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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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溧水区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044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1.71万元,省级资金113.52万元,市级资金1446.77万元,县级及以下资金8699.5万元;实际使用7994.99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113.28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2466.3万元,其他支出5415.41万元;2446.51万元尚未支出。
(二)捐赠款物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溧水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039.02万元,支出1001万元,结余38.02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8.27万件(折价239.99万元),物资全部安排使用。
二、审计评价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溧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制定了《溧水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一办九组+N个专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
(二)多措并举强化防控
一是加大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全民防控局面。二是封闭主要交通卡口、居民小区和村庄,拉隔离警戒线,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进行值勤巡逻,并做好病毒消杀工作。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四是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管控措施,定岗定人定责,形成严密防控网,有效阻止疫情扩散蔓延。五是狠抓医疗保障,千方百计采购防护物资,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的需要。
(三)制定办法加强资金和物资管理
为加强采购资金和物资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了《溧水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受捐物资管理办法》,同时对采购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必须按照“三重一大”程序办理;物资管理方面建立了物资进、出、结存台账制度等。目前我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采购物资以及物资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1、截至3月31日,一街道购买的50把额温枪未履行入库、领用手续,涉及资金2.4万元。
2、抽审发现,少数镇(街)疫情防控物资未妥善存放,截至3月31日一街道疫情防控物资无安全防范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二)社会捐赠款物存在的问题
捐赠物资方面,存在违规分配使用捐赠物资问题,涉及物资2400斤大米,折价0.6万元。审计发现部分镇(街)未按要求分配使用捐赠物资。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镇(街)防控物资管理使用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加强对镇(街)的指导,督促相关镇(街)建立健全物资台账登记和管理制度,进出物资严格履行入库、领用手续。
(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加大对镇(街)疫情防控物资存放点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令相关镇街加强对捐赠物资的发放管理,做到严格按捐赠的意向发放、使用。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篇2
根据上级审计部门要求,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掌握全县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上述资金和物资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二、审计对象
此次审计的对象包括县政府所属的财政、发展改革、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工业信息等部门;县红十字总会、慈善总会等县政府及其部门指定接受抗击疫情社会捐赠的单位或机构,以及其他开展抗击疫情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和具体使用上述资金和物资的部门、单位和企业。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本次审计内容和重点将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动态调整。现阶段,重点关注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有关资金物资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一)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情况。掌握县财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规模、分配和拨付情况,揭示分配拨付不及时、层层滞留等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查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用途、使用效果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挪用、甚至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以及使用专项资金购买物资和服务中搞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审查财政部门贷款贴息的拨付情况,揭示应付未付或多付贴息等问题。
(二)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一是捐赠款物接受情况。掌握捐赠款物的总体规模和来源等情况,审查捐赠款物登记入账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关注有无虚假捐赠、假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募捐、违规提取管理费或手续费等问题。
二是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审查捐赠款物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分配,揭示捐赠款物被挪用、闲置,以及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暗箱操作、以次充好等问题;关注违反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挪用冒领倒卖捐赠款物等问题。
三是捐赠款物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审查有关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管理是否简捷规范、运转高效;捐赠款物分配使用中是否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捐赠款物有关信息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三)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方面
一是再贷款发放情况。掌握银行专项再贷款的规模,关注再贷款分配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关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掌握有关金融机构发放贴息贷款总体规模和结构,审查金融机构是否有效确保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资金供给,有无设置不合理条件影响企业用款效率等问题。
三是重点保障企业获取和使用贷款资金情况。跟踪分析有关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审查重点保障企业有无挪用或闲置专项贷款资金等问题。关注有关保障企业是否及时纳入名单,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四、审计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
左权县审计机关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所属范围的疫情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左权县审计局财政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的专项审计工作。采取相关单位上报、审计小组重点延审的方式实施审计。
(二)时间安排。
专项审计于2020年2月26日开始实施。各相关单位每8天报送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每月报送阶段性资金和物资的拨付使用情况,具体报送时间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间要求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有效开展审计。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审计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防疫与审计工作,如实、准确上报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二)加强统筹衔接,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审计人员要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坚持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突出重点、讲究方法、提高效率、注重效果,加强沟通衔接,其他审计项目也要关注疫情防控款物相关情况,并与专项审计搞好衔接。要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发现疑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核查,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
(三)准确把握政策,及时推动整改规范。审计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做出审计结论和督促整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挤占挪用等问题,要坚决揭示和依法查处。
(四)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本次审计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做好审计人员的自我防护。同时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严格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任何审计情况。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范防控物资的捐赠接收、组织分配、检查监督等具体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物资采购
疫情防控用得生活物资、医疗物资采购由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提出申请,报田淑艳副主任、宋威书记审批后采购。物资采购由街道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
二、捐赠物资接收
社会各界捐赠的医疗及相关防控物资,由街道综合办公室负责接收后,由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进行管理,经街道研究同意后再发放。
三、物资分配使用管理
(一)生活物资的发放。由物资保障组成员提出分配方案,经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初审,经物资保障组组长梁巍审批后实施。
(二)医疗类及相关物资的发放。由物资保障组成员提出分配方案,经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初审,报物资保障组组长梁巍审批后实施。物资保障组应根据街道、各单位、各村(社区)干部职工数、消毒区域进行分配物资,按5天的`需求量(口罩每人每天1个)进行分配,期间不再重复发放。
(三)各村(社区)申请物资原则上一次只申请5天内使用的物资,期间不再重复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分级管理,防控物资发放至各单位、各村(社区)、小区,各单位、各村(社区)、小区负责统筹安排物资调度,优先保障各检测点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辖区重点人群,不能以应急为由,囤积物资,所发放的物资必须要经使用人签字领取。
(二)街道、各村(社区)实行专人管理,接收防控物资后,及时建立详细台账备案,确保合理、科学、节约使用防控物资。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俊 (党工委书记)
吴志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蔡建勋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丁娟 (党政综合办公室)
斯琴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马郝强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张丰 (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三、物资调配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斯琴、张丰。
四、物资库存情况:工区库房和四楼库房清单附后。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五、疫情防控紧急情况下物资保供方案。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范防控物资的捐赠接收、组织分配、检查监督等具体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物资采购
疫情防控用得生活物资、医疗物资采购由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提出申请,报田淑艳副主任、宋威书记审批后采购。物资采购由街道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
二、捐赠物资接收
社会各界捐赠的医疗及相关防控物资,由街道综合办公室负责接收后,由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进行管理,经街道研究同意后再发放。
三、物资分配使用管理
(一)生活物资的发放。由物资保障组成员提出分配方案,经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初审,经物资保障组组长梁巍审批后实施。
(二)医疗类及相关物资的发放。由物资保障组成员提出分配方案,经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初审,报物资保障组组长梁巍审批后实施。物资保障组应根据街道、各单位、各村(社区)干部职工数、消毒区域进行分配物资,按5天的需求量(口罩每人每天1个)进行分配,期间不再重复发放。
(三)各村(社区)申请物资原则上一次只申请5天内使用的物资,期间不再重复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分级管理,防控物资发放至各单位、各村(社区)、小区,各单位、各村(社区)、小区负责统筹安排物资调度,优先保障各检测点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辖区重点人群,不能以应急为由,囤积物资,所发放的物资必须要经使用人签字领取。
(二)街道、各村(社区)实行专人管理,接收防控物资后,及时建立详细台账备案,确保合理、科学、节约使用防控物资。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审计工作方案 篇6
为规范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