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2026-09-11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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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1

省、市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今年的送温暖活动。1月23日省总工会下发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省总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方案》,将组成11个调研组,分别由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分赴全省17个市和部分省产业、大企业走访慰问、调研情况;近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送温暖活动安排专题会议,研究两节期间群众生产生活问题,随即市委、市政府及其“两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走访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做好走访送温暖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由市级领导带队,分市直和县区对困难群体中的代表进行走访慰问。为做好省市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的准备工作,现就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内容:

本次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确定自元旦开始,到1月底结束。主要是协助安排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领导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市总工会将统一组织力量,抽调市总机关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家庭访贫问苦,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好“五送”活动,具体帮助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各级领导在走访慰问活动中重点了解的内容如下:

1、倾听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体察职工情绪,准确了解特困职工的生活状况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调查了解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各地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井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3、调查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以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4、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打算、措施等。

5、走访慰问企业困难职工、劳模先进人物和军转干部家庭,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政策,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1、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职工;

2、因大病、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

3、企业中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和军转干部及单亲女职工。

三、组织形式

省总工会领导来临沂走访时,除听取市总工会汇报外,还要听取走访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家庭所在县区工会汇报(每户20xx元慰问金),了解特困职工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要求,检查指导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安排和开展情况。

市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分组走访慰问的形式和对象,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安排。其中,工会负责困难企业中特困户的名单确定和走访安排。各县区工会要分别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并从每个特困企业中确定两户走访对象,即每县区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四户特困职工家庭上报。

各县区对于省、市领导走访外的各自掌握的特困职工户,要认真落实市总送温暖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送温暖活动,并认真做好送温暖总结和统计工作。省以上困难劳动模范的走访慰问,市总工会根据全总、省总工会要求正在制定方案,将安排专门资金走访。县区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县区优先纳入送温暖对象中自行安排走访;市直单位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市总工会统筹兼顾。

四、时间安排

省总工会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从元旦开始,到1月底结束。届时,由市总工会另行通知。

市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的时间是2月6日至10日。

各县区总工会要将确定走访的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户名单及其简要情况于5日下午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工作部。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工会要把关心职工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全局性工作抓紧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省、市领导走访慰问的准备工作,要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走访活动的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体现工会组织的特色,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企业、关爱特困职工、扶危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3、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廉洁俭朴,轻车简从,食宿从简,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基层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关于送温暖帮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通过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加大维权力度,努力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团结全县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好生活而奋斗。

二、送温暖资金筹措

通过摸排核查,目前我县有困难职工325户,按照省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户给予300元救助,共需资金97500元。资金筹措主渠道:工会自筹,财政配套资金。

三、送温暖对象和标准

按照贵州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xx年我县送温暖主要对象是:

1、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困难职工;

4、家庭遭到意外灾害致困的职工;

5、因子女上学家庭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等。对确定的送温暖对象,每户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

四、送温暖资金发放及要求

1、送温暖资金发放:20XX年12月底以前召开送温暖资金发放会议。

2、送温暖资金发放要求:送温暖资金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送温暖资金发放必须填签《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凭证》,确保送温暖资金用于困难职工。同时,严格按照送温暖资金发放标准、范围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五、走访慰问活动安排

1、20xx年1月5日前,分赴特别困难的职工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20xx年1月6日至10日,全县各级工会要结合“双走访,三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深入每个困难职工家中嘘寒问暖,妥善安顿好他们的“两节”生活,真正让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送温暖工作,让困难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七、设立特困职工热线求助电话

县总工会将于“两节”期间开通特困职工热线求助电话24小时值班。对“两节”期间临时发生重病的职工、遭受意外灾害的特困职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予救助。

基层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3

为使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局机关党委、工会在春节前夕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及条件

党群关系隶属于xx市水利局,身患严重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灾害,造成当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职工。

二、救助程序

1、摸清受助对象困难情况

机关各处室(站)、局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困难党员、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健全本单位身患重病以及生活困难的党员、职工档案,为帮扶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2、研究确定救助名单

各单位在摸清底数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名单。

3、公示及上报

各单位确定救助名单后,采取适当形式,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并上报局机关党委和工会。

4、机关党委、工会救助机关党委、工会汇总后,进行综合衡量,视困难程度分类救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机关各处室(站)、局直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确保把特别困难的党员职工情况弄清摸准。

2、严格遵守上报时限规定。上报的名单要填写救助申请表,于20xx年x月x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上报机关党委和工会。

需要救助的困难党员将《xx市水利局生活特殊困难党员救助申请表》报至机关党委(电话:xx)。

需要救助的困难职工将《xx市水利局生活特殊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报至工会(电话:xx)。

基层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4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对老教师、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教育局通知精神,我校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和谐”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问活动目的

构建和谐校园,关爱困难教师。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慰问活动由校委会牵头,党支部、工会,校行政主要领导参与。

三、慰问对象

退休教师、困难教职工。

四、慰问形式

1、退休教师发给慰问品。

2、困难教职工、困难退休教师、采取分组上门慰问。

五、慰问费用预算

1、退休教师共15人,人均慰问品100元,共1500元。

2、困难职工共3人,人均慰问金100元,慰问品50元,共450元。

3、生重大病教师共2人,人均慰问金400元,慰问品50元,共900元。

4、困难退休教师共1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品50元,共250元。

5、参加慰问人员伙食费补助80元;车辆燃油费补助80元;香烟60元,共180元。

五项总计:慰问经费总支3280元。

六、慰问组成员

杨亚林校长,宋元杰副校长,工会主席向树林

基层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漳州跨越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两节”期间,结合践行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3月5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0日)

1、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

2、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将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xx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0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不遗余力的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优良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法,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法。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可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

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范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x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各县(市、区)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20xx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基层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6

为充分体现工会组织对患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困难职工调查与申报的通知》(x总工字〔20xx〕x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江山市木业产业工会将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活动对象确定

由产业工会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及职工困难程度决定具体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

二、活动对象评定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x元含)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就学、单亲、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5—1.6倍(918元—979元含)以内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c元含),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总收入除去困难情形引发的必要自负费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5—1.6倍(918元—979元含)以内的职工家庭。

各企业工会要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并加以选,认真核实困难情况真实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能申报: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四、活动标准

每人800元左右的实物。

五、申报时间

各企业工会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申请资料交到市木业产业工会办公室处(贺村镇贺丽路5号)。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联系人:徐xx

联系号码:xx

郑xx联系号码: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