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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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XX〕2号)、《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1.推进主题式督导,为学校提供切实的指导与帮助。
2.完善督导网络平台,进一步推进数智督导管理。
3.采用例会与简报工作机制,增强督导反馈与交流。
二、工作职责
1.督导频次:专职督学每半月进行一次主题督导,根据学期时长,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8—10次;兼职督学每月一次主题督导,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4—5次。
2.督导形式:随机听课、教师和校长的`访谈、查阅学校的资料、列席学校工作会议、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
3.督导内容:采用主题式督导,与当年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一致。具体包括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指导;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参加督导部门组织的专项督导、随访督导和发展性督导;受教育行政部的委托,组织开展学校日常管理的`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考核评估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创建活动;参与教学质量部门开展教育教学的监测工作等。
4.督导记录:在督导过程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5.督导反馈:责任督学根据下校督导,肯定成绩、提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反馈意见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6.数智管理:加强研究,完善督导网络平台维护,各督导三天内把督导情况上传钉钉平台,每个学期结束前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三、工作机制
1.计划性:督导评估中心制定学期督导计划,包括确定督导主题、督导形式、具体要求、资料准备等。
2.深入性: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3.例会制:专职督学隔周周五上午召开例会,反馈交流督学情况。
4.简报制:每月出督导简报,阶段性梳理主题式督学的情况,抄报局长室、科室长、校园长。
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xx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督查对象
全镇各党支部
三、督查方式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查内容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5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月底。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同步展开,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四、检查内容
(一)政府层面检查内容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安全专项整治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3.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道、民爆物品、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去年8月份以来全区历次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6.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配合区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4.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等。
(三)各行业领域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春运安全、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治理、依法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客车超速超载,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情况;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运营校车和校车超载超速行为,严禁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情况。
2.矿山领域:地下矿山(含基建、坑探、防治水企业)提升、通风、排水、照明、机电、运输等系统及爆破作业、顶板安全管理情况;露天矿山爆破、边坡管理、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矿山运输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情况;生产设备设施、用电、防雷及取土场的取土范围、面积、深度、边坡的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