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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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 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 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晨读辅导:0.5迟到则不再计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课时 自习:0.6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 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 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 6
其他处室职员 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 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以级部为单位计算各月的主课平均课时量(级部主课时数总和除以标准科任教师数)。个人主课量根据超出或低于主课平均课时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减少,辅课直接以实际课时加入工作总量。个人主课课时计算具体办法: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五、其它事项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科室主任 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84号)、《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政办[20XX]109号)以及宁栖教字(20XX)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建立适合教育事业特点和我校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档次,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红色部分为区教育局最新下发文件精神)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拟修订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优绩优酬)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项目
依据宁栖教字【20XX】122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按两块考核发放:月考核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名优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教龄津贴等。
拟修订为:按宁栖教字(20XX)209号文精神,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块方法。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目标考核奖,超工作量(加班)津贴补贴等。
(一)月考核
1.月考核津贴标准:人均800元。(拟修订为:1000元,其中800元考核工作量和工作业绩,200元考核出勤)
分为四项:
①考勤奖200元;
②师德奖200元;
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250元;
④安全卫生奖150元。以上4项根据《金陵小学月考核细则》经考核后每月发放。
2.月考核津贴发放形式:当月考核,次月发放,每学年考核发放十个月。
3.具体考核见《金陵小学月考核评价细则》。
(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
1.按《金陵小学教师500分考核评价细则》(后附)进行。
2.考核办法:学年末综合两学期500分考核均分作为个人500分考核实得分数。(拟修订为:每一学年末进行一次500分考核)
(三)学校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主要有:班主任考核、校内职务岗位津贴、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1.班主任考核
每月人均300元。学校结合考核情况(参见金陵小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每月发放。发放十个月。两个月的班主任费用奖励副班主任。(拟修订为:每月人均500元,同时德育部门进一步明确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2.校内职务岗位津贴:
⑴津贴系数设定:(以班主任津贴为单位1,即300元/月)(拟修订为:500元/月)
校级领导:正职1.5,即450元/月;副职1.4,即420元/月
中层:正职1.3,即390元/月;副职1.2,即360元/月。(拟修订系数降为:校级:正职1.4,副职1.2, 中层:正职1.0, 副职0.8 )
年级组长:50元,教研组长:50元。(拟修订为:年级组长:80元/月,学校学科教研组长:80元/月,年级学科教研组长50元/月,部门干事200元/月)
⑵以上管理津贴每学年按十个月考核发放。
⑶说明:
①正、副校长、书记由教育局统一考核,不参加学校考核。津贴由学校发放。
②一人身兼两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拿一份津贴,班主任除外。
③行政组成员兼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贴全拿,行政津贴拿一半。
④行政组加班原则上不再拿加班费。(拟修订为:校级领导加班不拿加班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教龄津贴: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特设立教师教育工作奉献奖,根据从教年限,按1年7-9元计算,40年封顶。一次性发放。学校视分配总额的变化,每年适当微调。见习期不享受。(未执行,建议删去)
以上各项津贴因病、因事请假达到1个月,当月各项津贴不享受。
4.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
⑴代课按10元/节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代班主任,按10元钱一天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
⑵节假日、下班时间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加班的,一天加班费50元,半天25元。
(3)体育老师组织课外训练按课时计入工作量(20元/节),带队比赛按加班一天100。
5.一线骨干教师津贴:(以下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拟修订为:只针对区优青、区教坛新秀的,其他区及以上级骨干均由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奖励)
对于常年在教学一线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经考核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学校每学期给予一定奖励(按年发放)。
一线骨干教师津贴分为四类:A、特级教师; B、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C、区学科带头人(注:A、B、C类教师津贴由区教育局发放);D、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300元一年)。
考核标准:严格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三要八不准”要求。
一线骨干教师达到考核要求方可发放全额津贴,有一项未达标下浮100元,两项未达标不享受津贴。教师如拥有多个骨干称号,按最高称号标准发放津贴,不重复计算。
6.全勤奖:
⑴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任何病、事假,奖励200元。
⑵每个月教师有两张2个小时的事务卡,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张连用。在使用时,要把事务卡交给年级组长签字留存。课务自行安排。事务卡一张未用,按10元一张发放,未用完,按一张5元发放。(以上两项未执行,建议删去)
⑶婚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每月考核奖全额发放,但全勤奖不享受。对于法定假未休或未休满即上班,学校给予奖励(全勤奖)。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学年末按照《金陵小学考绩方案》,经个人申报,学校考核小组核实发放。
8.完成任务奖: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3
为做好我校教师待遇保障工作,根据《泰兴市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和市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我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表现的考核,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度。
2、奖优奖勤、促进发展。重点教学工作量饱满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参与学校管理和相关中心工作等因素。
3、客观公正、规范实施。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程序规范。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四、考核小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为方便管理,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工作小组和当年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一致。
五、考核数
全校考核总数由市教育局统筹发放,其中教师工作奖考核总数=市局下拨总额-班主任工作奖总额-争先创优奖总额。
六、考核项目
1、班主任工作,包括班级常规管理、专题活动、家校联系、班级安全等方面;
2、教师工作,主要考核教师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自身建设包括敬业奉献、遵章守纪、为人师表、学识提高等内容;履行岗位职责,包括出勤、工作量、服从工作分工、达成工作目标(教学业绩)、创先争优等内容;
3、校长工作,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七、考核细则
依据《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对班主任工作和教师工作进行考核。
八、奖项设置和考核方式
教师奖励性补贴分基础性补贴和考核性补贴两部分,基础性补贴按年内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到人,考核性补贴由市教育局统筹并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一)班主任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春秋两学期“教育工作”考核得分,设ABC等奖若干名。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A等奖,每学期奖150元;位列全校后5名的为C等奖,每学期奖50元,其余的奖100元。奖金总额按每学期100元/班直接从市局下拨总额中提留。
(二)教师工作奖
根据当年度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设A、B、C三等奖,且AC等奖差距不少于3000元。
A等奖:人数不超过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20%名;
C等奖:人数不低于全校在编在岗教师数的10%名;
B等奖:剩余人数。
说明:担任了班主任的,“工作量”和“教育工作”不再重复计算。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一并列入考核,其考核等级参考借进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并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由考核小组确定。产假、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的,其教师工作奖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三)校长工作奖(各等级奖金等同于“教师工作”)
由考核小组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经考核为优秀的,且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的得A等奖,考核为称职的得B等奖,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得C等奖,不称职的不得奖。
(四)争先创优奖(奖金在全校奖励性补贴中提留并发放)
1、专业奖励(同类活动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教师在联盟及以上级开设公开课、讲座、经验交流或上课、基本功在联盟及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得重要奖次,按层级和类别奖100元/次、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2倍)
2、个人表彰(校级)
教学实绩先进个人奖200元/年,其他单项奖100元/年(不含优秀班主任)(2倍)
3、集体表彰(不能认真履职的不得奖)
①学校获市及以上表彰(不含某类某个某次活动获奖)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创建验收的,牵头的.负责人奖200元/次、300元/次、400元/次、500元/次。(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增加100元)
②学校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获奖(兼职的按最高职务计):(2倍)
三等奖,教师每人奖200元/年、语数英备课组长奖300元/年、术科教研组长奖400元/年、语数英教研组长奖500元/年、中层副职奖700元/年、中层正职奖800元/年、副校级及以上1000元/年。
二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1.5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一等奖,各层级奖励数为三等奖的2倍。(和原来基本一致)
4、教学实绩(2.5倍)
①在学校的平时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50元;期末学测中,获得优秀的奖100元。
②在联盟及全市统一的期末学测中,班级总评进入联盟团体前两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四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联盟团体前六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班级总评进入全市团体前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0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50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250元/次,进入全市团体前二十五名的,相应学科教师奖125元/次。平时学测按上述1/4奖励。
说明:所有数据以学校、联盟和市局统计为准;如遇学校、联盟、全市同时学测,只按最高级范围统计。
5、其他贡献(同类的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仍担任语数英教学的,奖励200元/学期。(2倍)
②节假日加班或为学校作出其它贡献的,如学校获得其他荣誉或所负责的活动团体获奖的;为学校引进或开展重要活动的;为学校挽回重大损失的等,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奖50元—1000元/次。
6、宣传报道:国家级50元/篇,省级40元/篇,地级30元分/篇,市级20元/篇,校级10元/篇。(不重复,按最高项一次计算。)(增加10元、5元)
(五)上述前四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补贴考核奖数额。
九、相关问题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或有岗位拒不履行的不享受教师考核性补贴。
2、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考核性补贴按班主任工作奖提留后的平均数发放。当年度内退休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3、为鼓励教师扎根泰兴教育,扎根农村教育,凡从我校调出、辞职的教职工,其考核性补贴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可按C等标准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调进、新招聘等人员的考核性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
4、、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借用学校物资,拒不归还的及其它师德严重失范行为,其考核性补贴均停发或按C等标准发放。
十、有关说明
1、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20xx年5月11日上午校务会和考核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20xx年5月11日中午教师会全体通过。自20xx年年度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起实施,原《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办法》(20xx修改稿)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或提出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2、本办法由学校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教师的迅速成长,挖掘教职工的创新潜能,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
1、以德为先、为人师表,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树立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
2、奖勤罚懒、多劳多得,打破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形成肯干要干的工作范围。
3、奖优罚劣、注重实绩,激发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热情,促进教育事业的大力发展。
4、规范实施、实事求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态度,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教师、职工。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从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两方面进行,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出勤履职、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争先创优等。
五、考核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有校长任组长,成员有: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总账会计。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有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三名教师代表。教师代表兼顾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有教师会选举产生,一学年一选。
六、考核办法: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教职工“个人自评”10分,“民主测评”30分,“学校考评”60分,分春秋两学期进行,两学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一)个人自评,10分。教职工个人对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打分,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民主测评,30分,责任人:常务副校长。
语数英专任教师按照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分组进行民主测评。满分30分,27分及以上为优秀,测评时优秀人数不超过20%,否则测评分无效。其他人员根据岗位特点,由学校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
(三)学校考评,分平时工作、教学实绩、创先争优三块,基本分为60分,最后得分可超过60分。总负责:常务副校长。
A、平时工作,1—7条,基本分为30分。
1、师德师风,满分10分,实行扣分制,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教职工能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优秀的思想品质,能树立好教师的良好形象。经《横垛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20xx修改稿)》评为合格及以上的得10分、基本合格的扣2分,不合格的不得分,且扣发其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出勤履职,满分5分,实行扣分制,牵头人:常务副校长,负责人:各科室。
教职工要严厉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自觉服从学校(含部门)工作分配,履行自身工作岗位职责的加5分。出现下列情况,从该项分值中扣除,可为负分。
(1)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上推诿扯皮的;视情况扣0.5-1分/每次。
(2)未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如物资的上交、回收,资料、表册上交,上课听课、论文撰写,泰微课、一师一优课等,不完成的一次扣1分;不按时的,一次扣0.5分。
(3)出勤:
①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离课堂每次扣0.2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②旷课1节扣0.5分,旷课旷职半天以上(含半天)扣2分/半天。
③学校组织的教师集会、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集体备课、升旗仪式、大课间等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请假一次扣0.1分(天灾人祸除外),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④上午、中午、夕会督班缺席一次扣0.1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⑤事假、病假、产假等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销假的相关规定(试行)》和《泰兴市横垛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执行。
⑥公假人员外出,必须自行安排好课务,并报教导处备案,未安排好的扣0.5分/次。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工作,如经学校分工,但仍不参加的,按其分工需服务的次数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扣20元,年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一次性扣除)。担任了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公私假时均要自行协调好督班事宜,否则,按20元/次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工作量,基本分10分,实行加减分制,可超过10分,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1)基本工作量(四舍五入):
①教学岗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达到下列节数的,得10分,未达到的扣0.2分/节。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节,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及其他专职学科16节。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2;中层副职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2/3。
教研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5/6;备课组长占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1/12。
②管理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分管工作的得10分。(专职)
③教辅(工勤)岗位:能按学校的分工,完成学校所分配工作的得6分。
(2)超额工作量:
①教学岗位(可累计加分):
周课时数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每超一节另加0.5分。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担任专职术科教学的另加0.5分,担任语数英学科教学的再加1分。
②管理岗位:
中层及以上干部兼任跨职中层岗位的另加0.8分,兼任教研组长的另加0.6分,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教研组长兼任备课组长的另加0.4分;支部委员另加0.3分。(可累计加分)
工会主席、副主席另加1分,工会委员另加0.5分,工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另加0.2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③教辅(工勤)岗位:
负责图书室、阅览室的另加2分,负责其他各功能室或其他教辅、工勤岗位的另加0.3分。(专职除外)
④课后服务: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领取了课后服务费的不再加分)加0.05分/次。
说明:上述各项,未认真履职的不加分(以日常记录或临时督查记录为准)。
(3)临时工作量(以学校日常记录为准):
由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辅导、校报编辑、加班或节假日值班等临时性工作的,每次酌情加0.05—0.5分。(中层干部职责范围内的除外)
(4)个人工作量得分=基本工作量+超额工作量+临时工作量。
4、学识提高,此项实行扣分制,负责人:教学副校长
按上级规定完成学历提升学习或继续教育,未完成者扣0.5分/年。
5、教育工作,即班主任工作,含少先队、学生资助、关工委、科技等,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德育副校长,负责人:政教处、安全办、资助办等。
根据《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20xx修改稿》、《泰兴市横垛小学少先队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泰兴市横垛小学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和其它工作分学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得分位列全校前1—5名的为优秀,每学期奖100元。(奖金从全体班主任的绩效总额中提留)。
6、安全工作(所有教师),牵头人:安全副校长,负责人:安全办。
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对学生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如发生跌伤、流血、骨折、出走等安全事件,能自行处理好,无任何后果的,扣当事教师1分;不能自行处理,造成后果,上交到学校处理的,酌情扣当事教师2-10分。(以检查记载为准)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扣10分外,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学年(年度)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师德和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7、教学常规,基本分5分,实行加减分制,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1)语数英学科:每人基本分5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改、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被检查人员按低、中、高年级段的不同学科分组考核,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2)专职术科教学:每人基本分4分,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备、讲、辅、听、学等教学常规检查一次。优秀每次加0.5分(优秀人数不超过20%),良好每次加0.2分,合格不扣分,不合格每次扣0.5分。(得分依据教导处的检查记载。)
(3)专职教辅、工勤人员及其他特殊岗位:每人基本分3分,工作效率高、主动性强、有创新、有特色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加0.5至1分。工作上推诿扯皮、拖拖拉拉,且完成质量不高的,在基本分的基础上酌情扣1-3分,不能能按学校要求,完成份内工作的,扣除基本分。
B、工作业绩(8—9条,基本分30分,实行加减分制,此项可超过30分):
8、教学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导处。
见《泰兴市横垛小学教学实绩单项考核细则》。
9教辅(工勤)工作,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优秀得29分,良好得23分,合格得17分,基本合格加11分。
C、争先创优(10—12条,实行加减分制。):
10、教科研工作,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见《泰兴市横垛小学教科研单项考核细则》。
11、专业性荣誉,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泰州市名教师得3分;泰兴名教师、泰州学科带头人得2分;泰兴学科带头人、泰州市教学能手得1.5分;泰兴教学能手、泰州市教坛新秀得1分;泰兴市教坛新秀得0.5分。(按最高项一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12、指导培养教师,牵头人:教学副校长,负责人:教科室。
经学校认定的师徒结对,师傅的工作得到徒弟认可的,徒弟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以材料为准),师傅分享一半。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临时工作量不计入教职工年度考核总分,但列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2、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根据年度考核总分,按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年度考核等次(适当兼顾不同岗位),优秀等次的须积极参加了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且在两次语数英期末检测中取得一优一良或以上等次;专职术科的指导的学生须在泰兴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或泰州市级体艺比赛中荣获三等奖一次或荣获泰兴市级及以上团体奖项。
3、由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教师岗位年度考核。
4、根据考核得分折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1)基本奖:从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按人均提留1000元后,平均分配。
(2)考核奖:
人均提留的1000元,作为学校考核奖总额,根据各人考核分,按ABCD四组分别进行考核,折算出各人相应的'考核奖。
A组:原则上为教龄不满1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xx元以内;
B组:原则上为教龄10年—1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1000元以内;
C组:原则上为教龄20年—29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400元以内;
D组:原则上为教龄超过30年的,考核差距控制在200元以内。
说明: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下一组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上一组。如:B组教师可自愿申请到A组,但A组教师不可自愿申请到B组。
上述二项汇总,即为教职工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
5、本考核得分适用于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
八、一票否决项目:
教职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扣发或不参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②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擅自征订教辅材料的,经查实的;
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非法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⑤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⑥学校安排的课务拒不执行的;
⑦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破坏学校发展,经查属实的;⑧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九、癌症病人、重症精神病人及其它重大疑难绝症病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担任了专职管理岗位,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经考核小组认定为优秀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经教育局备案的借出人员按市局文件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修改,20xx年8月13日校务会讨论通过,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9日进行了校内公示,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有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十一、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或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如上级颁布有关新文件,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德育工作队伍,提升学校教育品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德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工作。
2、德育业绩突出。认真履行德育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德育活动,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强,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3、注重德育研究。有科学的德育理念和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
4、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德育管理人员:所管理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在县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
2、德育教研人员:申报泰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须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3、德育课教师:德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县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等。
4、班主任: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深受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在县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奖的优先推荐。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评:
1、所管工作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
2、所在学校(德育管理人员)或所带班级(德育课教师和班主任)有学生发生违法犯罪事件的;
3、发生有偿家教行为的;
4、因教育不当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评比时间和名额确定
根据市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名额确定。
四、评比程序和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小组考核、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小组考核有学校组织考核小组按照本细则进行量化考核,算出考核分。学校推荐有校长室按申报者的现实表现和小组考核得分集体讨论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公示无异后,正式推荐上报。
五、评比细则:
1、思想政治(10分,有考核小组量化)
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工作态度(10分)
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发现一次不良现象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工作年限(10分)
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每超过一年加0、5分,加满10分为止。
4、德育业绩
所负责的德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德育工作成绩显著。
(1)德育管理
①班主任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作经验介绍、开设讲座或获得表彰,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所分管的德育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在校际、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进行经验介绍或获得表彰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2)德育研究
①德育论文:所撰写的德育论文在县级、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
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7分、4分;
②德育课题: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主持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结题)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说明: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上述课题研究的得相应层级的一半。
(3)德育课
①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讲座,分别加2、5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②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德育课评比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4)基本功
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强,在学校、区域(联盟)、县级、市级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基本功大赛中获奖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40分。
六、为与《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泰教人〔20xx〕30号)文件精神一致,今后学校市、县优秀德育工作者评比不再参考《泰兴市横垛小学优秀班级(班主任)评比细则》。
七、本细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讨论确定。如上级有此方面的新文件、新规定、新要求,本办法则立即进行相应的的调整。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6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实行优效优酬,将教师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相挂钩,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订如下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0分)
教学工作量100分
教研成果100分
师德师风100分
教学效果360分
教学常规200分
考勤安全140分
二、发放原则与方法
原则:由学校统一筹集,统一考核量化,统一计分标准,统一发放到位。
方法:三档五级
三、考核机构与程序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考核程序
⑴收集、整理原始材料;
⑵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逐项量化;
⑶校内公示;
⑷向中心学校上报考核结果。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1、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上访,告状的,每次扣50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人次扣50分;
3、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活动的,每人次扣20分;
4、乱收费、乱推销资料物品的,每人次扣50分,并加倍罚款;
5、教师本人或组织学生进行考试舞弊的,每人次扣50分;
6、影响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的,每人次扣50分;
7、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家属、家属与家属打架斗殴的,依次扣双方当事人(家属由该户教师负责)50、40、30分;
8、不服从学校分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50分;
9、向学生或家长直接或变相索要钱物的,每人次扣50分;
10、工作期间参与赌博,影响较坏的,每人次扣20分。
(二)考勤安全考核(140分)
1、未办请假手续或未经领导批准而私自离校的,每天扣20分;
2、早操未到操的,办公无故缺勤的,班主任晚寝未到岗的,每次扣2分;
3、上课迟到或早退的,未参加升旗仪式的,每次扣5分;
4、学校或上级开会,或其他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
5、无故旷课的,每节扣20分;
6、由于考勤受中心学校以上领导批评的,每次扣40分;
7、课余时间,本班学生打架斗殴导致流血受伤的,班主任扣10分,科任教师每个底分扣5分;
8、教师值班、班主任周末护路未到岗的,每次扣10分;
9、在自己的工作时间、岗位,由于自己出现过错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0分,造成重大事故(理赔金额在2000元以上),本项考核分为零。
(三)教学常规考核(200分)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时次扣5分:
①校内备教检查,作业、备课、听课不足次数的;
②坐着上课的;
③上课接听手机的;
④上课期间会客的;
⑤未备课上课或未带备课本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监试不履行职责的;
②阅卷不按时参加的;
③试卷由学生代阅的。
3、中心学校备教检查中,作业、备课、听课每少1时次扣20分;
4、在教学常规视导检查中,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0分;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分。
(四)、教研成果考核(100分)
1、本人撰写的论文、教案或主讲的公开课,获国、省、市、县、镇级奖励(或发表)的,依次计分如下(累计分不超过70分);
国家级:70分
省级:一等60,二等50,三等40;
市级:一等40,二等35,三等30;
县级:一等30,二等25,三等20;
镇级:一等15,二等10,三等5。
2、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开课、教学随笔、教研活动的,得30分;未上公开课的,扣10分;未按时上交教学随笔、教学计划总结的,每次扣5分;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每次扣5分。
(五)、教学工作量考核(100分)
1、教学工作量包括包括任课课时(正课、朝读、坐班、晚自习等)和教学岗位(校长、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协管等),由教务处每月具体考核,发放课时津贴,期末不再另行量化。
2、全体教师根据任课节数计算月课时工作量,其公式为:2.75元×每周课时数×4周=月课时工作量(元)
3、以上计算,不分年级任课,不分主次课,朝读、坐班计1课时,晚自习计2课时;
4、毕业班课时上浮20%;
5、特殊岗位人员工作量每月津贴数为:
体育教师带操:15元/月(缺一个早操扣款2元);
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10元/月(负责计划,本组教研,记载,阅卷),不累计;
年级协管:25元/月(协助管理年级事务);
班主任:0.4个标准工作量(负责第一或第三节晚自习,如缺岗按旷课扣分);
主任、副主任:0.4个标准工作量;
团书记:0.3个标准工作量;
副校长、工会主席:0.8个标准工作量;
校长:1个标准工作量。
(六)教学绩效考核(360分)
1、七、八、九年级每期均按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进行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期中考试占60分,期末考试占300分(中心学校组织),六年级只按期末考试(中心学校组织)考核评估;
2、学校或中心学校举行的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科目及学科计位方法均按《濯港镇中学教师教学绩效评估方案》执行;
3、绩效评估方法:
①本校组织的考试第1~4名依次得分为60、45、30、15分;
②中心学校组织的统考相应位次得分;
③六年级位次得分参照《濯港镇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中“计分表”,按其相应分值10倍积分(最高值360,最低值100);
④教师只任教一个班一门学科,其考试位次积分即为该项得分;在同年级跨班级任同学科课程,其积分之和除以任教的班级数所得分值即为该项得分;跨年级任同学科课程,该项得分为高年级的0%加上低年级的40%;跨学科任教,该项得分为中考分值的学科积分的60%加上分值少的学科积分的40%。
五、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另行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