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6-08-17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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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2、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体温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3、做好职工培训和自我防护工作。企业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科学防控意识。企业对职工每天至少检测两次体温,对体温异常的立即采取处置措施。职工工作期间要自觉接受企业的管理,如实向企业报告活动轨迹,并做出承诺。下班后进出居住区要配合社区、村庄的疫情防控检查。企业通勤车辆要做好防疫消毒和通风,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4、全面开展厂区消毒。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和彻底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每天对所有场所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工作和作业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5、严格控制人员聚集。落实岗位防控措施,规范岗位工作秩序,调整优化企业生产运行流程。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尽量压减会议数量,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积极利用微信、QQ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6、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避免与厂区人员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企业内部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7、做好防控物资保障。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临时隔离室,购置必备的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8、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检修,做到安全管理。

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和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学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学校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秋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开学安全稳定最重要的任务来抓,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做到疫情防控与开学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坚持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市教育局统筹做好全市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与安全稳定工作调度,县市区教育局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与开学稳定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和实施具体防控工作。

3、坚持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做到“一县一案”、“一校一策”,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

1、完善工作方案。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两案九制”工作方案,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2、精准排查摸底。开学前,各地各校要持续对师生员工(含新入职教师、临聘教师,以及保安、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车司机等服务人员,下同)的健康状况和假期行踪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人一档”,重点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工作,督促师生员工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怀化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卡》(在返校报到时交学校查验、存档),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出行情况。对开学时尚处在中高风险地区、在隔离观察期以及健康码、行程卡为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

3、抓好疫苗接种。各地各校要在继续做好教职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漏补缺工作的同时,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全力组织好12x17周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除有接种禁忌症人员外,做到应接尽接,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屏障。开学时,学校要查验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但未接种人员要督促其接种。

4、保障防疫物资。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前储备好充足的口罩、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物资,在校门口设置专门的体温检测通道,做好原有热成像智能测温仪的检修调试,保证正常运行。配备好留观室、隔离室、卫生(保健)室。

5、全面清洁消毒。师生员工返校前3天,各学校要对校园进行彻底大清扫,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及物体表面进行全面消毒,保持通风。此后按要求做好每天的通风消毒工作。

6、组织开展演练。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对学生入校、上课、课间管理、就餐、放学、就寝以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全流程进行实战演练,确保人人熟练掌握防控要求和流程。

7、加强教育引导。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编制开学安全提醒,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学生不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8、严格评估验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开学准备及疫情防控工作逐校进行评估验收,未经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学。

(二)开学当日

9、错时错峰报到。各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开学时间安排,分学段、分年级错时错峰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报到当天,对入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仅限新生)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无手机学生由监护人提供),检测体温,有异常的一律暂缓返校,或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返校。

10、上好开学第一课。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内容,全面普及科学防范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防控方式,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对因疫情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未能如期复学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心理疏导和关怀力度,确保学生心身健康。

(三)开学后

11、严格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外来人员确需进校的必须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教学期间,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执行师生员工离怀报备、审批制度。

12、严格人员健康监测。从开学当天起,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每日登记缺课缺勤情况,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园)上课。

13、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学校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县(市、区)范围内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上课时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加强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报告学校,不带病工作、上学。

14、加强场所环境消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增加对教室、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和通风换气。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15、严控聚集性活动。在本轮疫情未结束前,严格实行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划区域划片网络化管理,防止学生课间活动、就餐等聚集、扎堆。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针对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1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食品采购、存储、加工、供应、留样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进口生鲜海产品及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品。合理安排师生错时错峰用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餐厅有限的学校要实行分餐到班级、班级再分餐到个人的二级分餐模式。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保障饮水安全。

17、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校和宿管员要监督、指导、提醒学生做好寝室防控工作。要求学生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衣被勤洗勤晒;进入寝室前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不串寝、不合睡,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宿管员。尽量减少同一寝室就寝学生人数。宿舍楼栋实行24小时值班、封闭管理和体温晨晚检制度。宿舍每天通风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进行一次清扫、消毒。

18、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9、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形势研判,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行动迅速的学校疫情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果断处置,既避免反应迟钝,又避免反应过度。要根据当地疾控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工作,一旦发现有相关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教育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加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20、规范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对校内发热人员和突发疫情,要严格按照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关于明确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发热人员处置流程的通知》(怀防控发〔20xx〕215号)要求,及时、规范、高效处置,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一旦发生校园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隔离、流调、处置等相关工作。

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4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建疫情防控全覆盖巡逻队伍的.通知》(石新冠指办字〔20xx〕79号)要求,为切实筑牢交通运输行业群防群控严密防控网,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逻范围

包括交通工程建设、养护企业,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

二、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

设三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建管巡逻组:

主要负责交通建筑、养护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2、运输巡逻组:

主要负责物流货运、驾培维修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3、客运巡逻组:

主要负责客运站、客运企业疫情防控巡逻。

三、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各巡逻组根据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逻,主要对经审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是否擅自复工复产,经营场所是否有密集人员,人员信息登记上报是否及时到位等等。巡逻情况需及时进行登记(详见附件)。

2、严格处罚。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其改正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待条件符合后再予开业。对未经批准擅自营业的企业责令其停止营业,待条件成熟后再履行相关手续报备。

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5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6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零售药店也将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后,药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筛查。拟返店工作人员,要达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次数。返岗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制度。对进店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体温。药店发现体温超过37℃的,停止向其销售药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药店工作人员要引导人员有序进店购药,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疫情发生期间,不得组织促销活动,防止人群聚集。

三、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封控区、防控区,继续暂停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引导患者就医。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居住地-工作单位“点对点”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药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每天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体温超过37℃立即上报,不得上岗;

五、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液应标示开启日期或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执行进店人员信息查验制度、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并曝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