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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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1
一、复工情况
1、复工时间
南京国金中心项目正式复工时间:20xx年3月3日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建筑工地复工前需准备好防疫方案措施,检查合格后可以复工。
项目部前期准备人员于2月10日回到南京进行防疫准备和复工申请,同时其他管理人员也陆续于2月底前返岗。在工地防疫措施准备妥当后,建邺区防疫部门与建委于2月28日现场检查完毕,安监部门同意复工。项目部下发通知3月2日正式复工。
2、复工后现状
项目部按照要求将申请复工材料报送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防疫指挥部、建委、安监站联合检查。2月28日同意复工后,后期仍进行抽查。3月12日、3月13日,安监站和建委已分别来工地抽查防疫布署情况,抽查结果合格,施工正常进行。
二、防疫措施
1、防疫物资准备
一次性医用口罩:开工前已准备4500只,截止3月13日另行准备4300只,满足自复工起4周储备量。(2个/天/人)
洁恩84消毒液:共准备6桶(20L/桶),满足10天储备量的要求
背包式喷药壶:2只。用于现场喷撒消毒液。
电子测温仪:3支。用于场地出入口现场测温。
人脸识别仪:1台。工地封闭式管理,刷脸认证进出。
2、防疫小组
总包项目部成立以童欣俞为组长,郝肇轩、倪建华为副组长共9人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另安排5名保安进行工地出入体温检测和现场巡查小组;2名前期准备人员作为消杀小组进行办公区域及施工区域的消杀。
3、工地防疫区域设置
出入口管理:现场封闭工地2#、3#门,仅留置工地1#门作为人员出入口,出入口设防疫岗亭1座共4名保安,2人/班进行24小时管理。
人脸识别仪:1#门设置1台人脸识别仪,人员进出在体温检测合格并人脸识别通过后方可进入;体温检测合格但人脸识别未通过人员,经现场信息登记录入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入。
隔离区设置:于T1塔楼北侧临房处设置隔离房5间单人间,含2座移动式厕所。隔离区域与其它宿舍区用围挡进行隔离,设专门出入口1个,出入口设检查点,由1名保安人员值守。
4、现场消杀
办公区域:每日安排1人进行2次消杀,分别于7:00和12:00进行,每次消杀至少30min以上,主要范围:办公区走道、会议室、卫生间、办公电梯。办公室内部除每日正常卫生打扫外,管理人员配发消毒酒精500ml,自行喷杀。
施工区域:消杀作业同办公区域,主要消杀区域为宿舍、食堂、卫生间、施工电梯、主要施工楼层公共走道。
5、就餐安排
管理人员就餐:食堂采用分餐制,项目部定制专用饭盒,于饭点前由食堂人员送至各办公室。
进场工人就餐:由于先期进场工人不多,由项目部给各分包单位指定就餐区域,一桌两人,桌上用木板隔开。分三批次进入食堂。人员较多时,采用食堂统一打包,分批领取方式进行。
6、进场工人信息登记制度
每位工人进场前需如实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取得“宁归来”APP健康绿码、提供14天内行程的验证短信、身份证复印件,完成后进行人脸识别信息录入。
三、复工后工人人数与材料准备
1、人员数量
由于目前疫情,项目部先期组织非疫区工人进场,湖北籍、温州员工一律不反岗,因合肥、蚌埠、亳州、阜阳、信阳、盐城、地区人员返宁后需进行隔离,除项目需要返岗的,均暂缓返岗。后期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复工后3月3日,工人进场人数25;3月5日,工人进场人数共36;3月10日工人进场人数共130;截止3月13日工人进场共179人。根据目前情况,经统计计划至3月底返岗工人共528人。
2、施工材料准备情况
目前二期工程处于装修收阶段,仍未进场的材料主要为装修单位的检修防火门、玻璃、铝板吊顶、架空地板、石材等物资。经了解上述物资的生产工厂大多于3月份陆续复工复产,大部材料加工完进场主要集中在4月10日左右,除部分收尾材料要到5月10日左右。
四、施工计划
1、精装修:T1塔楼4区卫生间完成时间4月30日
T1塔楼镜柜、厕格等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电梯厅吊顶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2、机电安装:完成时间4月30日;末端灯具、卫生洁具完成时间6月10日
3、消防:基本完成,后期配合机电、精装作末端安装
4、幕墙:剩余窗台铝板、封修和更换玻璃完成时间5月15日
5、架空地板:机电层上下两层完成时间6月5日;4区以下标准层架空地板完成时间6月15日;4区标准层完成时间7月5日
6、粗装饰:机电层环氧地坪完成时间5月20日;办公区批白完成时间4月20日;其余破损收头6月30日前完成。
7、园林:石材铺贴完成时间4月30日;绿化种植等软景完成时间5月20日。
五、剩余验收计划
1、消防验收调试:5月1日~5月20日
2、消防第三方检测:5月21日~5月30日
3、消防验收:6月1日~6月30日
4、节能验收:5月21日~5月30日
5、规划验收:6月1日~6月15日
6、装饰工程专项验收:6月20日~7月5日
7、竣工验收及备案:7月6日~7月31日
六、工期延误分析
根据20xx年1月8日汇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的施工计划,20xx年5月30日完成二期工程的竣工验收,现由于疫情影响,工期延误2个月,主要原因有以下:
1、开工时间:原计划开工时间2月10日,现正式复工3月2日,影响20日。
2、工人人数影响:目前预计到场人数比原计划人数少50%左右,且截止3月13日,复工工人数约为原计划人数25%,特别是部分单位主要工人为疫情区,造成施工效率降低。
3、材料影响:原计划装修材料于3月初基本到场,但目前大部材料在4月10日左右,甚至部分加工厂仍未复工,部分材料加工到场要到5月10日左右,造成工地前期不能大面积施工,待后期材料跟进后,人员增加,交叉施工又较多,影响工期。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2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
春节过后,房屋市政工程逐渐进入全面复工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安全有序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要精准研判复工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三、切实加强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复工管控措施,加强工程项目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要检查复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人员培训教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情况等。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隧道工程安全隐患,严把复工安全条件关、程序关,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复工。
四、严格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疫情防控部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突出抓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近年来,我省发生的“20xx.3.27”、“20xx.1.21”、“20xx.2.26”等多起建筑起重机械较大事故,均发生在年初阶段,事故教训深刻。各地要按照我厅《关于加强有限空间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xx〕88号)要求,管细管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过程,严防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六、重点防范市政管网和基坑工程土方坍塌事故
节后复工期间,土壤含水量高,土质松软,易发土方坍塌事故,近年来我省年初阶段发生的多起市政管网工程土方坍塌事故,事故特点明显。各地要高度关注此类工程风险,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重点排查基坑(沟槽)支撑体系、基坑(沟槽)边坡稳定性、基坑(沟槽)边荷载等环节部位,加强沉降观测、监测,切实排查该类项目风险隐患。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3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4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5
近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东莞市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全文包括健全完善返岗返工疫情防控制度、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抓紧抓实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全面加强跨境人货管理、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果断实施应急处置、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等7大方面。
一、所有员工进行“莞e申报”
(一)《指引》指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在返岗前提前组织所有员工进行“莞e申报”。每日对员工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核验健康码并登记。
(二)同时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员工,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安排,要求其暂不返莞;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莞。
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县的其他街道、镇)有旅居史的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返莞,但返莞后严格实施报备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对低风险地区返莞员工,在抵莞前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莞后48小时内,凭行程码(票证)、20xx年莞e申报登记记录等有效凭据,前往指定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对新招聘的员工,做好上岗前体检工作,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属于居家健康监测或有其他限制外出的健康管理措施期限未满前,不得上岗。
二、公共活动区域消杀
《指引》指出,要做好公共活动区域消杀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应选择自然通风的`场所,参加人员应时刻佩戴口罩,并间隔1米以上。食堂要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方式。
三、跨境人货管理
《指引》提出,要全面加强跨境人货管理,要固定岗位、固定人员负责国际邮件快件拆件,减少接触人数,实行名单管理。人员拆件后14天内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开拆国际邮件快件时,坚持“消一层、撕一层”;对产品外包装也可以采用擦拭等方法进行消毒。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指引》提出,要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以分部门、分班组、分车间召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
(二)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生产、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
《指引》倡议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要求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和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确实需要跨省出行的员工,提倡抵莞后及时完成1次核酸检测。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6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xx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五应疫指〔20xx〕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区住建行业所涉的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要尽快组织复工复产,现就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二、企业复工复产基本条件及审查流程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xx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XXXXXXXXX)。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