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种植基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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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种植基地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三、建设目标及建设要求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任务分解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五、主推棚室类型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六、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七、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蔬菜种植基地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高科技为先导,坚持科学规划、区域布局、规模经营、集中管理的原则,用工业化理念新视角,推动蔬菜种植技术的大改进和蔬菜种植模式的大普及,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标准化品牌,形成市场带动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把农业发展园区建成海拉尔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民和企业从中受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提高海拉尔区蔬菜产量和品质,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打造一批绿色无公害蔬菜品牌,促进蔬菜规范化、标准化、设施化、集约化发展,促进项目区群众增收致富。
(一)经济效益
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示范200亩,亩增产8%,可有效地促进农民节本增收。
(二)社会效益
通过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可培训农民技术骨干,普遍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可以加快海拉尔区蔬菜产业化进程,实现蔬菜种植标准化、脱毒化、自给化、专用化,进一步抢占蔬菜市场,把奋斗镇建成全市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
(三)生态效益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的大面积推广运用,使得农户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减少,生态系统化学污染减轻,毒害性物质积累和残留减少。极大地减少了农药、化肥对土壤、空气、水源的污染,同时也增加了植被覆盖,有利于海拉尔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三、工作重点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广泛收集资料、综合考察分析、科学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从综合规范、良种推广、种植管理、害虫防治等方面入手,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标准推广,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蔬菜种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相关镇和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采用各种方法,大力宣传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产业,尽快将政府的决策变成群众的实际行动,为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奠定良好基础。加大对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扩大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的知名度,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4、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蔬菜种植技术规范和操作技术规程,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逐项进行自查完善和巩固提高,保证示范任务全面完成,并按时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迎接上级对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全面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发改、科技、财政、水务、农业、质监等部门和奋斗镇及海拉尔农业发展园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奋斗镇,具体负责项目立项、规划审核、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验收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做好蔬菜种植标准化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是一项以标准为技术支撑的科技示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形成职责分明、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组织保障体系。
3、强化技术保障,广泛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加大示范区内农户的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一批种菜示范户和种菜大户。积极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调动农户科学种菜的积极性,使所有种植户掌握蔬菜种植标准化及综合配套技术。
4、严格督促检查。蔬菜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同相关部门,严格项目建设考核,并定期对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按时完成阶段和年度任务的单位和有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蔬菜种植基地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府发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改变本地蔬菜供应量小、菜新鲜度不高、安全保障率低等问题,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城镇居民蔬菜供应,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和“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学化”农业发展思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建立优质规模标准化商品蔬菜基地、满足城镇居民蔬菜供应、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充分发挥群众和企业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使蔬菜生产基地发展为标准化、优质、安全的商品菜供应基地,菜市场发展为品种丰富、数量充裕、质量安全、价格稳定的优质菜供应市场,全面满足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在城郊再建2万亩标准化商品菜生产基地。
(二)市场建设:完善现有的市蔬菜批发市场,强化市场内的场地、道路、电力、供水、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结算便捷的交易系统和方便快捷的物流系统。同时,强化“农-超”、“农-贸”对接,鼓励公司、合作社和农户的时令蔬菜直接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
(三)安全生产:建立长效的蔬菜生产安全管理机制,设立市蔬菜生产安全检测系统,产品检测和生产监测由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和企业共同建立。
(四)良种及农资供应:在县(市、区)建立综合性的蔬菜良种和农资供应体系,使各地供应的蔬菜种植良种合格率和优质品率达到90%以上,农资合格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最低菜地保障制度。的城郊划定1万亩的商品菜地作为全市最低菜地保障面积,其中贵溪市不低于0.5万亩、月湖区不低于0.25万亩(含信江新区0.1万亩)、余江县不低于0.25万亩。当县(市、区)的商品蔬菜生产面积低于本地最低菜地保障面积时,必须无条件补足。市政府将最低菜地保障制度纳入“民生工程”,对县(市、区)进行目标考核。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对达到最低保障面积的,每1000亩奖励2万元;对未达到最低保障面积的,每减少500亩,处罚2万元(罚金用于奖励超额完成的),并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二)建立商品菜地征收补偿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市区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依法实行严格的菜地占补平衡和征地补偿机制,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建立应急蔬菜储备制度。为应对灾害性天气等不利因素可能对蔬菜供应造成的影响,原则上每年建立100万元市蔬菜储备金,用于市应急蔬菜储备。充分利用冷链环节的.冷库、人防设施进行蔬菜储备,在重大节假日或灾害性天气出现时,将储备菜投放市场,进行市场干预,调控市场。选择生产能力强、科技水平高、基础设施好的蔬菜生产基地,作为鲜菜储备基地,有计划组织生产,按预期进行鲜菜供应,实现市场调控。
(四)建立生产安全控制制度。建立市、县农业部门和定点生产基地三级蔬菜生产安全监控体系。在市农业局蔬菜办设立市蔬菜生产安全监测(流动)站,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安全监管进行指导和产品抽检;在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办(经作站)设立蔬菜生产安全监测点,负责对本辖区产地蔬菜进行生产监管和产品抽检;各蔬菜生产企业按照蔬菜标准园建设要求,设立产品生产检测点,负责对本企业产品的检测。
为强化蔬菜生产安全检测,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为市级配备蔬菜生产安全监测车辆、设备、仪器等。
四、监督保障
(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增加市交通、质监、食品安全、城管、气象、水利等为成员单位。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菜篮子”工程整体有序全面推进。
(二)资金整合。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蔬菜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蔬菜产业发展,逐渐形成业主投入为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现有各类可用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安排蔬菜生产专项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资金集中发展蔬菜产业。市级财政每年从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支农资金和土地出让金中提取300万元,对蔬菜产业发展好,并直接为中心城区市场常年供应蔬菜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以奖代补。奖补办法由市蔬菜生产办公室提出具体方案报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三)市场整合。鼓励有实力、讲信誉的经营企业,参与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中蔬菜基地生产的农资供应,对引进国内外蔬菜优良品种、高科技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做出重要贡献的将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利用“数字”信息平台,建立市蔬菜供求系统,及时蔬菜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和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市场预期。
(四)生产整合。按照5年新建2万亩商品菜基地的目标,在现有土地规划基础上,统筹规划好贵溪市、月湖区、余江县的城郊商品菜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品种规划,加快商品菜基地建设步伐,促进蔬菜种植企业(户)生产品种丰富、数量充裕、价格合理、新鲜度高的优质蔬菜。
蔬菜种植基地实施方案 篇4
为继续推进实施市委、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贯彻蔬菜基地建设三个不搞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建设好规模化的城郊蔬菜基地,增加生产,保障供应,稳定菜价,助农增收,特制定20xx年城郊蔬菜基地建设推进方案。
一、明确政策,坚持工作连续性
20xx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等6个政策性文件,作出了长远规划和建设规模化城郊蔬菜基地、加快推进城郊蔬菜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20xx年市政府又明确蔬菜基地建设中心城区近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八里湖新区不搞,各县(市、区)县城规划控制区不搞,农田作物为棉花的不搞。今年要按照上述总要求,坚持工作连续性,实施两个一定不变的政策。
二、明确要求,坚持四个坚定不移
为全面推进建设任务的完成,20xx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做到四个坚定不移。
(一)坚持既定工作目标和部门责任制坚定不移。为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即蔬菜基地保有量的稳定增长,20xx年市政府民生工程的新扩6000亩蔬菜基地建设继续由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商管办为责任部门,各负责2000亩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扶持资金规模只增不减的政策坚定不移。20xx年市财政扶持资金只增不减,总规模为700万元。其用途是对20xx年新扩6000亩规模化城郊蔬菜基地的以奖代补,其来源比照年办法,即从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存量总额中按20%左右的比例提取600万元、从市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万元。
(四)坚持目标考评机制坚定不移。不在中心城区城郊蔬菜产业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同样要着力抓好蔬菜基地建设。年继续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了全市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高效建设好蔬菜基地〔20xx年各县(市、区)新扩蔬菜基地面积任务数见附表〕。
三、明确措施,坚持实施123工程
20xx年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的工作措施,主要是实施好123工程,即一巩固、二提升、三深化。
(一)一巩固。巩固老基地,即重点巩固20xx年以前原已发展的老蔬菜基地。这些老基地20xx年由市蔬菜办公室统一调查摸底、分类汇总和登记造册,并按市蔬菜办公室编制的《蔬菜基地(20xx年)建设与管理档案》要求,进行常态化监管。
(二)二提升。即提升规模化的城郊蔬菜基地整体水平。20xx年新扩6000亩城郊蔬菜基地,80%以上都由水稻田改种而来,受气候影响,基础设施薄弱,加上生产管理问题,基本没有实现盈余。20xx年要加大扶持力度助其二提升:一是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相关县(市、区)要整合水利、农业开发等部门的项目或资金支持。二是提升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主要是市本级要整合财政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科技部门的`项目或资金支持。该项工作继续由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商管办各自负责完成。
(三)三深化。一是深化菜篮子工程建设县(市、区)长负责制的落实。20xx年深化工作的重点是抓好落实工作机构(设立或恢复蔬菜办)、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的三落实。二是深化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20xx年各县(市、区)财政要继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并由县(市、区)农业部门制定专项奖补办法和落实兑现奖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于蔬菜基地建设。三是深化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20xx年全面启动蔬菜基地生产源头上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全面施行由市蔬菜办公室编制的《城郊蔬菜基地蔬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城郊蔬菜基地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册》《城郊蔬菜基地产品记录档案册》。
四、明确步骤,坚持稳步推进
(一)下发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为不误农时,20xx年3月中旬以前市政府研究制定本年度的工作推进方案,以明确工作要求,定好工作盘子,指导全市蔬菜工作的开展。
(二)抓紧规划选址,落实建设主体。20xx年4月底以前,市本级蔬菜基地建设要完成规划选址和土地流转工作,通过招商引资等途径落实建设单位,启动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建设。
(三)全程跟踪问效,加强监管推进。20xx年5月底以前召开全市菜篮子工作现场会。6月、9月和11月底以前,分别进行一次全市性的检查督导以促推进。
(四)制定扶持政策,明确奖补办法。20xx年4月底以前由市蔬菜生产办公室负责调研、起草和送审年市本级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奖补资金按600万元包干定点支持。奖补重点突出常态监管、跟踪问效和实地查验等内容,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五)进行考评验收,兑现奖补资金。20xx年考评验收与奖补资金兑现工作继续按20xx年的要求办理,一定三年不变,即按先建后补、建成即补的要求执行。
蔬菜种植基地实施方案 篇5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63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xx〕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22〕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种植基地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二、发展目标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三、产业布局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