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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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奖励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
2、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
(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5)其他。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1、考核项目考核指标权重评价标准评分
工作业绩定量指标销售完成率35%实际完成销售额÷计划完成销售额×100%
考核标准为100%,每低于5%,扣除该项1分
销售增长率10%与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销售业绩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现负增长不扣分
新客户开发15%每新增一个客户,加2分
定性指标市场信息收集5%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否则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条,每少一条扣1分
报告提交5%1。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报告交到指定处,未按规定时间交者,为0分
3、报告的质量评分为4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为0分
销售制度执行5%每违规一次,该项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5%1分:较弱,不能及时的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
2分:一般,能对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3分:较强,能对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能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分:强,能迅速的对客观环境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沟通能力5%1分:能较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说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灵活运用多种谈话技巧和他人进行沟通
灵活应变能力5%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能灵活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作态度员工出勤率2%1。月度员工出勤率达到100%,得满分,迟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内)
4、月度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该项得分为0
日常行为规范2%违反一次,扣2分
责任感3%0分:工作马虎,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态度极不认真
1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但对工作中的失误,有时推卸责任
2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承担公司内部额外的工作
服务意识3%出现一次客户投诉,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三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月工资的20%;业绩考核额度占15%;行为考核额度占5%。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为当月工资的80~140%。
5、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五、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由销售部经理进行。
六、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年度考核奖励方案 篇2
方案一:2月首周部/课活动新春利是
1、方案目的:为推动营业单位2月首周活动率高开,以活动促留存,以活动推业绩,达成35%首周活动率目标
2、方案对象:营销营业部、区拓展业课(处经理以直辖课参赛)
3、方案时间: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4日
4、入围条件:2月4日初审有效活动率达到30%入围
5、奖励内容:对于入围的营业单位,根据2月4日初审有效活动率档次,按竞赛期间有效活动人力进行相应费用额度奖励:
2月4日初审有效活动率承保有效活动人力奖励标准(单位:元/人)
35%>H≥30%4040%>H≥35%80H≥40%120
兑现方式:下划费用到获奖部课所在营业单位,部课按自定配套方案报销获奖额度
备注:
1。方案数据来源及计算方式:方案最终结果以MIS系统承保数据为准,减七折;
2月4日初审有效活动率=2月4日累计初审有效活动人力/2月4日当前人力
2。方案奖励上限:营业部/展业课活动率达到40%(含)以上,最高按120元/人奖励封顶;
3。解释权: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分公司销售企划部。
方案二:“活动为王使命必达”业务竞赛方案
1、方案目的`:为推动营业单位
2月活动率和FYP目标双达成,帮助一季度提前过考核,顺利达成开门红整体目标。
3、方案对象:全省各营业单位
4、方案时间:20xx年2月
5、入围条件:营业单位按照FYP目标规模分组分为3组,2月当月承保累计FYP达成年进度7%,且有效活动率达到62%,获得对应费用额度:
年度考核奖励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强工兴市”战略,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府下达我局2009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经局党委研究,特制订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年引进内资1000万元,实际到位外资50万美元。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各下属企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目标任务:各完成一个招商项目。
三、额度认定
以市认定的招商引资金额为准。
四、评定办法
1、分值评定。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各科室和各企业、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分值为10分。完成任务数的得10分,每超过任务数1倍的加2分。
2、单个项目由多个科室、企业、单位共同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引荐单位不超过2个;1000万元―1500万元引荐单位不超过3个;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引荐单位不超过4个。
五、认定标准
1、工业项目属新增工业用地的,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并经项目预审,企业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含100元)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评定,利用闲置厂房、土地和原有企业引进市外资增资扩股的项目(必须有市外的新增股东)当年度完成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的列入评定。
2、农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列入评定。
3、第三产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列入评定,其中房地产项目外资部分列入评定。
4、对原有企业进行转让的,所转让的固定资产按50%折算成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所增固定资产投资额按100%计算。
六、奖励办法
1、完成任务奖。完成任务的科室、企业,全体科室人员、企业班子成员年终各奖励800元。
2、招商引资奖。对引进内资的个人,按引资额度的2‰给予奖励(外资以1:10比例折算成内资计奖)。
本办法由局招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年度考核奖励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全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热情,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池州市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抓实“六项行动”推动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兴村”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奖励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是指为激励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村干部),按程序从当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来奖励村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指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管理成本后盈余的收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增量”,是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同比增长量。
第二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第六条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
(一)经营收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等。
(二)发包及上交收入。承包、租赁收入,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收入,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
(三)投资收益。村级集体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四)其他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七条上级单位奖励给村级集体的收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捐赠等不属于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第八条土地征用收入、村级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入、集体林地流转和林木处置、集体资产及设备处置产生的收入等不纳入奖励统计范围。
第九条经营管理成本指村级集体在生产、销售产品物资、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
第三章适用情形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度村级集体纳入统计范围内的经营性收入净收益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村。
第十一条因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入账不及时、账目无法界定等原因,未能及时准确统计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的村,不得申报奖励。
第十二条明确标准条件。享受奖励的村干部应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工作成效显著、实绩突出,符合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标准。
第十三条建立负面清单。以下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度奖励:
(一)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的;
(三)乡镇认为其他不得享受的情形。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原则,正确把握和合理运用好容错纠错情形,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励干事创业的协同共赢,激励村干部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对于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中出现失误或错误,经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属于容错纠错情形的,允许发放奖励。
第四章奖励措施
第十五条各乡镇要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的评定,要综合考虑各村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收益增幅等因素。
第十六条根据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年度增加和保持情况,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绩效奖和一次性奖。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指集体经营性收益在5万以上(含5万元),且保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总量不减的村。
1.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30%给予奖励。
2.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40%给予奖励。
3.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益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村干部年基本报酬的50%给予奖励。
4.村级集体经济自主(村两委干部以村级集体名义领办、创办公司、合作社或电商,组织、主导生产经营或销售,非发包、租赁、出售村级集体资产)年经营性收益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在第2、3款规定奖励之外,可按不超过自主经营性收益的20%给予村干部奖励。
原则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奖励资金发放的总额不得超过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的30%,总量不超过20万元。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奖。指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在10万(含10万元)以上,且增长较大的村(年度收益增量达到2万元及以上),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结果,按当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增量的20%比例奖励村干部。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次性奖。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3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总收益首次达到20万元以上的村,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十七条奖励对象。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不包括选派干部、挂职干部、选调大学生村官。
第十八条科学分配奖励资金。除按村干部年基本报酬比例计提之外的奖励资金,原则上奖励村“两委”正职每人不超过奖励资金的30%(“一肩挑”的不超过奖励资金的40%);其他村干部根据发展集体经济绩效大小由所在村自行研究确定,要统筹考虑当年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及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
第十九条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各村发展集体经济考核评价结果要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村党组织进行表彰或表扬,优先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对表现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各类评先评优对象。
第五章奖励程序
第二十条村级申请。每年3月底前,符合奖励条件的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集体经营性总收益及增长情况、奖励人员及数额、奖励分配方案等,并提交《奖励资金审核表》。
第二十一条乡镇审核。乡镇党委及时成立由纪检、组织、财政、农经等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上报村的年度经营性收益情况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对村级集体创办的公司、合作社等主体生产经营形成的收益,年终审核时应提供会计报表、帐册等资料,乡镇审核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核实收益数额。
第二十五条决议和公示。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乡镇派员参加。审议通过后,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奖励资金发放至村干部个人账户。
第二十六条备案管理。各村及时将审核资料报乡镇备案;乡镇及时汇总年度奖励落实情况,报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强化程序意识。各乡镇要把程序意识贯穿到奖励工作全过程,切实维护好程序的严肃性,在审核把关、会议表决、对外公示等环节上,都要按程序走、按规定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纪监督。严守工作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全程监督,杜绝选择性执行;对上报不严、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收回奖励资金,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奖励工作真实性、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和村民代表广泛宣传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创新发展,力争奖励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行期限为1年。
年度考核奖励方案 篇5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对行政部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担当的职务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工作努力程度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一方面为薪酬调整、职务变更、人员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促使各个岗位的工作业绩达到预期目标,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得到实现。
二、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频率
行政部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两种,季度考核由行政部经理负责落实并实施,人力资源部给予指导与配合,年度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使用范围
企业行政部工作人员,行政部经理除外。
(三)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
即积极主动地对待工作,遇到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其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出勤率
(2)工作主动性
(3)工作积极性
(4)合作性
(5)工作责任感
2、工作任务
(1)工作计划完成率。
(2)业务协作,主要考核其配合他人完成工作的态度及结果,如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
(3)公文处理的及时率。
(4)文稿起草的及时率。
(5)公文处理的差错率。
(6)企业内部信息通报的完成率、及时率和准确率。
(7)文件管理的规范性。
(8)按时参加企业及部门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9)积极主动地接收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工作能力
(1)专业技能
(2)组织协调能力
(3)沟通能力
三、绩效考核反馈与申诉
(一)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者应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结果,应先行沟通,也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逐级申诉。
(二)绩效考核申诉
1、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被考核者有权向直接上级主管申诉;如果被考核者对直接上级主管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人力资源部接到被考核者的申诉后,通过调查和协调,在XX日内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员工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申诉。
四、考核结果存档
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于考核下月XX日前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年度述职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在次年1月XX日前汇总归档。
年度考核奖励方案 篇6
一、考核目的
1.1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实施公司运营战略规则,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司各管理岗位和各职能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使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奖惩、异动、教育培训及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有所依据;
1.2为公司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范围
2.1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
2.2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2.2.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2.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2.2.3兼职、特约人员
三、考核原则
3.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3.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4.1员工自评:按照“考核权限表”,员工选择适当的考核量表进行自我评估
4.2直接主管复评: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复评。
4.3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对考核结果评估,并最后认定。
五、考评依据
5.1部门绩效分数:《部门负责人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得分统计表》。
5.2员工考核分数:《部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六、考核时限
6.1每月12日前,总裁办综合评定集团各职能部门各项工作完成的质量与效率,给出公司当月各职能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得分统计表》;
6.2每月15日前,各部门负责人提报本部门内所有人员《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自评、复评部分均需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后,报至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处;
6.3每月20日前,绩效考核部处理员工申诉事宜,并汇总对公司职能部门全员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统计整理;
6.4每月22日前,绩效考核部将统计汇总后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报批;
6.5每月24日前,将报批签字后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发至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处;
6.6每月28日前,进行考核结果的月度分析,为下一阶段绩效考核提供改进建议及考核结果应用提供依据;
七、考核方法
7.1公司实行两级考核制,即先对部门进行考核,再对员工进行考核。
7.2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八、考评结果应用
8.1薪酬计算方法:
被考评人考评成绩汇总后,即根据本次考评分数计算考评当期被考评人的实得绩效工资。
被考评人从月度工资总额中提取15%作为当月品绩考评的绩效工资基数Z。当月实得绩效工资Z按下表方法计算。
8.2各级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评估,全年月度品绩考评平均分数作为加薪、晋升、年终奖或培养的依据。
8.3连续三个月实得绩效工资为零的,视具体情况作降级、降职处理。
8.4对于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合工作,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资料信息,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将按公司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惩处。
九、考核细则
9.1公司将根据绩效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方案的适当调整。
9.2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参与考核;
9.3考核期内工作岗位发生异动人员,异动当月按工作天数多的岗位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9.4当月因病(含工伤假)或因事请假出勤不满15个工作日的员工,不参与考核。
十、考核申诉
10.1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
10.2部属与直接主管讨论考核内容和结果后,如有异议,可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由部门主管进行协调;如部门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专员进行调查协调。
10.3考核申诉的同时必须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十一、实施及解释权限
11.1公司可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受理员工申诉事宜。
11.2本办法于x年x月正式执行。
十二、附件
12.1附件:《部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