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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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加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完成全乡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二、考核对象
村“两委”在职在岗,且有固定补助的坐班村干部。
三、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2个,奖励分别为6000元、4000元。
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事务治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单项奖
1.党的建设工作(含组织、纪检、宣传)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2.社会治理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3.“三农”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4.生态文明建设(含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6.卫生健康(含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7.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8.农民建房及“两违”管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9.招工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三)先进个人
共表彰3名,从表现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坐班的村“两委”委员中各推选1名,奖励500元/名。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综合考评。(其中考核项85分,综合测评15分)
1.考核项(85分)
考核内容包括:党的建设(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党管武装)、社会建设(社会事务治理、信访、卫生健康、文化教育、交通运输事业、应急管理)、“三农”(农业重点工作、“林长制”、水利和“河长制”)、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福祉(民政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新农合、新农保)、改革创新等工作。(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群众满意度测评(4分)
测评方法: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打分方式:优秀4分、称职3分、基本称职2分、不称职1分。
得分方式:测评得分=总分/测评总人数。
3.领导干部打分(8分)
根据村干部平时请假是否依照程序报批、交办的突发性或临时性工作,村配合程度及完成情况确定分值。打分标准:满意8分、基本满意6分、一般4分。
得分方式:班子打分=总分/班子打分人数。
4.考评组现场打分(3分)
主要是年终对各村迎检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进行现场量化打分。
(二)加分项目
实行奖励加分。工作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最多加10分,同一奖项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1.加分标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10%;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6%;获省直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3%;获市直单位表彰奖励或省直、市直在乡(镇、场)召开考评项目中现场会并推广经验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2%。
2.市直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迎接全县性评比获前三名加3分;乡党委、政府在村召开现场会的加1分;县直部门表彰加1分。同类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3.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加1分。
4.新农村建设加1分。
(三)扣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1.考勤纪律:正常工作日,除特殊情况事先报告外,必须有1人在坐班,方便群众办事。每发现一次工作期间村办公场所不开门或无人坐班扣0.3分;乡组织召开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3分,未事先请假旷会的每人次扣0.5分;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通报的每人次扣1分(由乡党政办牵头,不定期督查,每月至少一次,以每月乡考勤通报为准)。
2.工作纪律: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督办事项未及时落实的村,每通报一次扣0.3分(乡党政办负责,由各班子成员提交材料)。
3.廉洁纪律:村“两委”班子受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每出现一人扣村1分,扣个人2分,若坐班村干部受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该村评定为不合格(由乡纪委负责提供材料)。
五、考核评定
(一)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考核项得分+群众满意度测评分+班子成员打分+考评组现场打分+项目加分-项目扣分。
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至90分以下(不含90分)之间为合格,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至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总分前两名的村作为县委组织部优秀等次。
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村“两委”班子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推动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极不得力,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
4.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对应的考核系数值。
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由村“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乘以对应考核系数加权计算产生。考核系数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0.98;村党支部副书记:0.97;其他村干部:0.96。
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至90分以下(不含90分)之间为称职,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至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干部纳入评优范围,经班子会讨论后报县委组织部优秀等次的评选,但报送组织部门的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15%。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村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和评先评优。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服从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
2.长期不坚守岗位的;
3.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干部,搞非组织活动的;
4.违反廉洁方面的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在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政务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6.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7.因严重失职或其他情况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六、结果运用
建立实绩档案。乡党委负责反馈村级班子、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其他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反馈。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乡组织口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1.与村集体的奖惩挂钩。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目标综合考评先进村和每个单项先进进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中整顿。
2.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各村发放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要严格按照乡年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年终考核综合排名为第一、第二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100%/综合排名为第三、第四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98%;综合排名为第五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96%/发放,考核不称职的不予发放。获得组织部年终考核优秀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100%发放。
3.与村干部的评先表彰和招录考试挂钩。年度考评称职以上的村干部方可入选全乡经济工作会上的表彰,同时也是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及选拔事业编人员必要条件之一。
4.与村干部的罢免调整挂钩。对被评为“不合格”村及“不称职”的坐班村干部,由乡纪委启动问责程序,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七、考核方法
1.自评。组织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2.测评。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大会,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测评表根据考核内容设计。在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50%,每个村民小组代表不少于1人,参加测评的总人数根据村实际情况确定。测评工作由考核组主持,测评结果作为乡考核组评价考核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3.考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进行考核,实事求是评价,初步评出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和考核结果等次。
4.评定。考核组的初评结果应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经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要在乡、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如有必要将组织复评。
八、考评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把目标考评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动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推进全乡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2.实事求是。各村提供的考核数据、资料和情况,要客观真实。考评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调度。要通过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
3.严肃纪律。考评人员在考评工作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得暗箱操作;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吃请,严禁出现“感情、关系考评”现象;确保考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左右考评工作的,一经核实,除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下发后如遇上级有关工作变动调整,此方案也将作相应调整,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由乡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加强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根据《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镇村”的决策部署,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驾驶员和聘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头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
组长:xxx
第一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俞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资料数据按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
实行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分列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对象全年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参照年终考核分值分配。其中:日常考核以每月考核及奖惩为依据,综合全年各月考核情况,形成平均分纳入年终日常考勤结果;年终考核结果由年度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部分构成。为便于操作,日常考核得分先按百分制计分,再按占比折算计入总分。
(一)日常考核
实行每日登记汇总、每周统计通报、每月建立台账制度。以每月100分为基准分实行加扣分。主要包括日常出勤记录和履职情况评价两项。
1.党政班子成员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党政主要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班子成员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分管业务(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分管业务、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打分为准,主要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记录(50分)。以考勤机、请销假记录为准。若因公出差或工作进县下村未按程序报备的,经分管领导签署证明可视同出勤。(责任科室:党政办)
(2)季度履职情况(50分)。一般干部职工季度履职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包括业务工作(15分)、挂村工作(15分)、履职评价(20分)3个方面。其中,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实行倒扣分制度,单项扣完为止;履职评价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为准(涉及多位分管领导的,取涉及业务工作、挂村工作分管领导评价平均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评价各占一半分值。(责任科室:镇纪检、党建办)
(二)年终考核
1.党政班子成员考核
党政班子成员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
(1)岗位工作(40分):依据《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县乡、镇(街道)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40分),每下一名扣1分,并列第1名的按第1名计分,并列第2名以后的(含第2名),按排名前的乡、镇个数扣分;分管工作未列入上述工作方案考核的,以其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按上述方式计分;分管多项工作的,分别计分,取其平均分为此项得分。
凡在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按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奖励分管的'班子成员,有两位以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加分由主抓分管领导按比例分配。(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20分):依据《镇头镇20xx年度村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排名计分,排列全镇村(场、居)第1名的此项工作得满分(即20分),每下一名扣2分,并列名次依前款方式计分。此外,对比去年村级考核排名,所挂点村排名每前进一名,挂点包村工作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名次后退后仍在前二名的不扣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10分):党政班子成员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以全体干部职工(党政正职除外)、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测评结果进行计算。评分实行十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总得分÷有效票。(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2.一般干部职工考核
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包括岗位工作、挂点包村、日常考勤、测评得分4个方面。驾驶员取所有一般干部职工的平均分。
(1)岗位工作(30分):依据分管领导得分为准,涉及多项岗位工作的,取各分管领导得分的平均分,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入。
凡在婺源县20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分的,由加分工作主管领导确定加分人员,按不高于3倍的对应分值标准进行加分奖励。(责任科室:党政办)
(2)挂点包村(15分):按蹲点包村领导得分,折算成相应分值计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3)日常考勤(25分):一般干部职工每月日常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应分值后,为日常考勤得分。(责任科室:党政办)
(4)测评得分(30分):
A.民主测评(15分):评分实行20分制,分德、能、勤、绩、廉、法6个方面进行,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场、居)主要负责人的测评得分,和党政班子成员(党政正职除外)测评得分各占50%。(责任科室:党建办)
B.党政正职评分(15分):镇党政正职分别根据平时掌握的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对其业务工作、驻村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中心工作等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分取党政正职对考核对象评分的平均分。(责任科室:党建办)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表彰一批表现优秀、敢于担当机关、善于动真碰硬干部队伍,弘扬正能量。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3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用心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用心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必须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用心性。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镇干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办公室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凡抽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年终考核时扣0.2分,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时扣1分(所扣资金于年终考核奖金中扣除)。
2、工作人员须接受分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并认真搞好自己的业务,业务工作被县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扣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奖500元。
3、上班时间不准打牌,不准做工作以外的私事,发现一次扣年终考核奖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时扣1分。
4、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除下村、开会、出差外,一律到办公室办公。镇干部进城办理业务工作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办公室备案,否则作为早退处理。
5、工作及纪律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500元年终考核奖,并在年底考核时扣2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会议制度
1、周一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一9时30分在政府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干部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包村干部汇报包村工作,听取党委、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办公室负责严格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2、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凡迟到或早退一次年终考核时扣0.2分,迟到扣年终考核奖50元,缺席扣0.5分,扣年终考核奖金100元。
3、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为振动,不随意走动,严禁会议期间吸烟,凡违反会场纪律者扣年终考核奖20元/次。
(三)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因事不能来上班的,1天以内向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书面请假,同时报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必须书面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请假条交办公室留存。病假需有医院证明。因急事假条后补。所有请假须同时报镇办公室备案,凡不报办公室备案和无故不假者,作为旷工处理,镇办公室负责请销假登记。
(四)学习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组织、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周一”镇干部学习制度,每周一组织镇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有关政策,每名干部都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全年不得少于2篇学习心得。
3、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视情况而定,全年不少于4次。
4、会上做到手勤、口勤、形成良好的会风,开会必须带笔记,并做好记录。
(五)座班、值班制度
每班由党政领导带班,对旷工、迟到人员报党委办和纪委处理。对未请假而不值班的人员发现一人次,扣年终奖50元,年终考核扣0.5分;凡被县级或县级以上督查通报的,不在岗人员,写出书面检查,扣年终考核奖金300元,年终考核扣分1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联系村制度
联系村干部负责该村全部业务,对民事纠纷调解坚持“三三”制原则,如调解确有难度,需交镇上调解的,联系村干部必须参与调解,干部不参与的,扣年终考核奖金50元,年底考核扣0.2分。稳定、安全、计生等工作以单项考核为准。
(七)财务制度
1、严格实行镇长“一只笔”,所有开支前应向主要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开支。
2、倡导勤俭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3、除在定点的餐饮店接待和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等指定人员外,不得在外面挂账。每次开支,原则上自己先垫支,3天之内凭票报销。
4、重大开支和重大资金(20xx元以上)安排须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方可签字报销。
(八)后勤管理制度
1、镇政府机关内部应经常打扫,随时保持清洁。各办公室和部门负责本区域的卫生清洁。
2、镇干部在用电、用水上要例行节约。办公室的用电设施要随时检查,人离开时关掉一切电源。
3、材料打印管理。首先要保证党委、政府的材料打印;不得在外私设打印点,需要在外打印的须事先请示,否则不予报帐。
4、物业管理。
(1)办公用品管理。凡需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先请示,领导同意后再由分管后勤的领导统一购买,私自购买不予报销。
(2)耗品管理,全部耗品由办公室统一集中购买。
(3)所有公家的桌凳、财物不得私自搬进自己寝室,更不准拿回家和私自送人,否则将加倍在年终奖金中扣回,并严肃处理。
(九)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政府询问的第一名干部作为首问责任人,该干部应肩负起为当事人服务的职责,确保当事人满意。属自己业务或分管的,应及时给予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应带到办理该项业务的办公室向有关工作人员交涉好。
(十)限时办结制
群众来机关办事,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推诿、拖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办结,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必须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的,按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干部廉政“十不准”制度
一、政治坚定,不准信谣传谣,煽动闹事;
二、光明磊落,不准贪贿,腐化坠落;
三、工作扎实,不准虚报浮夸,争名夺利;
四、接待有度,不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五、厉行节约,不准公款娱乐,败坏形象;
六、办事公道,不准吃拿卡要,徇私枉法;
七、热忱服务,不准推脱延误,互相扯皮;
八、艰苦朴素,不准大操大办,见机敛财;
九、行为检点,不准淫秽赌博,吸毒贩黄;
十、团结共事,不准阳奉阴违,打击报复。
二、乡干部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决策管理的总责任人,负责目标决策管理,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决策目标。副职按照分工负责相关目标决策及实施,各办公室负责各项业务工作目标的具体实施,项目工作组负责各自项目工作目标责任。
(二)目标管理组织体系
镇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具体工作,统一制定并分解目标任务,协助党委政府完成目标管理、监督检查、管理考评等具体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部门和人员为目标管理对象。
(三)目标制定的依据
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的中心工作。
(四)目标考核的内容
1、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
2、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中心工作。
(五)目标控制
目标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因其它客观原因调整的,以下发的通知为准。目标任务下达后,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通报方式进行管理控制。
(六)目标考评
1、考评方式:在年底,每名干部根据年初目标写出自查总结,报镇党委办备案。
2、考评办法:综合考评分由基础分和专项目标得分组成。基础分100分,其中年终考评80分,分管领导打分20分。
年终考评包括:业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台账)、中心工作、临时交办工作。
群众评议包括:全体镇干部。
3、计分办法:
(1)年终评议:基础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台账)占80%,中心工作占10%,临时工作用占10%。由党委负责考核。
(2)分管领导打分:分管领导根据干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平时表现情况打分,基础分为100分。
(个人考核得分=年终考评得分×80%+分管领导打分×20%)
4、加分
(1)表彰奖励。集体或个人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加5分。获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
(2)经验交流。工作在省级以上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5分。工作在市级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3分。工作在县级进行了经验交流的,加2分。
(3)项目工作。项目工作按时限完成任务,单项加2分。
(4)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按时限完成任务,单项加分3分。
(5)兼职干部加分。凡兼职的干部,兼一职加2分。
5、考核各项得分之和实行上限,最高得分不超过130分,最低不低于70分。
(七)目标奖惩
1、奖励
(1)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80分以下者评为不合格。凡合格者以实际得分挂钩县上目标奖分配,90分以上方能参加评先评优。
(2)设立目标风险抵押奖。凡重点工作,临时突击工作,临时疑难工作,设立目标风险抵押奖。按时限完成任务的,按风险抵押金和奖金1:2的比例发放风险抵押奖,并退还抵押金。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年终考核扣1分/项。
2、处罚
(1)对考核不达标的目标管理对象不计发目标风险抵押奖。
(2)旷工累计1周以上,病事假累(除产假)计半年以上者不计奖。
(3)年终考评不称职者不计奖。
(八)非在编人员奖金发放。
范围包括:大学生村官、志愿者、公益性岗位等人员。
(1)平时各项补助及风险抵押金按在编人员标准规范和发放。
(2)年终目标考核奖金按在编人员50%比例发放。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村“两委”班子带领村民致富、为民办事的能力,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查收。
一、指导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科学、全面、准确地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有固定补助的村干部。
三、奖项与奖金设置
(一)综合先进
综合目标考评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综合考评第一、二、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不得评为综合先进。
(二)单项先进
单项考评设七项:党建、社会稳定、人居环境整治(含新农村建设)、武装征兵、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卫生健康工作,以上七项均取前两名,对获得单项先进的村(社区)分别给予1500元奖励。
(三)优秀村(社区)干部
优秀党(总)支部书记2人,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优秀村干部3人,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
四、考核方法
(一)现场考评。镇考评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进行考核。
(二)组织审评。镇考评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最终名次,并作出表彰决定。
五、考评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成立镇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章新科为组长,副镇长吴茜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口干部为成员。考评小组全面负责村级目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精心组织,有序安排。各村在实施年度考评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正确引导、周密安排,确保考评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三)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所有考评人员在考评工作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得搞暗箱操作,严禁出现“感情、关系考评”现象,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六、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综合考评。(基本分为110分,其中考核项100分,领导班子打分10分)
1.考核项(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村级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卫生健康、民政、“两违”管控、武装、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农合、城乡居保、新农村建设、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文化等方面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镇领导班子打分(10分)
由全体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年终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满分10分。
(二)加分项目
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根据获得表彰情况,符合下列条件按对应分值实行奖励加分。奖励项目以奖牌、证书、文件或其他材料为准,最多加分为5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计分,就高不就低。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1分;县级表彰或迎接全县性评比获前三名加1分;县委、县政府在村召开现场会的加1分。同类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2.完成交办中心工作或重大任务的加1分。
(三)扣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最多扣8分。
1.出现非正常访并记录在案的赴京访每起扣2分,赴省访每起扣1.5分,赴市访每起扣1分,赴县访每起扣0.5分;发生事件,经劝阻无效,采取强制措施的每起扣4分。
2.工作期间村办公场所无故不开门或无人坐班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镇组织召开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5分,旷会的每人次扣1分。(查阅镇政府通报或有关记录)
3.被省、市、县明察暗访给予通报批评的村,分别每次扣2分、1.5分、1分。(由镇党政办负责提供材料)
七、考核评定
(一)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考核项得分+镇领导班子打分+项目加分+项目扣分。
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类村占比30%(3个),B类村占比50%(5个),C类村占比20%(2个)。
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评先: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3.消极对待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影响全镇总体工作的;
4.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季度测评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季度测评得分取各季度测评平均分×0.2。
工作业绩得分=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考核项得分(含加分)×0.8。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评先:
1.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
2.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干部,搞非组织活动的;
3.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在本年度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4.因其他情况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最终评定
考核组的初评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研究结果在镇、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一经查实,将组织复评。
八、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口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与村集体的奖惩挂钩。按照年度考评结果,对目标综合考评先进村和每个单项先进进行奖励。
(二)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各村发放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要严格按照镇年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村考核情况排名分为A、B、C三个等次,A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100%、B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97%、C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94%。
(三)与村干部的评先表彰和招录考试挂钩。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入选全镇经济工作会表彰和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及选拔事业编人员的重要依据。
