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2026-09-06方案

请欣赏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精选6篇),由短范文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开展低温雨雪冰冻气候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强降温降雪天气对师生员工生活工作的影响和财产损失,保持学校的平安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校发生低温雨雪冰冻气候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实行分级负责,由学校校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动,共同完成救灾抢险应急任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学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决策指挥。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简吉武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强降温降雪灾害救灾抢险应急工作;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随时通报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通讯保障,及时联系有关部门。

卫生室:组织人员送受灾伤员到医院救治,负责疫情监测和防疫。负责组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灾害损坏的设施。

后勤组:负责筹集落实救灾应急经费,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应急救灾抢险物资、救援人员的运输工作。

总务室:负责社会治安工作,参加抢险救灾。

教导室: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疏散师生员工。

党支部: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和政府、社会救助资金、物资公开、公正、合理使用。

三、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学校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储备,并保证足额到位。

(二)物资准备

后勤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三)救灾装备准备

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四、信息管理

(一)灾害信息共享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向中心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

(二)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五、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的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即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

Ⅰ级响应:学校停课,并疏散师生员工回家。

Ⅱ级响应:实施受灾人员安全取暖等措施。

Ⅲ级响应:师生员工多带一点衣服御寒。

(二)启动程序

发生灾情后,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

(三)组织领导

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四)具体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和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医治和善后工作,做好因灾损坏设施的抢修,确保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学校决定终止响应。

七、恢复和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受灾实情为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区教育局协调。

(二)调查与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后勤部门组织核查灾情,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向区教育局报告。

(三)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学校后勤组负责组织实施,需要区教育局援助的,由受灾学校提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八、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学校指挥部建议上级给予表彰和奖励:

1、处置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2、及时准确报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为处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出谋献策,成效显著的;

4、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

4、在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5、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组织协调不力和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阻碍救援工作的;

7、其它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新中学校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2

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市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设立重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市交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畅通组、安全维稳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等9个工作组,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长、副指挥长,统筹指挥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预测与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会商分析,将会商分析结论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当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气象局应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预警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预警信息。交通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落实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

4信息报送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期间,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定期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灾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不间断地报告灾害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受灾情况。

对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要立即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12小时内报告灾害信息,并将处置情况适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支持的,应及时报告。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红色):因灾影响主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或多个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出现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橙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个小时以上;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万—5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气象局提出实施Ⅰ级或Ⅱ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批准后,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成立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应及时将灾情信息上报国务院应急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需要国家给予支援的,由市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5.2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黄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9—12小时;造成3—9人死亡,或500万—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蓝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8小时;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响应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6.2物资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煤、电、油、气等生产生活物资的组织调运。市商委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粮、食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市盐务局负责保障抗击冰冻灾害所需工业用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6.3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市市政委牵头维护城市供电、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利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市交委负责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向公路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协助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港航部门在确保各类船舶安全行驶的基础上,做好水上客运运力的适当储备,以缓解陆运客流压力。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5通信、电力保障

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通信、电力供应等设施设备,做好保障工作。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及时调配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市电力公司负责保障重点部门电力供应,及时抢修受损线路和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

6.6经费保障

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足够的经费,保障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民政部门应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捐赠款物、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农业部门应做好重大低温雨雪冻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科学制定规划,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应急救援所征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核算后及时予以补偿;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安排调度。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民政局、市商委、市红十字会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国内及社会各界提供援助。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赠活动。市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及其各区县(自治县)相应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

有关保险公司根据灾情,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项,做好赔付工作。

7.2调查评估

气象部门负责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分析与评估;民政部门负责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气象局牵头组织调查评估,其他部门积极参与调查评估工作,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向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上报调查评估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作为灾害救助、补偿、理赔的依据。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7.3应急总结

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结束后10日内,将本单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在15日内完成本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应急委,并抄送各成员单位。

8新闻报道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新闻宣传组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将灾情、救援处置有关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新闻媒体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9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对谎报、瞒报灾情,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开展低温雨雪冰冻气候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强降温降雪天气对师生员工生活工作的影响和财产损失,保持学校的平安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校发生低温雨雪冰冻气候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实行分级负责,由学校校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联动,共同完成救灾抢险应急任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学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决策指挥。

指挥长:宋仕才

副指挥长:简吉武,

成员:总务室黄英本;教导室田景旺、杨宗强;后勤处杨文彪;办公室简吉武;工会秦银翠。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简吉武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强降温降雪灾害救灾抢险应急工作;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随时通报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通讯保障,及时联系有关部门。

卫生室:组织人员送受灾伤员到医院救治,负责疫情监测和防疫。负责组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灾害损坏的设施。

后勤组:负责筹集落实救灾应急经费,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应急救灾抢险物资、救援人员的运输工作。

总务室:负责社会治安工作,参加抢险救灾。

教导室:组织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疏散师生员工。

党支部: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和政府、社会救助资金、物资公开、公正、合理使用。

三、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学校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储备,并保证足额到位。

(二)物资准备

后勤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

(三)救灾装备准备

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四、信息管理

(一)灾害信息共享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向中心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信息。

(二)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五、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的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即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

Ⅰ级响应:学校停课,并疏散师生员工回家。

Ⅱ级响应:实施受灾人员安全取暖等措施。

Ⅲ级响应:师生员工多带一点衣服御寒。

(二)启动程序

发生灾情后,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启动预案。

(三)组织领导

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四)具体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和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医治和善后工作,做好因灾损坏设施的抢修,确保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并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

(五)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学校决定终止响应。

七、恢复和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受灾实情为主,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区教育局协调。

(二)调查与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后勤部门组织核查灾情,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向区教育局报告。

(三)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学校后勤组负责组织实施,需要区教育局援助的,由受灾学校提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八、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由学校指挥部建议上级给予表彰和奖励:

1、处置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2、及时准确报送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为处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出谋献策,成效显著的;

4、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

4、在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损害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5、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组织协调不力和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阻碍救援工作的;

7、其它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新中学校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4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临澧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必要时由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分管副部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旅发办、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人民银行、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县指挥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 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区县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公安、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保险单位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县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汇总、上报灾情,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监测监管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县科工局: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运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县民政局:及时核实灾情,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监测和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名胜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确保城市供水、供气设施和城市桥梁等正常运行。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

县交通运输局: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工作。

县公路局:组织实施干线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相关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滞留在干线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好干线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

县农业局:调查核实农业灾情,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林业局: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畜牧水产局:调查核实畜牧水产灾情,负责牲畜、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卫计局:负责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粮、油加工、供应和市场调控,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粮、油供应。

县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

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灾区市场正常秩序。

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旅发办: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知识的宣传和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疏导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收集和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民银行: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红十字会:筹集救灾款物,开展社会募捐和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

县供电公司:及时抢修所辖电网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灾及重点部门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县消防大队:参与铲冰除雪、险情隐患排查及抢险救援,协助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等工作。

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协调、联络相关铁路单位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和转送各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输抢险救灾的物资和人员。

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高速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3 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 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地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县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 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应急响应

4.1 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1.2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或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街道)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本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省市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影响省内主要火车站正常运行的,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5个以上乡镇(街道)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

(3)造成省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致使省内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全省电网、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分级响应

4.2.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灾害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2.2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科工、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县指挥部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公安、武警等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灾害发生地区乡镇县人民政府(街道办)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Ⅰ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做好先期应对处置,并迅速向省市指挥部报告,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 应急处置

4.3.1 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 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视情提供生活必需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生计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受伤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因灾受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运输正常;铁路部门开展铁轨积雪清除,加强设施维护,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 扩大应急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县指挥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区县给予支援。

4.4 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 信息发布

县、乡两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本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临澧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交通运输、铁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临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德日报临澧站、临澧县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

4.6 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5.2 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 保险理赔

县政府办、临澧保险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 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科工、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 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科工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 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政府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5

低温雨雪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应对雨雪天气道路保畅通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基本原则

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出现影响道路畅通、旅客大量滞留的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预案采取“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法,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成立鹰潭市交通运输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的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所。办公室主任为吴将,联系电话(传真):xx,手机:xx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市运管处、市公路所、贵溪市交通局、余江县交通局、龙虎山景区交通局

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办:负责道路保畅通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市运管处:负责全市道路保畅通应急用车和救灾车辆的统一调配工作。

市公路所:负责组织全市农村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工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局:在市交通运输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道路保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市、区)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道路保畅通工作,并落实道路保畅通物资储备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

启动: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发布后,按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

解除: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经市、县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四、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在2小时内做好以下准备:

1、及时与市、县两级应急部门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进行联系和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应急救援的有关事宜。

2、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的抢修准备工作,集中道路抢修队伍,调用道路抢修的物料和设备,采取在冰雪道路上撒盐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桥梁和其它重点路段加铺麻袋、草袋、秸秆等措施对公路通行进行及时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3、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组建运输队伍,落实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和相关救灾工具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处置指挥协调工作所需车辆、人员和设备的后勤保障,确保与市、县有关领导和部门的信息畅通。

5、各单位加强信息调度,掌握紧急情况,做好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指挥和疏散工作,维持交通秩序,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置。

6、需要其他单位支援的,向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申请。

五、应急行动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反应的主要行动是:

1、在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迅速进入岗位,随时待命。特别是道路抢修队伍、道路运输队伍,要由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队,做到人员齐整、装备精良。

2、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并提前制定出科学的绕行方案。其次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调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派出道路运输抢险救灾车队。救灾车队按指定路线进入重灾区或指定位置,迅速展开救援,抢救运送受灾群众和国家重要财产,调运受灾群众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据灾情变化和救灾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未雨绸缪,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道路抢修队伍人员组成,储备化雪盐、麻袋、草袋、铁铲、扫帚、防滑链等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至灾情结束前,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各相关单位每日10:00、15:30时前将信息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市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乡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 篇6

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市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设立重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市交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畅通组、安全维稳组、善后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调查评估组等9个工作组,设立应急处置指挥长、副指挥长,统筹指挥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预测与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会商分析,将会商分析结论报送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当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气象局应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预警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预警信息。交通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落实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

4信息报送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准备情况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期间,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定期向市政府应急办(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2个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灾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不间断地报告灾害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受灾情况。

对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市政府应急办要立即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12小时内报告灾害信息,并将处置情况适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支持的,应及时报告。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红色):因灾影响主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或多个区县(自治县)范围内出现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橙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个小时以上;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万—5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气象局提出实施Ⅰ级或Ⅱ级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批准后,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成立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应及时将灾情信息上报国务院应急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需要国家给予支援的,由市政府向国务院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5.2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黄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9—12小时;造成3—9人死亡,或500万—1000万元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蓝色):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候事件。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8小时;造成1—2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当预警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启动Ⅲ级或Ⅳ级响应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

6.2物资保障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煤、电、油、气等生产生活物资的组织调运。市商委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粮、食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市盐务局负责保障抗击冰冻灾害所需工业用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6.3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市市政委牵头维护城市供电、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利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市交委负责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向公路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协助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港航部门在确保各类船舶安全行驶的基础上,做好水上客运运力的适当储备,以缓解陆运客流压力。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5通信、电力保障

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通信、电力供应等设施设备,做好保障工作。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及时调配应急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市电力公司负责保障重点部门电力供应,及时抢修受损线路和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

6.6经费保障

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足够的经费,保障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民政部门应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捐赠款物、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农业部门应做好重大低温雨雪冻害引发的农业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及时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科学制定规划,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应急救援所征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核算后及时予以补偿;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安排调度。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民政局、市商委、市红十字会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国内及社会各界提供援助。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赠活动。市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及其各区县(自治县)相应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

有关保险公司根据灾情,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项,做好赔付工作。

7.2调查评估

气象部门负责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分析与评估;民政部门负责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气象局牵头组织调查评估,其他部门积极参与调查评估工作,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15日内向市政府应急委或市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上报调查评估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作为灾害救助、补偿、理赔的依据。

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7.3应急总结

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应急结束后10日内,将本单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在15日内完成本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应急委,并抄送各成员单位。

8新闻报道

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新闻宣传组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将灾情、救援处置有关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新闻媒体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较大或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9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对谎报、瞒报灾情,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或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