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2026-08-29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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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篇1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校情,充分听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现形成20xx年修订稿,经安庆十六中四届三次教工大会表决通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德为首,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凡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按安庆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师德奖。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如下:

Ⅰ、工作量的认定

1、月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4+教辅管理等认定课时。

2、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系数为1。

3、跨年级、跨学科计4标准课时/月。

4、周满工作量为14个标准课时,各教职工周工作量计算方法为学科系数*实际周课时,如带两个班语文的老师周课时为1.2*12=14.4,跨学科按不同的学科系数分别计算后相加(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5、教研组长工作量:1课时/周。

6、教辅管理人员工作量

A、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各安排一人负责管理,计1标准课时/周;

B、学校网站、全彩LED电子显示屏安排一人负责管理,计2标准课时/周;

C、语文、英语早读,早操计2标准课时/月,政治早读计1标准课时/月。

7、后勤岗位工作量(依据区教育中心下发的《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10】19号文件精神: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单独核算)

A、门卫: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B、教务员+两操广播: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C、教务员+信件收发: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D、校医+卫生监督: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E、仓库保管+图书阅览+零星采购:14标准课时/周*0.7=9.8标准课时/周;

F、报账员+教工保险:14标准课时/周*0.7=9.8标准课时/周;

G、学生保险理赔:1标准课时/周*0.7=0.7标准课时/周。

8、行政干部岗位课时:中层干部8标准课时/周,校级副职10标准课时/周,校级正职12标准课时/周。

9、大班额、超课时与不足课时

A、全体教职工必须以学校工作为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若因教职工个人不服从学校安排,工作量不足1/2的不享受课时津贴,在1/2至2/3之间的按该学科课时津贴的1/2发放(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的除外);

B、有书面作业的学科设置大班额系数,50人为标准班额,50—60人的班级系数为1.05,61人以上的班级系数为1.1(此系数只作为作业补贴用,不计入周工量)。

C、周实际课时(含行政干部岗位课时)超过14的及由教导处安排的临时增加的课时为超课时,超课时津贴为10元/标准课时(教职工因病事假影响正常教学,扣10元/实际课时,临时安排给班主任的不能上自习课)。

10、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全体教职工享受师德、安全奖,教师教案、作业检查,未完成核定任务,行后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享受师德、安全奖。

Ⅱ、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由二部分组成,其中150元为基础部分,100元为浮动部分。基础部分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发放一次,浮动部分在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结束后对全体班主任从晨检、安全、一日常规、两操、班级成绩等七个方面进行考评后,按考评结果分三档发放,各档人数均为班主任总人数的1/3,其中第一档发放浮动部分的100%;第二档发放浮动部分的80%;第三档发放浮动部分的60%。(考评细则将另行下文)

2、管理人员(校长、书记、副校长除外)津贴:70元/月(行政值班补助一律取消,自该条例通过之日起执行)。

3、加班原则上应为突发事件或学校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双休日、节假日临时安排且不可预计的工作,其余一律不计算为加班。加班津贴按工作量严格核定天数,实行承包制,在5%校长基金中支出,面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后,年终发放。(教师加班津贴超过800元,按800元计算)

4、增设年级组长津贴,标准为50元/月。

Ⅲ、教育教学成果奖

1、评比论文及优质课比赛(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需附比赛通知和评比结果文件,同一篇文章重复获奖的,以最高奖项认定,优质课参照执行)。

2、发表论文(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查询,正式发行的教育教研类刊物)奖励等同于相应级别获奖论文一等奖。

3、教坛新星评比,国家级2000元/位,省级800元/位,市级200元/位(市学科带头人比照省级教坛新星,市级骨干教师比照市级教坛新星,市级教学能手比照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奖励)。

4、教职工个人各种荣誉称号奖励:国家级1000元/项,省级500元/项,市级300元/项,区级100元/项。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A、市运会奖励:以选拔进入区代表队的学生人数进行奖励,每生200元。(具体分配细则依据中心文件及会谈纪要执行)

B、各项活动日常训练以奖代补,大型比赛安排赛前集训20天,按10元/天发放补助。(此项不含体育训练)

C、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信息技术奥赛、科技创新、演讲、航模、征文等比赛(以获奖学生人次为计算单位)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30元;区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奖励对象为具体技术辅导老师)。

6、中考奖

A、奖励标准:

a、达一中统招分数线的,3000元/生;(一中理科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时被正式录取,等同于一中统招)

b、以一中统招分数线以下每十分为一个分数段为准,从800元/生开始,依次递减至第八段为100元/生,从第九段开始至普高线,50元/生;

c、单科优秀奖:各文化课中考A类成绩计算为优秀,10元/生。

B、分配办法:

a、以班级为单位核算奖励金额;

b、中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按1.2:0.8:0.6:0.2分配。

c、七、八、九年级按2:3:5分配;

d、八年级开设的中考学科,八、九年级按4:6分配;

e、中途转入我校的考生,相应班级三年分别按2:3:5获得奖金;

f、中考理科实验、体育测试满分率(满分人数除以报考人数)超过25%,每名授课教师奖励100元。

g、班主任奖金按相应班级总金额(不含单科优秀奖)的8%计算;

h、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中兑现中考奖,并按当年中考奖励总额(不含单科优秀奖)的8%从剩余教育教学成果奖中提取(不减少中考教师奖励金额),面向非中考学科教师发放教育教学成果集体奖。若当年中考教师奖金额未达到集体奖金额三年之和的,则在第三年予以补齐(兼中考和非中考学科教师不重复计算,并以奖励金额高的为准)。

7、教学优秀奖

①奖励范围:该奖适用于参加每学期期末卷面测试的各学科教师。具体学科为:七年级:语、数、英、政、历、生、地;八年级:语、数、英、物、政、历、生、地;九年级:语、数、英、物、化、政、历。

②奖项方法:a、期末测试时,教师所授学科平均分位列年级第一(该学科需二名以上教师执教),奖励100元;b、某学科在年级仅一名教师执教,该教师所授学科平均分最高的班级与最低的班级分差低于二分,奖励100元,超过二分,不奖励。

③计算方法:a、学科平均分计算名按各班初一入学学生的90%计算;b、学科平均分以校教导处核算为准。

Ⅳ、考勤

(一)考勤原则

该考勤细则是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相关规定及《安庆市第十六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及坐班制度(草案)》为依据,为保证安庆十六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而制定。

(二)考勤人员

安庆十六中全体教职员工(含代课、支教教师)。注:年龄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以上(含男55、女50周岁)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坐班制度;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

夏季坐班时间:上午7:50—11:00,下午2:50—放学(非班主任)

上午7:05—11:00,下午2:25—放学(班主任)

冬季坐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放学(非班主任)

上午7:15—11:00,下午2:05—放学(班主任)

中层值班时间:上午:6:50 下午:1:40(冬季)

上午:6:40 下午:2:00(夏季)

中层值班结束时间为放学后30分钟。

2、签到时间:

上午:6:00—上班时间(上班签到时间);

下午:13:00—上班时间(上班签到时间);

(四)考勤制度

1、签到次数

执行每工作日签到二次制度。即每工作日上、下午上班各签到一次;

2、计算原则

①教职工漏签、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为缺勤一次,旷工一次计算为缺勤四次;

②教职工每周请假半天(不影响上课),不计入累计,不扣课时津贴和满勤奖;

③每周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每天扣发当月考勤奖的10%,扣完为止;

④每周缺勤据实计算,每次扣发当月考勤奖的5%,扣完为止;

⑤为保证学校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凡请假1次,除扣除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还需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8。

(五)请假制度

1、坐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教师在无课情况下,确因有事需要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离岗;

2、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处负责审批,1-2天的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及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当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及时请假,经批准后补办手续;

4、长期请病事假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师参加省、市、区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教育教研活动,应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做好备案。无备案一律按缺勤处理。

注:学校将不定期检查,检查早退等出勤情况。

(六)奖惩制度

1、全年(以10个月计算,下同)考勤为满勤的,依据《安庆十六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足额发放全年考勤奖及师德奖,当年度优先评选各级各类先进个人;

2、全年有2—3个月月缺勤超四次或事假超过二天的,除扣除当月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当年师德奖发放90%;

3、全年有4—5个月月缺勤超四次或事假超过二天的,除扣除当月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当年师德奖发放50%;

4、全年有6—10个月月缺勤超四次或事假超过二天的,除扣除当月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当年师德奖不发放。在当年度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Ⅴ、财产管理

为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特设班主任班级财产管理规定。

1,各班班级财产包括:门、锁、窗、黑板、课桌椅、讲台、日光灯、吊扇、开关、插座等,以及划分到各班的公共设施。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将配置完整的课桌椅及其他各类设施、设备交给班主任管理,总务处与班主任签订财产承包责任书。

3,各班班主任要将班级桌椅财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4,在学期中间,学生的课桌椅如出现螺丝松动等小问题,学生可自行修复或班主任及时向总务处报修,学校免费维护。

5,各班财产原则上应即时损坏,即时维修。每学期最后一周,总务处对各班班级财产进行验收。对于各班损坏的班级财产:能够维修的按维修价赔偿;不能维修的按原价赔偿。赔偿款由班主任负责上交至总务处。

6,对于班级财产管理完好和交清赔偿款的班主任全额发放其绩效工资中的安全奖;对于交不清赔偿款的班主任,按以下标准发放安全奖:

(1) 欠款额大于500元发60%安全奖;

(2) 欠款额在300元—500元(含500元)之间发70%安全奖;

(3) 欠款额在200元—300元(含300元)之间发80%安全奖;

(4) 欠款额少于200元(含200元)发90%安全奖。

注:学校组织大型考试、综合实践课等活动时,班级课桌椅将定点安排到具体学生,损坏后由定点学生赔偿。学校将出台具体的细则。

Ⅵ、特色教育

1、开课方式:

A、十六中全体教职工根据本人兴趣爱好自愿申请并经过学校同意;

B、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教职工开设;

C、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外聘相关教辅人员开设(报酬另计)。

2、申请时间:每年5—6月。

3、上课时间: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4、上课周期:1学年。

5、班额大小:30—50人(少于30人不开班,建议重新选择选修科目,大于50人要提高入学门槛)。

6、招生对象:面向七、八年级全体学生,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自己的选修科目,科目一旦确定学期内不可更改;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都要上选修课,若学生对学校所开科目都不感兴趣,将安排这部分学生在本班开展课外阅读。

7、课时津贴:500元/学期(因故未上课时按25元/课扣除)。

8、管理要求(综合实践课是我校特色办学的重要载体,也是我校的一大亮点,为能更好地开展这一活动,故提出以下要求):

A、所有开课老师需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本期开课的具体计划和活动课详案,学期末要上交开课小结,并交学校教导处查验;

B、各综合实践课每学期需开设一节(以上)活动展示观摩课,为综合实践课同学提供展示综合素养的平台和机会;

C、强化过程性管理,学校将所有开设的综合实践课纳入推门听课范围,以便及时了解综合实践课的开课的常态情况;

D、学期末各选修课要进行学业考核,考核成绩上交教导处存档,并将真实成绩按原始班级送交各班班主任,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特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组长:孙毅,副组长:龙三齐、吴恵兵、杨金洪,成员:刘改友、秦尚纯、周忠、江兴禄、章俊、刘涛、汪俊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严明纪律,确保实效。领导小组要确保绩效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公正公平进行,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3、健全制度,完善体系。领导小组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发展,为开发区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篇2

为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做好我校绩效工资的考核、检查、分配工作,根据兰教发【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教育和财政部门下拨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的教职工(特岗教师)

三、教职工基本情况:

啦井中学在编教职工49人,退休6人。

在编教职工中高职7人,中职16人,初职25人(含特岗教师3人),三级技工1人。

四、分配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3、坚持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原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啦井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杨庆文

组员:和剑坪 张照忠 和文勇 杨金林 和丽娟(教师代表) 奚彦松(教师代表) 和静江(教师代表)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0名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县实施绩效工资总人数×我校教职工总数+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70%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7880.00元

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0%=1788.00元,作为我校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70%--1251.6元,作为班主任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30%--536.4元,作为班主任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80%=12873.6元,作为我校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

3、(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20%=3218.40元,作为我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篇3

一 、目的

一个设计良好,合乎需要的薪酬体系与制度,是企业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最主要手段。为了加强员工薪酬 的统一管理,合理设计薪酬结构,确定薪酬标准,帮助各级主管进一步理解薪酬方案的实施方法,使企业员工的劳动通过薪资的合理回报,感受到自我价值的体现, 以促进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

二、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薪酬政策的策划和制定。应做好调研分析工作,使企业的薪酬管理不断优化,使薪酬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二)劳动工资负责员工薪酬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政策和制度的规定核定员工薪资的级别,以及薪酬调整的具体事宜,每月负责员工的工资表册的'制定,并与财务加强工作联系,做好工资发放工作。

(三)财务管理部门主要是侧重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薪酬政策,建立独立的薪资管理财务科目,加强预算和正确反映使用情况

(四)企业总经理负责薪酬政策方案的审批,并对其实施予以督察。

三、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不同职位的人员应获得与其职位价值相当的薪酬;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只要作出相同的薪酬。

(二)认可性原则

首先是要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认可,也就是不能违背国家政策,凡是国家规定应给劳动都应有的保障,在薪酬中均应有体现。同时还应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这样会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

(三)公正性原则

薪酬管理方案是从各职位对企业的相对价值,工作表现和员工基本保障方面进行设计的。薪酬管理的基础是职位评估结果,职位评估的核心是各职位对企业的贡献的相对价值,因此员工的薪酬应与员工的贡献紧密挂钩,需要做好这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适度性原则

是指薪酬系统要有上限和下限,在一个适当的区间内运行。下线要使员工感到安全,保证基本的需求;上限应能对员工产生强烈的激励作用。

(五)平衡性原则

指薪酬系统的各个方面平衡,薪酬体系设计时要全面考虑,既要考虑到需要,又要考虑成本控制;既要注重直接薪酬与金钱薪酬,又不可忽视非直接薪酬与非金钱奖励。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篇4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xx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篇5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3)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

(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

(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

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事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所在部门经理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务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3)基本工资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类别 中层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业务人员 行政后勤人员 9级 8级 7级 6级 5级 4级 3级 2级 1级

2、加班工资:因公司业务需要,目前公司未实行五天工作制,发生的加班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类别 工程部、项目部 其他部门 六级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3、年资津贴:(由总经理确定按实际年资计算或自本制度批准施行之日起计算年资)

(1)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与相应年资津贴:员工50元/月,部门经理100元/月。

(2)年资津贴不得超过500元/月,超过者按500元/月计算。

(3)年资津贴调整:由直接上级填写薪资调整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奖金:

(1)全勤奖:为鼓励员工敬业精神而设,每月无迟到(无在上班时间开始后到岗的情况)、早退、旷工、未请病事假、无迟到或缺席会议、无忘打卡补签、领导安排的加班无不参加的情况,当月奖励100元。

(2)绩效工资:

(3)项目奖金:

(4)年终奖:由总经理根据企业当年效益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评定标准及奖金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①优秀员工奖

②优秀管理人员奖

5、补贴:

(1)异地工作补贴:员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据岗位以及工作地域给予200元至1000元补贴。具体标准由员工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薪资调整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其他补贴: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补贴种类、享受范围和标准。

四、薪资的发放:根据公司薪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针对薪资管理的重要性、机密性和高度准确性,确保薪资发放的有效运作。

1、员工薪资采用月给制,薪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2、新进员工于报到之日起计薪,25号后到职者,当月薪资并于次月薪资发放。

3、试用期员工工作不满5日离职的,不发给薪资。

4、试用期员工无奖金和补贴(试用期内派往异地项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资审批办法

(1)各部门员工每月的薪资,由财务部负责统计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工资于次月15日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薪资发放方式:除零星工资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员工工资均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五、薪资调整

(一)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员工基本工资调整其直接上级提出,填写《职位薪资调整表》报请总经理审批。

1、升职、降职:

(1)员工提升为高层管理人员时,改为年薪制;

(2)员工提升为中层管理人员,其基本工资调整为与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高一级标准;

(3)中层管理人员降职留用时,基本工资调整到与其原基本工资额相近较低一级标准。

2、绩效考核:

(1)员工连续5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2)全年月度考核超过8个月(含)被评为A等,且全年无被评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3)月绩效评为E等的,次月绩效考核仍不能达到C等的,基本工资降低一级;一年内基本工资降低两次的,予以辞退;基本工资已为最低级,月绩效考核被评为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 (4)连续2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E等的,给予辞退;

5)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D等以下的予以辞退;

(6)全年超过6个月绩效考核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辞退。

3、评优: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的,于获奖励次月起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4、违纪: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辞退处理的,视情节降低基本工资级别(由所在部门提出降低工资级别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加班工资调整:员工升职或降职或岗位调动时由直接上级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三)紧急调薪: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经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可紧急调薪,但调薪幅度不得超过30%。

六、工资查询

发放工资时要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明细,若员工发现当月工资有误,可向财务部查询。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 篇6

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xx〕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骚扰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