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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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1
1.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院应急作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质灾害保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急作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而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器械应急保障工作体系
1)当启动医疗器械应急预案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2)平时应做好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器材物质的储备,以备应急状态下紧急使用;定期查看和更新储备物质,使之经常处于有效期和正常状态。
3)平时应建立好应急状态下的器材采购渠道,每种设备或器材供货方至少3到5家,保证应急物质可在24小时内到货。
4)应急状态下,设备和器材采购可采取先调拨,后议价的方式,以最快速度保障供应。
5)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维修工程人员采取先维修后报告的方式,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6)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有权临时调配临床科室闲置设备供应保障使用。
7)应急状态下,医疗器械科每半个工作日向分管院长汇报本部门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8)应急状态取消后,医疗器械科2个工作日内应书面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分管院长书面汇报此次应急保障任务情况。
4.培训和演练
设立定期应急保障培训制度,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器械科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
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
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xx
三、物资储备种类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四、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支付方式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3
医疗设备供货方案
1、我公司承诺,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及时供货,并送达到指定地点,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品验收。
3、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配置清单与产品组件三者一致并且随附产品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
4、我方中标后,特成此项目领导工作小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若不按时完成任务,愿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安装调试方案
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会同厂方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附件、随机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是否与合同装箱单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若有缺损及不合格现象应立即厂方代表交涉处理,索取或索赔。
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科会同设备使用科室及厂方,对设备的安装进行定位。对设备定位要考虑以下因素。
(1)应适应工艺流程的需要
(2)应便于使用者的医疗操作
(3)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的外尺寸、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及安全距离
(4)应保证设备安装、维修、操作安全的要求
安装结束后,设备使用科室应与设备科及厂方一起对设备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前应充分检查电源和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试运行时,对设备的`各功能进行核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我公司对所销售的仪器做出以下售后服务承诺:
1)我公司负责该仪器的安装、调试、培训,用户提供相符合的仪器工作环境;
2)仪器维修、保养及出现故障时简单的处理方法,由我公司在用户现场进行技术培训;
3)我公司对所销售仪器的内在质量承诺保修(人为、环境、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仪器损坏除外);
4)承诺保修期为自仪器安装之日起12个月;
5)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配件与仪器维修(易损及消耗品除外);
6)保障零配件、消耗品供应及维修服务;
7)仪器发生故障时,对院方维修请求,工程师随叫随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8)工程师不定期进行主动回访,以确保仪器正常使用和院方使用信息及时反馈维修站。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4
一、各科室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并有登记记录以备查考。
二、定期巡回检查。对重点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查,半年一次。
三、新购高档设备,在操作人员外出学习的同时,应派出设备维修人员学习维修技术。
四、保修期内的设备,进口和高级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盲目拆卸,对其故障要及时报请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五、属技术监督局强制统一计量的设备、仪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六、急用设备,应突击加班修理。
七、维修人员不能完成任务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纠纷的,要根据情节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科室人员违章操作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维修人员发现后,根据事实与损失大小报请领导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设备技术人员应参与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验收,并积极与厂家或公司派来的技术人员合作,熟悉该设备性能,以便日后保养、维修。
十、建立维修登记制度,万元以上的设备建立使用、保养、维修档案。
十一、设备技术人员在工作时应注意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5
医疗设备供货方案
1、我公司承诺,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及时供货,并送达到指定地点,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用户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程或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按照企业产品说明书进行产品验收。
3、按合同要求及装箱清单、产品配置清单与产品组件三者一致并且随附产品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手册等全套技术资料。
4、我方中标后,特成此项目领导工作小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5、若不按时完成任务,愿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安装调试方案
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会同厂方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附件、随机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是否与合同装箱单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若有缺损及不合格现象应立即厂方代表交涉处理,索取或索赔。
设备安装调试,设备科会同设备使用科室及厂方,对设备的安装进行定位。对设备定位要考虑以下因素。
(1)应适应工艺流程的需要
(2)应便于使用者的医疗操作
(3)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的外尺寸、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及安全距离
(4)应保证设备安装、维修、操作安全的要求
安装结束后,设备使用科室应与设备科及厂方一起对设备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前应充分检查电源和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试运行时,对设备的各功能进行核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我方保证合同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我方对本设备生产的全过程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我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我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相关检测、实验、专家咨询、运输、安装等费用)由我方承担。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我公司对所销售的.仪器做出以下售后服务承诺:
1)我公司负责该仪器的安装、调试、培训,用户提供相符合的仪器工作环境;
2)仪器维修、保养及出现故障时简单的处理方法,由我公司在用户现场进行技术培训;
3)我公司对所销售仪器的内在质量承诺保修(人为、环境、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仪器损坏除外);
4)承诺保修期为自仪器安装之日起12个月;
5)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配件与仪器维修(易损及消耗品除外);
6)保障零配件、消耗品供应及维修服务;
7)仪器发生故障时,对院方维修请求,工程师随叫随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8)工程师不定期进行主动回访,以确保仪器正常使用和院方使用信息及时反馈维修站
医疗设备供货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
指导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详见附件)。
二、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
(一)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督促地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连片特困地区县,下同)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各地要落实投入责任,改造和完善县级医院设施,配备基本设备,保障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
(二)强化对口帮扶。进一步明确三级医院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组织三级医院加大对深度贫困县的帮扶力度。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及学科带头人,帮扶团队不少于5人(中医医院可选派3人),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帮助贫困县县医院加强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
(三)推进远程医疗。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通过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规范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报销政策。
三、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
(四)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继续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全面解决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问题。鼓励各地继续开展面向村卫生室的免费医学生培养。持续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压茬选派制度,通过从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开展巡诊、派驻等方式,解决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探索开展省域内非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绩效,逐步用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
四、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七)消除“空白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脱贫攻坚期内,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对于扶贫搬迁后新形成的行政村,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通过设置临时医疗点,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
(八)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按照《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国卫财务发〔2018〕38号)要求,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现症病人分类救治。
六、保障措施
(九)明确职责分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部门负责健康扶贫政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要求;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脱贫攻坚实际,制订政策、明确标准并推动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健康扶贫、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分类救治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考核,医保部门负责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将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负责加强健康扶贫的投入保障。
(十)制订实施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贫困人口普遍认可以及可量化、可实现、可考核的原则,制订具体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于2019年7月底前将本地具体工作标准和排查结果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报备。省内各地原则上不再另行制订标准。
(十一)加大投入支持。中央财政统筹卫生健康领域现有资金渠道,在分配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时,对“三区三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省级、市级财政对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要予以倾斜支持。县级财政要按规定落实好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对于服务人口较少、按照现有渠道和补助标准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卫生室,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贫困县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项目。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要支持解决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鼓励各类公益基金、企业等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