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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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相关要求,我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农村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村容村貌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卫生创建成果,实现“村容整洁、美好家园”目标要求,为xx乡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展开、分批推进、重点整治”的原则,重点围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乡容村貌等三个方面,在全乡深入开展环境大治理活动。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清扫保洁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清洁卫生责任区,重点治理辖区内公路、河道、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指导各村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垃圾;对集镇的道路要确定专人清扫保洁,维护环境;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以及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清理乡镇柴草、杂物,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杜绝污水乱流、禽畜乱跑。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2、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 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交通秩序整治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责令驶离;对集镇以路设市、占道为市的行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清除道路两侧垃圾,制止将交通道路作为晒场、堆场、放养场的`行为。对摩的、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加强管理,规范营运。
(三)经营秩序整治
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高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开展综合治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督促沿街(路)单位和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职责,查处和纠正临街商户在室处乱吊、乱挂、乱丢和早点、夜点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动员和组织村民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
(四)乡容村貌整治
1、门前三包整治。各乡镇要组建门前三包管理机构,建立三包管理专门队伍,制定门前三包管理考核细则,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
2、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加强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3、违法建设整治。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与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统一部署,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严历打击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督促检查
在“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和常态治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通过“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开展,我乡城乡环境得到了改善,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同时,也认识到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为契机,落实整改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进一步开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美丽全域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工作专班督办通知单【20xx】49号关于美丽全域行动“最差典型”评选结果的督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及机构
为加强对我街道“最差乡村”综合整治摘牌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最差乡村”摘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志辉
副组长:金淼磊周泉
成员:柴晋华、应长锡、潘尖安、龙头村两委成员
二、目标任务
创建美丽乡村,完成最差摘牌
三、具体时间
11月中旬摘牌
四、整改措施
(一)挂牌督办、专项整改
及时对接牵头部门及综合专班,对各项扣分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针对专班反馈的村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严重;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1.针对龙头村内乱堆乱放问题。驻村干部、村两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龙上公路以及乡间小路、门前屋后的杂物乱堆乱放。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自行清理杂物的村民,由村委会安排人员清理。
2.针对龙头村内旱厕多等问题。村干部牵头开展在用旱厕排摸行动,摸清底数。明确整治数量。强力推进整治,实现明显区域旱厕清零、无用旱厕清零。
3.针对龙头村内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组建龙头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集中力量清理河流两岸、门前屋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并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美丽蜕变。
(二)加强巡查,深化整治。举一反三,联合执法中队、驻村干部、环卫所开展39个村环境卫生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切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三)明确责任,长效管控。进一步明确村社、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规范环境整治标准,全面改善乡村面貌,打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整改措施、人员资金保障。
(四)摘牌最差,争创最美。通过本次摘牌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争取11月中旬摘牌。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相关要求,我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农村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村容村貌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卫生创建成果,实现“村容整洁、美好家园”目标要求,为xx乡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展开、分批推进、重点整治”的原则,重点围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乡容村貌等三个方面,在全乡深入开展环境大治理活动。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清扫保洁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清洁卫生责任区,重点治理辖区内公路、河道、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指导各村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垃圾;对集镇的道路要确定专人清扫保洁,维护环境;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以及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清理乡镇柴草、杂物,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杜绝污水乱流、禽畜乱跑。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2、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交通秩序整治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责令驶离;对集镇以路设市、占道为市的行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清除道路两侧垃圾,制止将交通道路作为晒场、堆场、放养场的行为。对摩的、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加强管理,规范营运。
(三)经营秩序整治
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高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开展综合治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督促沿街(路)单位和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职责,查处和纠正临街商户在室处乱吊、乱挂、乱丢和早点、夜点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动员和组织村民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
(四)乡容村貌整治
1、门前三包整治。各乡镇要组建门前三包管理机构,建立三包管理专门队伍,制定门前三包管理考核细则,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
2、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加强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3、违法建设整治。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与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统一部署,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严历打击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督促检查
在“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和常态治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通过“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开展,我乡城乡环境得到了改善,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同时,也认识到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为契机,落实整改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进一步开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篇4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规划,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展现农村生态魅力为特色,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环境提升”、“创业增收”、“文明培育”和“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实现人居环境、自然生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以及农民素质的全面提升,逐步打响“文明乾县,幸福家园”乾县美丽乡村建设品牌,将全县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重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由全体农民共享。
(二)坚持量力而行。立足农村经济基础、资源秉赋、区位优势、人文积淀等条件,实行梯次培育,突出建设重点,分类制定创建项目,避免无序冒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坚持建管并举。整合资源,优先配置重点项目,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科学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把长效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建设成果,落实完善村庄长效保洁机制。
(四)坚持特色培育。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根据各村实际,注重环境提升,突出抓好农民增收及文明素质培养,推进旅游开发,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加大城市文化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基层文化生活。
(五)坚持发展创新。拓展思路,把发展产业、提升产业作为重中之重,鼓励各村结合产业特点,争创工业特色强村、农业特色强村、休闲产业强村,并注重建设重点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实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实施乾岐高速、乾礼路、乾姜路、夹北路、铁前路等重点道路工程,20XX年年底完成乾武路、乾姜路升等改造工程,建成贯通县域南北的大通道。到2015年底,建成县镇示范路56公里、通村示范路32公里、村庄道路746公里,全面实现村庄道路水泥化目标,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0%以上。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县乡村道路按责任主体分类实施养护管理,提高县内道路通行质量。
2、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和卫生整治。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模式,加快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五改”步伐,到2015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实现全域覆盖,每个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15%。下大力气治理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禽畜乱放、杂物乱堆、柴草乱垛的“五乱”现象,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正常运行。
3、大力推进村庄美化绿化。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加强“三旁两地”( 村旁、屋旁、路旁、坡耕地、抛荒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鼓励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形成房前屋后果木林、广场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完成造林3万亩,绿化道路520公里,新建绿色家园示范村30个。实施“点亮乡村”工程,在183个行政村安装路灯2万盏。
4、完善农业供水和灌溉工程体系。建成周城、临平、新阳、阳洪、灵源、城关、大杨、漠西等镇节水示范园区。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修复抽水站238眼,新打修复机电井296眼,配套渠系建筑物23480座,铺设低压暗管。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篇5
为了加强县城规划区建筑市场管理,打击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行为,确保我县城市规划建设有序进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县监察局、两办督查室、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公安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整治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组织协调、督查,办公地点设县国土资源局。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对 年以来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进行专项整治,依法追缴应征税费、依法拆除严重违反规划且无法整改的建筑,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健全与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工作步骤及责任
整治工作从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
1、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
2、充分利用电视台、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县电视台及负责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龙阳镇及社区(村)负责横幅标语的悬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各组织一台宣传车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
3、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一份通告,公布相关政策和举报电话。
4、成立调查摸底组,组长曾庆桂,副组长郭辉勇、戴金辉,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龙阳镇、地税局、监察局。主要职责是彻底摸清年以来非法开发、非法联建、农民、居民违规建房的情况,摸清以来非法交易土地的情况,摸清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开发的情况,摸清非法开发商及挂靠情况。
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土地非法交易调查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干部职工、农民、居民建私房调查由龙阳镇负责;违章建筑、非法开发调查由行政执法局负责;党员干部买卖土地、参与开发调查由县监察局负责;已审批项目调查由规划局负责;税收征缴调查由县地税局负责;房地产销售(含黑市开发)情况,黑市开发商挂靠公司情况由房产局负责。所有摸底情况由各相关单位盖章、一把手签字后报整治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为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
1、规划和消防安全鉴定组:组长 ,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局、规划局、消防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年以来所有的违法建筑进行规划鉴定和消防安全鉴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2、质量鉴定组: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年以来所有违法建筑进行质量鉴定,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提出处理意见。
3、综合处置组:组长解以刚,副组长 ,成员单位监察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县法院、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电力局、自来水公司、政府法制办、龙阳镇。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置方案,交由相关部门执行。
地税局:负责制定税款清缴方案,计算税额明细。按要求将税款追缴到位,对于涉嫌犯罪的逃税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财政局:负责督促将所有追缴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及时入库。
公安局:负责对逃缴税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嫌犯罪以及在依法治理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的进行依法打击。
政务中心:负责计算已批项目的收费明细,准确收缴入库。
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所有政策把关。
法院:负责对相关执法部门移交的行政处罚案子及时立案受理,依法强制执行。
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已审批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追缴到位。
建设局:负责做好不法建筑商的思想工作,提供违规依据,依法进行打击。
房产局:负责落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费用及时到位,补办相关手续。
行政执法局:对已批项目没有按规划要求超面积建设的,没有完善手续的项目进行全面停工,负责计算罚款明细,并督促罚款足额征缴入库,对严重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折除。
规划局:对已批项目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违反规划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并督促落实。
电力局、自来水公司、电力稽查大队:对没有完善手续的工程不予立户,对在建且确认为违章建筑的工程予以停电停水。
龙阳镇: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稳定工作,督促各种费用追缴到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
4、拆违组:组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稳定办、法制办、法院、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消防大队、龙阳镇、卫生局、司法局,负责对领导小组研究的严重违反规划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乡村治理清单制实施方案 篇6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定于7月1日至31日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局属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部门联动和集中执法等有效措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县行政区域内在建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重点清查治理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及国有工矿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的;
(二)建设单位擅自修改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未重新报相关部门审核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三)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的;施工单位围标、串标的;施工单位不按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
(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理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不认真履职的;
(五)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六)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中登记的项目班子与现场项目班子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的;
(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按时进行整改的。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10日以前)。根据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7月11日至31日)。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队,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一组:组长:xxx
成员:xxx
二组:xxx
成员:xxx
(二)全面开展排查。组织对本县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消除监管“盲区”、“特区”,建立专项行动排查台帐和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台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项目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周密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全面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依法公开严惩,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对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一律严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四)严格工程监管。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动工程建设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机制,从规划许可、设计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登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监管,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及时上报资料。7月31日前,各工作组要将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