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2026-08-24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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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全面摸清底数,“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非法违规建房势头,规范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对象为20xx年7月1日《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后的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占地建设、未批先建、超高超大、批少建多和批东建西等各类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特别是2020年7月3日全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xx年7月1日以前严重破坏镇村建设面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农村非法违建问题。

三、工作机制

建立镇头镇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分析全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对各村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各村解决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胡洪生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森艳担任,办公室成员:俞刚锋、詹国春、潘玉英。

领导小组下设6个村级排查小组,组长由各村挂点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为各村支书和分管土管城建村干部,成员为挂点镇干部和其余村“两委”干部。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6月1日开始,到6月底前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1.摸底调查阶段(6月1日一6月8日)。各排查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力量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20xx年7月1日前后非法违规建房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非法违规建房的类型、建设主体、建设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分20xx年7月1日之前、20xx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和2020年7月3日以来三个时间段,逐宗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各排查小组于20xx年6月8日前将经挂点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的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报镇头镇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分类整治阶段(6月9日一6月25日)。各村要对摸排出的每一宗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按照分类整治的原则,经领导小组会审,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确定处置时限和包案责任人,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发生的非法违规建房,要“露头就打”、坚决拆除;对2020年7月3日之前发生的非法违规建房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分类处置;对20xx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予以挂账处理,待国家出台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政策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处理。各排查小组按照处置意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排查的每一个问题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全面处置到位。各村于20xx年6月25日前将经挂点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非法违规建房乱象反弹。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各村要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对责任区域内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纠正。

2.健全管控机制。各村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监管网,落实全天候、全区域、全方位监管,确保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对新增非法违规建房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切实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控,严格落实农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房审批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3.严肃责任追究。各排查小组组长要加强对挂点村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村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一律由镇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处理。

4.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目的和意义,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群众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2

为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确保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的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镇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依据打防结合、疏堵并举的原则,规范农房建设秩序,结合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严格落实“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具体规定,严厉打击不符合规划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杜绝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设行为。

二、管理办法

(一)严格落实农村住房等各类建设行为规划审批制度

进一步理顺乡村建设规划审批体制,完善镇、村两级管理体系,完善农村住房建设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建设流程,辖区内建房等所有建设行为必须经过规划审批,需提前向村两委进行申请,由村两委向镇乡建办上报,由乡建办组织工作区、村、国土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党政联席会初审,在5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并建立备案台账,定期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立三级巡查机制

建立三级巡查机制,对镇辖区内各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动态巡查。

一是村级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各村网格划分对村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实时巡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违法建设上报要坚持“第一时间”和“四个同时”,即从违法建设行为开始24小时内必须上报;在向所在工作区工作区书记上报的同时,要一同向乡建办、执法部门、联系工作区班子领导和镇党委办公室上报。

二是工作区巡查。由工作区巡查辖区内各村违法建设情况,对各村巡查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执法中队和分管班子成员。工作区对村内违法建设行为不掌握的视为组织领导不力、未履行职责。

三是职能部门巡查。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执法中队、乡建办等部门分区域对全镇进行巡查,并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问题。

三、责任追究

(一)村:各村是本辖区打击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自然村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上报、制止及拆除。

1、一年内新发生1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大会公开检讨,扣发全体村“两委”成员6个月的绩效工资。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或未按照“四个同时”要求上报的,加扣罚村居主要负责人200元、网格员200元,扣除当月村级综合考核量化分4分。

2、一年内新发生2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镇纪委监察室约谈村主要负责人,相关村党组织书记是专业化管理的按程序退出专业化管理,不是专业化管理的取消本年度晋升专业化管理的资格;扣发全体村“两委”成员全年绩效工资,取消所在村所有人员年终评先树优资格;村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或未按照“四个同时”要求上报的,加扣罚村居主要负责人500元、网格员500元,扣除当月村级综合考核量化分8分。

3、一年内新发生3起及以上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或发生1起影响恶劣违法建设的,对村居主要负责人免职,并视情节移交纪委监察室、组织部门对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理。扣发全体村“两委”成员全年工资,直至按规定整改验收通过;取消村集体和个人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4、对历史违建图斑,如村级按期自行整改完毕并通过上级验收,可不计入违法总量;未按规定完成拆除复耕、验收不达标的,每个图斑扣当月村级综合量化分4分,即日起扣发村两委成员工资,直至整改验收完成。

5、原则上所有违建拆除费用一律由违建户承担,个人不配合的,由村委承担。

6、如发现并查实村干部收受财物,私自授意、默许、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镇纪委监察室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工作区:工作区是本辖区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工作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排查、上报、制止及拆除。

1、一年内新发生1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责令工作区书记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扣罚工作区2000元。

2、一年内新发生2起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镇纪委监察室对工作区书记进行约谈,扣罚工作区4000元。

3、一年内新发生3起及以上违法行为未按期拆除或查处后继续实施的,或者发生1起影响恶劣违法建设的,对工作区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扣罚工作区6000元。

4、工作区工作人员在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的、未履行职责的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应问责情形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如发现工作区人员收受财物,私自授意、默许、纵容违法建设的,镇纪委监察室直接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相关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乡建办、执法中队等部门是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责任主体,执法中队是执法责任主体,相应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1、对各类基层上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日常巡查等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应查处的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职责要求没有及时打击处理,或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履职不力的予以问责。经调查,存在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处理的,一经查实发现,存在1起的,责令执法责任部门负责人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存在2起及以上的,对执法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2、如发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乡建办、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因收受管理对象财物,私自授意违法建设的,镇纪委监察室直接立案查处,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四)其他人员

1、对联系包扶工作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在打击违法建设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的、未履行职责的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应问责情形的,情节较轻的做出书面检讨,情节较重的'给予约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违建涉及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限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3、违建涉及村干部、党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在全镇通报批评,限期未自行拆除的,由党委政府研究后统一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各村要加大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要第一时间上报工作区和执法中队并现场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执法中队、乡建办发现违法建设要及时查处并通知工作区和村。工作区、村和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2、工作区、村作为违建拆除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党委、政府的指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完成违建治理任务。凡是村主要负责人、工作区书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积极处置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每人次加罚1000元。

3、设置打击违法建设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xx。举报线索经查实为新建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0元的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如有泄露,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刑法》等依法严肃处理。

4、执法中队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及时跟进拆除整改,每10天汇总台账,于每月月底前将问题台账报送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台账逐一落实核查销号,10日内仍整改不到位的,强化督导,并根据以上责任追究办法于次月10日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请党委政府研究执行。

5、违法建设治理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进行,同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各有关部门在治理过程中既要大胆工作、严格执法,又要防止简单、粗暴、野蛮执法;工作区、村要全面做好重点、难点对象的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各项预案,加强对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管,保障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止发生极端事件,真正把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6、违法建设管控及处置情况,作为各类评先树优重要依据。

7、对于特殊情况存有异议的,由党委政府统一研究决定。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3

按照西集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根据交通、区位、资源、经济优势及群众素质,通过调查研究,借鉴赣州模式,以甘南县兴十四村为榜样,结合常兴村8个自然屯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立志用三年时间把常兴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做好常兴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任务和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通过“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切实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镇新农村建设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为全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积累丰富的经验。

二、作为试点村的优势和典型性

常兴村位于西集镇的南部,东至少凌河,西至漂河,北面与西集镇城区隔路(哈肇公路)相望。东距巴彦县城17公里,西距哈市79公里,有8个自然屯,总耕地面积22000亩,总户数1148户,人口4302人,人均住房面积17平方米。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要求,具有以下四点优势和典型性:

1、具有良好的交通优势。村屯之间均由四级砂石路连接,北侧又有省级公路哈肇公路通过,与其它村屯相比,出行便利,交通优势明显。

2、具有小规模的产业优势。近几年,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工作中,为扩大农民增收渠道,成立了大葱基地一个,大蒜基地一个,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一个,黄牛养殖基地一个,这四大基地的建设,很大程度地调整了常兴村的产业结构,目前已初见成效。

3、具有良好的基础优势。目前,已有2个自然屯吃上了自来水,其它村屯也在进行中。在行业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常兴村房屋砖瓦化率、自来水入户率、电话入户率,分别达到42%、35%、80%。如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悄加规范引导,可迅速提档升级。

4、有良好的旅游优势。驿马山公园的建设和灵隐寺的落成,给常兴村的尚家屯带来了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5、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常兴村在60年代就是省级红旗单位,自70年代到现在,始终是县乡的`农村先进典型,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与时俱进的发展观念。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潜移默化,使广大群众对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的愿望十分强烈和迫切,享受现代文明的积极性和热情非常高涨。

三、建设发展目标

1、村民人均收入每年的递增速度要在10%以上,2006年人均收入实现3700元;2007年人均收入实现4100元;2008年人均收入实现4500元。

2、村政府所在地通白色路面,屯内巷路全部达到硬化。

3、农民住房全部砖瓦化。

4、自来水普及率100%。

5、屯屯通电话,入户率达到95%。

6、屯屯上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

7、四周绿化率达到100%。

8、畜禽养殖小区化,不进入小区的全部建生态猪舍或鸡舍。

9、厕所改造达到100%,建室内厕所或建室外封闭卫生厕所。

10、垃圾、粪便、柴草全部出屯,垃圾、粪便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有机肥料。

11、建立新经济组织,成立蔬菜、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协会。

四、工作任务

1、修通村白色路面1条12公里,修村屯主道38条16828延长米,修村屯巷道30条6395延长米。

2、有线电视入户95%。

3、自来水06年新入户3个自然屯,07年入户3个自然屯。

4、改建村办公室,建立档案室1个,图书阅览室1个,公共活动室1个,建立并规范村级卫生所1个,建妇幼保健站1个。

5、修防洪大堤24里,环山拦水壕10公里。

6、利用驿马山前坡2条大沟绿化造林80亩。

7、绿化8个自然屯四周。

8、新建卫生厕所1148个。

9、村上出机动地、专项资金,把养殖大户向屯外搬迁,集中圈养。

10、配合政府村村通广播。

五、完成时限

利用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基本达标。

六、主要推进措施

(一)建设新农村,首先从基础建设抓起

建设新农村,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增进农民福祉,具体是做好“三清三改、一修一建”工作。

1、开展“三清”活动。利用春播前的空闲时间重点对村容、村貌进行综合治理,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达到柴草出屯、垃圾出屯、边沟整洁、道路畅通。

2、开展“三改”工作。即改水、改厕、改路。改水将群众生产生活所用的小井地表水,改造为深井自来水。采取政府补一块,村民筹一块的办法,打深水井5眼,将供水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完善,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改厕,建室内厕所或室外封闭厕所,改厕总数达到1148个。改路,主要是硬化村屯内外道路,便民出行。通过通村公路改造工程,向上争取资金和“一事一议”自筹的形式,修8个自然屯巷路68条13323延长米,在三年内基本硬化。

3、搞好“一修一建”工程。常兴村位于少凌河与漂河交汇处三角交叉口,抗洪排涝是粮食稳产增收的关键,我们要采取向上争取资金和“一事一议”相结合的方式,修牢防洪堤防。俗话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孩子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为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宁静、舒适的学习环境,我村要改造一所1栋324平方米的教室。

(二)发展新农业,必须从拓产增收抓起

只有发展富民产业,使农民增收致富有保障,才能支撑起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我们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方面,我们在继续做大、做好葱、蒜、黄牛、绿色大米四个基地的基础上,再从生猪养殖和两瓜种植上下功夫。葱、蒜种植面积800亩,黄牛饲养量1800头,绿色大米种植5098亩,生猪饲养量15000头,两瓜种植面积50亩。另一方面,大搞农村剩余劳动力长年或农闲时输出,预计输出劳动力800余人,实现劳务收入480万元。

(三)培育新农民,核心从农民素质抓起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素质。因此,依托农民技术培训学校,以培养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利用周六周日在农村小学成立培训学校,每年培训农民骨干2000人,通过典型带动和渗透,力争使户户都有科技明白人。

(四)塑造新风貌,倡导从科学文明抓起

在开展“三清三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清理废弃房、猪牛栏和厕所,推进人畜分居,建养殖小区和生态型圈舍,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争取三年内村屯道路基本硬化,自来水普及率100%,实现人畜分离。同时,扎实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改变农村的各种生活陋习,对村民展开普法教育,反对一切邪恶组织,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明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五)提倡新民主,着力从村民自治抓起

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增强村干部的公共服务意识,搞好“一事一议”,确保广大村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六)崇尚新健康,主要从防疫治病抓起

当前有句游行话,农村人怕得病,城里人怕失业。这虽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农民的医疗问题已刻不容缓。为解除农民的治病难、疑难病治不起的困扰,首先我村要建1个村级规范卫生所,方便农民就医。其次,在2008年实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农村医疗医保服务体系,彻底帮助农民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最后,为保证村民有一个健康有序的生活环境,我村下大力气、加大投入,抗击高致病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管理。

七、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试点村建设领导小组。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新增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形成全面整治的长效机制,维护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对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采取断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新增违法建房行为重复发生,为下一步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全面整治整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综合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建设秩序,维护法律严肃性,提高政府公信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到20xx年底,全面清理整治我乡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实现“增量零容忍、存量全处置”的目标任务,使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建设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违法用地监管、查处、拆除、复耕等政策体系,为解决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人员等有力支撑,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

三、整治范围

(一)突出重点,坚决整治“八不准”乱占耕地行为。各行政村和乡直相关单位对标中央要求,突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速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不准”问题类型。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审批情况、占地情况、建设情况和使用情况。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采取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査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台账。

(二)消化存量,遏制增量。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日常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域环境整治、耕地保护、“一河两路”清查整治、双违整治、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违法用地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违法存量,遏制违法增量,进一步规范全乡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违反规定、顶风违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的震慑氛围,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四、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村负责人要严格本辖区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确定专人负责片区,加强村巡查,确保“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二)上下联动原则

树立全乡“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乡村两级动态巡查,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基层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双拆法律政策,自觉抵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营造拆违控违声势。

(三)多管齐下原则

广宣传、奖举报、重巡查、强监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发生和蔓延。

(四)依法整治原则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公正公开透明,对确定的应拆违法建筑做到坚决拆除,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在拆建过程中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五)疏堵结合原则

对合理的建设要求,尤其是农民建房申请,要正确引导、认真对待;符合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的,要及时疏导解决,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的建设行为要讲明道理,严格管控,真正做到无规划不建设、先审批后建设、顶风违建、钻政策调子等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五、责任分工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常务副组长、乡党政班子成员、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有关乡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武功乡各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暨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王战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乡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

(一)乡纪委监委负责对专项行动中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不能按时完成专项行动整治任务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问责;对参与、支持、包庇“双违”“八不准”行为及违规办理相关证照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依法追究责任。依据20xx年《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有关要求,就移送问题线索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进一步明确要求。在查处工作中发现党员涉嫌违反党纪、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根据党纪和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移送。

(二)乡党政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并定期发布效能督查意见。

(三)乡供电所、水利站负责按照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意见和书面通知要求,对违法建筑依法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并做好供电、供水监管。对偷电、供电、供水的,要依法查处,从严追究责任。

(四)乡公安派出所负责配合各行政村及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部门对破坏耕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施工场地进行查封,维持拆违秩序。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农用地面积较大、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乡财政所负责各行政村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日常经费等。

(六)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制发相关法律文书,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补办手续等工作,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我乡建筑领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拆除计划和处置计划,科学安排集中整治,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行为。

(八)乡村振兴办负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相关行为进行认定,制发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配合各行政村做好停工、拆除等工作;负责对破坏耕地的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对违反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的违规“设施农用地”进行认定,发相关法律文书、特别是对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及在设施农用地备案中出现的“大棚房”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等盘活利用工作。

(九)乡水利站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工作,依法对河道、河床、河堤、水库、湖泊等禁止建设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按照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依法做好停工、拆除工作,明确责任人,配合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十)乡林业站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乡信访办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教育、说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清查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或配合实施本辖区内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停工控制、拆除、清理、复耕复绿等工作;对照严肃查处“八不准”行为,积极做好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清查、登记工作,分类甄别,限时处理。同时,做好群众信访稳定工作。

(十三)其他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做好配合、积极参与、并完成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网格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对耕地保护实行网格化动态监管,建立乡、村两级纵向监管网络。各位包村片长即是该行政村区域内的各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各行政村要切实担起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做好分包地块,确保每一寸土地“有人看、有人管”,做好日巡查日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乡直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信访维稳,维护秩序稳定。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教育安抚、舆情处置、解释疏导等工作,确保我乡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狠抓问责问效。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日调度、周排名、月通报、季考核制度,专项整治存量处置情况周报表,由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到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政村专项整治工作第一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约谈警示通知;连续2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连续3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村书记专职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连续4周综合排名后2名的,对村书记进行组织处理。专项整治工作认识占位高、整治效率高并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给予该行政村用地政策奖励、财政资金支持及任用干部优先考虑。同时,对工作中违反纪律、未尽职责、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严处理;对个别干部带头违建或包庇、纵容违建、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源头防控,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乡政府、各行政村及乡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双拆”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新发生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并督办落实,形成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严防出现新的“违建”行为;二是建立邀请人大代表巡查、乡政府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建立乡、村两级组织纵向监管+相关职能部门横向巡查网格化动态监管制度,实行24小时巡查、12小时上报、8小时处置机制。四是乡纪检监察办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发现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打造和谐秀美新农村,根据省市要求,结合铜鼓实际,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围绕“突出山区特色,培育支柱产业,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工作思路,按照“培育中心村、打造旅游村、整治一般村、提升特色村”建设定位,以规划为先导,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采取集镇联中心村、中心村带一般村的“镇村联动”模式,结合乡村旅游开发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建设,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中心村是指村镇规划布局确定的,山区人口规模300人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农村永久性居住点。

中心村建设实行“一次定点、一村多点、两年建设、两年资金安排”。通过建设,使中心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配套功能逐步健全,发展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和谐宜居新农村。今年中心村建设还要紧紧结合乡村旅游开发,按照彰显特色、打造亮点、传承文脉、提升品位的建设要求,着力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示范点。主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突出“七改三网”建设。“七改”:改路,硬化美化主干道、进户路、巷道,建设三级以上标准旅游公路;改水,安装安全卫生自来水;改房,统一风格进行房体改造,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装修改造,檐阶、水沟统一硬化,除应保存的传统建筑外,危旧房、影响观瞻的断垣残壁、障碍性围墙全部拆除;改厕,高标准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两块板”旧厕必须填埋,景区建无害化公厕;改栏,禽畜栏舍统一规划改造,做到人畜分离;改环境,村内及路旁菜园、篱笆、影响观瞻的`晒架、路障全部拆除,平整地面;改河塘,村内水塘、过村河道、沟渠按观赏要求,进行浆砌硬化、桅栏建设等工程改造,村内排水建下水道排泄。“三网”,指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建设。一是重新整理铺设各类户外网线,有条件的尽量做到管线隐蔽布设;二是建设照明路灯,开通闭路电视、互联网。

2、突出“三绿二处理”。“三绿”,即村庄绿化、庭院绿化、景区绿化。村内古树名木统一标准圈围,村庄、庭院、景区用草皮、盆景、树木绿化,规划种植景观树。“二处理”,即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要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通过下水管收集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

3、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十个一”建设。即建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展示地方文化特色和现代精神文明;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室(文化书屋);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科技、就业、调解、咨询、法律、缴费等服务项目;一所幼儿园;一家卫生室;一处停车场(公交站);一个便民超市;一套管理服务体系,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旅游服务和各类自治组织为支撑的村庄治理新模式,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突出旅游项目建设。根据地方旅游资源和自然禀赋,充分利用景区条件优势,着力开发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扶持农民或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特色产业、农俗文化体验、农家餐饮服务业等。特别要把农俗文化体验、观光农业项目作为景点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规范设计,要求乡村旅游示范点开发4处以上游览点,能提供不少于4个活动项目,村内或周边有容纳30人以上住宿设施,有同时容纳100人以上用餐的餐饮服务,使村点旅游接待配套设施和功能逐步完善,将新村点打造成江西省AA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切实抓好一般自然村建设

一般自然村建设周期为1年,实行一次定点、一次性规划、一年内建成。

1、重点抓好“六改”项目建设。改路,水泥硬化村庄主干道、进户路;改水,安装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改房,外墙进行粉刷,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进行装修改造,油漆门窗、吊楼,硬化院坪、檐阶、水沟,拆除危旧房,整治空心房;改厕,统一建设“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厕,厕所用瓷板贴面,旧厕必须填埋;改栏,改造畜禽栏舍,做到人禽分离,有条件的村统一规划建设栏舍区;改环境,统一标准圈围村内菜园、古树名木、浆砌池塘、土墈,平整地面。

2、全力抓好“三绿一处理”工作。搞好村庄周围、村内道路、农户庭院绿化。同时抓好垃圾处理,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3、扎实抓好公共服务“四个一”建设。即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一个文化活动室,创建“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抓好新型农民培育,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一套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主体,各类服务组织为支撑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约束、自己服务的长效管理机制。

4、着力抓好产业项目建设。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区域农业产业布局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发展要求,根据各地产业优势,着力培植主导产业,夯实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动群众,激发参与热情,主动出谋献策,发挥主体作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支持,服从整体规划,自觉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农户,要树立高标准建设理念。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能人和经营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和农业产业建设。

2、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各乡镇、工作推进组和相关部门会同各村对村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村点基础设施、旅游项目、产业特色、村容村貌、文化传承、风俗民情等情况,再由城建局牵头,新村办、旅游局配合,聘请专业规划队伍,按照“适度超前、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彰显特色”的原则和“五图二表一书”(中心村现状分析图、布局规划图、道路横向规划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图、近期整治规划图、鸟瞰图、中心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与建筑面积控制一览表、农民房屋建筑一览表、规划说明书)的基本要求,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对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筑风格、院落布局、社区配套、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要有详细规划和具体标准,规划要预留发展空间,以满足村庄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需要,使中心村建成农民永久居住点和农村新社区。5月1日前,初步完成规划编制,5月15日前组织专家会同相关单位、乡村进行规划评审,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切实可行。一般村在3月底前完成整治建设规划。

3、规范操作,稳步推进。一是明确实施主体。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由村“两委”操作,理事会配合。一般村建设在村“两委”指导下,仍由理事会操作,充分发挥理事会和农民的主体作用。二是坚持建设标准。各村一定要严格按新农村、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规划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不能粗制滥造,马虎了事。三是确保时间进度。两年完成中心村建设,一年完成一般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多,要制定计划、分解任务,预算工期,确保进度,旅游景点开发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要同步推进。四是规范项目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村组织农民参与建设;10-50万元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入乡镇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乡村监管实施;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县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由县乡村监管实施。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公布帐目,严禁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为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以董晓明同志任组长,宗旅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涂婷婷、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旅游局、城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和移民办、国土局、商务局、文化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农工部负责联络协调;旅游局负责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城建局负责中心村规划编制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持;发改委负责“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及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批等;财政局负责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交通运输局负责改路设计和项目支持;农业局、水产局负责村点产业和农业观光产业项目支持;林业局负责绿化规划设计和项目支持;水务局负责农村改水和河塘改造项目支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项目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支持;国土局负责土地开发项目支持;商务局负责农超对接项目支持;文化局负责农村文化(农家书屋)建设项目支持;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持;教育局负责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支持;卫生局负责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支持;体育局负责村活动场所体育设施项目支持;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互联网安装和户外线路整理;供电公司负责户外线路改造。

同时,各村成立以县挂点领导带队的以乡镇和县直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帮扶服务工作组。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整合资金,保障投入。一是省市县直接统筹资金分别根据工程进度,按每个中心村两年120万元,一般省建点30万元,县自建点16万元标准分批安排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旅游项目建设。二是整合交通、水利、危房改造、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土地整理、“一村一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网改造、“以奖代补”农村环保、农村“一事一议”、“森林城乡、绿色通道”造林绿化等项目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倾斜中心村。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有关乡村要积极申报,尽早落实。三是排埠镇、三都镇、大段镇、带溪乡政府安排对应的中心村不少于10万元扶助经费,一般省建点和县建点由所在乡镇政府安排扶助经费1万元以上。四是部门(包村单位)帮扶中心村资金2万元以上。五是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建设,各村点每户交纳押金3000元以上,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农户另行交集资每人500元以上。六是引导社会资金进行旅游和有机农业开发,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新农村建设和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督查制度,并采取领导现场办公、部门联合督查、现场会等形式强力督促推动。对态度消极、工作被动、效果不明显的村由县主要领导亲临督导,对重视不够、干部不力、群众积极性不高、推进难度较大的村,按省新村办要求,对一般村采取调整换点的处置措施,对省评估不达标的中心村取消建设资格。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举措,狠抓落实。制订目标考核方案,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和年终考评结合兑现奖罚。

农村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秩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局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工作,实现和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的意识;

(二)全面遏制违章建筑势头,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三)实现违章建筑整治与农房改造、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整治我县城乡违章建筑,建立和落实违章建筑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对象

1、全县各乡镇范围内未依法取得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建筑。

三、实施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计划分4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1)建立组织机构。局成立由徐采兵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熊春生、武装部长彭国红任副组长,执法大队、乡建股、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农村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邓克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违章建筑的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乡、镇整治违章建筑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召开农村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镇开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专项行为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橱窗、发放资料等手段,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常识和开展农村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及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使整治工作的法律政策和决策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集中处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有四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调查复核。在违章建筑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片、分组上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全面掌握违章建筑的性质和类别;二是政策制定。审核确定审批对象,暂缓对象和拆除对象,制定具体的违章建筑处罚措施;三是送达文书。对审核确定予以拆除的违章建筑,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拆除处罚决定书;四是依法审批。对因政策调整变化后符合审批条件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集中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一时不符合条件但经规划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列为暂缓对象,待规划批准及条件成熟后逐步给予审批办理。

3、实施拆除阶段。

(1)限时主动拆除。鼓励帮助违章建筑户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有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自整治工作开始之日起,应主动向所在村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在自拆阶段,各村要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分析鼓励形势、讲清道理、晓以利害,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因拆除而出现的生产生活困难,为自行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提供良好环境。对愿意拆除,但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各村应当全力帮助拆除。

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推行拆旧建新政策。对农村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符合建房条件、属基本居住需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对村庄建设规划影响不大的的违章建筑,在控制用地、不影响公共设施等条件下,可以保留新房拆除旧房。

(2)强制集中拆除。强制集中拆除一批严重违反土地法和规划法的违章建筑。对应当拆除,又不愿意自行拆除,且在执法程序到位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建筑户,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县相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强制拆除按照一户一预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实施。

4、巩固提高阶段。

(1)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新违章建筑的发生。对在违章建筑整治活动期间顶风抢建的,各乡镇(场)要立即组织拆除,控制蔓延势头。同时加强违章建筑拆除后的项目建设、景观绿化、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

(2)各乡、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验收和总结工作,巩固成果,督促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协调和责任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查处违反规划行为的责任主体。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乡、镇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集中全镇的力量,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创造最灵活的机制予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以赴,务求实效。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上下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村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要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精干人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做到“三定三包”即:“定人员、定地段、定时限,包拆违、包安置、包稳定”;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重要作用,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运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既要严格、公开、公正执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先礼后兵,做到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备在前,消除对抗,争取理解,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复杂的违章建筑拆除案件,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因违章建筑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为开展农村违章建筑整治攻坚战创造舆论氛围。及时掌握动态,编发工作简报,搭建政策指导、信息沟通、推进工作的平台。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向违章建筑户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同时对于典型违章建筑案例邀请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做到整治一处,教育一片。

(四)严肃纪律,问责问效。乡,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违章建筑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章建筑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章建筑,不准拖全县开展农村整治违章建筑专项政治工作的后腿。要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严格问责。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坚持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压力传递机制;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违章建筑,进一步完善违章建筑巡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规划或土地协管员和乡国土监察巡查员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制止、快速拆除;进一步强化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村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