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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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篇1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阳人社发(20xx)1号文《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订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学校现有教职工数量,科学合理设置管理、教学、教辅、工勤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
2、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实施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
6、循序渐进原则。按照县教育局《意见》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
二、岗位设置与聘任
校级干部由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聘任管理,中层干部由学校聘任管理,年级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经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实施聘任管理,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务处聘任,委托综合组教研组长管理,教辅后勤经双向选择由总务处实施聘任管理,教研组长由教务处实施聘任管理。
(一)行政及管理人员:
校级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管理,中层干部由学校聘任管理,任期三年。
(二)年级主任:
1、年级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任期两年。
2、岗位设置:3人,三个年级主任各1人;
(三)班主任:
1、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12人;其中每年级4人。
(四)学科教师:
1、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教务处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32人
语文:8人 数学:8人英语:6人体育:3人音乐:1人 美术:2人 科学:2人 劳技:1人 信息:1人
(五)教辅、后勤:
1、双向选择,由总务处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6人
图书室管理员:1人 档案资料、文印:1人 门卫;2人 卫生管理:2人
三、工作量:
(一) 语数英每课时折基础课时1.2;其他学科每课时折基础课时1.0
(二)其他辅助岗位折算成工作量
卫生室:3课时;心理咨询室:4课时;体育器材室:2课时;科学室:2课时;多媒体室:1课时; 劳技室:1课时;美术室:1;课时音乐室:1课时;电脑、网络、网站维护:2课时;资产管理:1课时。
(三)其他岗位的工作量待绩效工资方案出台后由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订,全体教师会通过后实施。
四、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㈠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岗位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20xx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㈡年级主任职责与竞聘条件
1、年级主任职责
学校实行年级负责制。年级主任是年级师生的领导者,是本年级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其工作应向校长负责,接受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等部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指导。
⑴全面负责并具体贯彻执行本年级师生、教育教学管理与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年级师生、使年级具有凝聚力,争取年级整体进步和均衡发展。
⑵根据学校工作计划, 结合本年级的特点,制定年级工作计划.使全年级师生有目的、有步骤地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年级的管理工作。
⑶督促本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时做好各项计划,总结,按时上交有关材料,并负责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⑷参加学校行政例会,按月主动向学校有关处室汇报本年级工作情况,负责处理年级日常事务。
⑸组织开好每学期的年级段家长会,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家访与家长沟通工作。
⑹协助教务处,协调教研组,做好教学教研工作,配合抓好师生教学常规,配合做好课务协调、学籍管理等工作,维护本年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⑺协助团委抓好学生的学习与日常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组织、开展年级有意义的集体活动,配合做好学生奖惩、考评等工作。
⑻重视年级内师生安全法制教育与管理,协助处理年级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⑼协助学校做好年级教师考核考绩、评优等工作,对任课教师、班主任考评提出意见。
⑽关心年级全体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真诚倾听教师的意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成为沟通学校领导、处室主任与教师的.桥梁。
2、年级主任任职条件:
⑴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责任感强,敢挑重担,勇于创新。
⑵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县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受到县以上表彰者优先。
⑶身体健康,热爱并善于做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有部门工作管理经验、教研组长经历或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所带教研组或班级有较好的绩效。
3、年级主任待遇与权力
(1)享受学校中层副职待遇,并定期参加学校行政会。
(2)年级主任负责并主持本年级的全面工作,对本年级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有指挥权。
(3)年级主任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涉及本年级的学校安排的工作有建议权和协调权。
(4)由年级主任组建本年级的教师队伍,对所属年级的教师有选择权。
(5)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优秀年级主任可优先考虑,年级主任在评职、评优等活动中,享有与班主任同等的优先待遇。
4、年级主任业绩考核
⑴年级主任每学年需要做全年级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年级总结大会。
⑵按规定,年级主任两年一聘,但每学年均需述职,采用全年级教师民意测验,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年级主任工作实绩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不同的等级。校务会根据考核结果并参考年级主任聘任条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该年级主任。㈢班主任职责与竞聘条件
1、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职责是带好班级、管好学生,主要职责参照学校教师管理考核细则和班级综合评估办法。
2、班主任竞聘条件
⑴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
⑵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⑶有积极、自觉、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⑷考虑学科课时分配与人力资源有效利用,鼓励语文、英语、数学、综合各学科教师竞聘班主任岗位,
⑸为保证专任教师的班主任经历,鼓励并优先考虑年轻教师、晋级晋优教师竞聘班主任;
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竞聘班主任: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有乱收费、乱推销行为者。上一学年班主任工作不称职者。
3、班主任待遇、考核
⑴经考核,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学期发放学期考核奖。
⑵按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⑶班主任在晋级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⑷其他按照政策和学校规定应有的待遇和权利。
⑸考核办法另见《范海中学班级创优考核办法》。
4、如班主任岗位经竞聘未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可以从未申报班主任岗位教师中,根据班主任竞聘条件,通过领导小组表决确定符合岗位需要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如符合条件的教师拒绝岗位应聘,在晋级评优中不予考虑。
㈣学科教师职责与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职责
执行《教师法》中对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主要职责参照学校综合考评考核办法。
2、学科教师竞聘条件
⑴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科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经验;
⑵语数外学科教师要胜任学科教学,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评价能力,能按照教学五认真要求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优先聘任教学质量高的教师。
⑶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与信息专职教师要具备专业技能素质,胜任学科教学;
⑷学科教师能胜任学科兴趣小组、竞赛辅导。
⑸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三要八不准”等师德要求与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不遵守校纪校规、家长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教师不予聘任。
⑹身心健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五、竞岗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通过教师大会选举产生学校行政代表3名、教师代表4名,组成20xx年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与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
2、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核定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岗位,制订岗位职责、待遇、聘任条件等。
3、向外公布所设岗位、职责、竞聘条件、待遇和竞聘办法。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自愿申报1―2个工作岗位,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等,也可在其他实行岗位竞聘的学校申报岗位。
4、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管理二教学三教辅后、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
(1)校长聘任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
(3)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务处聘任。
(4)总务处聘任教辅后勤人员。
(5)教务处聘任教研组长。
5、 上岗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若前轮未聘满,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下轮续聘。
7、落聘人员按(意见)文件精神调整为临时岗位。
六、聘期合同签订
1、班主任、教学岗位聘期为一年,由校长委托年级主任签订,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校长委托教务处主任签订。教辅后勤岗位由校长委托总务处主任签订。年级主任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三年,由校长与年级主任签订。
2、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学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
3、岗位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考核与机制。
⑴建立完善教师岗位履责与绩效评价制度(另见《范海中学教师管理考核细则》),每学年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⑵完善、调整学校各项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形成工作过程考核与学期绩效考核相结合、个人奋斗进取与年级团队和谐共进相结合的一套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考核管理的功效,发挥机制导向作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校组织文化。
2、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出台后,根据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由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并经全体教师大会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分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岗位待遇档次,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八、对落聘人员的处理
在本校的落聘人员可参与其他实行聘任制的学校的竞聘,也可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不愿意参加学校竞争上岗、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阳人
社发(20xx)1号文《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九、人事争议处理
学校成立由行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调解和处理人事争议,做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校内调解无效的,向县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科、教育工会)申请调解。
十、其他
1、本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阳人社发(20xx)1号文《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各位老师对以上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校长室,自公示之日起两日内有效。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落实科技兴农战略,切实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质量,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构建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用人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员15名,其中站长3名。
三、竞岗范围和条件。
1、竞岗范围。乡镇全额财政开支、学农专业的人员。
2、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岗位条件。
(1)站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竞聘方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资历评价、考试、民主评议的方式,择优聘任。总分为100分,其中资历评价30分,考试60分,乡镇测评10分。
1、资历评价。
(1)职称。副高以上职称10分,中级以上职称5分,初级职称3分。
(2)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10分,成人本科及全日制大专学历5分,成人专科、全日制中专学历3分,成人中专1分。
(3)行政奖励。市级以上行政奖励5分,县级行政奖励3分,系统行政奖励1分。行政奖励不重复计算分值,只计算最高级的行政奖励。
(4)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省级科研成果,国家级论文、论著5分;市级科研成果,省级论文、论著3分;县级科研成果,市级论文、论著1分。科研成果(论文)分值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级别的科研成果(论文)分值。
2、考试。成立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考试的重点为农业技术基础知识。
3、乡镇考核。所在乡镇乡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分为优秀(10分)、称职(7分)、基本称职(5分)三个档次。参加测评的人数不能低于所在乡镇乡村干部的三分之二。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15名人员,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现重大问题可随时解聘。各乡镇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落聘后,由乡镇政府负责重新安排工作,取消相应的技术岗位待遇。
(二)站长竞聘方法
录用的15名人员符合站长竞岗条件的,采取个人申报、面试竞岗的方式产生,总分100分。拟竞聘人员竞聘专业人员时的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专业技术人员分配方法
本着就近就便、高分优先择岗、组织调剂的原则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退回原乡镇,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五、时间步骤
竞聘上岗工作从20xx年11月7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
1、11月7日至11月8日,召开xx县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竞聘上岗动员大会,公布竞聘岗位。
2、11月9日至11月11日,组织报名。报名由个人自愿填写报名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需出具相关资历证书。
3、11月12日至11月14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条件和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4、11月15日,邀请有关人员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
5、11月16日,集中进行考试。
6、11月17日至20日,到所在乡镇进行考核。
7、11月21日,张榜公布综合成绩。
8、11月22日,领导小组审定聘用名单,并将聘用名单向社会公示3天。
9、11月25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发聘书。
10、11月26日,竞聘站长
11、11月27日至29日,张榜公布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
12、11月30日,站长、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履职。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篇3
一、竞聘标准
1、在服务员岗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者;
2、曾当选过月度服务明星。
3、未受到过客人重大投诉;当年工作中未犯过过失类(含)以上错误;
4、业务技能熟练,具有较好的服务技巧。在历届技能大赛中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竞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符合竞聘标准且有意竞聘领班职务的人员,请到本部门报名,由部门汇总后上报员工部。
2、资格审核
员工部根据部门上报名单,对报名者按照竞聘标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竞聘人员。
3、民主评议
由员工部组织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竞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说,由餐饮部选举代表对竞聘者进行评分。
民主评议得分占综合成绩的40%
4、实际操作考核
对竞聘者进行实际操作的考核(中餐摆台),由餐饮总监、餐饮部经理及贵宾楼、主楼各一名楼面经理对竞聘者的实际操作进行评分
其得分占综合成绩的30%
5、面试
由总经理、餐饮总监、餐饮部经理及贵宾楼、主楼各一名楼面经理对竞聘者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应变能力等进行考核。
此项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6、公示:
取综合成绩前4名的竞聘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员存有异议,请以书名形式上报员工部,员工部将根据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对举报者负有保密责任。
如确实情况属实,则有第5名人员顶替,以此类推。(第5名选手公示期仍未7天)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篇4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四、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招聘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可参加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笔试。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教育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由省教育厅协调其参加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组织的教育类统一笔试。具备自主组织笔试条件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笔试,或由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应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标准化要求、回避规定和保密规定。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招聘体育、艺术、音乐、舞蹈等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特殊专业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采取先面试(侧重专业技能测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6、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的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博士,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指导监督下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实施招聘,事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或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公开招聘工作总结、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要求
1、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
3、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20xx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4、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要求,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应聘人员,不得以残疾为由而拒绝聘用。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xx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7、20xx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
8、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10、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以及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公布中、长期简章。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驻地在乡镇的省属事业单位,或初级综合类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安排10%—20%左右的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及各单位上报岗位情况统筹确定。
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统一笔试的单位,请务必于20xx年4月8日前将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定汇总后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网上报名审核人员采集表》(见附件2),传真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于4月21日上午9:00参加“网上报名”业务培训会议(地点: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503会议室)。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 .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xx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事业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xx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xx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4月22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xx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简章、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务、体检、考察、回避等材料须存档五年备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篇6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阳人社发(20xx)1号文《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订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学校现有教职工数量,科学合理设置管理、教学、教辅、工勤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
2、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实施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
6、循序渐进原则。按照县教育局《意见》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
二、岗位设置与聘任
校级干部由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聘任管理,中层干部由学校聘任管理,年级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经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实施聘任管理,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务处聘任,委托综合组教研组长管理,教辅后勤经双向选择由总务处实施聘任管理,教研组长由教务处实施聘任管理。
(一)行政及管理人员:
校级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管理,中层干部由学校聘任管理,任期三年。
(二)年级主任:
1、年级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任期两年。
2、岗位设置:3人,三个年级主任各1人;
(三)班主任:
1、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12人;其中每年级4人。
(四)学科教师:
1、双向选择,由年级主任、教务处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32人
语文:8人 数学:8人英语:6人体育:3人音乐:1人 美术:2人 科学:2人 劳技:1人 信息:1人
(五)教辅、后勤:
1、双向选择,由总务处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6人
图书室管理员:1人 档案资料、文印:1人 门卫;2人 卫生管理:2人
三、工作量:
(一) 语数英每课时折基础课时1.2;其他学科每课时折基础课时1.0
(二)其他辅助岗位折算成工作量
卫生室:3课时;心理咨询室:4课时;体育器材室:2课时;科学室:2课时;多媒体室:1课时; 劳技室:1课时;美术室:1;课时音乐室:1课时;电脑、网络、网站维护:2课时;资产管理:1课时。
(三)其他岗位的工作量待绩效工资方案出台后由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订,全体教师会通过后实施。
四、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㈠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岗位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20xx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㈡年级主任职责与竞聘条件
1、年级主任职责
学校实行年级负责制。年级主任是年级师生的领导者,是本年级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其工作应向校长负责,接受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等部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指导。
⑴全面负责并具体贯彻执行本年级师生、教育教学管理与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年级师生、使年级具有凝聚力,争取年级整体进步和均衡发展。
⑵根据学校工作计划, 结合本年级的特点,制定年级工作计划.使全年级师生有目的、有步骤地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年级的管理工作。
⑶督促本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时做好各项计划,总结,按时上交有关材料,并负责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⑷参加学校行政例会,按月主动向学校有关处室汇报本年级工作情况,负责处理年级日常事务。
⑸组织开好每学期的年级段家长会,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家访与家长沟通工作。
⑹协助教务处,协调教研组,做好教学教研工作,配合抓好师生教学常规,配合做好课务协调、学籍管理等工作,维护本年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⑺协助团委抓好学生的学习与日常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组织、开展年级有意义的集体活动,配合做好学生奖惩、考评等工作。
⑻重视年级内师生安全法制教育与管理,协助处理年级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⑼协助学校做好年级教师考核考绩、评优等工作,对任课教师、班主任考评提出意见。
⑽关心年级全体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真诚倾听教师的意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成为沟通学校领导、处室主任与教师的桥梁。
2、年级主任任职条件:
⑴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责任感强,敢挑重担,勇于创新。
⑵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县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受到县以上表彰者优先。
⑶身体健康,热爱并善于做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有部门工作管理经验、教研组长经历或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所带教研组或班级有较好的绩效。
3、年级主任待遇与权力
(1)享受学校中层副职待遇,并定期参加学校行政会。
(2)年级主任负责并主持本年级的全面工作,对本年级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有指挥权。
(3)年级主任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涉及本年级的学校安排的工作有建议权和协调权。
(4)由年级主任组建本年级的教师队伍,对所属年级的教师有选择权。
(5)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优秀年级主任可优先考虑,年级主任在评职、评优等活动中,享有与班主任同等的优先待遇。
4、年级主任业绩考核
⑴年级主任每学年需要做全年级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年级总结大会。
⑵按规定,年级主任两年一聘,但每学年均需述职,采用全年级教师民意测验,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年级主任工作实绩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不同的等级。校务会根据考核结果并参考年级主任聘任条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该年级主任。㈢班主任职责与竞聘条件
1、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职责是带好班级、管好学生,主要职责参照学校教师管理考核细则和班级综合评估办法。
2、班主任竞聘条件
⑴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
⑵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⑶有积极、自觉、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⑷考虑学科课时分配与人力资源有效利用,鼓励语文、英语、数学、综合各学科教师竞聘班主任岗位,
⑸为保证专任教师的班主任经历,鼓励并优先考虑年轻教师、晋级晋优教师竞聘班主任;
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竞聘班主任: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有乱收费、乱推销行为者。上一学年班主任工作不称职者。
3、班主任待遇、考核
⑴经考核,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按学期发放学期考核奖。
⑵按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⑶班主任在晋级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⑷其他按照政策和学校规定应有的待遇和权利。
⑸考核办法另见《范海中学班级创优考核办法》。
4、如班主任岗位经竞聘未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可以从未申报班主任岗位教师中,根据班主任竞聘条件,通过领导小组表决确定符合岗位需要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如符合条件的教师拒绝岗位应聘,在晋级评优中不予考虑。
㈣学科教师职责与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职责
执行《教师法》中对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主要职责参照学校综合考评考核办法。
2、学科教师竞聘条件
⑴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科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经验;
⑵语数外学科教师要胜任学科教学,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评价能力,能按照教学五认真要求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优先聘任教学质量高的教师。
⑶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与信息专职教师要具备专业技能素质,胜任学科教学;
⑷学科教师能胜任学科兴趣小组、竞赛辅导。
⑸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三要八不准”等师德要求与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不遵守校纪校规、家长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教师不予聘任。
⑹身心健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五、竞岗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通过教师大会选举产生学校行政代表3名、教师代表4名,组成20xx年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与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
2、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核定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岗位,制订岗位职责、待遇、聘任条件等。
3、向外公布所设岗位、职责、竞聘条件、待遇和竞聘办法。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自愿申报1―2个工作岗位,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等,也可在其他实行岗位竞聘的学校申报岗位。
4、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管理二教学三教辅后、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
(1)校长聘任年级主任。
(2)年级主任聘任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
(3)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务处聘任。
(4)总务处聘任教辅后勤人员。
(5)教务处聘任教研组长。
5、 上岗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若前轮未聘满,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下轮续聘。
7、落聘人员按(意见)文件精神调整为临时岗位。
六、聘期合同签订
1、班主任、教学岗位聘期为一年,由校长委托年级主任签订,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校长委托教务处主任签订。教辅后勤岗位由校长委托总务处主任签订。年级主任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三年,由校长与年级主任签订。
2、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学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
3、岗位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考核与机制。
⑴建立完善教师岗位履责与绩效评价制度(另见《范海中学教师管理考核细则》),每学年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⑵完善、调整学校各项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形成工作过程考核与学期绩效考核相结合、个人奋斗进取与年级团队和谐共进相结合的一套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考核管理的功效,发挥机制导向作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校组织文化。
2、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出台后,根据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由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并经全体教师大会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分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岗位待遇档次,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八、对落聘人员的处理
在本校的落聘人员可参与其他实行聘任制的学校的竞聘,也可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不愿意参加学校竞争上岗、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阳人
社发(20xx)1号文《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九、人事争议处理
学校成立由行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调解和处理人事争议,做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校内调解无效的,向县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科、教育工会)申请调解。
十、其他
1、本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阳人社发(20xx)1号文《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各位老师对以上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校长室,自公示之日起两日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