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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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篇1
一、目标任务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xx〕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xx〕25号)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6月以来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增加学生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2.在省、市州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
3.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4.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
5.部门强行要求学校向学生推荐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各类专题教育读本的问题(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只能免费向学生提供);
6.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基金会、中小学校及其相关人员直接或以捐资等方式收受发行商折扣(回扣)、商业贿赂的问题;
7.教辅发行单位在发行、销售教辅资料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在专项整治期间,如发现中小学食堂违规牟利、乱收费等问题一并进行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xx年6月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6月)
1.加强领导。成立湘潭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纪委),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利文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周裕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房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新平,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奋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园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
2.制定方案。研究制定《湘潭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市、县两级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县(市)区、园区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重点解剖的学校名单等于7月1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整治(20xx年7月-2018年10月)
1.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对20xx年6月以来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10月20日前各县(市)区、园区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
2.重点解剖。市选取一个县市区或园区进行全面解剖;每个县市区、园区选取一所城区学校、一所农村学校,进行重点解剖。对重点解剖县市区、园区和学校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格执纪问责,并报送专题材料。
3.督导检查。市专项整治办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督导、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县(市)区、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4.严格问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20xx年秋季学期仍存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三)总结评估(2018年11月-12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县(市)区、园区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报表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市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省专项整治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有效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降下来,助力精准扶贫,增强群众获得感。
2.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合行动、协同推进。市专项整治办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开展明察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进行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掌握工作动态,加强信息综合。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督促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监管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市教育局要将专项整治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宣传、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教辅发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处教辅发行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各级发行单位要规范发行行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被群众举报后查实和检查发现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含专题教育读本)、收受教辅发行折扣回扣和商业贿赂、发行单位违规发行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发生严重的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学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纪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教职工要取消有关奖励奖金和教师资格甚至解除聘用合同,清退出教师队伍。对20xx年秋季学期再发生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的学校校长一律从严处理,并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教育、发改、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育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市教育局纪委要结合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园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篇2
一、 指导思想
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治理增加学生、家长负担的问题,持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工作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教材教辅材料专项集中排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 排查重点内容
1.违反目录管理,推荐目录以外教材教辅的问题。
2.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3.违反自愿原则,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的问题,包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订购。
4.采用家委会或家长代表名义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购买教辅资料、各类教育APP、教学终端设备的问题。
5.向学生指定教辅购买渠道的问题。
6.教辅征订过程中违规招标承包、乱收费、吃回扣的问题。
四、 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征订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违背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发挥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严重败坏师德师风。
(二)教辅材料征订情况及时公开。
在省、市定目录范围内按照“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选用教辅材料,将征订情况在学校官网及校务公开栏及时公示,同时设置监督电话(学校办公室8286567、课程教学科8286770),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推行教辅材料征订承诺制度。
为加强对教师推荐教辅材料行为的约束,学校全体教师签订承诺书,确保征订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严格清查在省、市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一科多辅”、违反自愿原则征订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严肃整改。
五、排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面精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问责。对被举报后查实和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坚决刹住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制定平度市胜利路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校级领导督察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征订教辅材料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目录推荐选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必须严格落实“一科一辅”原则,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购买,教师不得推荐、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各级部,各班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教辅材料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二)认真细致开展教辅材料全面排查
各级部各班级要定期开展一次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时将清查结果报教导处,经汇总后上报。排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漏一班、不漏一师。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1.是否存在违反原则征订,推荐规定外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规定之外教辅材料。
2.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教师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外的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3.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主要包括:学校、教师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三)全面彻底整治
各级部、班级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强化措施,建立台账,跟踪调度,有问题及时整改。
各级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和违规处理意见。要深入班级,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整改成果。要组织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做到明底线、守规矩。若有违规学校将依据国家关于教辅材料管理和教师职业道德管理规定等,对相关责任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坚决刹住教辅材料管理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工作漏洞,杜绝违规行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制定平度市胜利路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校级领导督察小组
组长:程延忠
副组长:温丽丽
成员: 丁晓玲邢顺辉 唐伟华 姜苏菊 张峻豪 代伟坤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征订教辅材料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目录推荐选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必须严格落实“一科一辅”原则,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购买,教师不得推荐、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各级部,各班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教辅材料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二)认真细致开展教辅材料全面排查
各级部各班级要定期开展一次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时将清查结果报教导处,经汇总后上报。排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漏一班、不漏一师。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1.是否存在违反原则征订,推荐规定外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规定之外教辅材料。
2.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迫或变相强迫购买教辅材料问题。主要包括:以开展教学改革、专题教育或校本课程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图书、读本、各种“教材”;教师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教师通过课堂讲授、布置作业、安排考试等方式或通过家长委员会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规定外的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
3.是否存在教辅类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主要包括:学校、教师违反严禁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进校园规定,接纳或协助教辅材料经营发行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三)全面彻底整治
各级部、班级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强化措施,建立台账,跟踪调度,有问题及时整改。
各级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改具体措施和违规处理意见。要深入班级,主动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整改成果。要组织教师签订教辅材料管理承诺书,做到明底线、守规矩。若有违规学校将依据国家关于教辅材料管理和教师职业道德管理规定等,对相关责任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基函〔20xx〕12号)《河北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教函〔20xx〕14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聚焦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中违规谋利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实施意见》《通知》《河北省20xx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评议推荐目录》和《河北省20xx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步练习册)评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要求,对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各学校是否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自愿购买、无偿代购等原则,是否在《推荐目录》范围内征订教辅材料,严查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一)各学校是否按照“三限”(限学科、限品种、限数量)要求,在《推荐目录》范围内,按各学段每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向学生推荐;
(二)学校是否委托或允许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到校宣传、推荐或推销《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或接受出版发行单位委托协助预订;
(三)学校或教师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四)学校或教师是否以教学需要等名义要求或暗示学生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五)学校或教师是否借统一代购教辅材料谋利;
(六)学校或教师是否对《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提供有偿代购服务;
(七)学校是否存在以批量印制练习题、试卷、报纸、刊物或其他学习资料等方式,隐形、变相增加学生学业负担的现象;
(八)学校是否借编印校本作业本、讲义、学案、练习册、试卷等名义向学生收费;
(九)学校是否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并在年级或班级范围内统一使用;
(十)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自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压茬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4月)
各学校要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校教材教辅管理实际,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并于4月8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区教育局普教股。
(二)自查自纠阶段(4—6月)
各学校要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和内容,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部门、人员),确保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落实。各学校要于5月20日前将本校自查自纠情况报区教育局普教股。
(三)督导检查阶段(5—9月)
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本地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问题核查、整改落实、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等情况,对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办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明察暗访阶段(6—9月)
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将派出检查组赴各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单位,一律严肃问责并通报曝光。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
各学校对中小学教辅材料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报区教育局普教股。区教育局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认真查找漏洞和短板,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阶段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对照整治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逐条整改到位,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要将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相结合,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强化责任追究
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协调,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却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区教育局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区纪检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要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及进展情况,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篇6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9月以来,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按照省定目录征订教辅材料,是否符合“一科一辅”规定;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征订,是否签署教辅材料征订承诺书,是否开展征订教辅材料公示等。
(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问题
重点检查学校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和学校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是否符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新型学习终端进校园是否经过审核备案;是否存在违背学生和家长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各类教育 APP、教学设备的行为;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作为分班教学依据的行为;是否存在暗示家委会或家长代表组织以自愿购买的形式,群体式购买教辅软件、教学终端设备和网络培训课程的行为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26日-5月6日)
1.加强领导。成立孙镇中心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xx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方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增加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xx〕25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整治(5月7日-5月12日)
1.全面自查。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对20xx年9月以来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5月12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2.重点解剖。对有问题的处室、级部和教师个人进行重点剖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剖析教师个人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严肃问责。
3.严格问责。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职能职责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
(三)总结评估
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于5月17日前将总结和相关材料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明确整治要求。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要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治理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乱象,真正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工作的满意度。
2.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工作推动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把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要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制定加强和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