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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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1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小班2个班共50人,中班插班10人,大班插班10人,合计70人。
(二)招生年龄
小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
1、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在xxx街辖区内工作的10所高校在职教职工(即xxx街辖区内各高校在职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下同)。
2、具有xxx街4条保留村户籍且户籍住址登记在xxx街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住址以派出所登记的为准,下同)。
3、具有xxx街户籍的楼盘业主适龄子女。楼盘业主及其适龄子女的户籍须于20xx年5月8日前转入xxx街道(以派出所的回执为准)。
4、xxx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适龄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但逾期不报名或户籍未能在规定时间转入者,视作放弃xxx街中心幼儿园学位处理。如遇上述1—4类适龄儿童报读人数超过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的学位数,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5、在解决上述学龄前儿童入读后,还有学位剩余的,可用于安排具有xxx街4条保留村户籍但户籍住址登记在新造镇谷围新邨的适龄儿童和不具有xxx街户籍的楼盘业主适龄子女入读。如报读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
三、招生原则
1、小班招生。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xx〕18号)中“自主招生比例20xx年为15%”的要求,经研究,15%自主招生名额面向户籍及住址均在xxx街的适龄儿童招生,如报名人数超出15%的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学位,如摇号不中的此类儿童,可再参加剩余的85%招生名额的摇号;85%招生名额面向此方案“招生范围”中符合第1、2、3、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出85%的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学位。
2、中班、大班招生。由于中班、大班插班招生人数较少,如报名人数超出招生人数的,招生名额全部直接面向符合第1、2、3、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摇号派位,不进行分批次摇号派位。
3、其他。如满足以上条件适龄儿童后学位还有剩余,则面向第5类适龄儿童招生。双胞胎(多胞胎)报读按照番教文[20xx]17号文件要求实施。
四、学龄前儿童的入园资格审查认定程序
1、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并现场初步审核。
2、初审通过后,填写《xxx街中心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对初审不通过的,进行有关政策解释、引导工作。
3、对申请材料再次复核,通过复核录取的名单予以公示;如复核通过的适龄儿童超过每年级公开招生学位的,则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并予公示。
4、公示期过后,向正式录取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工作安排
(一)《20xx年秋季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将在xxx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根据招生方案开展现场招生工作。现场招生报名工作在20xx年5月9—10日进行(摇号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再另行通知)。
(三)20xx年6月15日前发出《入园通知书》。提交入学申请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办理注册的时间另行通知),视为放弃xxx街中心幼儿园学位处理。
(四)新生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xxx街中心幼儿园(广州大学城华工南路20号)。
2、报名时间:20xx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如在报名时间内未能前往现场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处理。)
3、报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好《xxx街中心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2)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及接种记录页的复印件。
(6)提供适龄儿童的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7)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其首页、第二页、“现居住地查验记录”页共三页的复印件;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其首页、“查验记录”页共两页复印件)。
(说明:计生证明是教育部门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生管理工作需要,不与学位挂钩。)
(9)具有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①各高校教职工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是xxx街辖区内10所高校在职教职工的证明原件(由各高校出具其任职任教证明,高校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盖高校人事部门公章)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xxx街辖区内楼盘业主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购房发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查册证明(有效期内)。
③xxx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在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其任职证明,单位领导签名,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0)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报名时提交资料的,报名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可在20xx年5月15日前补交。资料接收地点:xxx街中心幼儿园一楼办公室。
六、工作纪律
1、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材料审核及新生报到等各项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核实幼儿资料,甚至参与招生弄虚作假的人员,将视情节予以组织纪律处理。
2、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0—34xxxx),接受群众监督。
3、报名资料造假者将取消其小孩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的资格,并向相关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通报。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以及《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xx〕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20xx年6月21日至30日(各幼儿园亦可在此期间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对外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前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努力消除幼儿对幼儿园环境的陌生感。8月23日前,幼儿园要安排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填写《家园联系册》。8月25日至28日进行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确保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生活。
三、班级学额
幼儿园班级学额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不得随意扩大班级学额。
四、报名办法
由家长带领适龄幼儿持户口及幼儿体检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五、招生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芜湖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4、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芜价行费〔20xx〕6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幼儿园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工作日7∶30~16∶30)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制度,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xx〕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须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招生,否则为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由县区政府牵头,综治、公安、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
六、具体招生工作日程
1、1日—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2、11日—20日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
3、6月21日—7月4日幼儿园招生。
4、8月23日前,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
5、8月25日—28日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3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校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制定20xx年秋季新生入园方案。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适龄健康儿童
托班:年龄为2周半(20xx年9月1日—20xx年2月29日出生)
小班:年龄为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龄为4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龄为5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40—17:00
三、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①带幼儿到包河区保健站进行“幼儿入园体检”→②携带预防接种卡到接种医院查验盖章(未完成的疫苗接种需开补种单)→③报名登记→④获取缴费账号和密码→⑤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见园内公告)①②报名前准备完成;③4月17-18日当天完成;④⑤等通知
2.报名材料:
(1)入园体检表;
(2)幼儿保健手册;
(3)预防接种本(原件、补种单或查验章页面的复印件);
(4)出生证;
(5)户口本;
(6)幼儿1寸免冠近照2张;
(7)家长身份证和工大个人信息门户ID号(须填写在报名表上);
(8)工作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9)打印学校信息门户3-4月“个人工资查询”页面截图。
(1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其中两项需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3.各班幼儿人数按省一类园要求严格控制,招满即止。
四、温馨提示
由于招生数量有限,望各位家长务必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报名,缴费。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4
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招生,关系到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难点问题。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园20xx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名额:小班100人。
二、招生对象: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条件:
1.子女户口随父母在安海镇区(兴胜、海东、鸿塔、复兴、东鲤、镇直、型厝、西安、安东)的独生子女。
2.户籍报户(或迁入)、办理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前。
3.一名幼儿只能选择安海幼儿园或安海苗苗中心园其中一所的“x x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进行填写,如发现重复者,将一律取消两个园所的入园登记资格。
4.健康体检合格。
四、录取程序 :
1.20xx年 5月6日发布招生方案。
2.20xx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来园领取“安海幼儿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
3.20xx年7月5日上午8:30-11:30 持以下资料到幼儿园核对: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扉页,户主页、父母一方页和幼儿页】
(2)独生子女证(光荣证):原件【须加盖单位计生专用章】、复印件【全册复印】
(3) 镇计生证明。
(4)预防接种卡。【全册复印】
(5) 安海幼儿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
4.20xx年7月6日根据招生计划及幼儿登记情况送镇招生领导组审核。
5.20xx年7月15日公布审核结果。
五、其他事项说明:
★ 户口簿与独生子女的幼儿姓名必须一致,若有出入必须到相关部门盖校对章,否则不予办理。
★ 若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在各级的监督下采取现场抽签并公示名单后发出入园通知书。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区教育局《转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现状分析
我园现共开设13个班,其中小班5个班,中班4个班,大班4个班。由于幼儿园规模有限,下学期大班班额人数已满,无法为大班毕业不够年龄入学的幼儿继续提供大班学位,所以通知家长到其它幼儿园申请大班学位。
二、招生人数
新学年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100人。
三、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同伴交往的能力,能参加幼儿园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学位类型划分及录取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1、第一类:户籍不限、天健时尚空间名苑自购房;
2、第二类:深圳户籍、无自购房、天健时尚空间名苑租房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时间到20xx年8月31日为准);
3、第三类:宝安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4、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二)录取办法
1、按照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住址由近到远录取,独生子女优先;
3、录取不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凡符合入园条件且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的,不存在时间先后次序。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
2、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及由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的日期为准)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独生子女证原件。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在深居住证原件;
2、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儿童母亲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5、独生子女证原件。
六、工作程序
(一)4月24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二)4月27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和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招生公告,在电子显示屏显示招生信息,并向全园家长发送招生短信。
(三)5月9日至10日发放报名申请表,发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下午6:00。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四)5月16日上午,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带上孩子,持《新城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及备齐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不用准备复印件),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名验证。地点:幼儿园一楼音乐室。
(五)5月30日上午9:00在前门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
(六)6月13日上午进行新生注册,收取入园资料复印件及填写相关入园表格等。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横溪镇教辅室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稳妥有序迎接新一轮入园高峰到来,做好招生宣传、布署和服务工作,顺利完成本镇20xx年幼儿园招生任务。
二、招生原则
方便家长报名、相对就近入园、适度自由择园、统筹安排录取。
三、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以具有本镇常(暂)住人口的2—6岁幼儿为主。
2、招生年龄:
小班(4周岁幼儿):20xx年9月后—20xx年8月前出生
中班(5周岁幼儿):20xx年9月后—20xx年8月前出生
大班(6周岁幼儿):20xx年9月后—20xx年8月前出生
四、招生时间:
12月—1月
五、招生要求:
1、持有本镇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在家长陪同下带好户口簿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健康体检卡、幼儿1寸彩照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小星星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带好由公安部门颁发的《横溪镇暂住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健康体检卡、幼儿1寸彩照两张到小星星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