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2026-09-01方案

请欣赏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20xx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青衣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杰、张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禁放区域

1、以G245线、乐雅高速为界,依凤村、青衣江村、凤山社区靠城一侧为禁放区。

2、千佛社区、滨江社区、迎春社区、在古社区全域禁放。

(二)宣传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区)范围分为7个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实行包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村(居)民实施全覆盖宣传教育。(具体名单见附件1)

要求:户户知晓禁放区域,人人遵守禁放规定。

措施:各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带领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农户、小区全覆盖粘贴发放禁放区域公告或宣传单。

(三)巡查检查

春节期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

要求: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

措施:

1、春节期间各村(社区)每日对各自辖区禁放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落实禁燃禁放规定。

2、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需安排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在重点区域值守,劝导燃放人员遵守禁放规定。

3、街道值班组需每日对街道重点区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同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节)6:00-8:00等重要时段,街道值班组需到青衣江河堤两岸、滨江广场、千佛岩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无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包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队开展入户宣传和巡查检查,确保户户知晓,人人遵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带班领导要主动对接,开展联合巡逻、联合劝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及措施落实到位。

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2

为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xx〕117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发动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处、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部署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控非法燃放行为。

(三)巩固管理阶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开展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职责划分

(一)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结合各辖区实际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宣传;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要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总结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

(二)派出所:受理违法燃放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依法处罚;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区域内沿街门店、市场、餐饮酒店等单位严格执行禁止燃放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及门店依法告知烟花爆竹监管部门。

(五)道安办:加强对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公安部门通报。

(六)环保站: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污染数据变化情况,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术参考;根据烟花爆竹燃放特点,在相应区域设置噪声和大气污染监测点,收集监测数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七)供销社:负责本系统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区域。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治理大气污染、美化环境、安全管理、创建文明乡镇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

(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镇政府将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通报给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镇政府将加强对禁燃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查处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营造氛围,完善机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鼓励举报,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禁燃”舆论氛围。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于20xx年1月2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安委办。

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辖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守住安全红线,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分析查找近年来“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成鹏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璐、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副主任李云兵、街道政法委员黄建军、李家沱派出所所长傅凯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党群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规建环办、社事办、财政办、社区事务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态环保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李家沱市场监管所、李家沱派出所、巴滨路派出所、李家沱消防救援站、市七院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李云兵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王文彬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工作人员罗益莉、吴辉华、张华为办公室成员。

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禁放办职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与村(社区)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在辖区内燃放和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保证市民过一个宁静、祥和的春节。

街道应急办:配合区应急局、派出所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党群办:负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街道财政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

街道城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上报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医疗机构等区域的看护;负责制订辖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街道规建环办: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区事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物业企业加强禁放的宣传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文娱场所、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李家沱市场监管所:配合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点查处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巴滨路派出所:依法查处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工作。

街道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场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是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物业等社会力量加大禁放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会同派出所、应急办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2月25日前)。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研究制订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安全守护措施。明确网格内管控人员,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5日)。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条例》和《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通知,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文娱场所、进宗教场所、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横幅标语、设置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微信QQ群发布宣传信息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属地辖区和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1月10日—20日)。街道禁放办将牵头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辖区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管控(1月21日—2月5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辖区禁放规定,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6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街道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街道辖区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由应急办牵头进行巡查,确保辖区内“零销售、零储存”。由派出所牵头,在辖区外围布设检查卡点,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本辖区;督促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客运、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四)坚决打非治违。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六)做好应急处置。禁放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辖区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李家沱消防救援站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七)严格督导问责。街道党政办和纪工委加强对20xx年春节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街道禁放办对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并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曝光情况、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各村(社区)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禁放领导小组及成员登记表(见附件1),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xx年2月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4

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烟花爆竹禁燃时间及区域

(一)禁燃时间

20XX年12月20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我市的下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燃区域

1.崇阳街道、崇庆街道烟花爆竹禁燃区。

崇阳街道、崇庆街道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唐安西路、崇庆中路、永康西路、蜀州中路、杨祠街、滨江路南一段、琴鹤大桥、十字南路、滨西路、观江街、沿河无名路、F1水坝、公园大道、棋盘村无名路、怡然街、文井街、文井街西一巷、西苑路、金带街、龙门中街合围区域。

2.街子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

街子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味江河(瑞龙桥)、朝阳路、金鱼街、清明街、清明街西三巷、泊江街合围区域。

3.元通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

元通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泊江河、西河、永渠南街、永渠北街合围区域。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优化调整如下: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应急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市执法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政府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执法局、市商投局、市卫健局、市审批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崇阳街道、崇庆街道、元通镇、街子镇、国网崇州供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燃办)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禁燃办负责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宣传教育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场执法组(市应急局牵头)、禁燃执法组(市公安局牵头)三个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承担相应职能,对禁燃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信息反馈。

附件:崇州市城区、街子古镇、元通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开展全市禁燃宣传工作,全面宣传禁燃的政策法规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对违规燃放的典型案例及时给予曝光,及时发布禁燃工作动态,为禁燃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禁燃工作文件公告、通知通报及相关信息发布。

市审批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XX),审核办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市公安局:牵头组建禁燃安全巡查督导执法队伍。负责组织警力和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开展巡逻检查工作,维护社会治安、交通及禁燃秩序;禁止禁燃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执法局等部门打击处理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市应急局:牵头组织市场检查督导执法;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商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设置24小时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和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处禁燃区域内非法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落实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空气质量监测和发布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会同宣传部门加强禁燃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减轻烟花爆竹污染。

市执法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清理和执法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各广场、公园、绿地管理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防火工作。

市卫健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禁燃宣传和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协调各医疗单位做好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统计人身伤害及救治等相关情况。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街道中小学生及家长进行禁燃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在禁燃区域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市财政局:负责禁燃工作经费保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小区物管公司落实禁燃宣传工作,及时劝导、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监督指导建设施工单位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做好施工工地附近禁燃宣传教育和建筑工地防火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加强殡仪馆、合法公墓内部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禁燃规定;在婚姻登记处开展禁燃宣传工作,引导居民婚嫁活动遵守禁燃工作规定。

市商投局:负责组织各大商场、超市等企业(商家)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和安全防范工作。

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协助做好禁燃宣传工作;协调通讯公司发送禁燃宣传短信;组织加油站等场所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负责做好燃气供气场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应急局、市执法局等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设有烟花爆竹禁燃区的镇(街道)要加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

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燃政策规定,加强本系统、本单位广大职工的政策宣传和防范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

1.建立市政府、设有禁燃区的镇(街道)、禁燃区内社区(村)三级工作机制,按照“单位、属地、一把手”责任制逐级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禁燃办负责禁燃工作的督导和协调,及时处理禁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各职能部门和设有禁燃区的各镇(街道),20XX年12月20日前要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崇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施方案》《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制定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门负责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各层级工作人员职能、职责,将禁燃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到个人。

3.禁燃区内各社区(村)要制定和完善具体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巡查队伍的作用,有效制止在禁燃区内生产、销售、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执法力度,提升打击效能。

1.禁燃办负责组织执法检查,协调(调度)执法力量;各职能部门和设有禁燃区的各镇(街道),要建立工作台帐及问题清单,有效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2.各职能部门和设有禁燃区的各镇(街道),要按要求组建综合执法巡查队伍,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执法。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的精神,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牵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不在禁燃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储存烟花爆竹。

2.各职能部门、设有禁燃区的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每个居民小区(院落)出入口、居民楼单元门口张贴、悬挂禁燃公益广告、标语,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和防范教育;要通过召开“村民会”“坝坝会”以及入户动员等方式,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达到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群策、群防、群治的目的。

(四)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工作落实。

1. 20XX年12月18日前,各职能部门、设有禁燃区的各镇(街道)要将本单位的禁燃工作方案报禁燃办备案(禁燃办办公地址:崇州市公安局217办公室;禁燃办办公电话:XX;禁燃办联络员:XXX)。

2.禁燃办负责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开展禁燃工作的情况、禁燃区内是否存在生产、销售、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以及打击处理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

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x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青衣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组长:吴昊青衣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茂青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孙宇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罗毅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郑纪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宏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万嘉文青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尹丽红青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长

成员:王建洪、郑杰、张亮、邹强、陈松涛、张朋龙、罗勇、汪学明、沈焱军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杰、张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禁放区域

1、以G245线、乐雅高速为界,依凤村、青衣江村、凤山社区靠城一侧为禁放区。

2、千佛社区、滨江社区、迎春社区、在古社区全域禁放。

(二)宣传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区)范围分为7个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实行包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村(居)民实施全覆盖宣传教育。(具体名单见附件1)

要求:户户知晓禁放区域,人人遵守禁放规定。

措施:各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带领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农户、小区全覆盖粘贴发放禁放区域公告或宣传单。

(三)巡查检查

春节期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

要求: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

措施:

1、春节期间各村(社区)每日对各自辖区禁放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落实禁燃禁放规定。

2、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需安排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在重点区域值守,劝导燃放人员遵守禁放规定。

3、街道值班组需每日对街道重点区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同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包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队开展入户宣传和巡查检查,确保户户知晓,人人遵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带班领导要主动对接,开展联合巡逻、联合劝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及措施落实到位。

社区禁燃烟花爆竹管控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围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