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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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方案 篇1
为确保选矿厂在发生破坏性暴雨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地暴雨急条例》结合我选厂工作实际,特制的`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选厂防暴雨灾工作在上级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选厂防暴雨减灾领导小组由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各工段长为小组成员,选厂调度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暴雨及防暴雨减灾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长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质,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暴雨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度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全面保障生产和员工生活的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暴雨、临雨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负责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雨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大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选厂产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质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生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暴雨后,领导小组立即赴本机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选厂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各工段员工在段长副段长的组织进入避雨地方。
(2)迅速关闭、切断书店(应急照明系统除外),防止暴雨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与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元转移并送至附件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
3、积极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选厂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其它
1.进入暴雨紧急状态后,选厂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方案 篇2
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五、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方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机构改革方案》、《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裕安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西河口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河口乡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对我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村居、各单位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各村居、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统一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西河口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乡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副乡长、乡人武部长担任。成员为:应急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中心校、交通运输分局、城管中队、建设所、国土所、中心卫生院、司法所、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文广站、农综站、党政办、宣传办、农管站负责同志及各村(居)书记。
乡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乡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村居、乡直各有关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应急所,为乡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乡应急所所长兼任。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区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应急所: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乡党委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协调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2)宣传办:负责协调和组织镇内主流媒体及时对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中心校:负责部署、指导各类学校及校外辅导机构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及校外辅导机构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4)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5)社会事务办: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敬老院、养老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6)财政所: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7)农综站: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8)建设所:负责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9)城管执法中队:负责指导保障各村居供水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各村居、各单位做好道路积雪清除工作;
(10)交通运输分局:及时组织协调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省道、县道及重要路段交通畅通;指导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省道、县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车站滞留人员数量;向道路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1)农管站: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2)水利站: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3)市场监管所: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4)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5)文广站: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16)党政办: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17)供电所:负责加强对镇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乡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水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党政办牵头,宣传办、交通运输分局、文广站、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应急所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建设所、文广站、卫生院、受灾地村居为成员单位)
各村居要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交通工作组:负责全乡省道、县道及重点路段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指导受灾村居做好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乡公交系统安全运营,并为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交通运输分局牵头,派出所、建设所、各村居为成员单位)
(4)水电油气保障组:负责水、电、成品油、液化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建设所牵头,交通运输分局、供电所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市场监管所牵头,农管站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卫生院牵头,文广站、宣传办为成员单位)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村居应确定本辖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
3.2物资准备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3.3队伍准备
各村居、各单位应加强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指挥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村居、各单位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利用广播、新闻媒体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村居、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村居应当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各单位应服从指挥部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部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 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并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2 Ⅱ级预警
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或部分积雪深度已超过3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3 Ⅲ级预警
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或部分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4 Ⅳ级预警
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4.2预警发布
指挥部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裕安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西河口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村居、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3)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4)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5)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村居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一线单位,应急所、交通运输分局、经发办、卫生院、建设所、农综站、农管站、水利站、供电所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村居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乡指挥部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乡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 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按照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区委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村居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乡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向乡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乡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 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6.2.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按照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建议,由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委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重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 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副乡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6.3.3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区政府报告。
(2)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村居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4)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村居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居民生活正常。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副乡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 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副乡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6.4.3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村居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副乡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宣传办应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配合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村居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妇联、和其它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区政府统筹安排,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镇政府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应急指挥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要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等因素,由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向上级财政申请补助,乡人民政府视情况积极争取省、市、区财政支持,并会同区应急局主管部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财政、纪检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中队及相关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电力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力供应,卫生院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保障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村居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文广站应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乡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村居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乡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应急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方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益阳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桃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本县范围内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或冰冻等极端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3.2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依靠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5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水、电、油、气的正常供应和通讯安全畅通;
(4)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5)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6)保障市场商品和物资供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7)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乡镇应急机构等组成。
2.1 领导指挥机构
成立桃江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县指挥部组成
政委:县委副书记(必要时由县委书记担任)。
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
副政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办主任(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长)。
成员: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的相关负责人及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督查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县旅游局、县物价局、县房产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人民银行桃江支行、桃江电力局、县地方海事处、县盐务局、电信桃江分公司、移动桃江分公司、联通桃江分公司、石油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县指挥部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县政府办负责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军队、武警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统一调度、综合协调等工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情况的发布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交通干线以及通信、电力等线路的保畅通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桃江县境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会同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监察局、县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负责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各新闻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新闻报道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及时上报灾情和灾后重建项目,统筹安排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和投资,协调做好相关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企业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气等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各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会同县稳定办等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消防大队负责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各类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铲冰除雪工作,及时调派警力参加城市道路、桥梁等重要建(构)筑物的破冰除雪工作,尽快排除险情隐患,全力开展各类灾害事故救援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险情处置,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工作,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充分利用自身装备优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送水上门等民生保障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做好全县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交通执法等工作,负责保障主要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开展城市道路及大桥桥面除雪除冰行动,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管养范围内公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管养范围内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类公路运输保障。
县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内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滞留在管辖内的司乘人员基本生活安置;做好管辖内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地方海事处具体负责采取限时、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措施,并予以公告;承担水上搜救、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巡查,维护辖区内水路运输秩序;维护抢险救灾人员、抢险船舶施工和物资水上运输的安全。
县水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设施、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灾情调查核实,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确保市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矿山、危化等企业做好防灾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县指挥部启动和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负责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及受损线路、设施的抢修,保障网络安全运行。及时与电力部门协调,确保电力供应。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在旅游行业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县物价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县工商局负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原粮加工和受灾区域应急粮油调用安排,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
县畜牧局负责畜禽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畜牧水产业的灾情调查核实。
县房产局负责全县县属直管公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工作。
人民银行桃江支行负责会同县金融办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桃江电力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电力供应,督促重要、高危用户做好应急电源的准备;及时组织电网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
县盐务局负责全县生活用盐的正常供应,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道路融冰除雪工业用盐的供应。
电信桃江分公司、移动桃江分公司、联通桃江分公司负责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通讯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石油公司负责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2综合协调机构
2.2.1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期间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相关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设立协调组、综合组、值班组等下设机构。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4)建立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6)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7)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抗灾救灾的应急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拟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及内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
(8)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评估工作;
(9)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积极组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应对评估等工作,为县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2.4各地应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灾害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即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3.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1厘米以下)。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县境内主要城镇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县政府应急处置的。
3.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铁路运输秩序,本县境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城市或车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县境内较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3℃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县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本县县内与县外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县境内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省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5℃以下。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3)造成全县交通基本瘫痪,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的;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全县电力设施基本瘫痪,对全市和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范围内交通或供水、供气基本瘫痪;或者造成全县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省政府或国务院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监测预警
(1)县气象部门要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网络、电视等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县交通、电力、住建、农业、林业、商务、畜牧、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3)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我县气候实际,定为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视情宣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警戒期,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造成影响的信息收集;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县交通、电力、住建、农业、林业、商务、畜牧、广电、公路、地方海事、通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3)各乡镇人民政府、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3预警支持系统
加快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向市政府及市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1)县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或副政委、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公安、交通、住建、农业、林业、畜牧、商务、广电、电力、公路、地方海事、通信等部门(单位)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县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县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桃江中队、消防大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由本级指挥长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迅速做好危房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工作,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低温雨雪冰冻围困的群众。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防灾救灾情况等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1.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按照省、市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人民政府全力以赴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5.2分类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县气象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交通、公路、地方海事等运输管理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电力、广电、通信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必要时提请县指挥部协调增派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电力、通信设施的抢修及恢复。
县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住建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盐务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全县生活用盐以及道路融冰除雪工业用盐的保障和供应。
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5.3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信息报告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灾害冰冻发生后,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在2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4.1气象信息
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气象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2交通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县内公路、内河等运输线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地方海事等部门应于事发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公共设施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农林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其他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指挥协调
5.5.1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或县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应急处置
(1)气象信息监测
县气象部门继续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县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县内主要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县内主要公路畅通,必要时组织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住建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交警部门要与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地方海事部门加强辖区水路和水上运输的管理,确保辖区内人员、物资等运输的安全畅通。
(3)能源物资供应
县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确保煤炭、电力、油气等能源物资的供应。
(4)基本生活供应
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商务、粮食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县交通运输、公路、住建、电力、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公安、交警等部门应为应急抢修车辆的通行提供保障。
(6)医疗卫生救援
县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7)社会治安维护
县公安部门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危房户、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及时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出现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公路、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驻桃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应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动用驻桃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由县人民政府提出需求,通过县人武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
(10)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5.3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县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县各地、各部门(单位)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桃部队和中央、省、市驻桃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县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应对灾情,县指挥部或县政府迅速报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县(市)区给予支援。
5.6社会动员
各级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县气象主管部门发布。
(2)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防灾救灾工作等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交通(含城市公交)、公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桃江人民广播电台、桃江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4)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应确保防御低温雨雪冰冻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短信的发布工作。
(5)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
5.8应急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人民政府或县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具体按照《桃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2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县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6.3基础设施恢复
县电力、交通运输、住建、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设施受损较严重时,可提请县指挥部协调增派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电力设施的抢修恢复。公安交警等部门应为应急抢修车辆的通行提供保障。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保险理赔
保险企业要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县直部门应急救援中队及乡镇应急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驻桃部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实施。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有关财政保障应急办法组织实施。
7.3通信保障
县电信运营企业应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具体按照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办法组织实施。
7.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7.5电力保障
县电力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物资装备保障
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住建、电力、公路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应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重点区域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先保障抢险运载车队(车辆)通行,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7.8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住建等部门应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县指挥部应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8.2调查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
8.3奖惩
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方案 篇5
由于学校地势低洼,加之深河路排水系统差,每逢大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严重(水深达30cm——50cm)。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暴雨天气的校园积水事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暴雨天气,校园积水,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况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当天值日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应急措施
(一)一般情况(暴雨天气还能维持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当天值日教师坚守岗位,加强管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值日领导加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放学时段,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有效组织学生放学,维护学生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放学。
3、学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楼层分发,学生打饭后到各自教室进餐。各班班主任协助楼层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打饭;协助食堂从业人员把饭菜送到各楼层。
(二)特殊情况(暴雨天气不能维持教育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学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后,通知各班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将每个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接回。
3、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维护放学秩序,有序组织学生放假,做好相关工作。楼层蹲点领导到位:一楼xx;二楼xx;三楼xx。
4、雨晴后,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卫生,进行校园杀菌消毒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应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追究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领导小组指挥,且迟迟不按要求执行的。
2、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失误的。
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冬春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加强低温凝冻雨雪天气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县气象局:负责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冰灾、雪灾、低温、凝冻等预警信号,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
县应急 管理 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救援指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灾情和预警信息;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调拨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县 交通运输 局:负责加强道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
县公安交管局:负责指挥、疏导行驶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发布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
县民政局:负责加强临时救助点建设,为受灾群众和公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特别是做好生活困难群众、流浪人员的防寒防冻保障工作。
县卫生健康 局:负责加强对医院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综合 行政 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牌等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防冻措施,确保城市主要道路和桥梁畅通以及公用设施稳定运行。
县工业和信息化 局:负责加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电力、通信部门抓好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 局) (商务局) :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调度等工作,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县发展改革: 局:负责加强市场物价监测,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县市场监管 局 :加强市场监管,做好市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 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和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做好凝冻天气供水保障工作,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防冻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向幼儿园、中小学发布
气象信息,必要时做好停课准备。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预防和整治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负责加强旅游景区预警信息发布,必要时督促景区景点关闭停业。贵新高速路政、 厦 蓉高速路政、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州高速交警二大队:负责加强高速公路巡查,储备防滑物资和设备,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内道路清扫和除冰除雪工作;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发布绕行线路等路况信息。
各镇( 街 ):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和信息互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确保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会商研判预报预警。气象、应急、交运、交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收集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灾害风险信息,对引发风险的因素、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严重程度,以及需采取的防控措施等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灾害预警信息。
(二)强化“抗凝保畅”安全防范。
一是交运、交管以及高速路政、高速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和道路巡查工作,在重要路段做好除冰保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雨情雪情冰情、道路交通受到影响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交通保通畅保安全有关工作。
二是交运、民政、卫健以及客车站、火车站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滞留人员的就餐、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各镇(街)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临水、临崖、临边、急弯、陡坡、凝冻等路段设置警示标牌,在辖区内重点路口和村寨主要出入路口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做好群众出行的劝导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群众生产生活保障。
一是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受灾群众进行排查,确保有饭吃,有防寒衣被。对受灾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安置帮扶措施,确保安全居住、放心生活。
二是工信、发改、农业、市监等部门要组织好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调运,满足市场和居民生活需求。
三是要加强市场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供电、供水、通信等单位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转。
四是民政、交运、应急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发生程度,适时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车站等场所设置临时救助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需急难救助人群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处置救援。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实值班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迟报、漏报、乱报灾情信息,应急处置不作为、乱作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