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储备物资使用方案

2026-09-06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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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储备物资使用方案 篇1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依据《清河县王官庄镇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清河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为防止我镇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浮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

成立镇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全体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

1、人员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镇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学校校长、派出所长、市场监管所长及各村党支部书记。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三、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我镇辖区内现有居民12000余户,约计40000人,按照1户蔬菜粮食等周用量13公斤左右测算,每周全镇共15.6万公斤。现设置集中送货点12个(商超),4个便利保障点,负责50个村及3个住宅小区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保障,各送货点负责集中储存和分装。

四、人员安排

物资送货点按照分包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合理配置送货人员。另外12个送货点,平均每个送货点配送约1000户左右,每个点设置8名工作人员,2至3辆车保障供应品到村卡口。

五、工作安排

1、全镇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是:×××、×××、×××。由×××、×××、×××具体负责本片区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

2、每个片区选定的超市及粮油店在本辖区进行配送服务,每个定点门店按照自己所分包村庄,将物资直接送到村卡口,与村支书对接,然后安排本村志愿者分送到各家门口,由本户自取。

3、各村每三天一次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生活必需品的采购统计,并安排专人先一天与送货点联系,把第二天的要采购的需求统计上报给送货点负责人安排配送。

4、配送点及各村要合理安排配送时间,实行分区分时段配送。

5、未在封控区内的的沿街门店根据就近原则,由指定的商超门店实行分时段定点配送。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长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三个片区负责人本片区具体负责,掌握工作流程。

2、确保人力投入。全镇工作人员,应按照镇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按照分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供应到位。

3、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舞年轻的党员、居民积极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疫情防控储备物资使用方案 篇2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使用范围

1、库存不足的物资。

2、临床使用特殊物资。

3、应急状态下急用物资。

三、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四、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位置。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管人员要勤检查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供货商、生产厂家等部门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疫情防控储备物资使用方案 篇3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疫情防控储备物资使用方案 篇4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疫情防控储备物资使用方案 篇5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疫情防控储备物资使用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一盘棋。

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

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日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手续。

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

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

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

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

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

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

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

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

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

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

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

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

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

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

(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

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