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2026-08-13方案

请欣赏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1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是确保光伏电站高效、稳定运行的关键。以下是一个详细的管理方案,涵盖了多个方面:

一、总体目标

制定经济合理的运维方案,保证电站安全可靠性,提高电站的发电量。通过实时监控、定期巡检、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光伏电站长期稳定运行。

二、运维内容

1. 设备监控与巡检

实时监控:利用监控系统对电站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升压变、高压配电线路等关键设备。

日常巡检:每天定时巡检电站设备,检查设备状态、连接线、元件等是否完好,确保无异常现象。

周期巡检:根据电站运行情况和设备特性,制定日巡检、周巡检、月巡检以及季度大检修计划,对主要部件和关键位置进行重点检查和维护。

2. 发电数据分析

对光伏电站的发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影响发电量的主要因素,如太阳辐照资源、环境温度、设备效率等。

针对分析结果,制定合理的运维方案,减少损耗,提高发电量。

3. 组件清洗与维护

清洗条件:当光伏方阵输出低于初始状态(上次清洗结束时)输出的95%时,需进行清洗。

清洗方法:使用干燥或潮湿的柔软洁净布料擦拭光伏组件表面,严禁使用硬质和尖锐工具以及腐蚀性溶剂。

注意事项:清洗时避免使用与组件温差较大的液体,防止组件损坏。同时,严禁在大风、大雨、雷雨或大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清洗。

4. 汇流箱与逆变器维护

汇流箱:检查箱体外观、接线端子、高压直流熔丝、输出母线绝缘电阻等,确保无变形、锈蚀、漏水等现象。

逆变器:检查逆变器的结构和电气连接是否完整,散热风扇运行是否正常,警示标识是否完整无破损。

5. 电缆与防雷设施维护

检查电缆在进出设备处的封堵是否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检查电缆保护钢管口和直埋电缆线路沿线的.标桩是否完好无损,防止挖掘和重物堆放。

确保防雷设施有效,及时将雷击电流引入地,保护光伏系统免受雷击损害。

三、运维团队与培训

组建专业团队:设置光伏运维管理中心,配备技术及安全管理员、财务管理员等正式编制人员,并定期或聘用临时工进行检修和清洁工作。

定期培训:对运维团队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运维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故障处理与记录

故障处理:对重大故障报警当天到达现场进行巡检定位、及时处理,并总结故障原因。

记录保存:对电站运行和维护的全部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所有记录,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五、安全管理

人员安全:确保运维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穿戴相应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安全: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无安全隐患。

环境安全:关注电站周边的环境因素,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等,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通过以上运维管理方案的实施,可以确保光伏电站的高效、稳定运行,提高发电量,降低运维成本,为光伏发电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2

我县是国家能源局确定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为进一步整合我县各类屋顶资源,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提高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能力,构建节能降碳、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供应系统,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0xx年9月底,投资2亿元,全县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完成调试和并网发电等工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开发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整合全县党政机关、医院、学校、村委会、工商企业、居民住宅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资、施工建设、运营维护。根据用户需求,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

(二)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合规合法性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农网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等标准体系,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领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和运维安全,光伏电站设计使用寿命和运营不低于25年。

(三)坚持示范引领、分类推进

以目标为导向,优先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住宅小区、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先行先试,成熟一片,推进一片,打造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乡村、零碳单位。20xx年底前率先在柳杜乡、徐沟镇启动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20xx年在全县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用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不低于40%。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免费自用电量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电费用,实现节能降碳。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二)实施工商业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充分发挥我县工商业多、屋顶资源丰富等优势,在工商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30%。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1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原则上都要利用厂房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可用于年度能耗指标减量置换。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要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电量实行“部分自用、余电上网”,免费自用电量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降低用电费用,实现节能降碳。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三)实施农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整村推进、租赁屋顶、合作建站、利益共享”的原则,全面推动农村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不低于20%。所发电量实行“全额上网”,农户每年收取租赁屋顶租金,金额按实际装机容量和周边地区市场价格确定。25年期满后,由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统一拆除。

(四)实施农(畜)光互补光伏发展工程

鼓励设施农业园区、规模养殖厂,利用温室大棚、畜(禽)舍等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现农(畜)光互补,清洁生产。

四、推进步骤

(一)资源核查及方案编制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由县能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编制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

(二)成立试点工作机构阶段(20xx年11月16日-20xx年11月20日)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手续办理阶段(20xx年11月21日-20xx年12月5日)

投资主体在我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备案、工程规划建设、电网接入等相关手续。

(四)项目设计阶段(20xx年12月6日-20xx年12月31日)

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各类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电网接入施工图纸,获得开工许可。

(五)资金筹集和设备采购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2月15日)

在落实建设资金的同时,发布招投标公告,确定项目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建安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签订采购供货、施工安装等合同。

(六)项目建设阶段(20xx年2月16日-20xx年8月15日)

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单位完成土建施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等工程建设,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0MW。

(七)并网调试和竣工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20xx年9月30日)

签订并网发电合同,安装双向智能电表,按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实现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同步进行。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工程验收,出具项目评估及验收报告。建立设备后期运营维护专业服务队伍,确保项目稳定运行2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清徐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能源局局长、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中广核新能源山西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统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及时制订和完善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达到要求。要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督促国网清徐供电公司根据确定的光伏装机容量,积极推进现有变压器改造增容,做好并网接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召开现场会、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建设,倡导绿色能源消费,努力推动全县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建设应用步伐,充分发挥新能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聚力实现共同富裕与“碳达峰、碳中和”两大目标,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根据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八八战略”“八个嘱托”“八大任务”,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和“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加强统筹规划和数字赋能,按照尽用空间、就近并网、促进消纳、合理存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努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有序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有效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空间、生态、景区、能源、电网等专项规划,坚持安全、美观、一体化的要求,科学指导,分类推进,标准设计,规范施工,有序布局各类光伏项目,避免无序发展。

——顶层设计,创新模式。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国资及两山银行等各级平台,引进战略合作主体,搭建市级平台,开展资本或业务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作模式。

——科技助推、深度耦合。依托数字技术和治理现代化优势,结合电网及光伏发展的实际条件,将光伏作为综合能源场景建设的基本单位,推动光伏和综合能源服务深度耦合;依托域内能源产业装备企业,破除储能制约瓶颈,提升能效管理水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

(三)工作目标

鼓励“光伏+工业”、“光伏+农业”、“光伏+储能”等多种形式的“光伏+”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分布式光伏示范企业”、“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的建设,在20xx年12月底前新开工分布式光伏10万千瓦,并网5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33万千瓦,初步形成以光伏为引领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构建专业投资运营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作、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由市国资中心及其下属国资平台、两山银行等公司,会同优质企业共同搭建专业光伏投资运营平台,对江山市范围内可开发的分布式光伏资源统一管控、统一开发。(责任单位:发改局、国资中心、国网公司;排序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美丽江山建设,科学制定分布式光伏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可建区域及屋顶条件要求,市资规等部门要对涉及城区、景区、规划区等敏感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指导约束,保障城乡景观风貌。(责任单位:资规局、综合执法局)

(三)盘活公共建筑屋顶资源

各公共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摸排辖区内现有的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水厂、污水厂、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安置小区等公共建筑屋顶资源,按照直接可建、改建加装等进行分类,配合开展屋顶资源使用权流转,按照难易程度,分步推进屋顶加装光伏项目实施。20xx年8月初开工一批,年底前实现开工3万千瓦,并网1.5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国资中心、城建投公司、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国网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突出工商业建筑屋顶重点

按照“宜建尽建、鼓励自建、加大流转、就近并网”等原则,引导加快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鼓励企业推进屋顶光伏,20xx年8月底前,原则上年用能量1000吨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工业企业,屋顶光伏安装面积不低于可安装面积的80%;新出让工业用地,开发平台应与企业明确新建工业厂房和商业建筑需将屋顶光伏项目作为建设内容之一,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决策、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开发区(园区)、商务、文旅等部门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屋顶资源摸排和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工商业企业利用屋顶资源自建光伏电站,降低企业能耗。鼓励工商业企业将闲置的屋顶资源以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与投资主体合作,实现利益共享,辖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对安装使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工业企业,可按照光伏发电量相应折抵企业能耗指标。年内经济开发区、贺村片区、峡口片区、四都片区分别开工4万千瓦、1.5万千瓦、1万千瓦、0.5万千瓦,分别并网2万千瓦、0.75万千瓦、0.5万千瓦、0.25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资规局、商务局、文旅局、经济开发区、贺村镇、峡口镇、四都镇、国网公司)

(五)推进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

充分利用文化礼堂、村办公楼、集体经济物业屋顶、农业大棚、畜(禽)养殖场等农村资源条件,多种途径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布局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农户以自建或出租屋顶的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国网公司做好各类资源摸排、流转及进场建设。年内开工乡村屋顶光伏2万千瓦,并网1万千瓦,20xx年8月底前全部并网。(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国网公司、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

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商业建筑、未来社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或建筑外立面光伏发电工程改造试点,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安装、同步验收,形成美观实用、经济效益可观、示范效应显著的样板工程,降低建筑能耗。20xx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资规局、住建局、国网公司)

(七)完善配网接入

电网企业加大对配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切实保障光伏大规模接入需求,做到“应接尽接”,对光伏发电消纳有困难的区域,尤其是装机规模在1MW以上、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区域,根据消纳情况,鼓励业主单位配备一定比例的储能,提高光伏消纳能力。鼓励国网公司投资建设集中式储能系统,鼓励各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抓住窗口期,加大研发及生产,积极参与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国网公司)

(八)实施能源数字化管理

适应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快速发展要求,加强新能源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管理安全隐患。开发上线“新能源数字化平台”,实现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项目规划、建筑管理、接网申请、发电监测、消纳管理等功能;逐步实现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预算化管理,对企业消耗的煤油气电热全能源品种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加强能效分析,推动节能减排;未来实现全市能源规划、用能监测、能源双控、用能预警等功能。(责任单位:发改局、国网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资源调查

依托各资源所在地乡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对江山市全域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厂房、设施农业等各类建筑的屋顶资源进行动态、全面调查,分类汇总形成屋顶资源清单。(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二)筹建专业投资运营公司

鼓励市国资中心下属国有投资公司和国网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共同投资运营屋顶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完成合资公司注册)

(三)实施资源储备

由国资中心及其下属国资平台、两山银行公司,国网公司,对摸排出的资源进行现场勘查和分析,制定个性化工作推进方案,对符合布局规划、满足安装和接入条件的屋顶资源,以划转、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形式,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形成重点开发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开工、并网等时间节点。(完成时间:20xx年8月-12月)

(四)完成项目建设

科学制定各类建筑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依法依规确定工程建设单位,引入专业监理机构和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高质量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工程,做好配网接入。(完成时间:20xx年8月-20xx年5月)

(五)集中扫尾攻坚

及时总结前期推进成效、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江山市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目标任务清单,查漏补缺,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试点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时间:20xx年6月—20xx年8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整县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发改局、国资中心、国网江山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实行实体化运作,集中力量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统筹运用好“大科创”等有关扶持政策,加大开展试点过程中储能配套、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型建设内容补助力度。制定用能折抵、碳指标抵扣、绿电认证等相关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安装分布式光伏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服务

加强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备案、运维等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体系,促进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和完善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互联网平台服务,加快项目审批过程,鼓励户用光伏项目整体打包备案。

(四)强化宣传推广

广泛宣传碳排放、碳达峰及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政府有效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各界广泛参与的良性氛围,高效推进江山市分布式光伏建设发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思路和对策,为全省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提供“江山模式”。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xx〕3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好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工作,大力推进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把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

(二)政府主导,确保实效。政府负责产业扶贫到村到户以及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宣传、实施工作,本着村集体和贫困户自愿的原则,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的贫困村、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三)因地制宜,科学选址。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场地及接入条件,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户和选址,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

(四)建管并重,公平公正。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完成建设任务。

三、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一般贫困户。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xx—20xx年光伏扶贫工程总体目标是建设65个贫困村、10000户贫困户光伏电站,总建设规模3.53万KW。

“1+X”建设模式:“1”是指在65个贫困村每村建设1个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实现全覆盖;“X”是指在235个行政村一般贫困户中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共1000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

(二)试点年(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8650KW。

1.在枞阳县235个行政村,每村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户10户,累计2350户。每户建设3KW的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规模7050KW。

2.在枞阳县2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符合建设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村1个,共22个。每村建设100KW(或60KW)集中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600KW。

(三)推进年(20xx—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26650KW。

五、实施方法

枞阳县政府是光伏扶贫的实施主体,采用“三统一”建设方式,即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筹集资金、统一移交维护。

(一)统一规划建设。枞阳县政府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具备建设条件和电网接入条件且自愿建设的贫困村、贫困户,并指定平台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规划、融资、建设和移交工作。

(二)统一筹集资金。采用1:1:1筹资方式,市、县财政和村(户)各分担三分之一。

县财政分担的部分如有缺口,可由县政府指定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发行债券或由中标企业垫资,并逐年偿还本金,政府贴息。其中:枞阳镇、汤沟镇和横埠镇14个贫困村集中电站,由县财政分担的三分之一建设资金,分别由对口扶持的铜官区、义安区和郊区政府承担一半。

贫困村和贫困户分担的部分按以下方式筹集资金。

贫困村。每个村注册成立经营性公司,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运作。一是鼓励对口贫困村的帮扶单位解决部分建设资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少于5万元(1对1),企业不少于8万元(1对1);二是不足部分贷款,通过发电收益分年偿还,政府贴息。

贫困户。贫困户无力承担的,由贫困户贷款,通过发电收益分年偿还,政府贴息。

(三)统一移交维护。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后,县政府指定平台即时将产权移交到村、到户。后期维护工作,由县政府指定平台与中标企业协议约定,原则上前10年由中标企业免费运行维护,10年后可设立运行维护基金,保证光伏电站正常运行。

六、运营管理和收益结算

(一)运营管理。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的光伏发电设备供应商及建设企业组织实施,运营服务由建设企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供应商及建设企业建立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设备维修。

(二)补贴结算。村集中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发电全部上网,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补贴政策。供电部门根据国家、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村集体、贫困户支付政策补贴资金。县扶贫办、县金融办组织贫困户在当地金融部门办理结算卡,一户一卡,一季度一结算。

(三)收益分配。户用光伏电站收益除用于偿还贷款外,其余归贫困户所有;村集中光伏电站收益除用于偿还贷款外,主要用于贫困村出列和专项扶贫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枞阳县政府、市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环境保护局、政府金融办、公管局、铜陵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枞阳县政府要成立强有力的光伏扶贫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负责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枞阳县政府负责光伏扶贫项目计划、资金筹措、组织实施、收益分配、综合监管等工作,并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备案、地面光伏电站指标和相关政策争取、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以及光伏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市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政府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与监管,协调金融机构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市公管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委、环境保护局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优惠政策落实,并为光伏电站建设提供项目规划、用地、林地、环评等相关报批工作;铜陵供电公司负责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按季度抄表结算、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考评。把光伏扶贫工程纳入对枞阳县政府和帮扶单位扶贫开发工作的考评内容。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5

1.实施模式

《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原则上要求当地多年平均太阳能总辐射量≥4500MJ/m2,依据贫困地区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等发展现状以及特困户屋顶、荒山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初步确定采取3种光伏扶贫实施模式。

(1)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单机容量≤5kW,对安装屋顶和可用面积有明确的下限值。建议钢筋混泥土现浇平屋面的活荷载≥2.0kN/m2,屋顶可利用面积≥8m2/kW。

其他屋面形式可参照以上数据进行折算。

(2)基于荒山坡的规模化光伏电站模式。建议10MW固定倾角光伏电站的占地面积≤30万m2,且考虑项目实施地的交通运输及施工条件,以及该区域内适应光伏电站建设运行的人才、装备等技术储备条件。

(3)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发电模式。依托建筑物可承载的光伏建设类型,确定系统安装容量,并附典型系统的拟安装现场图。建议200kW固定倾角小型电站的占地面积≤12000m2。

2.全寿命周期成本/效益分析

兼顾国家、地方政府和贫困户等多方主体的投资和收益,考虑国内光伏发电的常见运营方式,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效益计算,其经济性评价流程如表1所示。

(1)在资金投入方面,贫困户可自筹1/3,若确有困难,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其余资金由试点县负责筹措;也可由建设企业投资,但投产6年内发电收入的1/3归建设企业。

(2)在运行维护方面,前8年运行维护由建设企业负责,8年后运行维护费用从发电收入中拿出0.02元/(kW?h),建立运行维护基金。

(3)在发电收益方面,电站建成20年内,户均每月发电收入200多元,全年累计收入将超过2500元。

3.技术风险分析

受光照时间分布不均衡和气象变化条件的.影响,光伏电源输出具有间歇、波动、随机等特点,而扶贫光伏电源多集中在偏远薄弱的农网末端,对功率平衡、继电保护、供电可靠性、用电规划等会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光伏渗透率、谐波传输和放大特性、母线节点电压波动和闪变值等电能质量问题也已成为备受专家关注的技术要点。

4.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湖南某少数民族特困地区某县的多年气象资料统计结果显示,当地年平均日照时数1758小时,无霜期308天,年平均气温18.5℃,平均风速1.4m/s。参照总辐射量与年均日照时间表,该地满足国家光伏扶贫在光照条件上的原则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结合投资规模、地域限制等因素确定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建议该县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采用以下2种方案,效果见图2。

(1)实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精准扶贫方案。支持已建档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

(2)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渔业光伏扶贫。利用贫困地区的荒山荒坡和水塘,建设农业光伏大棚或渔业光伏电站等规模化光伏电站,发电收益按比例补贴当地贫困人口。

此外,为了促进当地落实上述实施方案,先对部分特困户开展屋顶的加固改造工作;提前对部分贫困村落进行农村配电网升级改造,用以增加规模化光伏电站的可接入容量。

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省有利的光照资源,提升我省光伏开发应用水平,扩大省内光伏产品市场占有率,切实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推进工业企业与光伏制造企业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落实国家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产业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件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总体要求,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有利于发挥我省光照资源优势。一是我省为我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北部属于光照资源二类区,全年日照时数为3000~3200小时,辐射量在586~670x104kJ/cm2·a,相当于200~22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我省已成为国内光伏行业重点投资建设的热点区域;二是我省电网结构稳定,电网接入条件成熟,有利于各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近并网发电;三是我省光伏制造主要企业,产业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家标准,在国内外光伏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光伏行业综合优势。

(三)有利于我省能源供给侧改革和光伏产业发展。一是我省属于国家电力能源大省之一,火电装机已达7000万千瓦以上,相应光伏装机容量仅有273万千瓦,推动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减少火电消耗,推动我省能源供给侧结构调整;二是我省工业企业一般具有耗电量大,屋顶资源丰富的特点,具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条件,可及时就地消纳太阳能电力,优化企业用电结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三是开拓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市场,可拉动光伏产业链(生产及服务)发展,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做大做强。

二、总体要求

(四)总体思路

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立足我省光伏企业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模式、互利共赢、能建则建、注重安全的原则,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打造光伏产业发展增长的新动力。

(五)主要目标

选择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展试点和推广工作,建设一批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xx年全省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万千瓦。

三、工作任务

(六)加强宣传推广,注重示范引导。

1.搭建平台:具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资质的光伏制造、安装企业、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自愿报名,各级经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供需双方对接活动。

2.培育市场:选择产业基础条件好的工业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宣讲、技术培训和示范建设,组织光伏制造企业与工业企业开展实地参观交流和推广。

(七)创新建设模式,推动项目落地。

光伏制造企业和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

1.“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工业企业仅提供屋顶或空地资源,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独立投资、建设、运营。

2.“投资+建设+移交”模式: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正常后,把产权有偿移交工业企业。

3.业务指导模式:由拥有建设条件的的工业企业自行投资、建设,光伏专业公司有偿指导运营。

4.自建自营模式:由工业企业成立光伏项目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5.合同能源模式:由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签订光伏建设项目运营、分享效益等内容的节能合同,节能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结束后,光伏设备收益归属屋顶方所有。

(八)明确利益导向,实现多方共赢。

1.并网方式:根据工业企业的建设条件,鼓励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发电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优惠方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时,工业企业用户负责消纳所发电量。拥有屋顶资源的工业企业可收取屋顶租金,也可按所发光伏电量电价优惠等方式合作,具体由双方协商议定。

(九)鼓励企业参与,做好协调服务。

1.完备手续:工业企业与光伏制造企业达成协议后,由项目主办方,按省内有关程序,办理项目备案,并抄报同级经信委。

2.确保质量:光伏建设企业应立足我省光伏产业的实际,优先选择推荐我省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不得限制符合国标和市场准入条件的产品进入。

3.及时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由项目主办方报当地经信委办理并网备案。

4.规范建设:优先鼓励具备国家及省内发电项目建设资质且在我省有落地光伏项目的承建单位参予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建设中载荷标准、安装方式、抗风、防震、消防、避雷等要符合安全性评价和工程规范等标准。

四、政策措施

(十)引导金融支持。各市经信委统一汇总上报达成合作项目情况,我委负责向金融机构推荐好的合作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十一)加强监督核查。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鼓励优先选取我省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光伏及配套产品。具体项目承办企业在申报备案时,应对省内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报备。山西省光伏产业联盟负责组织专家核查,将参与合作的企业,纳入行业信用体系,进行监督。

(十二)规范考核机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入当年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指标。各市经信委对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各地节能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