长助理、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经理助理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兑现;其他所有员工以月度为阶段进行考核和兑现。

2、最佳服务奖:

每季度对各店的服务考核成绩情况进行统计,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800、600、3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3、最佳员工满意度奖:

以人事部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满意度最好的前三个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1000、800、6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六、各考核点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1、考核指标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除损耗和可控费用2项指标外,其余8项指标当月考核,当月兑现。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按其占比从管理基数中全额预提,损耗分别在两次大盘月、可控费用分别在6月和12月考核和兑现。

2、奖励指标的兑现方法:

a、销售、毛利超额部分的奖励,按第六项第1条要求执行。

b、对服务的奖励分季度兑现。

c、其它奖励项原则上年底兑现。

d、地区总经理可根据整体情况进行调节,决定是否调节奖金发放频次。

七、举例:

例如某月完成:销售额预算92%、完成毛利额预算80%、零销售占13%、负库存1、4%、高库存7、3%、未作盘点,所以没有损耗值、可控费用未到考核期、其他收入比预算低一个百分点、服务达到标准、人工占比为1、4%。则工资计算方法为:

1、假设举例员工工资为1000元。则固定工资=原工资的60%=600元。则A=400元。

2、总绩效基数=A销售完成率=400x100%=400元

3、毛利绩效基数=总绩效的40%=400x40%=160元

4、毛利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基数x毛利完成率=160x80%=128元

5、管理绩效基数=总绩效基数的60%=400x60%=240元

6、零销售、负库存、高库存、其他收入、服务、人工占比的扣减率分别为:20%、00%、00%、12%、00%、30%。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需预提。

7、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240—[(240x20%)+(240x12%)+(240x30%)]=240—148、8=91、2(元)。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8、总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128+91、2=219、29、该月总工资=固定工资+总绩效工资=600+219、2=819、2。

(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以上考核方案一式两份,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各项考核指标等内容。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力配合XX店店长实现以上经营目标,以上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