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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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平安〔20xx〕1号)有关工作安排,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邵阳作为总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总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任务工作落实,体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邵阳。
二、重点任务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
(一)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统筹推进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就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完善以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协商形式,广泛开展协商,制定协商计划。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把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政治任务,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加强履职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委员学习联络委)
(二)推动工作布局现代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工作机制,利用微建议、微监督和委员工作室等方式,引导政协委员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和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反映诉求、排忧解难,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更好的反映群众各方面愿望诉求。(牵头单位: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
(三)推动治理方式现代化,建设规范市域法治监督体系。
每年开展社会治理领域协商民主监督式调研视察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政协协商、提案、视察、调研和反应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域法治监督体系更规范、更严格的落实下去。(牵头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
三、工作举措
市政协各委室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相关工作,所有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市委统一安排,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xx.04-20xx.05)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方案,明确分管副主席、责任领导、具体联络员和完成任务的推进举措。
(二)创新推动,严格落实工作举措(20xx.05-20xx.11)
市政协各委室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集中精力以实际成效促进工作。
1.创新推动工作。培养与时俱进的创新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利用政协云等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带着问题去开展工作,在深入群众中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补齐短板;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路径图逐步解决。
2.严格督导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对工作推进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对推进迟缓、成效不佳、不重视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认真要求整改。年终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主评议,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建章立制,创先争优务求实效(20xx.xx-20xx.xx)
把总结工作作为深化整工作落实、巩固扩大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将活动的做法经验予以制度化,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用完善制度来巩固工作成效,靠制度促进工作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关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务求工作实效。通过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规范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等具体工作举措,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一个阶段一个新进展,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任组长,市政协党组成员李放文,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郑再堂和伍备战任副组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蔡治军,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主任肖松海、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主任谢洪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治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铭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2.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各委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责任,把工作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规划部署,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全市各级政协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强化正面宣传。各级政协组织要积极对接各类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特色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高质量宣传信息,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充分运用政协云、市政协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成效。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展现政协作为、扩大政协影响、树立政协形象。
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2
一、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1、治理体制现代化。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3、治理方式现代化。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三、时间路线图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碛,按照全国、全市、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及全市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抓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推动平安洛碛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力有效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我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工作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平安洛碛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力争通过3年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初见成效(20xx年)。全面启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指标要求形成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初步建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制度,明确每一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可量化指标数据目标至少完成60%。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初步呈现。
(二)深入推进,重点突破(20xx年)。相关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全面建成,按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标要求,持续巩固已达标指标;针对重点难点指标,逐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进行集中攻坚,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直至销号,力争达到社会治理现代化标准;深化社会各层面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宣传,并做好现场验收、迎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全面达标,迎接验收(20xx年)。推动完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及各项措施,验收指标全部圆满达标;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项宣传工作保障有力;由社会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针对相对薄弱的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补齐短板,完成社会治理现代化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及归档。迎接区级、市级、中央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形成常态(长期)。通过验收后,总结社会治理经验,巩固社会治理成果,各项指标任务常态化推进;培育示范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洛碛品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镇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镇平安办具体协调,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社会治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各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级党组织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镇平安稳定风险综合研判机制。加强村居党组织建设,发挥村居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调整优化网格设置,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实行“多网合一”。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发挥村居党组织主导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发挥镇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基本职能。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洛碛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推进落实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加强公共财政保障,落实各级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健全完善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村居间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职能体系优化高效。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健全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加强全镇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政党协商、政府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村居协商,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养、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简政放权释放的具体事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调动企事业单位自主自治和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搭建社会公众参与平台。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创新完善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医院和平安网格、平安村居、平安社区创建。
6.完善指挥处置机制。全面建成全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机制,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实体化、一体化、实战化工作平台。推进村居治理创新,推动对村居赋权赋能,强化村居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进村居治理创新,深化村居警务战略,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完善网格化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依托综治中心和“9+X+N”综治信息系统,构建纵向贯通镇、村居和网格,横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基本制度、运行制度、保障制度等基础性制度,提高社会基础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更好地把党的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生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视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行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严防黑恶势力等侵蚀基层政权。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建设公正权威的法治实施体系、务实管用的法治监督体系、务实管用的法治保障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方式手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制度。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宣传、使用好中央、市级热线和网络平台。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理论研究、队伍培训。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优良革命传统。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充分发挥媒体主阵地作用,牢牢掌握社会治理宣传舆论工作主导权。推进道德领域评选、评议工作,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大力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
4.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明确基层自治权限,贯彻落实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健全完善村居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市域智能化建设制度,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社区与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完善智能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完善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提升两级综治中心的实战效能。
(三)优化社会治理手段载体。
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构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完善政治重点人教育管控机制,加强我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控,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斗争,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落实各责任科室、各村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深化对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优化群防群治力量,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网络治理体系。
3.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健全完善镇领导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制度,做好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切实消除群体性的事件风险隐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推进各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室与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咨询室,全面加强对城乡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
4.保障公共安全。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公共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健全镇、村居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全镇综合性应急处突队伍,健全落实“三同步”机制。
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最多跑一次”、 村居“一门式”综合服务站点、代缴代办代理等做法,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诉求,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保障。
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由镇平安办牵头,各责任科室、各村居共同参与的一项全镇性工作。镇平安办要发挥主体主责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全镇试点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按照《洛碛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逐一研判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制定具体措施,把指标任务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为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各村居要紧紧依靠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组织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
(二)强化重点工作,注重指导推动。
建立试点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构建横向协同联动,纵向指导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调研,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力争创造出更多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深度参与。
各村居要充分借助网络、 微信群、QQ群、传统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作用,加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工作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要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凝聚社会共识,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注重以点带面,总结推广经验。
镇平安办将通过信息简报、适时组织召开创新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创新实践和成功做法,不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科学性。同时,结合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培育打造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整体水平。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奖惩机制。
镇平安办将建立试点工作通报制度,把试点工作作为每年全镇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赋以一定的考核分值,将试点工作成效与平安建设表彰、表扬挂钩,并作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个人)重要依据。同时将严格按照《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试点工作出现问题的村居、部门及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碛,按照全国、全市、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及全市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抓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推动平安洛碛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力有效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我镇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工作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平安洛碛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力争通过3年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初见成效(20xx年)。全面启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指标要求形成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初步建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制度,明确每一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可量化指标数据目标至少完成60%。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初步呈现。
(二)深入推进,重点突破(20xx年)。相关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全面建成,按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标要求,持续巩固已达标指标;针对重点难点指标,逐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进行集中攻坚,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直至销号,力争达到社会治理现代化标准;深化社会各层面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宣传,并做好现场验收、迎检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全面达标,迎接验收(20xx年)。推动完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及各项措施,验收指标全部圆满达标;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项宣传工作保障有力;由社会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针对相对薄弱的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全面补齐短板,完成社会治理现代化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及归档。迎接区级、市级、中央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形成常态(长期)。通过验收后,总结社会治理经验,巩固社会治理成果,各项指标任务常态化推进;培育示范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洛碛品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镇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镇平安办具体协调,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社会治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各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级党组织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镇平安稳定风险综合研判机制。加强村居党组织建设,发挥村居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调整优化网格设置,把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实行“多网合一”。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发挥村居党组织主导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发挥镇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作用,强化政府社会治理基本职能。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洛碛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推进落实一批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加强公共财政保障,落实各级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健全完善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村居间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职能体系优化高效。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健全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构建微端融合、服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加强全镇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政党协商、政府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类协商渠道发挥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村居协商,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养、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简政放权释放的具体事务。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调动企事业单位自主自治和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搭建社会公众参与平台。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创新完善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搭建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平台。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医院和平安网格、平安村居、平安社区创建。
6.完善指挥处置机制。全面建成全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机制,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实体化、一体化、实战化工作平台。推进村居治理创新,推动对村居赋权赋能,强化村居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进村居治理创新,深化村居警务战略,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完善网格化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依托综治中心和“9+X+N”综治信息系统,构建纵向贯通镇、村居和网格,横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社会治理基本制度、运行制度、保障制度等基础性制度,提高社会基础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更好地把党的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生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健全完善政治督察、巡视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行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严防黑恶势力等侵蚀基层政权。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政法工作条例》。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建设公正权威的法治实施体系、务实管用的法治监督体系、务实管用的法治保障体系。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执法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方式手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相关制度。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宣传、使用好中央、市级热线和网络平台。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理论研究、队伍培训。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优良革命传统。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充分发挥媒体主阵地作用,牢牢掌握社会治理宣传舆论工作主导权。推进道德领域评选、评议工作,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大力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
4.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明确基层自治权限,贯彻落实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健全完善村居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市域智能化建设制度,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社区与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完善智能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完善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社会治理智能化系统,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提升两级综治中心的实战效能。
(三)优化社会治理手段载体。
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构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完善政治重点人教育管控机制,加强我镇境外非政府组织管控,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斗争,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落实各责任科室、各村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深化对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优化群防群治力量,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网络治理体系。
3.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健全完善镇领导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制度,做好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切实消除群体性的事件风险隐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推进各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室与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咨询室,全面加强对城乡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
4.保障公共安全。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公共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健全镇、村居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全镇综合性应急处突队伍,健全落实“三同步”机制。
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最多跑一次”、 村居“一门式”综合服务站点、代缴代办代理等做法,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诉求,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保障。
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由镇平安办牵头,各责任科室、各村居共同参与的一项全镇性工作。镇平安办要发挥主体主责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全镇试点工作。牵头单位负总责,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按照《洛碛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逐一研判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制定具体措施,把指标任务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为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各村居要紧紧依靠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社会治理的组织领导,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组织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
(二)强化重点工作,注重指导推动。
建立试点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构建横向协同联动,纵向指导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组织调研,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力争创造出更多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深度参与。
各村居要充分借助网络、 微信群、QQ群、传统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作用,加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工作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要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凝聚社会共识,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注重以点带面,总结推广经验。
镇平安办将通过信息简报、适时组织召开创新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创新实践和成功做法,不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科学性。同时,结合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点培育打造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整体水平。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奖惩机制。
镇平安办将建立试点工作通报制度,把试点工作作为每年全镇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赋以一定的考核分值,将试点工作成效与平安建设表彰、表扬挂钩,并作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个人)重要依据。同时将严格按照《洛碛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导致试点工作出现问题的村居、部门及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5
20xx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二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宜居宜业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xx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要求,为开启发展新征程提供治理保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党建引领、教育引导、依法治理、服务下沉、为统领,精准实施“六项举措”,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和完善茶马镇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保持定力,久久为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抓下去,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问题靶向,效果导向。坚持问题靶向,找准问题背后的堵点、难点,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树立效果导向,以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将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三)资源整合,机制融合。有机整合各类优势力量和资源要素,凝聚各方力量,使社区、社会组织、企业、驻区单位等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全乡基层社会治理一盘棋。
(四)汇聚民智,发挥民力。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凝聚群众,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坚持发挥好联席会议、议事协商等平合作用,广泛汇聚民声。凝聚群众力量,引导居民群众主动投身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社区建设任务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让议事协商“看得见”
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宣传信息公开是委会规范化建设重要内容,“宣传阵地”的建设有利于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能够引导村民加强对村级事务的全过程监督。我镇基层治理示范创建项目首先就是要建设好“宣传阵地”。
(二)加强制度上墙建设,让群众监督“摸得着”
制度建设所能够发挥的长期性、根本性和稳定性的作用使其在村务、党务、村务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在社区建设的中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它关乎群众的监督能否落实、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否落实。村(居)建设涵盖各类规章制度上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上墙、办事流程上墙等。
(三)加强综合服务站建设,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路”
综合服务站的建设能够有效解决群众“多跑路”的难题,建设综合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告知流程和手续,为群众提供便利,也优化了社区办事流程,提升了服务水平。
(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村(居)正常运转
社区建设首要要保障基本的工作运行,社区办公场所党员活动室日常维护是有必要的,如残疾人、老年人便捷通道的建设维护;日常办公耗材的购置及更新维护也是必不可少的,如办公电脑的维护、办公纸张、打印机维护等。基础设施维护及办公耗材保障有利村(居)有序运转。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基层社会治理重要性,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举措、项目牵头领导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督促职责,牵头部门发挥牵头、统筹、调度、考核职能,成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弘扬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参与单位、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定期督促推动、考核验收,以精细管理推动精准落实,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优化考核方案,科学客观评估各个责任主体工作质效。
社会治理共同体实施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十堰市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根据《十堰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现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一大统筹、四大职能”作用,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有机融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十堰市顺利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为十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举措及责任分工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指引中确定的共性工作、特色工作和严防负面清单三项工作推进实施。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加强特殊群体管控。
1.加强市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市、县两级建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2.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婚姻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行政复议科、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4.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培育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律师工作科)
(四)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
5.针对本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类领域立法。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局立法科、法治调研科)
(五)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
6.推动落实市域内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7.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配合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9.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复议科)
(六)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
10.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本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1.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和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4.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15.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鉴定人出庭、仲裁员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基层指导科、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6.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健全。村(社区)建设有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八)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
17.加强司法行政干部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人事教育科、技术科)
18.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财务科、技术科)
三、实施步骤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县同步、整体推进、示范引领、分期达标、一次验收”的原则进行,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共分为以下五个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xx年7月31日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地区、本部门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牵头机构,负责工作推进。
(二)探索示范(20xx年8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明确张湾区、郧阳区、竹山县、丹江口市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示范区。20xx年底,示范区(县、市)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95%以上的工作,其他县区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80%以上的工作。基于此项要求,示范区(县、市)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对照本方案第二大项明确的八项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全面推进(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底,所有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工作指引》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并在市委市政府考核中取得90%以上分值的合格成绩,满足通过省级验收的分值要求。
(四)整改提高(20xx年1月1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市、区)司法局重点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五)审核验收(20xx年6月1日-20xx年11月30日)。20xx年6月-9月,迎接省委政法委对我市的考核初审。20xx年10月-11月,迎接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复审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迅速认领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平时,严格对照本实施方案,迅速认领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工作推进,工作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强化督办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和督办。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各地党委、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司法局将适时赴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专项法治督察,督察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