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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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x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xx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xx)x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xx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xx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小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xx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xx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5、20xx年元月x日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乡镇局机关优秀人员名单、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名单、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6、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迎接市、县人事局的考核验收。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了保证学校考核评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圆满完成,并通过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肯定每一位教职员工为学校工作做出的'贡献,同时,找出差距,促进队伍建设,推进南周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考评领导小组成员:
考评工作小组成员:
二、考核与评优对象:
1、在编(含自收自支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职员、工勤人员按学年度参加考核与评优;
2、校聘人员(临时工和代课人员)和尚未入编的在岗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参加评优;
3、行政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分处室考核;
4、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如体罚学生、乱收费以及家教家养屡禁不止等)、违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违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事实者,有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负有重大失职责任者,考核执行一票否决;在全员聘任制中属非正式聘任者,有旷工一次或全年累计事假一周、病假一个月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负有一定失职责任者和工作中有不服从学校安排者,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基数420人,比例15%,共有指标63人。
四、工作程序:
领导小组会 → 大会动员 →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个人总结填表→ 分年级组、教研组述职、民主评议、双线提名候选人 → 领导小组会 → 候选名单公榜 → 归纳核实候选人情况 → 考评小组会 → 领导小组会 → 初榜 → 定榜 → 上报。
五、日程安排:
16周:领导小组会。
17周:大会动员、组长会议。
17—18周:分组述职、候选人公榜,整理材料。
19—20周:考核小组会、初选名单公示、定榜、结束工作。
六、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1、按学科分组:
北校区:第一组:语文组8个; 第二组:数学组7个;
第三组:外语组7个; 第四组:物理组3个;
第五组:生物组2个; 第六组:政治组2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 第八组:化学组3个;
第九组:历史组2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研究性学习、计算机1个。
南校区:第一组:语文组4个; 第二组:数学组4个;
第三组:英语组4个; 第四组:物理组1个;
第五组:化学组1个; 第六组:生物组1个;
第七组:政治组1个; 第八组:历史组1个;
第九组:地理组1个; 第十组:体育组1个;
第十一组:艺术组1个;第十二组:综合组1个。
2、按年级分组:
北校区:第一组:高三年级16个; 第二组:高二年级13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个;
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3个;
第五组:教务、教科、招办3个;
第六组:教育处:3个
第六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4个;
南校区:第一组:初三年级5个;第二组:初二年级9个;
第三组:初一年级6个;
第四组:职员工人组8个;
3、行政单列组(含北校区、南校区)3个。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虽然已经停止执行原三年连优晋升一档工资的政策,但考核是否称职必将成为今后每年一次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者,亦有可能享受今后的奖励政策,故有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重点谈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洗;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工作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稳定发展,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二)落实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本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处室及人员安全责任制情况;本校相关处室、人员监管安全工作情况;每年对相关人员履职考核中有无列入安全工作内容情况;组织召开安全工作分析研究会议情况;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涉及安全工作事项进行审批情况;熟悉掌握本校最危险、最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位情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亲自组织、参与安全检查或者专项整治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等。
(三)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情况。
(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机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自评考核:各处室根据本考核实施方案先组织自评考核,自评考核由安全工作责任人认真总结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第一责任人审核。
(三)考核时间:考核组对学校抽查考核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安排:在各处室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1、按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按细则评定考核成绩。
2、考核组要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中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领导小组。
四、评分方法及得分使用方法
1、评分方法:按综合和分类项计分,综合分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各按100分制计分。分类项包括:“完成控制指标情况”占综合分数20%、“落实责任制情况”占30%、“专项整治情况”占30%、“宣传教育”占20%。综合分数按各分类项所占比例换算后的实得分数相加,即为被考核人的综合分数。
2、得分使用方法:综合得分9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优秀;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良好;
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不可以评称职。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评比目的
20XX年度在全体泓昇机械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大家同心同德、团结合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倡导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企业文化,鼓励全体员工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主动性,使厂内形成朝气蓬勃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开展“XX年度先进员工评选”活动,表彰、激励先进,目的是通过本次评比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风气,使泓昇机械的生产经营充满活力,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二、评比类别:
参评对象:泓昇机械制造厂在职的全体员工(对于年度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或受到集团公司行政处分的人员取消评比资格)
评比类别:根据泓昇机械制造厂员工结构特点分为三类:
(1)优秀员工(厂内生产一线工作满一年的在职人员;含有量化指标的大专学历在职人员)
(2)优秀班长(车刨、钳冷、电工的班长)
(3)优秀大学生(进厂工作一年以上本科学历的大学生,含非量化指标的大专学
历在职人员)
三、评比内容
1、优秀员工评比内容具体如下:
1)职业道德:能够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行为准则;
2)专业技能:具有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好的专业知识,能够学以致用,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3)工作态度:工作中能够勤勤恳恳,精益求精,服从领导安排,听从调配。不计较个人得失,扎实本职工作、锐意进取、为企业和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带头作用者;
4)工作业绩:注重工作的成效性。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能够严格控制工作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
5)安全生产:全年安全事故为零。
2、优秀班长评比内容具体如下:
1)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行为准则;能够促进企业内部人员的团结与合作;能够维护企业的声誉,保守企业技术秘密;
2)执行能力:能够指挥、培训下属员工,引导下属按既定工作目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合理的安排工作,不断提高生产效率,起到带头表率作用;
3)沟通能力:能准确的理解领导意图,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有效的沟通。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4)创新能力:能够在现有生产模式的基础上寻求创新的生产方法和模式,工作中能主动发现问题,且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予以解决,为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优秀大学生评比内容具体如下:
1)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行为准则;能维护和提高企业的.信誉、保守企业的技术机密;
2)工作绩效:有正确的工作方法,能够合理有效的安排和运用工作时间,按照工作目标和规范有效地进行,不拖沓,能够在提供工作效率上动脑筋想办法,超前或按时完成工作
3)创新能力:具有不断探索科技创新的先进理念,在产品的设计开发方面对现有技术和工作模式提出质疑并进行有效改进;
4)学习能力:坚持通过多渠道的学习方法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通过项目跟踪管理做到理论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提高工作技能水平;
5)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清楚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构思,在项目跟踪管理过程中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四、评比方法
1、优秀员工的评比采用民主评议的方法;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组织全员参加按照规定的投票数进行投票。再通过厂内管理人员共同计票综合考评后产生出评比先进。
2、优秀班长和优秀大学生的评比采用自评、评审小组初评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自评工作根据各自的评比内容总结自己全年工作,先填写《先进员工评比申请表》,并在《先
进选拔评分表》的自评栏自我打分,统一于一周内递交到综合管理部;再由评审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打分,选定参评候选人,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组织全员参加按照规定的
投票数进行投票,由厂内管理人员共同计票综合考评后产生出评比先进。
要求:
(1)参评的班长,必须递交“06年度工作总结及07年度计划安排”一份,1500~2000字;
(2)参评的大学生,需递交一份“06年度工作总结及个人鉴定”,主要指工作态度、思想动态、学习能力、创新思维等几方面,1500~2500字。
五、评比奖项设立
评选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优秀员工16名,包括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优秀班组长1名;
优秀大学生2名,包括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
六、评比时间
XX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自评工作,30日完成民主评议工作,31日完成综合考评工作
七、表彰方式
本次评选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被评优秀的人员,厂内将召开表彰大会,并对获奖人员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评选尾数的个别员工给予岗位警告。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