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2026-08-21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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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境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较好地完成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任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县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今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1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公共场所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游乐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游乐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游乐设施是否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确保游乐设施定检率达到100%,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在XX月XX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制定排查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3、总结验收阶段(XX月XX日-12月XX日)

县市监局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县市监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各镇、各主管部门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市监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相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检查落实,确保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重点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购物中心、公园、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要精心组织,深入基层、现场、车间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元旦、春节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有效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带病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进行企业内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考核措施,提高企业员工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增强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疏导,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禁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以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三、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各县(区)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电梯、自动扶梯、大型游乐设施和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急准备。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组织交流座谈,开展事故警示、案例分析及应急演练,特种设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开展督察检查、隐患排查等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监管,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社会积极参与”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格局。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

1、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继续对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宣传,通过群发“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发放或悬挂“质量月”相关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等,向群众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关注。

2、加大新闻媒体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及相关媒介开设专版、专栏,以专题宣传、集中展示等灵活形式,努力营造全省特种设备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3、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座谈会。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讨论、实地观摩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合作和交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三进”活动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一是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考核细则》和《自查评价表》为基础,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二是要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动员企业建立各级安全工作组织,引进实施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三是要指导企业组织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故障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就是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监管网站,重点对电梯、气瓶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特种设备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充分调动协管员、安全员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要将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与孩子们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列为重点,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联合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通过免费发放小册子、挂图、播放宣传片,组织交流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及相关安全知识。

(三)开展特种设备督察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安委会要求,各市、州(矿区)局在做好日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础上,迅速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察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省“国庆”前后特种设备安全。

针对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季节特点,要重点对石化企业,特别是中小石化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公园、景区、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电梯;气瓶充装单位,特别是车用气瓶加气站等重点场所以及冶金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加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要保证整改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严格责任落实。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顺利开展。

(二)细化目标、责任到人。省局特设局结合省局“质量月”现场活动,组织在兰的部分电梯安装维修单位、游乐设施管理单位、索道运营单位、燃气公司及相关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举办统一宣传活动。各市、州局要在辖区内择机组织知识竞赛、交流座谈等活动,并指导辖区内每个县(区)局至少开展“三进”中的一项内容。

(三)营造声势、突出重点。各市、州局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增强活动的影响力,积极推进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深入落实、及时总结。各市、州局领导要深入活动现场,及时对“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证活动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效果。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境内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较好地完成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任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整治内容

根据我县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今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锅炉专项整治。重点检查1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

2、公共场所游乐设施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游乐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游乐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游乐设施是否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确保游乐设施定检率达到100%,确保游乐设施安全使用。

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

五、整治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在XX月XX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负责整治工作的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制定排查计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3、总结验收阶段(XX月XX日-12月XX日)

县市监局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整治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县市监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

3、各镇、各主管部门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市监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篇5

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我乡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是我乡在建重点项目,包括:公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包括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乡重点项目为:县道店湖公路,隐患排查工作由陈锡文副书记牵头,会同交管站、水管站、建设所及公子店、丁寮作业区、湖内村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乡重点项目为:田朴村海堤水毁修复工程、院前田朴海堤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寻寮片区渠道和溢洪道修建和改造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由张海潮委员、沈金平副乡长牵头,乡水管站、院前村、田朴村、丁寮水库管理处配合。

二、排查主要资料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有贴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二)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职责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等)是否健全。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需要。

三、实施步骤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我乡重点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方案,并抄送县安办和县项目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乡政府的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地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状况在10月21日前报乡政府办,乡政府将于10月24日左右召开会议听取乡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状况汇报。

(三)抽查复查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抽查状况于11月12日前报乡政府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大好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发动,抓好实施,切实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乡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乡重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乡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村(区)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乡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参建企业及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职责。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牵头领导、部门和各村(区)要根据隐患排查工作的阶段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参建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评审,根据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职责、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带给有效保障。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篇6

根据《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质技监特[2013]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县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现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有效;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参数内运行;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否有效监控,确保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落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商场、宾馆、医院、学校以及县政府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

(二)重点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动员、自查、督促、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使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马国智任组长,韩萍、乔峰任副组长,庞涛、谭俊逸任成员,办公室设特监科。

(二)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以重点监控单位、公聚场所、监管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未整改单位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层级督查和现场检查,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对特种设备的关键部位、重点时段的检查。要增加“回头看”检查频次,加大曝光、处罚力度。

(三)全面检查,汇总信息

我局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并监督整改;对拒不接受依法监督检验或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仍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强化宣传,共同监督

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全县人民特种设备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的监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