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2026-08-13方案

请欣赏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1

诚实守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做事的重要品质,也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开展诚信教育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为强化诚信意识、规范诚信行为现制定红星中心小学开展“树诚信教风学风、做诚信师生、创诚信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的诚信观念,通过诚信教育,让教师学生认识诚信的本质和内涵、诚信与道德、诚信与成才的关系,使师生懂得讲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是做人的准则、立业的根基,是一种社会评价度。通过诚信教育唤醒师生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意识,自觉加强诚信建设,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把学生培养成一名具有诚信美德,主动为建设诚信社会做贡献的高素质优秀学生;让教师树立诚信教风,成为学生立德修身的.模范。

二、活动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诚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罗永华担任组长,副校长陶斯亮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教导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组成。各年级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学生干部组成负责本班的诚信教育工作机构。

活动范围:全体师生。

活动口号:诚信教学、诚信立学、诚信立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三、活动主题:

做诚信师生,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

四、活动内容

学校结合每年“诚信教育月(周)”三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六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九月(开学第一周),组织全校师生进行诚信宣誓、诚信签名、诚信承诺等多种形式,鼓动师生积极参与诚信活动的热情,形成学生自我置身于公众监督下的庄重承诺。每学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诚信宣誓或诚信承诺,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及信用建设诚信承诺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建立师生诚信档案。学校每学年建立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信用考核档案,考核教师诚信行为。各年级班主任每学期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及时做好平时学生诚信行为的情况记录,每学期测评一次,将诚实守信内容作为学期末对学生进行评价的依据。

五、活动形式

学校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搭建诚信教育工作的平台。

1.“诚信教育月(周)”期间,召开全校师生集中大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2.组织学生开展“诚信教学、诚信立学、诚信立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师生签名活动。

3.利用国旗下讲话、讲座、广播、橱窗、黑板报、班队会活动、手抄报、身边诚信故事征集、征文演讲比赛和家长会、家长(班级)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做诚信师生,建诚信班级,创诚信校园”等专题宣传活动。

4.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学校在期中和期末考试时,加强考风考纪整治,班级人人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明确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戒措施,让学生自觉自愿考出真分数,让诚信深入学生心中,形成习惯。

5.组织师生观看“与诚信同行”专题教育片1-2次。

6.结合学校德育品牌“校园之星”评选,开展一次“诚信之星”、“诚信好少年”“诚信班级”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争创评选活动,“六一”儿童节集中表彰。

7.将诚实守信情况纳入师生期末考核,班主任在操行评语中要对学生诚信情况进行评价。

8.通过家校活动,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诚信教育要点,对家庭教育方法进行指导,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家庭事迹,传承良好家风,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展风采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3

根据XXX市X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X市X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21〕3号)文件精神,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区级“诚信之星”一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10月8日前)

幼儿园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21年10月8日)

幼儿园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幼儿园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10月12日)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园级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本科生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和《沈阳师范大学“学以载道诚信为本”第十五个诚信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固化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成果,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全校学生诚实守信,健康向上,传播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在学生中、学校或社会有一定影响力。

同时需要达到如下基本参选标准:

1.学业诚信:端正学习态度,参加过诚信考试;考试无作弊(违纪);实验诚信,无实验造假;实习诚信,无实习造假;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无抄袭。

2.经济诚信:按时缴费,无拖欠情况;贷款诚信。

3.学术诚信:在论文撰写方面没有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论文署名虚假行为。

4.就业诚信:能够做到诚信就业,不存在不诚信就业,如简历造假、面试言过其词、单方违约、与多方签订协议等情况。

5.借阅诚信:如期归还图书,不存在损毁或偷窃图书行为。

、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下发活动通知,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进行评选。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班会,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推荐。学院经综合考量,推荐上报候选人参选材料。一个学院限报1人。具体提交参评材料如下:

(1)《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推荐表》

(2)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第五届‘诚信之星’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

(3)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原件等的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上述材料纸质文档请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处。参评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到一个压缩包之中以“诚信之星+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x

(三)评选汇报

要求由申报人自己进行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PPT或视频等媒体设备。评委由我校诚信教育相关部门教师等组成。评选时间为20xx年11月月初。复制汇报课件、抽签及正式汇报评选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确定结果及表奖

学校最终确定得票前10名的候代表成为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当选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当选的学生代表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我校诚信教育中的'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2.密切配合,认真选拔。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广大学生的意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搞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展风采,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xx)。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具体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本科生教育部20xx年工作要点》和《沈阳师范大学“学以载道诚信为本”第十五个诚信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固化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成果,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全校学生诚实守信,健康向上,传播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在学生中、学校或社会有一定影响力。

同时需要达到如下基本参选标准:

1.学业诚信:端正学习态度,参加过诚信考试;考试无作弊(违纪);实验诚信,无实验造假;实习诚信,无实习造假;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无抄袭。

2.经济诚信:按时缴费,无拖欠情况;贷款诚信。

3.学术诚信:在论文撰写方面没有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论文署名虚假行为。

4.就业诚信:能够做到诚信就业,不存在不诚信就业,如简历造假、面试言过其词、单方违约、与多方签订协议等情况。

5.借阅诚信:如期归还图书,不存在损毁或偷窃图书行为。

、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下发活动通知,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进行评选。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班会,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推荐。学院经综合考量,推荐上报候选人参选材料。一个学院限报1人。具体提交参评材料如下:

(1)《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在事迹材料封面后第一页,正文之前);

(2)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第五届‘诚信之星’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宋体小三)。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3)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原件等的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上述材料纸质文档请于20xx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处。参评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到一个压缩包之中以“诚信之星+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xxxxxxxxxx。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三)评选汇报

要求由申报人自己进行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PPT或视频等媒体设备。评委由我校诚信教育相关部门教师等组成。评选时间为20xx年11月月初。复制汇报课件、抽签及正式汇报评选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确定结果及表奖

学校最终确定得票前10名的候代表成为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当选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当选的学生代表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我校诚信教育中的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2.密切配合,认真选拔。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广大学生的意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搞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