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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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景,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研究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景,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X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X40%。
1、工作业绩考评资料: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资料。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本事(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景(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必须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必须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我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2、职 责:
校 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 公 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 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 师 代 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四、教师学年度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 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 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发展白皮书关于构建优质师资资源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形成学校系统评比框架,促进骨干队伍的建设,形成优质优酬,形成能者、优者多酬的良性竞争格局,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本考核方案力求全面具体地考核教师在校的各项表现,主要原则如下:
①过程结果并重,充分注重学校平时的有月度考核,同时也重视学期结束后的结果考核。
②定性与定量并举,既有量化的分数,也有质性的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情况。
③个人努力与团结合作结合,既看个人成绩,同时也看其与各部门协作的精神与态度。
三.考核对象及比例
1、除校长、书记以外的学校在职、在岗、在编教师。校长、书记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学校教师推荐。
2、学校组织当年申报优秀等次的教师进行考核,综合成绩前10名的教师获得考核优秀称号。
3、年度考核优秀、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按考核成绩4:6分配,综合成绩前4名的为年度考核优秀,后6名为专业技术优秀。上报教育局当年度的考核人员根据教育局下达指标比例按学校考核结果梯次录取呈报。
4、未申报优秀等级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确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师个人根据本人一年的工作情况填写申报表格,向考核小组提交申报表。
2、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评审,研究决定公布参与评定人员名单,并公布。
3、参评人员向全体教职工和评审小组汇报全年工作。
4、群众评议。(投票制)
5、考核小组评议。(投票制)
6、公示。
7、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五、考核项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比办法。
个人成绩:年度师德总分;教学常规总分;考勤总分(4;3:3)占50%。
群众认可占20%。(票选)
部门认可占10%。(票选)
考核小组20%。(票选)
综合四项得分,进行排名.票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回避原则。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励
1. 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教育局对结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晋级与晋升.
2. 对本年度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优秀津贴5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 对本年度专技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津贴3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发放证书。
七、义务
待定
八、关于年度考核与专技考核不合格的规定
按学校的章程办理.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篇4
为促进年度考核规范化,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交全校教职工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20分)
1、按时参加学校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含学生家长会)、职员工人组会(10分)。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升旗仪式(10)。请假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业务考核(30分)
1、按时交工作计划、总结(2分)。未上交者,一学期扣10分,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2、教案符合要求(4分)。无教案、无手写教案者扣10分,不评为本年度考核优秀。
3、完成听课、评课要求(4分)。每少一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4、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及教研活动(10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示范课、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指导青年教师(6分)。
校内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一次2分,骨干教师校内示范课1节记2分。指导青年教师计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以证书或者文件为准)
在省、乐山市优质课竞赛获得奖励分别计4、3分(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一等)
三、工作量与出勤(20分)
1、教学出满勤(10分)。事假一天扣1分,迟到、早退(3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
2、工作量(10分)
每周课表课时12课时—14课时(6分)。少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每多1课时加0.5分,班主任计6课时。合计总分不超过10分。
四、教学效果(30分)
1、年段统考(含高考)教研组学科平均分按乐山市16校排名计分。乐山市第1、2、3、4、5、6、7名分别计10、9、8、7、6、5、4分。
2、年段统考(含高考)所教班级学科名次按16校内与班级比较排名计分。
平行班:乐山1--11名,分别计25、24、23、22、21、20、19、18、17、16、15分。
实验班:乐山第1、2、3名分别计17、16、15分。
担任多个班的按分别计分后平均。
校内同层次垫底者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阅卷中弄虚作假者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3、每学期学生问卷测评,满意率80%以上,计5分,70%以上计4分,60%以上计3分。满意率50%以下不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五、获奖(以证书或者文件依据)
1、教研活动奖
教学论文、优秀教案、自制教具参加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比赛获奖(省三等以上、乐山市二等以上、峨眉山市一等)分别计4分、3分、2分,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有稿费)计4分。(同一论文、教案、教具不重复计)
2、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省、市、县、校的“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分别加4、3、2、1分。(不重复计)
3、艺术体育代表队获得乐山市前3名、峨眉山市第一名,主要训练人员分别计4、3分。
4、组织、训练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所指导学生获得奖励,按国家、省、乐山市一等奖分别计10、6、2分。(以证书为依据,不重复计)
六、分数计算与统计
所有评分由学校行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团委、教科室提供依据。行政办公室计算总分,计分完成后,张榜公布得分情况。经公示无误后,按学校分配到各学科和组别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出年度优秀名单。有否决项者不参与排序。
分组按行政、职员工人、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体育、艺术信息、语文三个年级组、数三个年级组、外三个年级组等。若有特殊情况,可调整组别划分。
七、除以上一至五条中规定的不能评为年度优秀外,以下人员仍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反党纪、政纪或参与邪教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5、乱收费,造成严重影响者;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7、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0个教学日者;
8、离职、调离教育系统、辞职人员。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以及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考核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卫生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报人事科进行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具体要求按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标准进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1、考核办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将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同时上报医师注册机关。
2、医师注册机关在接到上述报告1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供名单内医师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由人事科进行复核,报院考核办公室审核批准。
2、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人事科复核;复核合格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实施后
1、考核办公室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反馈考核委员会,并通知医师本人;同时按要求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执业行为和考核结果记录
(一)考核办公室要为被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建立医师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院考核办公室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六、监督管理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考核办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办公室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医师定期考核的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对考核办公室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篇6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