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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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1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保障灾区群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特制定本洪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有效的卫生防疫措施,确保灾区环境清洁卫生,减少疾病发生的风险,维护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1.灾后环境清理
组织专业队伍对灾区进行环境清理,清除垃圾、淤泥和积水,保持环境整洁。对于被洪水淹没的区域,要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防止病菌滋生。
2.饮用水安全保障
加强对灾区饮用水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水源安全。对于受到污染的水源,要及时进行治理和消毒,确保群众饮用的水符合卫生标准。
3.疾病监测与报告
建立健全疾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加强对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疾病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疫苗接种与预防
根据灾区疫情情况,组织开展必要的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群众对疾病的免疫能力。同时,加强预防控制措施,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洪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卫生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到人
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任务,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向灾区群众宣传卫生防疫知识,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科学有效的卫生防疫措施,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为灾区群众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同时,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共同为灾区群众提供支持和帮助。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2
一、灾后环境清理与消毒
1.水库、河流、道路、居民区等污染严重的地方进行彻底清理,包括排除废弃物、泥沙和垃圾等,确保环境清洁。
2.对于有水淹过的建筑物进行消毒处理,使用漂白剂或其他消毒剂对沙发、床上用品、地板等进行消毒处理,以杀灭病菌和病毒。
二、饮用水安全
1.对于受灾地区的饮用水供应进行临时调配和加强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2.如果发现饮用水污染,要及时通知居民停止使用,并组织供水车辆进行应急供水。
三、病体生物防控
1.雨后要立即清除积水,防止蚊虫滋生。定期喷洒杀虫剂,如烟霞、灭蚊水等,对蚊虫进行消杀。
2.清理灾区周边的垃圾和废弃物,以创造一个无蚊源环境。
四、灾区医疗防疫
1.灾后要派遣医疗队进驻灾区,提供紧急医疗救治和疫病监测工作。
2.对于因洪涝灾害导致受伤、感染的灾民进行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控制。
五、个人卫生教育宣传
1.对于受灾地区的居民进行个人卫生教育宣传,包括正确洗手、饮食卫生等。
2.向居民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以增强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
六、关注孕妇和儿童的健康
1.对于怀孕妇女提供产前检查和防疫知识培训。
2.加强对儿童的疫病预防和保健工作,组织儿童疫苗接种和健康体检等。
七、建立灾后健康档案
1.对于灾民的`健康情况进行统一记录,包括疫病感染、伤病情况等。
2.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对灾民进行健康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八、灾后心理危机干预
1. 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服务,帮助灾民缓解心理压力和情绪困扰。
2.筛查患有心理疾病的灾民,及时进行干预和引导。
以上是洪涝灾害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的基本方案,希望能有效地保障灾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轻灾后卫生防控的风险和负担。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3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环境极易滋生细菌、病毒等病原体,给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为保障灾区居民的健康安全,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特制定本洪涝灾害消毒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灾区消毒工作,确保灾区环境得到有效清洁和消毒,降低疫情发生的风险,保障居民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1. 消毒范围
对灾区内的居民住宅、公共场所、垃圾处理点、水源地等关键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2. 消毒方法
(1)使用合适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过氧化氢等,按照使用说明进行稀释和使用。
(2)对表面进行湿式擦拭或喷洒消毒,确保消毒剂充分接触并作用。
(3)对重点区域进行多次消毒,确保消毒效果。
3. 消毒人员及培训
(1)组建专业的消毒队伍,确保人员具备消毒知识和技能。
(2)对消毒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消毒剂的选用、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等内容。
4. 消毒物资保障
(1)储备足够的.消毒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确保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分配。
三、注意事项
1. 消毒过程中要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 消毒剂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3. 消毒剂使用后要及时清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处置事故的组织:防汛领导小组。
(二)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防汛抢险。
2、遇到暴风雨等汛情,根据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上级,请求支援,报告内容为:“xx科技公司发生汛情,请迅速前往救助”,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三)组织实施:
1、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根据暴风雨等汛情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抢险。
2、支援人员到来之后,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和义务防汛队员要做好辅助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四)防汛方法:
1、迅速切断电源。
2、争取第一时间保障人员安全,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
3、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抢救危险物品、贵重物品、档案材料。
(五)注意事项:
1、防汛抢险首先是保护人员安全,抢险要尽量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情况先下进行。
2、一般情况下不组织女职工参加重大防洪抢险。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5
在遭受洪灾后,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卫生防疫工作方案。该方案将重点关注灾后环境清理、水源保护、疾病监测与防控等方面,以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的健康。
一、环境清理与消毒
1.组织专业队伍对灾区进行全面清理,包括清理淤泥、垃圾等污染物,确保环境整洁。
2.对受灾房屋、公共设施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以消除病原体滋生的'环境。
3.加强灾区卫生宣传,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
二、水源保护与监测
1.对灾区水源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封闭处理,防止居民误用。
2.加强水源监测,定期检测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3. 提供安全饮用水源,确保灾区居民饮水安全。
三、疾病监测与防控
1.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病例,防止疫情扩散。
2.对灾区居民进行健康筛查,对出现症状的居民进行隔离和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3.加强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居民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四、健康教育与宣传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灾区居民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我防护能力。
2.制作并发放卫生防疫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卫生意识。
3.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及时发布卫生防疫信息,引导居民正确应对洪灾后的卫生问题。
通过实施这一方案,我们期望能够有效防止疫情的扩散,保障灾区人民的健康。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卫生防疫工作,共同维护灾区的卫生安全。
洪涝灾害卫生防疫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卫生应急和疾病防控工作,保证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洪涝灾害灾区有关技术方案》《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毒指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大力加强卫生防疫,有效预防和控制灾后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人畜共患病及食物中毒等次生事件,医疗救治及时到位,防疫消毒科学规范,确保生产生活恢复高效有序,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
三、工作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灾后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密切掌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
2.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灾后卫生防疫工作负主体责任,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村(社区)、各单位、基层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安排专项救灾防疫工作经费,用于灾后防疫、扑灭疫情和改善灾后卫生环境。
3.市卫健局:负责灾后医疗救治救助、卫生防疫现场指导、疫情监测和防控、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救灾人员的防疫技术指导和培训、重点地区卫生防疫用品配送等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村庄开展农村清洁工作,彻底清除灾后垃圾、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5.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社区、公共场所做好淤泥清洗、垃圾清运和规范处理工作。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后食品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查处销售和使用被洪水浸泡后的蔬菜、粮食及各类食品、淹死的家畜家禽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7.市畜牧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做好灾后动物尸体处置工作。
8.市城乡供水中心:负责做好全市饮水安全工作,抢抓时间调试提水、供水、消毒设备,严格按供水流程进行消毒处理,稳定可靠供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
坚持洪水退到哪里,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就要做到哪里。对受淹的房屋、公共场所要分类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组织发动单位职工、广大群众彻底清理垃圾及粪便,并加强无害化处理,科学实施消毒、杀虫、灭鼠,消除疫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的过程中,要以生活环境及公共场所为主,坚持“先进行清淤、后实施消杀灭”的原则,对水淹地区和居民的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杀虫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学校、医院、安置点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要坚持科学消杀,各乡(镇、街道)、各社区可在重灾地方设置消杀药水配置发送点,指导群众科学使用。
1.清理室内外环境。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清除淤泥、排除积水、填平坑洼、铲除杂草、疏通沟渠等工作,迅速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定点处理,适时用漂白粉、敌敌畏等药物消毒杀虫,控制蚊蝇孳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集中处理动物尸体。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它动物尸体,要进行掩埋处理,选择掩埋的地点要远离居住地方,挖土坑深2米以上,在坑底洒漂白粉或生石灰。掩埋前将动物尸体用10%漂白粉上清液喷雾(200毫升/平方米),作用2小时后,装入塑料袋,投入坑内,再用漂白粉按20—40克/平方米的量洒盖在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1000~2000毫克/升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60分钟。参加环境清理的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3.环境消毒。在彻底清理环境后,以84消毒液按1:50的比例配制或其他含氯消毒剂进行环境消毒,使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恢复到灾前水平。环境消毒应采取科学的方法,避免因滥用或使用不当而污染环境。可在受灾点集中设置消毒药水发放处,统一配制消毒溶液,提供给家庭和场所消毒。凡是水淹和受灾地区的住户,水退后首先组织专人对房屋质量进行安全性检查,确认其安全牢固,然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整修厕所,全面清扫室内和院落,修缮禽畜棚圈,清除垃圾杂物。必要时对墙壁、地面及日常生活用品进行消毒处理,待室内通风干燥、空气清新后方可搬入居住。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4.群众临时集中安置点的卫生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力量做好群众集中安置点的消杀工作。做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工作,供给安全卫生饮用水。新搭建的帐篷和棚屋等临时住所要能遮风挡雨,同时应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引导群众注意居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和乱倒垃圾污水,不要在棚子内饲养畜禽。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站点,做好垃圾、粪便的卫生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二)饮用水卫生处理
要把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清洁放在首位。市卫生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加大对水源水质的监督监测频次,特别要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的清洁和消毒,做到不留死角。
1.保护水源,防止饮用水源受污染。在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周围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对非水厂供水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水源清洁消毒,不留死角。经水淹的井或水池,必须进行清掏、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群众集中安置点增设的临时厕所和垃圾堆放点应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城乡供水中心
2.加强饮用水处理。在洪涝灾害期间,严禁使用水淹区的饮用水源,优先使用桶装水或瓶装水,如无瓶装水,则所有饮用水应煮沸后饮用。退水后的用水供应要分类消毒。
(1)集中式供水消毒:经水淹过的供水设施和管网,必须清理消毒,现场水质检测合格后方能启用,退水后一个月内每三天进行一次督导检测。
(2)缸水或桶水消毒:根据待消毒的水量,利用漂白粉澄清液或漂白粉精,根据有效氯含量计算取出定量药剂,加少量水,搅拌均匀,倒入待消毒水中搅匀,放置30分钟。漂白粉精片简易实用,一担水(50公斤)加1片即可(或参阅该剂说明书进行)。
(3)水井消毒:水井或水池清洗后,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进行加氯消毒。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毫克/升有效氯计算。浸泡12—24小时后,排空井(池)水,再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正常使用。利用井水(池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将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倒入简易消毒器中,置于井水(池水)中。一口大水井每次消毒可维持半个月左右。简易消毒器可用商品简易消毒器,也可自制,方法如下:取两个空竹筒,用绳连接,下部竹筒内装消毒剂,并钻数个小孔,投入井中;也可用两个空塑料瓶,以绳连接,在装消毒剂瓶上钻数小孔,投入井中。对水消毒时,按5—10毫克/升含氯量计算并投放消毒剂,经处理后的水中余氯应达到0.7毫克/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城乡供水公司
检测单位:市疾控中心
督导单位:市卫健行政综合执法队
(三)厕所卫生和粪便的处理
1.临时用的厕所应达到应急、便利、实用和合理的要求。搭建的临时厕所一定要做到: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远离水源至少30米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塑料缸、桶、陶瓷缸来代替粪池;在无条件的情况下,可挖坑,坑的周围或底部要用塑料膜衬里或水泥和砖砌成。厕所应做到不渗不漏,粪坑满时应及时清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禽畜应建临时栏饲养,栏里的禽畜粪要及时清理,减少蚊蝇孳生。可采用粪便与漂白粉5:1的比例,充分搅合,消毒处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四)病媒生物防制
1.杀虫方面,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防蚊蝇。首先要采取环境治理,将居住处附近杂草消除掉,杂物摆放整齐。有条件的灾区,在住处装上纱门、纱窗;睡觉前点燃蚊香(或电热蚊香);用市售驱蚊剂涂在身体暴露部位。
(2)杀灭蚊蝇。
①将1%敌敌畏乳剂用压缩喷雾器喷洒室外,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同时搞好个人防护。
②室内(帐篷内)壁周围喷奋斗呐(10—20毫克/平方米)、凯素灵(10—20毫克/平方米)、三氯杀虫酯(2.0克/平方米)或喷射市售喷射剂和气雾剂。
(3)杀灭幼虫措施。清除居住区内外环境积水、填平水坑,清理环境,减少孳生场所。加强防护,减少蚊蝇与人畜接触。科学、规范使用杀虫剂,使用要得当,也要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食品。
2.灭鼠方面,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1)采取综合治理,防、灭结合,注意治本,要充分发挥各种方法的长处,互相补充。灭鼠的方法多用器械灭鼠,如鼠笼、鼠夹和粘鼠板等,但不能使用电子猫,严禁自拉电网捕鼠。可用水或泥浆灌鼠洞。
(2)慎用毒饵。当鼠密度很高或人群受到鼠源疾病严重威胁时,应在严密组织、充分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毒饵灭鼠。毒鼠只能用国家准用的高效、安全的抗凝血灭鼠剂。严禁使用毒鼠强、氟乙酚胺等禁药,不用未获国家登记的其它药物、无资质单位配制的毒饵和集贸市场上私卖的毒饵。
(3)确保人畜安全。不能用熟食配制毒饵,更不能用饼干或方便面等。毒饵必须有警告色。投饵点应有醒目标记。投饵工作由受过培训的灭鼠员承担。投毒后及时搜寻死鼠,管好禽畜,保藏好食品,照看好小孩。投饵结束应收集剩饵,焚烧或在适当地点深埋。同时做好中毒急救的准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督导单位:市卫健局
(五)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
1.重点监测的`症状。发热和腹泻。监测的疾病包括: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食物中毒等疾病。
2.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及时开展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疾病特别是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立即向市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市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市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疫情分析应有时间、地区和人群的比较,还应分析发生原因及提出防治工作的建议。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
(六)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受灾区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群众集中安置点食品安全监管。
1.注意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防止病从口入。不要购买和食用被洪水浸泡的食品和洪水淹死、病死的家畜家禽,以及霉变的食品、蔬菜、水果。不吃腐败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不吃来源不明、不是经过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食品,包括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品名的“三无”食品。食物要生熟分开保存、煮熟煮透,尽量不吃生冷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水漱口和洗瓜果、碗、筷等。
2.霉变重的粮食,毒素含量高,不能食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督导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疫知识,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灾后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知识,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灾后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防止传染病疫情发生。同时,密切掌握舆论导向,正面引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卫健局
督导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组织领导
成立河津市灾后防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各乡(镇、街道)均要成立相应救灾防疫领导机构,把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抗洪救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心协力做好灾期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疾病防控工作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将救灾防病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灾后无重大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等次生事件发生。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单位之间要相互沟通,团结协作,及时汇报,互通信息,认真研究解决,共同完成灾后防疫任务。
(三)完善应急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灾后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真正做到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
(四)严格救灾纪律。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救灾防疫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力等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等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