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2026-09-12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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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最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最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最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最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最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最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最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2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最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最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最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最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最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最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最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镇群众公认,家庭和谐,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唱响美丽昆阳、美丽家庭、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至少推荐两户居民家庭参评,学区推荐1户参评,五所小学一所中学各推荐1—2户参评,其它镇直部门至少推荐一户参评。凡昆阳镇户口的社会各界均可到所辖居委会或镇文明办报名参赛,全镇拟评出十大“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家庭和睦。2、邻里和谐。3、敬老爱老。4、教子有方。5、创业有为。6、勤俭持家。7、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冯自海为组长,以镇长樊振伟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文明办、学区、文化站、共青妇、各居委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由党委副书记王志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家庭”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5日)。制定下发昆阳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短信发布信息,公布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参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1500字左右为宜,内容要真实、感人。

3、组织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5日)。评选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居委会和单位了解候选人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评委举行公开初评,评选出15户家庭进入最后决赛,候选人需提供五分钟左右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制作费由单位负责,资料需生动感人,有一定教育意义和欣赏性,最终评出十大“最美家庭”,然后在全镇公示。

五、颁奖晚会筹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12月2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筛选颁奖晚会节目和获奖家庭颁奖词及参加领导邀请等内容。

六、颁奖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举行颁奖晚会,对“最美家庭”颁发“最美家庭”证书及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对组织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5

根据贵港市妇联、贵港市精神文明办、桂平市妇联、桂平市精神文明办《关于20xx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贵妇通〔20xx〕9号)要求,为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一是抓住不同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如元旦、春节、“五一”、“六一”、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在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各层面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推动活动常态化发展,注重寻找过程的教育激励宣传作用。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寻找在抗疫、乡村振兴一线的群众、基层干部、志愿者家庭。重点发现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乡村振兴等最美家庭典型,推动美丽桂平建设。三是针对不同区域人群开展活动。重点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乡风活动;在城市重点开展垃圾分类、文明餐饮、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机关重点开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清廉家风等活动。四是结合乡村振兴建设,重点开展环保妈妈、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创建活动。

二、推荐条件

在“勤政廉洁、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清洁生态”等方面事迹突出,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爱党爱国、乡村振兴、绿色环保和清廉家庭。

三、形式及推荐方式

各村(社区)对照推荐条件,逐级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接受家庭自荐、他人举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推荐,各村(社区)通过走访评选、组织评议、公示、上报、评定的程序进行,即各村(社区)通过入户走访评选,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评选出来的.家庭名单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评选1户以上“最美家庭”报乡镇妇联审核,乡镇妇联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文件通报形式进行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填写《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1)、《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

(二)每户推荐家庭提供有代表性的3张jpg格式的家庭成员合影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推荐候选家庭须征求所在单位或行政村(社区)的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从事经营活动的,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该项工作已被列为桂平市20xx年村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因此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寻找活动,力争让寻找出来的“最美家庭”成为桂平市、贵港市、自治区“最美家庭”的蓄水池和后备队,并且做好寻找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社区)要于20xx年10月21日完成本村(社区)寻找活动。

(五)请村(社区)于20xx年10月21日前向镇妇联推送,并将附件1、附件2和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政审材料、照片按“推荐单位+推荐类型+家庭名称”命名压缩包或文件夹(如,某某村爱党爱国最美家庭张三家庭),不尽事宜,请联系镇妇联谢有梅,电话:xxx。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6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